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养了一条小狗,名叫毛毛。它是我在街上一个角落里发现的。那时它可能出生不久,独自蜷缩在墙角,瑟瑟发抖,奄奄一息。我想它可能是被遗弃的,就恳求妈妈把它带回家,我来照顾它。从这开始,毛毛就成了我家的新成员。
毛毛的样子非常可爱。它长了一身棕色的卷毛,像滚了泥潭一样,一双水汪汪的小眼睛被它的毛给盖住了,如果不细看,就看不见它的眼睛。黑色的小三角鼻子,就像一颗浓黑的小石头,总是左嗅嗅,右闻闻,好像在寻找什么。那锋利的牙齿吃起东西来还发出“吱吱”的声音。毛茸茸的短尾巴谁见了都会喜欢。
我家的毛毛性格开朗,活泼可爱,最重要的是它会安慰别人。
有一次,我考砸了,拖着沉重的身体回家。一回到家,毛毛活蹦乱跳的跑到我前面,仿佛在说:“小主人,小主人,你回来啦!我们一起来玩游戏吧。”我看都没看它,转身就回房间了。我回房间后,哇哇大哭,连晚饭都没吃。这时,毛毛走了过来,“汪,汪,汪,汪汪汪”,好想再对我说:“小主人,你别难过了,一次考砸了没关系,只要把考砸的原因找出来,然后多加练习,下次一定能考高分的!”毛毛的话打动了我,我不再哭泣。果然,我这次考到了高分,我开心极了,抱着毛毛亲了又亲,别提心里有多高兴。
你别看它那么乖巧,其实它也很调皮哦。有一次,毛毛趁我不在家,就大摇大摆的去我房间。一会儿到我床上把被子弄掉;一会儿把我的衣服穿在身上;一会儿把我的玩具左啃啃,右咬咬;一会儿......等我回到家,我的房间乱成一团,简直不敢看了,再看看它,我都不忍心责骂它。
这就是我家的泰迪——毛毛。
在我们班,有一个写作能力特别强的人,她从小就立志要当作家,所以她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来念,考试时的作文也经常得满分,所以我们称她为“作家”。虽然我的作文也不错,可每当我看她的作文时,我才发觉自己的作文是那么空洞无物,远远不及她,所以我就下定决心要请教她写作的秘诀。她告诉我说:“写作文一定要善于观察,善于发现,把发现或感受及时记录在一个本子上,还要经常阅读作文选,揣摩其中的技巧,再把文章中的好词好句摘抄下来,以方便在以后写作的时候加以运用。我每天坚持写一句比较有意义,有哲理的话,日久天长,这些句子就会经常浮现在我的脑子中,这样你写作时那些文字就会如流水般哗啦哗啦地倾泻而出,这样就有进步。”听完她的\'经验之谈后,我有了很深的感悟,便决定按照这位“导师”的说法去做。
就这样,我每天只要一有空就看课外书,并摘抄优美词句,在生活中睁大眼睛去观察,坚持写日记积累素材。有一次,考试作文是写动物,我想起了我家的小狗,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了喂它狗食,给它洗澡,带它出去玩等情景。于是洋洋洒洒写了近八百字!那一篇作文我也被老师当范文念呢!同学们都为我鼓掌!我心里洋溢着自豪,当然还有对“导师”的感激。现在,我的作文本中经常能看见A甚至A+。我有这样的收获完全是因为我班“作家”的缘故,所以我十分感谢她的指导。因为她,我的作文才能更上一层楼啊!你知道吗?这位作家名字叫喻子欣,今年已经考上了深圳市外国语学校!
在当今社会中,人们都在为提高自己而努力,可有时却放不下面子,我们要使自己更加完美,就必须把自己的位置放得低些,这样才能汲取别人的有点,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我很喜欢狗,尤其是金毛犬。我们小区的邻居家就有一只这样的狗,它叫小卡。小卡体格健壮,有着庞大的身躯,四条粗壮有力的腿,全身都是金色的长毛。它还有一双黑黑的眼睛、一张长长的嘴巴、一个灵敏的鼻子、一条毛茸茸的不断来回摇摆的长尾巴。
小卡很活泼,喜欢和小朋友一起玩耍。每当天气好的.时候,主人就会带它出来玩。当小卡看到小朋友在嬉戏玩耍时,就会在大家周围不停地跑来跑去,绕着圆圈,快乐的“汪汪”直叫。刚开始,小朋友们不认识小卡,都很害怕,但到了后来,大家知道小卡很温顺,就愿意和它一起玩,有些调皮的小朋友还会轻轻的拉着小卡的尾巴,但是小卡一点儿也不生气。
小卡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捡皮球。每当主人要准备扔球的时候,小卡就会目不转睛盯着球,头随着主人的手转动,看球会往哪里飞。当球飞出去的时候,它就像箭一样的跑过去,找到球,叼回来。有时,主人也会逗小卡玩,摆出准备扔球的姿势,假装往出一扔,小卡就会往那个方向跑,但是,只要它发现那里没有球,马上就会跑回来,重新做好准备。
别看小卡很威武,但它有时非常胆小,每次听到炮声时就会迅速的往家里跑。有一次,我们和小卡在外面玩的时候,突然,有人在放炮,小卡一听到炮声,就立刻“嗖”得跑掉了,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小卡真可爱,我们都很喜欢它。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暗夜,一伙盗贼破窗而入,狼犬大喊大叫,虽然身上被捅了好几刀,但它仍然地死死咬住盗贼。狼犬不仅保卫了主人的百万家财,而且捉住了一名盗贼,官府顺藤摸瓜,擒拿了好多盗贼的同伙。
义犬上了光荣榜,戴上大红花,受到人们的\'交口称赞。
盗贼头子决心为同伙报仇,他恨死了看门的义犬,便以惊人的高价托人购买义犬。
开始时,主人说什么也不肯出卖立过功的义犬,但当买价渐渐上升到1万大洋时,主人动心了。他找到了安慰自己的借口:这位先生肯出如此高价购买义犬,足见他的诚意,足见他充分了解义犬的价值,他肯定比我更爱惜义犬。如果我硬要将它留下,不是耽误了它的美好前程么?这样一想,主人就心安理得地收下了白花花的1万大洋。
他急匆匆赶到狗市场上,只花了几块大洋便买回来一只新的狼犬。他想:要是新狼犬也能立功,还可以再赚它1万大洋,这样的买卖何乐而不为呢!
正当他打着时,义犬被盗贼头子剁成了肉酱,包了狗肉包子,分给同伙饱餐了一顿。消息传开,狗们不寒而粟。
当天晚上,又是一个风雨交加的暗夜,盗贼头子带领同伙再次光顾财主家。新狼犬便勇猛地扑上来殊死搏斗。盗贼掏出义犬的大腿骨,甩到狼犬身旁说:“别逞强了,先瞧瞧这是什么?”狼犬闻了闻说:“不过是块骨头罢了!”
“告诉你,这是你的前任的大腿骨!”盗贼头子说,“它曾经冒着生命危险守护主人的百万家财,然而主人却为了得到1万大洋而出卖了它。你觉得还有必要为这种忘恩负义的人送死吗?”
狼犬傻了眼,伤心地连连叹息。面对义犬的大腿骨,它的四肢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
盗贼地盗走了财主的百万家财。甚至连出卖义犬所得的1万大洋也全被洗劫一空。
财主如梦初醒,悔恨交加,可惜为时太晚了。因为,他已经成了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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