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景,不仅是客观事物的再现,更是作者主观感情的流露。景是外在的,情是内在的,正所谓“情随物迁,辞以情发”。景是情产生的基础,情是景的产物。因此,要求小学生不要单纯写景,而是要借助景物,抒发一定的思想感情。当然,这种感情必须发自内心,而不是无病***。
景物是客观的,但若不能给“景”自然地烙上“情”印,这样的景物只不过是苍白美丽的“躯壳”,难以达到感人的目的。其实描摹景物的过程本身是写作主观感受的过程,正如王国维所说“一切景语皆情语”。景与情是密切相关的,情由景所背负,景为情而浸蘸,情是灵魂,景是载体。这就要让景与情有机融合,只有在描绘客观景物的同时,把自己的喜怒哀乐等感情融注到作品中去,才能使读者产生共鸣。
那么如何为情感的抒发找好“婆家”使之达到情景交融的境界呢?
关键要挑选好景物,所选取的景物具有的特点必须与作者抒发感情的主旨有某些相似或相通之处,正所谓“亮景写喜情,暗景写悲情”。例如:鲁迅在《故乡》第五段中,他是这样描写故乡的:“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这枯萎的野草,没能享受阳光雨露,在寒风的摧残下,只能是“断”了,“抖”着,一个“断”字,何等伤痛;一个“抖”字,何等凄惨;由静到动,何等传神。此情此景,“我”心伤故乡之情,已跃然纸上。在写景的字里行间,自然渗透感情,景与情可谓是有机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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