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长着国字脸,戴眼镜,头上有不少白发。中等身材,有点将军肚。爸爸平时很温和,像一只在阳光下睡觉的“猫咪”,可生气的时候,那是惊天动地,连鬼见了都要逃得远远的。
我和爸爸很亲近,是“哥们”!我们之间有很多值得回忆的事情。
小时候,我每天都缠着爸爸讲故事,时间长了,爸爸江郎才尽,居然会和我说“从前,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和小和尚……”的循环故事,不过,多数时候我都会睁着眼睛看爸爸慢慢地迷糊起来。
还有一次,小区放电影,密密麻麻的人墙把我挡得什么也看不见。爸爸见我吃力的踮脚,二话不说,一把举起我架在肩膀上,一直到电影放完。我问爸爸累不累,爸爸很有成就感的说:“给儿子当马骑很开心的哦!”
在和爸爸生活的岁月中,我记忆最深的是我六岁生病那次。那年夏天,爸爸血压一直不稳定,经常头晕。有天晚上,妈妈值夜班,我却突然发烧,看到我通红的小脸,爸爸心疼的抱起我就直奔医院。夜深了,路上没有出租车,爸爸一直在疾走,我在爸爸的怀里,听到爸爸的心跳越来越快,汗水也不断的滴落在我脸上……我想起爸爸曾经说过:我爱你,胜过自己的生命!
我的爸爸,是最好的爸爸!
我的奶奶像一般的老人一样,脸上布满皱纹,可常常带着笑容,不过,有时也常常由“晴”转“阴。”
我的奶奶可是个名副其实的小气鬼,你瞧!那一盘虾已经在冰箱里放了好久了,早已发臭了。妈妈刚要扔,奶奶可发火了,大声说:“这一盘虾好好的,哪里臭了……”唠叨的没完没了。说完,便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这盘夏全下肚了。第二天早上,听爷爷数昨天夜里奶奶一直肚子疼,一夜没睡。你肯定已经知道奶奶为什么肚子疼了吧!爸爸见了,马上带奶奶去打针、吃药,花好多钱,
节省可就变成了浪费啦!可过了几天,奶奶的老毛病又犯了,又开始吃剩饭剩菜了,她真是“无可救药”啊!
我的奶奶还是一个大方的小气鬼。你看!她来到庙里,买香吃饭用就是几百圆钱,可她一点儿也感到可。爸爸常常对奶奶说:“妈,你把者些钱将这他们,你知道他们在干嘛吗?他们都在喝酒、吃肉……”可奶奶总是说:“我想让贝贝读书聪明,有好成绩嘛!”唉!真是拿她没一点办法。
你说,她是不是大方的小气鬼呀?
父亲以前是一个懒散的人,他在家不会做饭做菜,不会打扫卫生,唯一做会的,就是解决家里的电器故障问题,这是他的爱好,也是他自认为的职责。每每他完成一项电器的维修工程,无论事大事小,他总是心中充满了成就感,得意洋洋地哼起根本听不出调的歌。
我见证了父亲由懒散变为勤劳的全过程,我也有幸成为唯一的见证人。
那是去年冬天,我刚转到长沙读书,人生地不熟的我一个人待在空旷的寝室,紧紧地把自己藏在被窝里,但绝对不允许自己哭出来,因为父亲在于我分开之前对我说“要坚强一点。”当时是半推半搡地嫌他罗里吧嗦的,然而回过头去,眼泪已禁不住差点落了下来。那是不善于表达感情的父亲第一次对我说那样的话。
第二天起来,窗外寒风呼啸,刚刚穿好衣服,便听到有人敲门,把门打开,是父亲,父亲的脸和耳朵被冻得通红,他递给我一件棉袄,要我穿上。接过棉袄时心里非常惊讶,因为父亲没有起早床的习惯,更何况是这么冷的天冒着北风给我送棉袄。
后来在学校不小心跌倒早成了手臂骨折,父亲放心不下,在学校外面租了房子,照顾我的生活起居。父亲每天接送我上下学,他唯恐别人碰到我受伤的手臂,每次都如母鸡保护雏鸡般的姿势。
在外住的两个月,家里的地板天天都是拖过的,我早晨睡乱的床也叠得整整齐齐。渐渐地,父亲的宴会也慢慢跑到了烟灰缸。我也是在那段时间才明白,原来父亲的手艺这么好。
父亲最不爱做的事情就是买东西,尤其是不知道目的地还要买的.东西。但是我刚插班进去的那段时间几乎天天都要买书,各式各样的书。我很难想象一个不爱出门的人这样顶着寒流满大城地找书,但无论如何,每天我回到租的房子里,都可以我要的书工工整整地摆放在书桌的右边。因为我伤的是左手,父亲似乎考虑到了这一点。
快要中考的时候,父亲更是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有时候我真的怀疑眼前的父亲是不是假冒的。
父亲爱抽烟,这似乎是每个父亲的通病,但是父亲从来不在我面前抽烟,大概他知道我对烟极为敏感吧。但在同样对烟反感的母亲面前,他就没有这么好说话了。
再到后来,我习惯把租的那间不足30平方米的小房间称做家,因为我相信有爱就有家。
一次无意中,我从书桌中翻出一本积满灰尘的相册,在第二张,那是我们的合影,在右边,我找到了你,我的同桌,一个开朗爱笑的女孩。顿时一首歌回荡在耳边,那首《同桌的你》。
“你是否还会想起,问我借半块橡皮?”记得你是个健忘的人,考试经常不带修正液,老是向我借,害得一次考试后老师找我谈话,说你和我用修正液打小抄,可怜的我 被老师罚站一节课。辛好你不是那种忘恩负义之人,下课后递上了一块口香糖,使我在苦中找到了甜蜜。
“你是否还会想起,猜不出问题的你?”记得你成绩如此优秀,但你是个不折不扣的社会盲。语文课上生龙活虎的你,在社会课上简直成了一只小鸡卷缩了起来,连举手的勇气也没有,可老师偏偏喜欢请你发言。哎,也真难为了同学们的耳朵了-----你说英国和美国是邻国,中国海洋面积是960万平方千米,甚至你说:\"香港是1999年回归祖国,而澳门却是1999年。。。。。。正是因为有了你的“胡言乱语”,平时我最喜欢的课除了体育课,就是社会课了。
哦,对了。说到体育课,你可真厉害!外表看上去,那么漂亮的女孩子,竟是个体育狂热爱者,100米短跑8秒1搞定,立定跳远超过了所有男生,因此,有那么多男孩子愿意还你踢球。你和我,两个女孩子,便成了球场上的两个箭头,常常弄得对方守门员时时手忙脚乱。记得吗?上次,我们班踢了二班一个3比1,你还大为不爽呢?
