这个假期,我读了《王尔德童话》中的《快乐王子》。《快乐王子》讲述的是快乐王子和小燕子为帮助穷人而牺牲自己的故事。快乐王子活着的时候,在王宫里每天都过得非常开心,从不知道忧愁和贫穷是什么。他死后被变成雕像站在城市的上空,却看到了城市中一切丑恶与苦难。于是,他拜托小燕子把自己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送给了穷人。后来,小燕子被冻死了,快乐王子也因心碎而死去,但他们永远生活在天堂中了。
快乐王子在生前并不懂感情,他不知道眼泪是什么,他到死都是快乐的——如果欢愉就是快乐的话。
快乐王子在死后,他的臣仆们吧他高高地立在城中,使他能看见自己城市中所有的丑恶和贫苦。尽管他的心现在是铅做的,可他还是想哭。
他就这样认识了小燕子,让小燕子当他的信使,把他身上的所有宝石,金片都送给了穷人们,快乐王子变得暗淡无光。不久,小燕子死去了,快乐王子的铅心也裂成了两半。他被推倒了,他的心与小鸟的尸体被上帝作为最珍贵的两件东西带回了天堂。
快乐王子是善良与美的化身,他的真诚、无私让我感动,他的悲惨结局更让我震撼!他是为了别人的幸福而死去的。这样的精神是多么崇高
他终于懂了真正的快乐,他有了一颗心,一颗懂了情感的心。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快乐王子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请小燕子帮忙,送给了穷人,让别人得到了快乐,自己和小燕子却牺牲了。这虽然是一个童话故事,却告诉了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要做一个乐于助人、善良、心灵美的人,我今后一定努力学习,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将来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读完了这个故事,感动在我心中一点一点地蔓延了开去,真是无私的王子啊。他并没有死,他在天堂的城堡中,尽情地欢笑。
读书给我知识,让我做个有文化的人。当我拿起一本书,我读着读着就入迷了,爱不释手,思想就融入书中。当我读到《小鸡》这篇文章时,我好像真的见到了这只小鸡的外貌。我读到《百合花》这篇文章时,好像百合花的香气扑面而来。有一次,我去同学那里随便借一本书看,我看着看着就出神了,眼睛只顾着看书,连同学打架我也没有注意。我看着故事书,好像自己是旁观者。我看见了那白雪公主的美丽,看见了她的善良。我也见到那青蛙王子,变人的经过。最后,那位同学叫我把书还给她,我都没听见。
读书可以让我的脑子存着很多好词好句。我拿起一本书在里面可以找到许多成语,可以学会这些成语。还可以找到许多好句,让我印在心里。以后,写作水平就会有很大的提高。在书中就能学到歇后语。如:曹操八十万兵马过独木桥-没完没了,逼着公鸡下蛋-办不到。
我爱书!
我和爸爸一起读了《快乐王子》后,书上的童话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
广场上有座金光闪闪的王子像。王子看到一个男孩病了,可是没钱买药,就让燕子把剑柄上的红宝石啄下来,送到他家。有个年轻人在给孩子们写美丽的童话,他很穷,好几天没吃东西了,王子让燕子把蓝宝石眼睛摘下一只送给他。路上有个女孩,把要卖的火柴掉在水坑里了,老板知道了会打她的,王子让燕子把另一只蓝宝石眼睛给了她。接着,燕子按照王子的吩咐,把王子身上的金片一片一片地啄下来分给穷人们。
我懂得了:看到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应该帮助他人,快乐自己!
勤奋、勇敢、好学、善良的女主人公在十五岁时就到离家很远的地方当教师,在之后的三年里,她利用身边的各种机会半工半读。她辛勤地读书、做各种工作,只为了让目盲的姐姐玛丽过得好一点,并不时补贴相对清苦的父母。劳拉是坚强的,第一次当教师,寄宿家庭的主妇对她冷默敌视、年龄比她还大的学生处处为难她,在课堂上调皮捣乱,她没有退缩,凭着自己的坚忍和来自父母姐妹等的关爱坚持住了,最终圆满完成了为期八周的教师工作。
《快乐的金色时代》最吸引我的是女主人公劳拉与阿曼佐的爱情故事。劳拉第一次离家当教师时,阿曼佐就开始以每周五下午和周日下午准时用雪橇接送她的方式示爱,从那以后,几乎每个周日下午阿曼佐都会如期来到劳拉家门口,用雪橇或马车载她出游。书中的恋爱氛围是静谧的、纯净的,两个深深相爱的人坐在马车上,不仅没有什么亲昵的动作,甚至连对话都很少。他们以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对方的倾慕。阿曼佐不断地驯养着野马,桀骜不驯的野家伙们在他的驯育下逐渐驯服,他凭自己的勤劳和智慧赢得了土地、牲口,并在很短的时间为劳拉建起了不大但温暖舒适的'家。他每周日下午准时驾御着这些烈马载劳拉出游,在风驰电掣中与劳拉共享征服的快乐。劳拉勤奋地读书,做教师、打零工,她用劳动所得补贴了父母,为自己装备了体面的衣服,她穿着自己挣钱置办的美丽衣服与心上人共驾马车自在地奔驰在旷野上。
《快乐的金色时代》的结尾,劳拉与阿曼佐终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他们的爱情里没有你侬我侬,没有卿卿我我。但这个故事令那些整日沉浸在软绵绵、甜腻腻现代版爱情中的人们汗颜。真正强大的人不见得是占有财富最多的人,但一定是凭自身能力合法渠道赢得财富最多的人。真正美好的爱情不见得是两个人终日厮守、耳鬓厮磨的,但一定是哪怕两人相隔多远也时刻思念着对方,并尽最大努力让对方生活得更好的。劳拉和阿曼佐的故事使我明白,真爱是一首美好的歌,它歌咏着勤劳、奋斗、坚贞和创造。
有人不喜欢读书,认为读书是一种浪费,是耗费青春的表现。如果你真的这样想,那你就错了。
想要将来为国家做贡献,想住好房子,想拿高工资,这些都离不开书。因为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只有更多的读书,才能得到更多的.知识,才能让你考上名牌大学,得到一份好工作。所以,书,仅仅一个字,至关重要。
我爱读书,我常常以读书为乐趣,把读书当作一种美好的享受。在书中,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生动形象的人物描写,还有蕴含知识的百科,都好似向我敞开了一扇知识的大门,一走进去,我便会陶醉其中,流连忘返,仿佛得到了极大的快乐,不愿离开。
我的书有很多,其中任何一本都可以让我无忧无虑地快乐很长时间,毫不疲倦。写完作业,放学回家等有时间的时候,我都会习惯地抓起一本,翻开一页,坐在椅子上,静静阅读。
有的时候,我读着读着,突然听到爸爸妈妈叫我吃饭了,于是这才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心爱的书,来到饭桌旁坐下。
我读书很快,可能是读书多了,自然就提高了速度,由于我从小的时候就很喜欢读书,家里的书都被我翻得缺胳膊少腿,破破烂烂的。不是因为我不爱惜,每次看完书,我都会平平整整的把书放在书柜里,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还是会这样破。
毫无目的地读书,还不如不读,利用这段时间干些别的事情都可以。如果想读书,就一定不能单单只读,要一边读一边想,这样有助于学习。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学习到知识,悟出人世间的道理。
总之一句话:如果你找不到书这个真正的挚友,那你永远都得不到快乐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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