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是我的偶像,他不是歌星、影星、球星之类的偶像,他是我学习的偶像。
爸爸是一名律师,平常工作很忙,经常获得一些奖项,也时而在报纸、电视上见到关于他的报道,有熟悉他的小朋友把他当作偶像,我也把他当作偶像。
我现在虽然对律师这个职业的了解还不是很深刻,但可以肯定,律师工作是集正义和智慧为一体的.工作。爸爸经常到外地出差,也经常到农村去处理一些纠纷,还经常出席法庭,帮别人打官司,维护权利。
爸爸是个正义感很强的人。在我上一年级时的一个晚上,我还在睡梦中,被爸爸的电话铃声惊醒。原来是一个农民工在山西发生了意外事故,迟迟得不到解决,需要爸爸火速支援。爸爸马上起床穿好衣服,收拾好行装,立即出发。过了5天他才回来,我问爸爸办得怎么样?爸爸告诉我,事情办得很顺利,为受害人挽回了36万元的损失。没过几天,一位农民伯伯给爸爸送来了一面写着“仗义扶弱,情暖百姓”的锦旗,表示感谢,我为爸爸感到高兴。
爸爸也是一个很有爱心的律师,他加入了助学团队,经常为一些上不起学的孩子提供帮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他还经常为一些没钱打官司的当事人维护权利。前年冬天,我和爸爸看见有一个90多岁的老奶奶,孤单的坐在镇政府门前的台阶上,爸爸上前问清情况。原来老奶奶的子女之间闹矛盾,赡养得不到落实,经过村干部多次调解也没有结果,请求提供法律援助。爸爸欣然接受请求,免费帮老奶奶打赢了官司,最终落实了赡养问题,老奶奶可以安享晚年了。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从小就要尊老爱幼。
爸爸是一个工作狂,经常半夜还在加班,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爸爸通过努力,很多案例被评为省、市、县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还获得了“劳动模范”、“感动人物”、“专业技术服务标兵”、“法律援助贡献奖”等等诸多荣誉。我知道这些闪光点和荣誉的背后,他不知付出了多少努力和艰辛,我为有这样的爸爸感到自豪。
我崇拜我的偶像爸爸,我要学习他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精神;学习他公平正义、不畏艰难的精神;学习他刻苦钻研、不断进取的精神。
我知道“偶像”这个词是四岁的一天。那天,我跑到爸爸身边,往爸爸腿上一坐,笑咪咪地问:“爸爸,偶像是什么呀?是不是吃藕子的大象啊?”
爸爸放下报纸,摸摸我的头,回答:“就是你最崇拜的那个人。”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爸爸又笑着问我:“你的偶像是谁?”我露出调皮的表情,指着爸爸说:“你。”“为什么呀?”“嗯……”我答不上来了。
那天晚上,爸爸在电脑上工作,我看了,立马凑过去,对爸爸说:“你会电脑,你是我的偶像!”爸爸的表情很平静,他对我说:“以后你也会学的!”
又有一天散步的时候,路边有个好大的杠铃,但爸爸轻轻一举,杠铃就过了头顶。“哇,好厉害,你真是我的偶像!”爸爸听了,笑了笑说:“以后,你也能行的!”
还有一天,我遇到了一道奥数难题,只好去向爸爸求援。
爸爸一听有了难题,来了兴致,拿出铅笔在草稿纸上“沙沙”地演算起来。三分钟后,一张草稿纸被写满了,爸爸长舒一口气,说:“看,我们这样解这题……”爸爸的解题方法让我的思路豁然开朗:“老爸,你真是我的偶像!”爸爸呢,还是那句话:“以后,你也能行的!”
