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的动物各种各样,有活泼的小兔,有笨拙的熊猫,有淘气的小猴……可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我家的小狗。
我家有一只洁白如雪的小狗,毛茸茸的,就像一个小绒球。它的耳朵竖起来,一有一点儿风吹草动,它就狂吠不止,看来它的听觉十分灵敏。小狗的眼睛又黑又亮,滴溜溜地看着你,让你一见就生爱慕之心。它的鼻子一张一缩,细细地四处闻,像是在寻找吃的。它的嘴巴宽而大,张开嘴巴,那锋利的牙齿让人一见就毛骨悚然。它的四肢矫健有力,跑起来就像风一样。它的尾巴一摇一摆,好像在讨我欢心。就算我有什么烦心的事情,只要一见到它活泼的样子,什么烦心的事情都会被抛到九霄云外。
我家的小狗和我亲密无间,只要我外出回家,它就像离弦的箭似的向我飞奔而来,一边摇着尾巴,一边“汪汪”地乱叫,并伸出舌头,不停地舔,好像在说:“欢迎主人回来。”
我家的小狗也很顽皮,它最喜欢就是在家里上窜下跳,一会儿把阳台的扫把弄倒,一会儿把妈妈折好的衣服翻乱,一会儿把垃圾桶的垃圾弄得满地都是,一会儿又撞到椅子。妈妈常常为这些事烦心,一边把东西捡起来,一边在批评它。它就像做错事的小姑娘,可怜巴巴地望着妈妈,好像在说:“我不是故意的,你原谅我吧!”
我家的小狗很贪吃。每次吃完饭后,妈妈把剩菜剩饭倒进垃圾桶里时,它就会跟过去,当妈妈走开后,它就把舌头伸进里面,把剩菜剩饭吃个精光,吃完后,便走到狗窝里呼呼大睡。
渐渐地我明白了,爱是双向的,我为小狗付出了很多,同时我也得到了许多。
听爷爷奶奶说,我们家里以前养过一只狗,因为我的降生,所以它和我争宠,爷爷一坐下,就跳上爷爷的腿,抢先坐在爷爷的怀里。家人为了不影响我的成长和生活,就把它送人了。从此,我家就再也没养过大一点的宠物。而我二奶奶家里养了一只狗狗,名字叫“康康”。
前年过年时,我到二奶奶家去作客,刚到家门口,康康便蹿了出来,汪汪大叫。刚开始,我很害怕,可是后来发现,它的叫声没有敌意,倒是一种迎客的叫声,而且摇头晃脑的\',很可爱。
“汪汪、汪汪……”,正当我们聊得高兴时康康叼着一个球从狗窝里跑了出来,放在我面前。我问二奶奶这是在干什么?她回答说这是想和我一块儿玩。
刚开始,我觉得很恶心,因为这上面有狗狗的唾液,但玩了一会,就忘记了,也不觉得脏了。玩着玩着,我发现它很喜欢运动。瞧,我把球往前一丢,它好像知道我的球就要落在哪里一样,就在那儿等着,当球快要落地的时候,猛的一扑,球就在它的嘴里呢!
不仅如此,康康还很聪明呢!看见我在吃瓜子,它就对着我“呜呜”地叫,我把瓜子丢在它面前,它以飞快的速度吃掉了瓜子,并且出人意料地吐出了瓜子壳。还有更精彩的呢:吃完东西,它竟然双爪合拢,站立起来对着我作揖呢。呵呵,弄得我倒不好意思起来。
而且“康康”有着超乎想象的记忆力,无论我什么时候到二奶奶家去,它都认得我,总是摇着尾巴欢迎我。虽然我和康康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发生的事情却数不胜数,而且每一件事都很有趣。
我爱小狗“康康”,我也爱世间一切可爱的小生灵。
乡下农庄那边有一只白狗。
白狗有修长的四肢,瘦长而硬棒的身躬,蛇一般灵活的尾巴,结实的脖子,直立的耳朵尖上透着一星点的粉红色,溜圆的眼,粉色的软鼻头和一口闪着寒光的利牙。
我很喜欢这只白狗,不仅因为它长得漂亮。更多的原因,是它聪明、没有坏脾气——它总是对人存有感激之情。给它一点吃的,它就记得你,再次见面时它总是欢快地摇着尾巴迎接你。它不像其它狗那样吃食时人一靠近,嘴里总是发出可怕的低吼。如果有谁动了白狗的狗食,白狗决不会汪汪大叫;如果有谁不小心踩了白狗的爪子,它最多只会哀鸣着逃走,决不会反击。
白狗是只惹人爱的好狗。
可我这一次再去农庄时,白狗似乎摇身一变,变成了凶巴巴的“坏狗”。
我吃完午饭,和小伙伴们端着一碗肉骨头,喜滋滋的准备洗去油和盐,给白狗吃。
我的一个小弟弟贪玩,把一块满是油和辣椒的肉丢给了白狗。我急了,端起一碗热水就想过去帮白狗把肉洗干净。可我离白狗还有一米远的时候,它就警惕地站起身,绷直了四肢。我还自顾自地往前走,白狗开始呲牙咧嘴,喉咙中发出最后的警告。
我愣在了离白狗有半米的地方——“它怎么了?以前它从来不护食呀!”白狗见我还不离开,作出了跃跃欲扑的架势。我恼火了:“我好心帮你,想把肉洗干净,让你吃健康食品。你却并不领情,还想咬我?”越想越生气,我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把一碗水直直地泼在白狗身上。拉着小伙伴们气呼呼地走了。
可当我不经意间回头时,看见了不可思议的一幕——白狗把尾巴夹在肚子底下,低头轻轻在地上嗅着什么。那是什么?一团团粉嫩的肉上蒙着一层白毛,缓缓蠕动……狗!一窝小奶狗!
