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可能抽下班与休息的时间,在五天内读完了《渴望生活——梵高传》。总觉得要写点什么,可不知从何说起。
整本书的基调和梵高的画一样,在我印象中是偏褐色、黄色与金色,那是大地与太阳的颜色,让人感觉温暖与安全。可是主角文森特·梵高的整个人生却是波涛汹涌的墨蓝色,在冰冷中沉浮。
先是遭受失恋的打击,梵高的爱认真、执拗、非常具有爆发力,甚至不顾一切。为了见到心爱的女子,他可以忍受饥饿与疲劳,徒步几昼夜只为远远望上一眼;他可以藐视的罪孽,将手心放在烛火之上以示坚决。可是飞蛾扑火,这样的爱情终将化为灰烬,而文森特一生都无幸得到自己的爱情。
接着是事业的挫折,明知不喜欢不合适,梵高一开始也曾很努力的成为一名牧师,只可惜身处人间地狱似的矿地,看着采矿人家的痛苦、挣扎和死亡,他虽尽其所能的行施布道,都只是精神上的欺骗,信仰与上帝并没有带来救赎,梵高的努力甚至被教会毫不留情的予以了否定与批判,这让他情何以堪,最后连自己都迷失了。
幸好在绝望之时,他找到了一生的事业与追求——绘画。
在绘画中,梵高认识到,所有的痛苦都是为了做铺垫,所有的不幸都是灵感的源泉,他可以把痛苦当做观察生活的放大镜,去捕捉那平凡而真挚的幸福。是的,他的模特儿是“丑陋”的,矿工、农妇、邮差、等等,那些个皮肤粗糙,身形佝偻,都是在生活中苟延残喘之人,梵高将之捕捉到了画中,并没有同情与修饰,也没有虚伪的伤痛与***,梵高只是一个记录者,用最深刻的笔触,最真诚的颜色将他们记录下来——这就是生活的真实一面,没有雕栏玉栋,没有宝马香车,大多数有的只是辛苦劳作了一天,在昏暗的灯光下吃着土豆的人。
由于起步较晚,梵高开始拼命拼命的冲刺,他不停得画不停的画。为了某一处风景,他可以在海边坐上一天,任凭风吹雨打;他可以在烈日下之下,晒到红斑秃顶。那群鸦乱飞的麦田,红叶斑驳的森林,星月流动的夜空……都存在在他每天早出晚归,日晒雨淋,忍饥挨饿的困顿生活中了。梵高是天才,不过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绘画天才,而是一个努力的天才,他不仅仅将绘画当成一项事业,而是生命。每一幅画注入了他的生命,每画一幅画他的生命也随之缩短。吃饭、睡觉、生活都是为了延续绘生命,而生命存在的意义只是绘画,即使是爱情、友谊对于梵高而言,也就是给画添上了不一般的`亮点。最后绘画完成了,身体机能虽然在运转,生命的意义结束了,梵高用一颗子弹结束自己短暂却完整的一生。
梵高是孤独而任性的,他不被人理解,大部分时间都在孤军奋战,可是艺术本来就需要耐得住寂寞,况且在梵高的背后还有那个无限包容他的弟弟迪奥。总觉得迪奥是梵高的影子,有了迪奥的支持——精神上与物质上,才成就了梵高。然而即使是弟弟,也没有理由这样不计报酬的帮助兄长,每个月150法郎,即使自己拮据的时候,也不间断,这是怎样一个负担啊。但是迪奥一点没有抱怨,没有怀疑,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他是梵高的分身,梵高也是他的分身,梵高的创作就是他的创作!他们对于艺术都有梦想,梵高不顾一切的去追求艺术,迪奥就不顾一切为他创造条件,如果说绘画是梵高的精神支柱,梵高就是迪奥的精神支柱!所以在梵高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迪奥的精神也崩溃了,不久之后离开了人世。
迪奥之于梵高,不仅仅是兄弟,更是知己。
《渴望生活——梵高传》是美国传记小说之父在二十六岁时写的,读起来其实很像小说,不过二十六岁这个年纪,对于梵高这样的人生能有多少感想?我不喜欢一本传记,都是裸的赞美与崇拜(中国的伟人传记都是这样),也不喜欢大段大段作者的感情白描,一旦作者把主人公当成了自己情感的容器与化身,那传记便不再对别人的纪实性的描述,而是自己的情感发泄了。很高兴《梵高传》没有让我看到这样虚假的东西。
一本好书,看了让人思考。我没有梵高的觉悟,当然也绝不会有梵高的成就,但是如果能够学到那么一点点呢,再努力一些,是不是能够离梦想近一些呢?
