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不喜欢看翻译的外国名著,还自嘲的感觉翻译的真烂,买《飘》是因为一朋友在我耳边经常唠叨她的经典,也就在当当网上买回来了,静静的躺在床头柜上好久了,一天是在无聊的很,我随手翻看了几页,谁知居然越看越有趣,看上册的时候我感叹的.是美国的历史,看下册感概最多的是斯佳丽和瑞特的爱情。
关上书,脑子里都是书里的情节,斯佳丽,瑞特,玫兰妮,阿希礼,黑妈妈,埃拉,塔拉庄园,美国南北战争。有几点让我感触良深:
1.美国的南北战争,美国通过南北战争实现了国家的统一,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是建立在深深的阵痛之上的。
2.斯佳丽每一次遇到挫折总是想到埃拉(她的妈妈和塔拉庄园(她的家乡。回想起自己每当遇到困难时何尝不是这样,家和妈妈永远是自己的避风港。妈妈——每次下班回家,看着楼上的灯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小跑着跑上楼,妈妈总是开着门在迎接我。
3.玫兰妮,她不是人,她是神,一位伟大的女性。
4.黑妈妈,永远忠诚于自己的上司,如此之人,一生何求?
5.斯佳丽和瑞特的爱——自虐似的马拉松似的爱情。很多时候,相爱的恋人在乎的东西是飘渺的?在斯佳丽病重时她心理明明想的是瑞特,为什么没有说出口?瑞特那么牵挂着斯佳丽,为什么都不进房间看看,两人都在乎对方,都渴望心灵的感应,也许了解的太多,也许了解的太少,这一对恋人过的有些自残。
《飘》是米切尔奉献给世界的一部经典爱情小说。故事以南北战争为背景,郝思嘉是“乱世佳人”,白瑞德可谓“乱世英雄”,但他们的爱情却诞生在战争的废墟之上,跟苍凉的大地一样凄婉哀伤,仿佛那血雨腥风中娇艳而苍白的小花。
郝思嘉最动人心神之处就在于她的真实。她是个多面人物,有时让人觉得亲切熟悉,仿佛身边一个任性的朋友;有时又让人感到别扭甚至无法理喻,她的贪婪冷酷似乎超出了人们对女性的 一惯理解。然而她始终给我以真实感,是真正的“这一个”。
从道德意义上讲,她是纯粹的叛逆者,她抛弃了南方的淑女美德,为了摆脱贫困,振兴家业,她可以把爱情与婚姻做为交易。但从审美意义上说,郝思嘉就像她动人的外貌与舞姿一样魅力四射。她是一个真正的行动者,决不沉溺与哀伤,也不甘于被动。她纤巧的身躯上顶着颗盲目而勇敢的头颅。她对南方传统习俗的背叛使她被排除在旧南方的圈子之外,但也正是她,帮助卫希礼,媚兰这些典型的旧南方人度过战争中及战后最艰难的时光。
这本书中最让我难忘的还是白瑞德与郝思嘉的爱情。郝思嘉尽管是社交的宠儿,是“勾引”人的高手,却正如白瑞德所说,是爱情的白痴。最初征服卫希礼的失败蒙蔽了她的眼睛,她像个孩子似的把的不到的东西奉为珍宝。直到最后,她才发现自己不过是虚构了一份对卫希礼的爱,整个青春的爱竟是虚梦一场。与她相比,外表粗犷的瑞德爱得真实,爱得细腻,爱得痛苦又爱得旷日持久。
只有他真正了解 郝思嘉,他珍爱她,欣赏她,也只有他真正同情她遭遇的一切,赞赏她的勇气,直率与真实,他对她的爱中包含怜惜,他希望卸下思嘉身上沉重的担子,希望他做个无忧无虑自由嬉戏的孩子。他忍受了一个恋人,一个丈夫不能容忍的一切。他在煎熬中等待思嘉幡然醒悟的一天。但是白瑞德也有他的骄傲和固执。他把那份爱深藏在心底,而当这一切,可用于言直接表达的时候,他已经爱得太疲倦,已不愿再继续。
全书情节生动,几度离合,几度悲欢,深深打动了我的心。
看完《飘》的结局,我是很伤心的,可是,如果它是一个美满的结局,就不真实了!毕竟,每个人的结局是很符合书中刻画的他们的性格的。
对思嘉真的是又爱又恨,爱她的遇事果敢,爱她的不屈不挠,爱她的乐观心态,可是,又恨她的自私,恨她爱钱如命,恨她怎么那么不理解瑞德!
