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应该要有素养和气质。对我来说,偶像是需要有智慧的,而不是舞台上发光发热的人。他是一个表现上光亮耀眼,实际上却默默付出的人。他就是——林义杰。
林义杰他是一个不肯放弃的人。从小学时,他就很喜欢跑步,他也很清楚他自己不喜欢读书。于是,他开始勤练跑步。在体育课和放学后,他总是跑得最认真、最勤快;但是时间飞快地逝去,转眼间,林义杰已经快要上大学了,他想上城市体育大学。但是,事与愿违,林义杰的父母希望他上普通大学,于是,他与父母打赌,他如果上不了体育大学,他就放弃练跑。结果,林义杰他上了体育大学。
在大学毕业后,他参加了超级马拉松,成功横越了南极与撒哈拉沙漠,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人物了。但是,我最佩服的,是他的毅力,他坚忍不拔的意志力;我欣赏他的成就,并且我想和他一样,有勇气、有决心、有毅力,不要犹豫不决,或是害怕失败。
我的偶像是林义杰,因为我觉得他比一般人都厉害,因为他有其他人所没有的,其他人认为那是没有用的--勇气与毅力。
李婷坐在她的位子上郁闷:老天,你对我李婷为何如此不公?为什么要将我的表妹也放在我们班!再这样下去,婉洁迟早要从我李婷身边抢走峻翔的,我该怎么办好? 正在李婷思考的时候,婉洁蹦蹦跳跳地来到了教室里。峻翔见了,赶紧迎上去:“婉洁,你和我出去一下。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李婷也跟了上去。 “婉洁,这里你一定没来过,对吗?”原来,峻翔带婉洁来到了他们班后方的一块绿地。这块绿地十分隐秘,其实,除了峻翔,班上的任何人也没来过。 “天哪,真是太美了!”这里除了是一块绿地,也是一个花丛。五彩缤纷的花儿争奇斗艳,还有美丽的蝴蝶四处飞舞。婉洁陶醉其中,她这里摘一朵花闻闻,那里望着蝴蝶出神。蹲在绿地外面的李婷不仅腿十分难
受,她的醋意也火山爆发:作为峻翔的女朋友,峻翔却从来没有带她到这里来。婉洁算什么? 峻翔感到自己真的爱上了婉洁,正在他想计划向她表白时,李婷闯进了绿地,对婉洁说:“你最好先走开,我要和峻翔说几句话。” 婉洁疑惑地走开了。不过她只是离开了绿地。她躲在一株灌木后面偷听。她想听听李婷要对峻翔说些什么。因为她并不知道李婷与峻翔的关系。 “峻翔,你好久没有和我在一起了。” “我不明白你要说什么。” “峻翔,你已经忘了我吗?”李婷切入了正题,“你别忘记,我才是你的女朋友!她,算得了什么!你还记得我们以前度过的时光吗?那时,你多么爱我!” “好吧,李婷,我正式宣布,你再也不是我的女朋友,我们宣告分手。行了吧?还有,我警告你,不要***扰婉洁,她不了解。”说着,峻翔大步走了出去。 一片静寂。 随后传来李婷哭泣的声音。她也走出了绿地。她对着婉洁大声说:“表妹,你抢走了我的男朋友。不过,我不会放弃。” “我今天才知道。” “你永远也不知道他多爱你。” “但我也不会言弃。”婉洁站了起来,“他爱我,我也爱他。” 没有人说话。
喜欢他那拉风的发型,喜欢他每一次跌倒后爬起的画面,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位个子矮但球技高超的nba球员—阿伦·艾弗森。
他虽然个子不高,但却有着迅捷的身手。哈里斯创造了运球过全场的世界记录,布鲁克斯号称nba百米飞人,但是他们引以为傲的速度为自己的球队带来了什么呢?他们永远也不能复制艾弗森那真正迅捷而致命的身手,自打他一进入联盟起,这就是令人忌惮的武器。
强硬的身体是他战胜对手的有力武器,如果有一个比艾弗森还硬朗的球员,那么他的身体素质一定比艾弗森好。2001年,东部决赛,艾弗森咽着满嘴的鲜血与雷?阿伦死磕,激励了全队的士气。
在这个联盟,他是突破最多的球员,同时也是被放倒最多的球员,看着他一次次跌倒,再一次次爬起,真觉得那些喜欢假摔的壮汉真是十足的娘娘腔。
