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急躁的结果只会使得应该要做好的事情没有做好。
2、要是一个人把开玩笑当作人生最重要的事。那么,最聪明最优秀的人——不,最聪明最优秀的行为——也就会变得可笑了。
3、可是傲慢,只要你果真聪明过人,你就会傲慢的比较有分寸。
4、跟人家怨恨不解,的确是性格上的一个阴影。
5、用最激动的语言把我最热烈的感情想你倾诉。
6、不过天下事总是这样的。你嘴上不诉苦,就没有人可怜你。
7、幸福一经拒绝,就不值得我们再加重视。
8、一个人不要起脸来可真是漫无止境。
9、人生在世,要不是让人家开开玩笑,回头来又取笑取笑别人,那还有什么意思?
10、你千万不能为了某一个人而改变原则,破格迁就,也不要千方百计地说服我,或是说服你自己去相信,自私自利就是谨慎,糊涂大胆就等于幸福有了保障。
11、女人们往往会把爱情这种东西幻想地太不切合实际。
12、一个姑娘除了结婚外以外,总喜欢不时地尝点失恋的滋味。那可以使她们有点儿东西去想想,又可以在朋友们面前出点风头。
13、虽说她也下定决心,不要把通信疏懒下来,不过,那与其说是为了目前的友谊,倒不如说是为了过去的交情。
14、太受人器重有时候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15、美少年和凡夫俗子一样,也得有饭吃有衣穿。
16、这种只顾情欲不顾道德的结合,实在很难得到永久的幸福。
17、不论想到达西也好,想到韦翰也好,她总是觉得自己以往未免太盲目,太偏心,对人存了偏见,而且不近情理。
18、然而我的愚蠢,并不是在恋爱方面,而是在虚荣心方面。开头刚刚认识他们两位的时候,一个喜欢我,我很高兴,一个怠慢我,我就生气,因此造成了我的偏见和无知,遇到与他们有关的事情,我就不能明辨是非。我到现在才算有了自知之明。
19、大凡女人家一经失去贞操,便无可挽救,这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美貌固然难于永保,名誉亦何尝保全。世间多得是轻薄男子,岂可不寸步留神。
20、这个结合对双方都有好处:女方从容活泼,可以把男方陶冶的心境柔和,作风优雅;男方精明通达,阅历颇深,也一定会使女方得到莫大的裨益。
21、他们踏上台阶走进穿堂的时候,玛利亚一分钟比一分钟来得惶恐,连威廉爵士也不能完全保持镇静。倒是伊利莎白毫不畏缩。无论是论才论德,她都没有听到咖苔琳夫人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足以引起她敬畏,光凭着有钱有势,还不会叫她见到了就胆战心惊。
22、大凡家境不好而又受过相当教育的青年女子,总是把结婚当作仅有的一条体面的退路。尽管结婚并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总算给她自己安排了一个最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饿。
23、至于我,我真正喜欢的人没有几个,我心目中的好人就更少了。时事经历的愈多,我就愈对世事不满;我一天比一天相信,人性都是见异思迁,我们不能凭着某人表面上一点点长处或见解,就去相信他。
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能力的局限性,这是可以原谅的。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
今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观看了名叫《狮子王》的动画电影。
狮子王和王后生了一个小狮子,他是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在阳光的照耀下,各种动物都欢呼着,这只小狮子取名:辛巴。而这时辛巴的叔叔在考虑如何***死辛巴的爸爸,自己成为国王。
第一次,辛巴要出去玩,他爸爸让他别出国界,他答应了。辛巴的叔叔把辛巴骗到土狼的洞穴里,土狼正准备吃他,辛巴的爸爸来了,救了辛巴,并再三强调不要再乱跑了,而他就是不听。终于,辛巴被吓慌乱跑的牛群困在路中间的一个树枝上,他父亲来救他,他是得救了,而他爸爸却死了。是被他叔叔害死的,而他又听从叔叔的话离开了他的王国。
他在沙漠中被一个虫子和一头野猪救了。并且跟他们生活在一起。他不知道远方的王国里已经没有动物了。曼曼在狩猎时遇到了辛巴,告诉他那里的遭遇。开始他不想回去,在曼曼的一再劝告和巫师的引导下,他终于回去了,并和别的狮子一起把他叔叔、土狼赶走,从此他的国界又美好起来。
这部电影告诉我们小孩子一定要听父母的`话,不然父母会有麻烦,自己也会有麻烦。
这部电影真好看!