同桌,你现在到底怎么样了?我好想知道!我现在真想把这首《同桌的你》唱给你听,回味那难忘的与你同坐一桌的时光。
第一次知道王其人的是在足球场,他不踢球,在旁边观看,结果很不幸,一记臭脚正中一个小女孩,她是王的妹妹,只见一个男生上去抱住妹妹,就哭开了!还怒目而视我们这班臭脚,他就是王,当时我还不认识他。
上中学后,我们都在五班,慢慢认识并熟悉起来。王同学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很有文化教养,所以他自小受到良好的呵护,有些娇气,也许他年龄小点有关,虽然个子很高,所以经常看到有些怪里怪气的现象:挺长的一个人还尽办孩子气的事,有次班级组织到烈士公园划船,可能打水仗打恼了,具体谁和谁早闹不清楚,只有那张合影,还纪录了几个生气的模样。当然,他的心地其实是非常善良的,性格也很率直,没什么那些花花肠子。
后来进入高考复习,我们没在一个班,虽有时在课余见着聊几句,但已来往少了,然后我上大学,他搬家到郑州,就断了来往。直到86年,我到科大参加一个培训班,在路上突然遇到他,原来他考上了研究生,我们彼此留下了联系地址。90年左右,一天中午,他突然来到我家,当时在洛阳。他是到洛阳开会,趁中午休会的时间来看看老同学,我们挺高兴,坐在家里聊聊分别后的各自情形,他大发感慨,说了一句我至今难忘的话:“高考真把我给考伤心了,连续三年,一年不如一年啊!”,我甚至一直记得他说这话的表情,装出一脸罕见的沧桑。我也回应道:“你现在不是很好吗?比我强”,那时研究生还算是熊猫,高学历人才。当时我留他吃晚饭被他推辞了,他说下午还要开会,等以后吧。没想到,这竟是永别!
前段时间听说王同学不在了的消息,顿感人生无常,非常后悔当时为什么不强留他吃顿饭呢?相与一场,连场酒都没喝过,我只有梦呓般地念叨着。
近两年来,我的同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频繁地被更换着,他们中的很多人,我都已经淡忘了,只有一位,令我记忆深刻,她叫张星华。
她长得很黑,乱蓬蓬的刘海下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时常戴着一副假眼镜,装出一副很有学问的样子,一张得理不饶人的大嘴巴,可真是能说会道!
她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吃零食!一周七天,五天上学,她没有一天不带零食,在她长期的误导下,我也养成了这个坏习惯。我在吃货界可只是个“萌新”啊!但自从有了这个同桌“老司机”一切都改变了。有一次,我带了一包“香辣小鱼”,耐不住馋的我在课堂上打开了包装,一阵香辣味扑鼻而来。我怕这味道会惊动老师,一时又不知道该藏到哪里,巧中又巧,老师向我走来,我吓得手忙脚乱。这时,我的同桌急中生智,将这包“小鱼”夹在我的作文本中,连忙用手扑扇着,想赶走这气味,老师顿了顿脚步,又回到了讲台上,真是“虎口逃生”啊!只是,我辛苦写的作文可遭了殃!下课了,同桌向我伸了伸手,说:“我可‘救’了你一条命啊,把你的‘小鱼’分给我吧!不然,我就告发老师!”我大笑着说:“你自己不也带零食了吗?”“你想好退路了吗?别废话,给我吃一条总可以了吧。”我只好拿出了一条我心爱的“小鱼”给了她。她可真是一个“吃货”啊!
她还特别喜欢踢足球。我俩在一个辅导班学习,每晚7点半左右,我和她一起写完家庭作业,就去楼下的广场上踢足球,她每次都是我们队的守门员。那天,我们又去踢球了,踢了一会儿,对方获得了一次点球的机会,他们的前锋,一计猛球,没有打门,竟然踢到了张星华的肩膀上。她疼得龇牙咧嘴,等到要发门球时,她依然精神抖擞地将球传给了我。我信心十足地配合队员踢着球,经过我们队员的不懈努力,终于踢赢了这场比赛。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十足的“吃货”兼“足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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