对瑞德是又爱又怜,那么喜欢小孩子的他,我不能想象出和小孩子在一起時是怎么样的温柔!而,心里明明深爱着思嘉,却又害怕被思嘉发现,怕收到她的嘲讽伤害,因而每次对思嘉的关心与关爱总是包裹着一层刺,用这层刺来保护自己脆弱的内心。瑞德的内心是很脆弱的,反正是比起思嘉来,是显得脆弱的。邦妮的死对他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了,如果,邦妮没死,我想,他们应该会美满的在一起的。但是,邦妮死了,这就使得两个人之间有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了。就像思嘉后来也觉察到了,她想老老实实承认,她以前那样谴责他只是因为自己心里太难受,然而,总是没有合适的机会来说这些,而表示道歉的行动一旦拖下来,便越拖越难办,最后真的是不可能了。看到这里,觉得很遗憾。两个人,两颗心就这样越来越远了,或许,从来没近过,但是,我一直抱着希望,也确实有很多机会让两个人可以走近的。但是,思嘉和瑞德,两个人都是固执的。
媚兰和艾希里,媚兰真的太完美了,内心没有一点点自私的阴暗面,作者把她刻画的太完美了,就像瑞德所说的那样“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以至于我对她也是仰慕尊敬的态度,而没有过多的情感了。艾希里,刚开始是我的白马王子的形象,当然是受了思嘉的影响,但是,后来,内战爆发,旧時代变迁,艾希里就真的死了,死在了旧時代,新時代的艾希里就剩一个躯壳了,除了三K党那次行动之外,我真的觉得他就是行尸走肉了。
只是,思嘉直到媚兰去世,才恍然醒悟,自己原来深爱着瑞德,真的是有些晚了。小说最后,思嘉又打起精神,想回塔拉休养然后重新振作,再追回瑞德。就是不知道瑞德还会不会等她?希望如思嘉所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从书中或多或少看到自己的影子。一定要在后悔之前,把握住我们身边的 something or somebody !不要有遗憾!
又看过一遍《飘》,对这部作品也有了更深刻的感受。‘南北战争’这个特殊题材,是《飘》有了过人的魅力。在《飘》中,令我感慨良多的不是梅兰尼的善良与坚忍,不是瑞特的忍让与奉献。而是斯嘉丽,这个悸动我心灵的角色,她在困境面前,勇于放弃自己沿袭已久的道德和勇气。或许很多人都会轻蔑与斯嘉丽的自私和卑鄙,但我想那是在动乱年代为自己和家人的生存做出的最坚忍的决定。她坚强,独立,在最黑暗的日子里,她忍着失去母亲的悲痛,让自己成为塔拉庄园和爸爸的保护神。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跌落时,也许会跌的头破血流,会跌的绝望,会跌的失去生存的勇气。但如果你要生存下去,你就必须要爬起来,迎合这巨大的改变。
斯嘉丽是矛盾的,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同时她也是勇敢的,从不用虚伪的面具掩饰自己,敢于把自己暴露于众人因她事业的成功而引发的非议之中。
她永远充满斗志,我永远把她的‘tomorrow is another day铭记在心,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是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飘》
当爱情面临生活的无情考验,当爱你的人你并不爱,你爱的却又爱上了别人,当这世界充满了虚伪,当生活的苦酒一齐向你袭来。看啊,这人间,纷繁复杂,光怪陆离。所有的这一切,被浓缩在一本伟大的书中,这就是——《飘》。
主人公郝思嘉是一个青春美丽,活泼动人的贵族小姐。优越的家世以及她那美丽的容颜,让全郡的男子对她倾心,以能和她跳支舞甚至说一句话而感到骄傲。但思嘉心里却唯独只爱着艾希礼。她以为自己整个的生命只有艾希礼。
她也任性,自私,自己的东西绝不允许别人占有,包括自己爱的人。但面对自己喜欢的人,思嘉勇敢地去爱,她不顾世俗,不愿做一个自己讨厌的淑女。在艾希礼要宣布自己将与媚兰结婚的宴会上,她向艾希礼说明自己的心意,大声喊出她爱他,但她遭到了拒绝。
妹妹和同伴都嘲笑鄙夷他,奶妈和爸爸也极力反对,爸爸对她说,“你嫁给谁有什么区别呢?只要他是个南方人,想法跟你差不多就行了。你把自己的幸福拱手相让,去追求令自己并不幸福的这种东西”。爸爸的话是大多数人的看法,他无疑是理智的,会为思嘉找到一个生活上合适的伴侣,面对爱情和婚姻,理智的人往往都会牺牲后者。但令人可笑的是,他又怎么会知道思嘉心里的幸福是什么呢?
