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你们想知道我最喜欢做什么吗?其实我最喜欢弹钢琴。
记得5岁那年,看见好伙伴靖雯在学电子琴,我羡慕极了!吵着妈妈要学弹琴,我费了好多口舌,妈妈才答应帮我找老师,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无奈的是老师说我才3周岁多,年纪还太小,等下一年再学,我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家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终于盼到了学琴的日子。那天,妈妈领着我来到了聪慧阿姨家—我的钢琴老师那儿。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激动不已!那一排排黑白琴键好像在向我招手,我不由自主地走到钢琴旁边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够,我情不自禁地在琴键上弹了几下,竟然弹出了悦耳的声音。从那以后,我对钢琴就爱不释手,每天从学校回来都要弹一个小时多的琴。虽然很苦,很累,但是收获很多。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已经通过了钢琴三级考试,正要向五级挑战。现在的我,越来越喜欢弹琴了,仿佛钢琴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将更加努力地弹琴。
我永远记得妈妈的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对于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要用心努力做好,才不会让自己有遗憾。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花在草丛中显得与众不同;海鸥在蔚蓝的大海上显得与众不同;白云在蓝天下显得与众不同。做人也是如此。要想成功,就要做到与众不同。
与众不同,可以让我们被更多的人发现,即使在一堆沙子中,如果你是一颗普通的石子,那么你也是与众不同的,你也会被人发现。“鹤立鸡群”讲得就是这个道理:鹤在鸡群中是与众鸡不同的,如果你要找的仅仅是一只鸡,那么试想一下你被发现的可能性有多大。
与众不同,可以让我们把握更多的机会。赢得了被别人发现的.机会,就赢得了更多工作的机会。周杰伦在一群服务员中会弹琴是与众不同的,正是他的与众不同他被老板发现而不再端盘子。某大学毕业时简历做得与众不同,就先得到招聘人员的亲睐,得到了工作的机会。周杰伦在一群服务员中会弹琴是与众不同的,正是他的与众不同他被老板发现而不再端盘子。你只有做到和别人不同,才会享受成功的喜悦。
与众不同可以磨砺我们的意志,当我们与众不同的时候,我们一定会遭到很多人的质疑和责骂,枪打出头鸟,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这时候我们要咬紧牙关,坚持不懈,慢慢地去赢得众人的理解和支持,最终达到改变他们的态度的目的。
与众不同,需要我们有足够的勇气。有时候不是我们不想与众不同,而是不敢。当大家同样做一件事时,你只有与众不同,才能在更多的平凡人中脱颖而出,只有有特点,才能有更多人的喜欢。在房地产界潘石屹绝对不是最大的做的最大的公司,但是他的公司绝对是引起人们关注最多的,因为他的近乎简笔画的相貌,以及他的犀利的语言,才会有他今日的辉煌,也正是他的这种与众不同,铸造了他今日的成功。
兰花没有牡丹的硕大,没有玫瑰的芳香,没有石榴的火红,但是它生长在不与世俗争宠的幽谷之中,无论别人是否欣赏都散发着自己幽幽的香气, 这就是它的与众不同。正因为这样,他才得到了花中君子的美誉。
做一个与众不同的人,让别人善于发现自己,你就会发现,成功其实离你很近。
要说我最喜欢的事,就要数看书了,书是我的好朋友,是知识的源泉。
还记得高尔基曾说过的那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我哇哇落地,妈妈爸爸就给我讲故事,虽然那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就是喜欢看书,家里的书约有260多本,可我还不满足,每个周末都要到新华书店看书,妈妈叫我“小书虫”、爸爸叫我“小书迷”,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看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好像连九头牛都拖不动。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快乐《1+1》作文书,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妈妈叫到:“妞,快来吃饭啦!”我嘴里说“就来、就来!”可书中小玛莉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又猜不清,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只好再看下去。妈妈看我原地不动,气得火冒三丈,最后还是她把我拖进了厨房。我食不知味,不甘不愿地吃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书上的内容。唉!这个时候吃什么饭呀!
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得数不胜数,书中生动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陶醉,我读出了书中的酸、甜、苦、辣。读到伤心处我会流泪;读到欢乐时我会哈哈大笑,总之书的好处是无穷的。
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提高了、词语也丰富了、连语句也通顺多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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