我喜欢艾弗森,是因为他的球技,更是因为他在跌倒后有再次站起的勇气。
鹿鹿:
请允许我这样称谓,在我心中,独一无二的你。就算韶华易逝,如星辰般陨落,然而,忆取一段似水年华里你我的美好邂逅,此生无憾矣。或许,我的言语不够动听。也可能,我的表达总过苍白。
可是,没有谁像我一般爱着你,用整个生命,开出一朵绚丽的花,在你的年华里,独予你一世馨香,独予你瓣瓣浓情。
我想,你大概会笑话我的,因为,我真的在遇见你之前,并不知道相思为何,情为哪般,痛苦么,也是浅浅一尝罢了。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个中滋味,也只有自己,在外人看来,并不足以挂齿的事情,我却总是印在心里,不过是一个眼神,不过是一句无心的话吧,可我却记得那么清楚。我以为,是我的记性太好,后来才发现,并不是如此,因为,我对别的事,总是不能清晰再现,单单关于你的一切,我总是一丝一毫埋在心里。记起关于你的一切,总是带着浓浓的喜悦,却又有着淡淡的莫名哀愁,只因为,我怕在经年以后,我会忘记你的模样,你的笑脸,你说过的话,以及与有你关的一切,那是一件多么无奈而又痛苦的事情,只要这么一想,我就觉得整个心被紧紧的缠绕,窒息到透不过气来。
所以,我想,我应该在保留着所有关于你的记忆的时候,便投入轮回,然后,巧妙的躲过孟婆递来的那一碗汤,带着对你的记忆,在下世,依然能把你寻找。鹿鹿,在这茫茫世界,渺渺红尘,我们的相遇,算是偶然吧?我有时会这样想,但是,为何这偶然得来的缘分,偏偏却是你,而不是别人?那么,我们的相遇,算是必须吧?可在此之前,上苍从未给我哪怕半点的暗示。我在青春的路上,风风雨雨,做着各种各样莫名奇妙的梦,看着旅途中千姿百态的风景,我拔山涉水,我对酒当歌,那么漫长的岁月,独不见你入梦来。直到看见你的笑脸,我才猛然清醒,那个时常在梦里出现的隐隐约约看不到的影像,原来是你。
人们总是说,倘若爱得太深,总会迷失自己,卑微的爱,难免会长出苦涩的果实。可能,这是有道理的,但是现在,我懒得去管,我也不去介意什么迷失,什么卑微,我只知道,我愿意不顾一切的去爱你,即便是飞蛾扑火,也在所不惜。
我知道,流星划过美丽的最后是消陨,而我愿意做那一颗流星,给你璀璨到以消亡之代价换来的华美。我亦知道,花至荼蘼花事了,我却甘愿化作一季繁花,以无法相媲的风华惊艳你的流光岁月。
我,一名普通的中学生。虽身高一般,相貌平平,但酷爱运动,自从生活中多了它,我就告别了平凡,获得了许多能量!
小学时,我就像班里的一颗豆芽菜,永远就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就因此,无缘一切的运动比赛,打篮球也是被遗弃的人物。只能在一边看看,当一个隐居山林的“高人”,只能窝在我的书堆里,啃啊啃。
就在一年前,我步入了这个新的世界——中学,来到这里,我又学会了一项新的技能——跑步。
当时也没有原因,每天都会早起去跑两圈。虽然不长,但我却一年下来,不懈坚持,除了下大雨,我都不会停止。就这样,我变得强健,变得快乐。
后来,我又尝试了很多,引体向上,长跑,篮球,游泳,羽毛球等都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因为运动,我变得快乐,变得勇敢,变得坚强,变得自信!
它让我明白,生活就该去拼搏,生活就该去奋斗!正如一句话:“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身体永远是属于自己的,它一直默默的陪着你,你的辛苦,你的付出,也许别人没看见,可它会知道,它会进步!
生活在前进,你是否有收获?
现在人都很在乎学习,都把运动细胞发达的人说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我则不然,运动不但能使你的体魄得到锻炼,而且它会是你学习上的一个大帮手。它让你知道不气馁,勇往直前;它让你明白不放弃,坚持不懈;它让你懂得生命无止境,努力就会进步!