她爱艾希礼,艾希礼却选择了媚兰,在所有人看来,这无疑是一桩完美的婚姻,媚兰温柔善良,优雅大方,仿佛就是十二橡树园最佳的女主人。
但艾希礼明白,她心里是喜爱思嘉的。是啊,面对这样一个青春动人的女孩子谁能不动心呢?但喜爱归喜爱,要在一起生活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就连媚兰也说,男人会和这种女人调情,但不会娶她的。这也成为艾希礼一生的一个悲剧,他长期处于不安状态的人,心理上既不能终于他的太太,但也不能真的出轨去爱思嘉。
终其一生,思嘉也没有得到艾希礼。前前后后结了三次婚,但没有一次是为爱情所结,为了与艾希礼赌气,她竟然就轻易地与查尔斯结婚,这时的她多么年幼无知啊,没有经历过生活,也不明白婚姻的真正含义。试想查尔斯没有在战争中死去,那她要相伴一生的就是十几岁时一时冲动与之结婚的人,多么可怕。又或许她不顾世俗,还是毅然追求艾希礼,那查尔斯就是这场婚姻中最悲惨的人了!是啊,生活,岁月,有时候你没得选择,也可怕的令人心痛,谁走知道午夜梦回躺在你身边的那个人心里又想着谁?
战争很快爆发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南方袭来,给这座城市带来了沉重的灾难。无情的战火销毁了一切,夺走了很多人的生命,陶乐庄也被夷为平地。思嘉成为了一个寡妇,但她对死去的查尔斯一点也不表示同情,面对一身黑色的衣装,她几乎感到窒息,“为什么,为什么不让我跳舞,为什么要穿这难看的衣服?我毫不伤心,我为什么要一直假装?”这就是思嘉,我们在为她的无情和冷漠咬牙切齿时,也被她的勇敢所折服。他大胆走向瑞德,在众目睽睽之下和他跳舞,她不管别人怎么想,不在乎别人的看法。是的,她从来不会因为世俗的限制而抹***自己的天性,敢爱敢恨,爱得大胆,恨得也分明。她有足够的勇气,无需虚名。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简单随性的思嘉却能超乎常人地拜托这种枷锁。当然,查尔斯始终成为了那最悲剧的一个,他到死也不知道自己的妻子终其一生没有爱过她哪怕一分钟。
如果这时她还是那个任性的少女,那么战争终会让她认清现实,也明白爱情和婚姻的区别。这冷酷的战争象征着生活的苦难,它总会在某一刻你不经意中悄然来到,无论你是否做好准备,它都会向你袭来,你无法躲避。王公贵族达官显贵躲不掉,平明百姓奴隶更是躲不掉,甚至庄园里的最后那只鸡也没能躲掉。
她目睹了横尸遍野的街道,所有人在逃亡,亚特兰大一片混乱,她也想要逃离,可这战争给她的第一个考验也来了,当然,她也成功地经受住了考验。面对即将分娩不能立马离开的媚兰,她选择了留下来。尽管她自私,但她没有扔掉这样一个“累赘,”,而且这个人还是她的情敌,一窍不通的她给媚兰接生,将孩子顺利产下来。我们不禁赞美那个在平常自私自利的思嘉在此时是如此的勇敢和有担当。是的,在大是大非面前,她还是保持着冷静的头脑,她还拥有做为一个人的良知。
最后,在瑞德的帮助下,她带着媚兰和幼小的婴儿,踏上了回家的路,这一路的艰难无法用语言描述,没有人会知道能否走回去,但思嘉硬是靠着自己的顽强意志回到了陶乐庄。中途瑞德的离去,让她感觉到了恐惧,是啊,此刻面对生活风霜雪雨的时候,她是多么希望身边能有一个人陪伴着她。但她也明白,有些路,必须自己独立走,没有人可以替代。人们常说,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在人生的旅途中,会有无数的人走入我们的生命,也许他们都会陪我们走上一段路,以消磨我们旅途的冷清与寂寞,或许给我们的恐惧带来一点安慰,但最终的路,只有自己走,没有人可以替代你,也没有人可以一直陪你走下去。