啊,梵高!
那是一幅很有张力的画,画的是向日葵。金色,红色,橘色,铺满了整幅画。哦不,不是铺,是抹,极其狂野地、执着的涂抹,那明亮的,鲜艳的向日葵,让你感到温暖,你的面前仿佛是一片葵花林,它们向着阳光摇曳,招手,在阳光的照耀中,汇成一片金色的海洋。光芒照到你脸上,仿佛整个人都被阳光和花朵包裹,一股股暖流流遍全身,有一种莫名的情感,让人沉醉其中。
转过目光,那是一幅同样美丽的画。寂静的城市中,一片黑暗。人们已睡着,剩下的,只有神秘的夜空和那执着地装点夜空的星星。那星星很明亮,明亮的让人掉泪,透着孤寂与清冷。画的笔触很大,可以想象作者是怎样执着的想要把眼前的情景画下来,把心里不为人知的感情抒发出来。
再移过目光,那幅画仿佛又到神圣的光芒,见到它的第一眼,就会感受到自由与幸福。那幅画上有大片大片的金色交织在一起,璀璨夺目,那是一片麦田。画面的远景是几笔群青与紫,模模糊糊,有一种安静祥和的美,那是远山以及房屋群落,天空是绿色的,一个小人儿站在麦田上,看着那广阔无垠的麦田。阳光将在那儿结出美丽的果实。整幅画充满平静幸福与爱……
是的,作者是梵高.文森特。他活着的时候,人们认为他是一个颠者,但是那只是人们从没进入过他的内心世界而已。他的心里埋藏着爱,用自己最为炙热的情感作画。在最后那一刻,我想他一定看到了这样一幅美丽的图画:紫色的鸢尾在天空中盛开,金黄色的向日葵摇晃着细细的身躯在他身旁翩翩起舞,还有一望无垠的麦田,金黄色的麦穗儿在风中倒伏。身旁还有触手可及的金色云朵,他仿佛听到了唱诗班轻灵的歌声,看到了穿透暮霭的十字架。他重获新生。
合上了最后一页,梵高的故事还在脑子里回响。
梵高最后最后的激情创作是在阿尔,法国南部的一个小城市。在那里有强烈的阳光与恐怖的西北风,梵高每天早上背上画架,晚上带着幅满意的作品,赶着黑夜归来。阿尔恶劣的天气,营养不良,失眠,长期的精神亢奋(这是他画画的唯一动力),他患了可怕的癫痫病(更像是精神分裂)。他割掉了自己的耳朵送给一个妓,他被送进精神病院。他一旦在理智恢复时,又开始创作。可是随着精神的衰退,他明白自己的激情已逐渐消退。为了不给他弟弟增加负担(梵高从开始绘画时,经济来源都是弟弟提供的,也是弟弟在精神上支持他)他用手结束了生命。而他永远都不知道,他的绘画成为了博物馆的珍藏品,被后人景仰膜拜。
梵高的一生是艰辛的。但他却并没有为此放弃自己的目标。他用十年的时间表达着他的艺术。他在阿尔画的“向日葵”,被当时的一位欣赏艺术的医生说:“我这一身,如果能创作这一幅画,就成功了。”不论在恶劣的煤矿,还是精神极度痛苦的阿尔,他都认为绘画是工作,是他能存活唯一精神动力。有人说,只要长期的坚持一件事,不管怎样也会成功。或者更准确的说,长期从事时,必定要加入激情,加入单纯对事业的追求。
我仰望那个阳光下倒下却永远伫立在我心中的梵高,用我的所有感官来仰望这生命的燃烧。
我头一次见他的自画像时,只感觉他古板木讷,像个老农,甚至说是个疯子。的确,在他死亡前谁都认为他是疯子。可是正当我乱想时,爸爸告诉我:你应该用心来。
我在很小的时候在一台台历上看到了《向日葵》色彩强烈色调明亮,“那时葵花吗?”我禁不住想,在我看来那只不过是一个个有大有红的橘子,更像是一团团火焰。当我又一次看到《向日葵》时是在初三的历史课本上,这回看我又有了另一种感觉:这的确是火焰。