慢慢地,随着年级的升高,我的学业也会增多,再次踏上跑道的次数也会减少。所以我珍惜,珍惜这一次一次与命运邂逅的机会。所以我很感谢,感谢那一点点的奋斗,感谢那一点点的进步,所以我很欣慰,欣慰与它的萍水相逢。
那个命运转角,我与它相逢。从此,我就与它共进步。
清晨,再走进这个世界,天是淡蓝色,微风轻拂过我的面旁,替我拭去那点倦意。
一个少年站在曲折的跑道上,沿着它,缓缓而行,就像是回到母亲的怀抱,平静而幸福。无言间,慢慢加速,途中有些累,他没有松懈,继续跑着,时间在此时好像凝固。
每一圈,都很认真,终于,看到终点,我全力以赴,划过最后一道宁静。
每一天,它给我力量,陪我进步,使我快乐。
同们学,和我一起将生命跑动起来吧!享受运动带来的力量与快乐,做一个快乐的奔跑者。
看过刘翔和阿兰·约翰逊之间的故事。在2001年以前,110米栏20个13秒以内的成绩,有9个是约翰逊创造的,他是世界公认的“跨栏王”,也是刘翔的偶像。2001年的埃德蒙顿国际田径锦标赛中,刘翔跑了13秒51,约翰逊跑了13秒04、比赛结束时,刘翔以“粉丝”的名义找约翰逊签名,还和他留影。
毫无疑问,约翰逊是刘翔的偶像。为了与自己的偶像一较高下,刘翔不知道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和约翰逊也不知道同场较量过多少回。但,在2001年后两年多时间里,刘翔始终不能超越约翰逊。可是刘翔没有气馁,在经历过无数次失败后,刘翔写下了这样的话——那个时候,约翰逊仍然像座山那样横在我面前,但我隐隐约约感觉到,这座大山已经不像当初那样遥不可及了,我甚至觉得我已经站在了山脚下,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翻越它!
经过无数次较量之后,刘翔于2004年5月8日,在日本大阪国际田径锦标赛上以13秒06的成绩首超约翰逊。约翰逊当时的成绩是13秒13、
在观众的一片哗然声中,刘翔击败了自己的偶像约翰逊,一举摘下了“跨栏王”的桂冠。
现如今,刘翔已经成为了国人的偶像,甚至是世人的偶像。我一直在想,在我们人生前进的道路上,大多数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可是,有几个人可以超越自己的偶像呢?我觉得,追逐偶像不仅仅是用崇拜的眼光望着对方,最重要的是以偶像的标准来衡量自己,学习偶像的进取精神,把对偶像的崇拜变成一股力量,然后朝某一个目标奋力拼搏。
人们追逐偶像的形式是很复杂多样的。当然,大多数人是这样想的,偶像的社会高度和影响,和自己相比是可望而不可即。而且,随着岁月的流逝,自己越来越觉得,偶像就是偶像,自己就是自己,屈居于偶像之下也是心安理得的事情。
我在读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有个同学叫学英,她家庭条件优越,还聪慧好学,成绩一直是全班第一。在学校老师的不断表扬下,学英就是我那时候的偶像。我的学习成绩中等,家境也贫寒,每天放学回家不是做饭就是放牛,要不上山拾薪火,可以安心学习的时间不多。当时,山旮旯出生的我,走出大山就是我最大的愿望。那如何走出大山呢?唯一的途径是,以好成绩考入高等学府。可什么样的成绩才是好成绩呢?思量之后,我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好成绩的定义——超越学英的成绩就是好成绩。
为了取得“好成绩”,我开始废寝忘食地学习。从初一到初二,我的成绩成直线上升趋势,并且在初二第二学期,我以总分665的成绩夺得了全校第一。那个时候,我突然想明白了一个道理:与其仰视自己的偶像,不如下定决心超越偶像。即使最终你不能超越他,但你也在进取不止。
前几年,超女李宇春被人追捧得沸沸扬扬,她的粉丝数不胜数。尤其是年轻人,很多爱唱歌的人唯宇春是瞻。朋友霞是一个忠实的宇春迷,她生得腼腆,性格内敛。有一回,大家一起去K歌,她也去了,隔座有人唱了一曲宇春的《纯真年代》,令人大跌眼镜。她唱得太女人味,很失宇春的中性风格。大声说话都会脸红的霞,不知哪里来的勇气,点唱了有史以来的第一首歌,也是《纯真年代》,还学宇春学得有模有样。霞博得阵阵掌声,气得隔座脸色煞白,拂袖而去。打那以后,霞唱歌是一发不可收拾,还取得了单位五一劳动节卡拉ok二等奖。看到她,我觉得,偶像的力量真是太神奇伟大了,它甚至可以改变一个人固有的本性。
我想,我们该如何崇拜自己的偶像呢?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其实都还是有梦想的,而我们的梦想或多或少可以从偶像的身上寻得。崇拜偶像不仅仅是找他签名,留影,给他助阵那样简单,真正的偶像崇拜,是崇拜他向上拼搏的精神面貌,不达目的死不休的勇气。偶像崇拜也是一种力量,可以让你的生命更加辉煌,实现一个又一个的人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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