回到陶乐园,一切已经变了样,昔日美丽充满生机的大庄园如今已毫无生机,像死灰一般沉寂。妈妈在惊吓中已经去世,爸爸神经错乱。家里唯一留下来的只是一大堆债券,没有吃的,没有钱,生活刚给了她一点希望,却又重新让她陷入绝境。但只要活着,只要有土地,就可以重新开始。她脱掉华丽的裙子,围上了围裙,她穿上了仆人下地时穿的鞋,走向了土地,用自己的手劳作,日光晒黑了她的皮肤,沉重的劳作让她的手变得粗糙。但她却有了不同于以往人生的特别收获。她渐渐明白了父亲对她说的话的含义,土地是世上唯一值得你为它奉献,值得为它奋斗、牺牲的事物,因为它是唯一永恒存在的东西。是的,当你为什么东西付出过劳动时,你就会爱上它的,她深深地爱上了这片土地,在土地上播撒着一家人的希望。她在土地中,渐渐变得成熟,更加坚强。
而战争归来的艾希礼却一直沉湎于往日的幸福生活无法走出来。他抱怨战争,是战争让他失去了他所爱生活,他说,这里的生活太接近现实,如果没有战争,他将一生快乐地沉醉在十二橡树园里。面对残酷的现实,他没有勇气站起来,而是一直选择逃避。是啊,同样面对生活的苦酒,有人将他一饮而尽重整山河再出发,而有人就借酒消愁,郁郁终生。
直到媚兰的死终于让他跌到底谷,媚兰活着,他还有人可以说话,可以寄托感情,而如今他失去了家园,失去了妻子,也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和勇气。而此时,看到面对她的表白无动于衷的艾希礼,思嘉终于明白,他根本就没有爱过她,她这么多年爱的,只是一个不存在的东西。万念俱灰之中,她想起了瑞德,她明白了,自己已经在无意中爱上了瑞德,只是自己并不知道,可此时的白瑞德再也不会相信她了,她和瑞德,爱到分离才相遇。生活总是给我们开一个又一个的玩笑,总是在阴差阳错中失去了很多东西。
战争改变了太多的东西,也改变了人的模样。思嘉从一个任性活泼的青春少女蜕变成一个成熟稳重的人,但也有东西没有变,那就是他对爱的追求,那种敢爱敢恨的无谓精神。
幼小的女儿死去,亲爱的丈夫也离她而去,生活这次又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她走到庄园中,俯身亲吻脚下的这片土地,重新振作起来,红彤彤啊晚霞照耀着这片土地,夕阳下,她的身影高大而迷人,看到这里,再也忍不住,任泪水流淌,被她感动的一塌糊涂,无论怎样,一切都过来了,她挺过了那人生中最为艰苦的日子,所有随风而逝的都是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她已经涅槃重生,长成另一个思嘉了。“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这是一部令人读起来回肠荡气的伟大著作,用细腻的笔触和宏伟的篇幅描写了一个女人一生的无奈、独立以及成长史。她从始至终深爱着一个人,但前后三次结婚皆是为了生活,过尽千帆皆不是。但这也是书告诉我们的,生活毕竟是生活,它有着太多的含义,你不会因为失去了一个人而无法活下去,任何人的离开和任何打击会给你带来一时的伤痛,但你还没有失去全部。只有经历过生活的磨难,才能真正明白它是我们人生的一笔宝贵财富,我们才从生活中成长起来,明白人生的真正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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