梵高1988年来到法国南部郊外写生作画,对强烈阳光照耀下的田野、花朵、农舍、教堂,他禁不住的一遍遍高喊:“明亮些,在明亮些。”我渐渐意识到也感觉梵高对于艺术的那份热爱。也许在他眼里这葵花就真的像火焰一样,舞动跳跃,而他的心中也充满了阳光,无数火苗也在舞动跳跃,一切表现形式都在激烈的精神支配下舞动跳跃。可是谁也不知道,同样在阳光下他却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谁也不清楚,他为什么这么做,是疯子,是精神病抑或是负债累累无法偿还。我想,这些都不对,这也许是他的一种解脱,一种救赎。或许也正是太精神支配了,生命才变得如此脆弱,可是正如那南国阳光下的向日葵,一切都在燃烧,都在燃烧,那是一种对生命的自由的向往,对艺术的热忱,对阳光的追求,而现实的黑暗满足不了他,于是梵高你点燃了自己,你愿在这阳光下无尽的燃烧,即使化为灰烬。
风速奔跑于天地间的骄子,这就是“疯子”,一种可以将生命点燃的勇气,可以如一炬火把冲破世俗的献媚,即使烧焦了,烧毁了,烧成灰烬了,那也可以香如故,芳更浓。
曾经,对艺术疯狂的追求,那过人的天赋却被世人不屑一顾。
曾经,对世间厌恶的憎恨,却被世人称为精神病,被关在医院时,依旧怀着对艺术的热忱,用晶莹的画笔涂抹着天堂的风景。
曾经,对爱情的忠贞,顽固的将右耳割掉,血流残败的任凭流着阴红的血液。依然挥动画笔,将自己那落寞的样子铭刻在泛黄的油画布上,永恒的记载着阴郁的瞬间。
曾经,用刺目的黄色画出姿态万千的向日葵,那生机勃勃的花朵妖艳的在岁月的轮回中摇曳着。
曾经,那数不清的作品,被时光的洪流冲刷,最后每幅作品被经典的库存着。
曾经,默默死亡的躺在冰冷的坟墓中,用黄土掩埋那张寂寞的脸庞。
落破的岁月渐渐沉轮着,我们不再年轻。那些明明灭灭模模糊糊的记忆,也慢慢的被错落有致的年华吞噬着。
破旧的风把黑夜撕破,曾经的碎片落了一地。
梵高,那个深沉的男子,永恒地像刺青一样印在我心底。
绚烂的向日葵在繁星夜空的阴霾下绽放着,我和梵高站在那隔着天与地的距离,擅抖的双手久久不能触及,冰冷的被晚风定格着。
耀眼的黄,浓郁的绿,夺目的蓝,梵高的向日葵以咄咄逼人的颜色,宣示着青春的热烈、张扬,豪情满怀。
认真无悔地书写青春才能让青春不朽,坦然地接受年华的老去是对青春最好的纪念。
青春如正午的太阳,喷射着不可抑制、沸腾灼人的激情。把握青春的律动,方能让青春大放光华。王勃风华正茂时,一挥而就千古名篇《滕王阁序》,他的青春是才思火花的迸射;三毛趁年轻旅居撒哈拉,勇敢追求不寻常的快意人生,她的青春是个性的显扬;陈坤带领青年志愿者十天行走西藏,让公益活动“行走的力量”焕发青春的活力,他的青春是正能量的传递。王勃的文思,三毛的个性,陈坤的爱心,是他们对青春独一无二的注解。拥抱青春,迎接生活,青春正当时,不朽的青春由我们创造。
青春,永不告别,铭记青春在于拥有一颗绽放的心灵。奥黛丽?赫本的青春被许多人定格在《罗马假日》中的灿烂微笑。晚年,她担任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身患重病却依旧远赴索马里看望饥饿儿童。此刻,她娇颜不再,却真正演绎了“天使在人间”。赫本的青春不老,因为她良善的心从未消逝,她内在的美丽让她的`青春永驻。
正如影星凯特?布兰切特所说:“我觉得皱纹是阅历的象征,我非常享受现在的自然老化。”青春的不朽,不在于抓住青春不放手,而是心态的年轻,在时间的沉淀中蓄积澄明如水的温情。“我老了,该回家了。”此语一出,感动非洲。曼德拉在总统任期刚满一届的时候,执意要将南非这个新生儿托付给年轻的一代。然而,在南非人心目中,他们最敬爱的前总统永远不会老去。大家在曼德拉的葬礼上吹起瓦瓦祖拉,歌唱青春。《时代》周刊选用曼德拉仰头憨笑的特写,作为他留给世界的永恒纪念。
活得像梵高的向日葵,在阳光中尽情炫耀,不要害怕萎谢。这种美丽,永远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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