我的心中像丢进了一块石头——白狗原来已经是位母亲了。刚才,只不过是它的护崽本能罢了。我的脸刷地一下红了,我对自己刚才的行为感到羞愧。
伟大的母爱,万物的生命之源。白狗看起来更惹人喜爱了。
今天,妈妈终于答应了我的请求,在市场给我买了一只小花狗。
小花狗可爱极了。一对又短又机灵的小耳朵,长在圆得像西瓜似的大脑袋上;鼻子小小的,向上翘着;一张大嘴仿佛什么都能吃掉似的;一堆水汪汪的大眼睛像两颗黑葡萄长在鼻子的两侧;它的毛主要是白颜色的,上面点缀着黑色的斑点,在它灵巧的身体上一个短短的小尾巴不停地摇着,好像在说:你就是我的新主人吧?我高兴地蹲下来,轻轻地抚摸着它的头;我给你起个名字,怎么样?它“汪汪”地叫了两声,我决定叫它“王王”,哈哈!正好跟我一个姓。
我为“王王”准备了丰盛的午餐,瞧把它给馋的,眼巴巴的看着,我喂他吃胡萝卜、馒头还有我最钟爱的.西红柿拌白糖,可他一点也不感兴趣,不但不吃反而向后退,最后我拿起一根香肠,他猛扑过来,我“唰”的一下把香肠举起,它又一下子跳了起来,努力了好几次都没有吃到,他一直用可怜巴巴的眼光望着我,我走到哪里,他的眼光就追随到哪里,于是,我把香肠放到他的面前,只见他张开大嘴“咔嚓”一下把香肠拦腰斩断,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
“王王”很顽皮。下午我和妈妈外出回来,发现毛线球散落了一地,只见他把线球放在脚下,像踢足球“嗖”的一下,线球被踢了出去,滚到了墙根;然后,他又扑上前去抓住线球,站在上面像狮子滚绣球一样,线球一下被他压扁了;他还是不肯罢休,又把线球顶在头上玩耍,一回头发现我生气地站在身后,他急忙胆怯地站到了角落里,头上的线球不知不觉的落到了地上,我为了不让妈妈发现,赶紧打扫战场。
这只可爱又顽皮的小花狗真的让人喜爱。
狗是一种很可爱的动物,乖巧,忠诚,很讨人喜欢。
狗的种类很多,狗的头一般是比较尖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鼻子黑乎乎的,长舌头,天热时一般会伸出舌头来散热。狗的耳朵很大,走路时一扇一扇的,好像在扇扇子。狗的尾巴很短,一般是卷着的。狗的奔跑速度很快,往往能给侦破工作节省很多时间。
狗是一种家畜,嗅觉异常灵敏,甚至可以说,离他是十几米远的食物,它不用看,凭闻就能找到。办公人员常常利用狗的这一特点来进行侦察、搜捕之类的活动。狗的听觉也绝不亚于任何一种哺乳动物。在夜深人静的夜晚,听到一丁点儿动静,就会“汪汪”大叫。狗的生活场所很随便,往往只要一块暖和点儿的布就行。有是为主人守一晚上门,在家门口也能睡着。狗的食物一般是家常便饭,当狗还是比较喜欢吃肉,一有肉吃,哪怕只是根骨头,也会高兴的活蹦乱跳,活像中了五百万彩票似的。
狗是一种很忠诚的动物,但时常有一些人把狗当作是卑鄙下流的象征,我想这是一种对狗的人格的侮辱。狗,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上对主人最忠诚的动物。发生火灾、地震时,狗往往会先救主人正是因为狗的这种无比的忠诚,许多人才养狗来看门。
狗一般一年一产,每次大约五、六胎。刚产下小崽后,母狗只允许主人来看。如果是外人,母狗就是拼了命,也会保护自己的儿女的。正是因为狗的种种特征,才会受到广大人民的热烈欢迎,广泛应用于看门、侦察、捕猎等活动中。
因为一次事故,我遇到了流浪狗黄啸。当他第一次看到黄啸时,他的头发是亮棕色的,略卷,眼睛是水汪汪的。我和爸爸正要去附近的超市买东西,他摇着尾巴,一路跟着我们去超市,好像认识我似的。当我们买东西的时候,黄啸还在超市门口等着我们。爸爸觉得不好意思,进超市给他买了两根火腿肠。我和黄就是这样认识的。
据说黄啸的母亲和他都是被主人遗弃的流浪狗。他的母亲被坏人毒死了,只剩下黄啸,他靠好人给的食物为生。早上,我坐在妈妈的车后面去上学。黄啸咆哮着开着车跑,好像要送我去学校。晚上,在社区门口,黄啸一边走,一边寻找食物。他看到我回家,会飞快的跑到楼道口等我,然后跟着我到电梯,耐心的等我把好吃的从房间里拿出来,然后跳起来开心的吃。
自从天气变冷以来,我们一家人几乎没见过黄啸。一个雨夜,我和爸妈看完电影回家,在一楼的电梯里看到了他。黄啸的棕色头发变得像一堆杂草一样又灰又臭。他细长的身体似乎更瘦了,几乎骨瘦如柴,水汪汪的眼睛里似乎写了很多伤心的事。小黄依然没有忘记我。他看到我很惊讶,跟着我们到了电梯。看到他又脏又臭又邋遢的样子,我妈犹豫要不要开门,怕他闯进我家。黄啸似乎看出了我们的想法,他后退了几步,翘起尾巴摇了摇,想赢得我们的好感。终于打开了门,我快步走了进去,拿了两根火腿肠扔在黄啸面前。大概是饿了,他没有用牙齿撕开火腿肠的塑料皮,就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因为他太脏了,我没有勇气带他回家,所以我向他挥手告别。过了许久,我打开门,黄不见了。
