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发现了一个培根。他有着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论嫉妒》中,我也领会不少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占据越高。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绝不能容下让身边人的种。种上升的趋势。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
嫉妒在人的生涯中是毕竟的道路,同情心总是医治嫉妒的一味良药。但有多少人能明白文中的道理呢。?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妈妈给我借了一本书———《小公主》,刚开始看我就着迷了,仅用了三天时间就把它读完了。这本书是美国作家弗郎西丝。霍奇森。伯内特写的,这部经典名著告诉我们:每个女孩都具备成为公主的潜质,只要结识萨拉,你就会像她一样在困境中保持乐观的心态和优雅的心情。
这本书的主人公——萨拉,自幼就失去了母亲,由父亲抚养长大。为了让萨拉接受好的教育,他爸爸便把她送到伦敦的明奇寄宿学校去学习。因为她家境富裕,机智聪明,善于假装、想像和讲故事而受到学校的重视。可是正当她在举行快乐的生日宴会时,一个不幸的消息降临了:她的爸爸因为钻石矿***,心情不好,且又得了热病,不幸去世了。于是,她马上从一位高贵的公主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女佣,但她并没有因此而放弃生活……最终还是因为她那善良、纯真和充满爱的心使她成为了真正的公主。
读《小公主》时,我恨不得为萨拉的遭遇大哭一场,她让我那颗正在原地踏步的真诚的心有了目标。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要想成为公主,只有财富和美丽的外表是不够的,必须要有内在的美————高尚的品质。
花了两天的时间,把路遥的《人生》一书看完了,看完后非常有感触,感觉自己的心灵好久没有这样被触动了。
“人不能因为虚荣要抛弃做人的原则”,这是书中光棍老汉德顺对主人公高加林说的一句话。高加林因为被别人“走后门”而失去了自己民办教师的职位,自己转为正式教师的梦想也随之破灭。后来又因为“走后门”而一路青云直上,但是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走后门”一事被人告发,自己飞黄腾达的梦想又破灭了。而揭发此事的人正是克南的母亲,她恨他夺去了自己儿媳妇。他为了自己能够去大城市发展,为了自己的声誉和地位,抛弃了巧珍这块“金子”。他只看到黄亚萍的温柔与才华,却忘记了是谁在他最失意最落魄的时候关心她,给他勇气。
纯朴善良的巧珍虽然没读什么书,大字不认识几个,但是对高加林的爱却是真挚的。但是高加林却因为和她没有共同语言,最后放弃了她而选择了能和他谈论十四种新能源的黄亚萍。他这个决定注定要让他后悔一辈子,就算他没有被揭发,而是随着黄亚萍去了大城市,黄亚萍此时虽然深爱着他,但是谁能保证到了大城市里后不会变心呢,那里比他优秀的男人大把,谁知道她会不会像抛弃克南一样抛弃他呢。但是巧珍不一样,他要是选择了巧珍,巧珍会一辈子死心塌地的跟着他过一辈子的。后来巧珍也很嫁人了,嫁给了庄稼人马拴。高加林知道此事,才后悔当初没有听父亲和德顺老汉的话,本来已经得到了一块金子,却像土圪一样给扔了。
如此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也给上了一课:人的一生中会遇到无数的选择,一但选择错误,失去的东西也就永远失去无法再拥有它了。一个人应该有理想,甚至应该有幻想,但千万不能抛开现实生活,去盲目追求实际上还不能得到的东西。就算得到了也会失去更多的东西。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每个人都想当强者,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写了这篇小说主要说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最感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救自己的狼孙与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让我悟到生存的艰难,体会念了竞争的无情,欣赏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我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和谋略。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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