天灰蒙蒙的,又阴又冷。寒冷的北风似乎要把整个人吞没掉。
这是战乱的岁月。暮色笼罩着一个边远僻静的村落石壕村。诗人杜甫从洛阳向华州赶路。这一天,天色已经昏暗,诗人错过了旅店,只好投宿在石壕村。
房东是一对年迈的老人,还有他们的寡媳和尚未断奶的小孙子。他们衣着破旧,面黄肌瘦。
一天的劳累奔波,诗人和衣而卧,很快就进入了梦乡。约莫二更时分,一阵犬吠,村中突然纷乱起来,粗暴的`叫喊声、急促的打门声越来越近了。诗人被惊醒了,借着惨淡的月光向外窥看,原来差吏又来抓壮丁了。房东一家吓得心惊胆战。老翁慌忙披上一件破褂,匆匆爬过屋后的断墙,向村外逃去。老妇人战战兢兢,颤抖着去开门。
砰的一声,门还没有开,就被差吏一脚踹开,只听道差吏粗野地吼道:你家男人呢?你家还要再征派一个男子去当兵。把人交出来!老妇人苦苦哀求道:长官,我家有三个儿子都去戍守邺城了。最近一个儿子写了封信回来说,两个兄弟都战死了。哎,我担心他的幸免也难保全啊!官爷,可怜可怜我这个老婆子吧屋里实在没有人了!
哇孩子的啼哭声突然响起来了。
你还说没人!这孩子哪儿来的!他的父母呢?你敢欺骗官府!差吏吆喝着,挥动皮鞭往里闯。
老妇人眼看哀求无用,哽咽着说:我的媳妇刚失去了丈夫,带着还在吃奶的孩子艰难度日,连一件穿得出去的衣服也没有了。孤儿寡母,可怎么过啊?你们实在要人,就把我这个老婆子拉去顶差吧,我随你们去,也许还来得及赶到军队烧早饭。
差吏们骂骂咧咧地把老妇人带出了院子。在惨淡的月光下,老妇人回头望望自己破旧的茅屋,掩面而去。孩子的啼哭声一阵阵传来,令人肝肠寸断。
夜深了,窗外万籁俱寂,说话的声音没有了,似乎听到有人低声在哭,这哭声在旷野上飘荡。
诗人一夜无眠,他的耳边仿佛仍然回响着老妇人凄惨的哭诉声。天蒙蒙亮,诗人收拾好衣服和悄然回家的老翁告别。面对这令人心碎的现实,诗人还能用什么样的话语安慰这痛苦万分的老人呢,只能长叹一声,放了几两碎银在老人的身边,然后,他的身影慢慢消失在萧索的村路上。
暑假里我看了好几部电影,其中一部电影《狮子王》我觉得印象特别深刻。
《狮子王》讲的是生活在非洲大草原的一只叫辛巴的小狮子,它全身都是棕色的毛,长得神气十足,是个聪明又调皮的小狮子,它有一个非常爱它的父亲。可是它的叔叔刀疤想要争夺王位,千方百计地想要***掉它。为了保护辛巴,父亲被刀疤给***害了。辛巴难过极了,没有了父亲,自己又被赶出了自己的王国。看到这时,我也不禁为辛巴的遭遇感到伤心和难过。后来,辛巴遇到了两位好心的朋友,在他们的帮助下,辛巴又开始了无忧无虑的生活,渐渐地长成一头大雄狮。它又回到了自己的王国,勇敢地打败了刀疤,夺回了王位,成为了狮子王。
这部电影让我感受到父母的爱是多么得伟大!他们时时刻刻地帮助我,教会我们怎样去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就像辛巴的父亲保护辛巴一样。朋友的互相帮助也很重要,以后我要改掉胆小的习惯,去认识更多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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