大约过了半年,我还没有在小区里看到黄啸。希望他还坚强,还活着。如果我以后养宠物,我绝对不会轻易抛弃他。
小狗的爪子很锋利,不用多长时间,它就可以挖一个很大的圆形的坑。小狗刚生下来的时小狗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得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二、三里路呢!
有时候,毛是棕色的,可是它长大以后就不再是棕色的了,而变成了深黄色。
小狗的性格非常温和。如果你对它好,它就会用头顶你的腿,好像是在向你撒娇;可是如果是陌生人来到它的家里,它仍会“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会扑到你身上咬伤你的。
夏天到了,大热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狗总是在吐舌头,而不见狗出汗呢?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狗的汗孔长在舌头上。
小狗真不愧为人们所喜爱,这是它用自己真正的本领换来的
小狗
小狗的警惕性非同寻常,它有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到3里以外东西的气息,吃食物时,它总要低下头闻一闻。它还有一双耳朵,每当听到特别的声音,它的耳朵总会竖起来,认真地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因而,人们养它来看大门,它是人类的忠实的朋友。
小狗有一张宽而大的嘴巴,嘴里有一排洁白而又锋利的牙齿,它一口就可以将一只大老鼠咬死!
小狗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得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二、三里路呢!
小狗的眼睛不很好,大约只能看一里的距离。那么,它为什么能看准东西呢?它主要靠得是它的鼻子。
小狗的爪子很锋利,不用多长时间,它就可以挖一个很大的圆形的坑。
小狗刚生下来的时候,毛是棕色的,可是它长大以后就不再是棕色的了,而变成了深黄色。
小狗的性格非常温和。如果你对它好,它就会用头顶你的腿,好像是在向你撒娇;可是如果是陌生人来到它的家里,它仍会“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会扑到你身上咬伤你的。
夏天到了,大热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狗总是在吐舌头,而不见狗出汗呢?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狗的汗孔长在舌头上。
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我的好朋友刘烨家了,他家有两条可爱的小狗,一条叫三顺,一条叫小七。
我来介绍一下三顺和小七吧。三顺长着小脑袋尖嘴巴,黑色的小鼻子衬着小小的嘴,一对棕色的大耳朵耷拉下来,要是再长一点,就快赶上兔子耳朵了。它有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仿佛是一对黑宝石,它四肢短,脚爪小,身上雪白好像披了一件白色的皮大衣。尾巴根部还有一小块棕色的毛,像一块胎记。小七是三顺的孩子,小七长的很像它的妈妈,小脑袋小嘴巴,黑色的小鼻子下一张小小的嘴,一双小小的眼睛,仿佛钻石一样亮亮的。和它妈妈最大的不同就是,小七的耳朵不是棕色的,而是白色的,浑身雪白。尾巴根部也有一块胎记,但它的胎记是黑色的,它们娘俩的这块胎记让人很容易认出它。
小七很喜欢我和我的妈妈,不喜欢我的爸爸。每次我们去刘烨家的时候,爸爸第一个进屋,三顺和小七看见我的爸爸就会对它狂吠,好像不欢迎他的到来。可是,当我和我妈妈进屋的时候,三顺和小七就不狂吠了,满脸欢喜的摇着尾巴在我俩面前晃来晃去,好像在邀请我们陪它们一起玩。三顺的最大缺点就是掉毛,我们求它不要再掉毛,可是它还是要掉毛,害得我每次从他家回来都是一身白色狗毛。
这两条小狗有时让人哭笑不得。每当有熟人来时,它就会冲出笼子跑向熟人,可是他们跑到半路有时地太滑就摔了一跤,可是他们不觉得疼,爬起来接着跑,再跑再跌,只等跑到熟人旁边为止。
我很喜欢这两只淘气又可爱的小狗,你们喜欢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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