虽然现在耀人眼的明星很多,但平凡而谦虚的老爸,你永远的偶像!作文
我和小刚是同班同学,他是这学期才从外地转学来到本校就读的。但不知怎么一回事,我对他的印象始终不是很好,直到前几天发生的一件事,使我对他的看法了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叮叮……”下课铃响了。同学们纷纷拿起饭碗,只等老师一声“下课”,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食堂。果然,老师刚说下课走出教室时,教室里时间就只剩下我和小刚以及其它几位同学。我一边苦笑着说:“他们跑的也太快了,又不是没吃过饭。”一边将手伸入课桌之中准备拿碗。拿出之后,我又伸入裤包内想要拿饭卡,可是搜索了很久也不见其踪迹,于是我就推测: 饭卡很可能是不小心掉落了在哪儿去了,也有可能落在家里了。总之,看样子中午就吃不成饭了。我将手抱在头上,望着天花板对天说:“天啊!我今天也太倒霉了吧!看样子,以后出门要看黄历了。”我的动作引起了小刚的注意,他拿着碗走过来关切的问道:“你怎么了?”我回答道:“没什么。”既然没什么,那你为什么在这儿仰天大叫呢?”他追问道。我见遮掩不过去,便只好如实对他说:“实不相瞒,我的饭卡不见了,所以今天中午就吃不成饭。“喔!是这样啊!那好办,你用我卡去打饭,你不就有吃的了吗?”小刚笑着说。我不好的说:“那不好,那是你的卡,我怎么能用呢?”“没事,不就是一顿饭吗?至于那么计较吗?”“那也不行。不就是饿一顿吗?没什么事的,我推辞道。”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只有吃饱了,下午才有力气学习啊!”小刚劝道。“那……好吧!我以后会还你的”。我们是同学,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不必挂在心上,小a笑着说,那快走吧!别人都快吃完了。“好!等等我”我笑着说……。这虽然是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但我却永远不会忘记。因为这件让我明白不光是同学之间,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不应袖手旁观。同时这也是中华传统美德之一,我们作为炎黄子孙应该发扬这种精神!让爱永远存在人与人之间! 同学总是天天相处,日日碰面,在上学时难免会发生一些事,所以我要向你讲一件我和晓明发生的事。 那是酷暑难熬的暑假的一天,我和晓明约好一起到从文书店去看书。下午2点我们在兰陵广场碰了面,骑着自行车来到从文书店。 我们把车停在停车场后,我迫不急待地冲进了从文书店。在茫茫的书海中如饥似渴地寻找我所想要的书。晓明也走进了这片辽阔的“知识海洋”,开始寻找他所需要的书。 我漫不经心地翻阅着书本。突然,我的眼睛在密密麻麻的书海中被一本叫《童话世界》的杂志吸引了。因为我被封面上的.一名话“爱因斯坦乖狐狸说:天才与你的距离就是这本书”这句话所吸引。 我不由自主地翻开书本,我开始还是耐着性子慢慢看,后来却情不自禁地投入到故事里的情节里去了。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晓明走过来对我说:“博巍,好了吗?”我还陶醉在书的海洋里,一时还回不过神来。晓明见我没反应,往我手里的书看,这一看不得了,连他也投入到情节中了。共2页,当前第1页12
六年级这一年,大概是我最悲哀的一年了吧,因为同桌。 老师在班级里做了一次“乾坤大挪移”,实行“好坏分配制”,顾名思义,就是好学生跟成绩有些不好的学生坐在一起,帮助成绩有困难的同学学习。就这样,我跟煤柄炉(绰号)坐在了一起。煤柄炉很会吵闹,而且经常做出一些搞笑的恶作剧,我们都不喜欢和他在一起,迫于老师的威力,我们只好“委曲求全”,旁边的同学也想方设法“欺负”他。就这样,我又浑浑噩噩度过的半学期。 后来,老师又安排了座位,我和一个美名曰“皮带”的的男生又坐在了一起。那段日子,总算还是平静。皮带满好欺负的,什么修正带,本子啊,只要我没有,同桌有的,我就不用再买了,直接用同桌的。前后左右的男生女生也效仿,什么东西都用“皮带”的。 终于,小学毕业了。脱离了“一男一女”的同桌分配制!毕业晚会上,我回忆了有关同桌的种种往事,真是有些想哭,而又有些想笑。 (二) 总算到了初中,在军训期间,我就个大多数女生成了好朋友。 正式开学时,我依然很关心自己的同桌是谁。我奶茶的关系不错,分座位时,我们在心中默默祈祷着,能分到一起做同桌。可是,毕竟“天不遂人愿”,我和奶茶没有成为同桌。 和我同桌的是程丽君。我承认,刚开始我的确不是特别喜欢她,后来发现她也是一个不错的女孩。程丽君不是特别漂亮,脸上有小雀斑,一点一点的。我们并不了解。 “小迪迪,红笔借我一下下。”同桌又在嚷嚷了,自己有红笔还向我借。“小迪迪”这个称呼,一开始我很反感,后来在同桌的逼迫下,终于“欣然”接受了。小君(对同桌的“爱称”)是住校生,学习也不错,性格还好,我们相处的还算融洽。 只是小君时不时借我东西,明明自己有,偏偏喜欢我的。有时候小君挺搞笑的。 我们前面坐着“西施”(某男生),“西施这个名字来历很奇怪,因为这个男生一天念叨着“西西西西。”被我和同桌听见了,笑眯眯的说:“思念西西啊!那你就叫西施好了!”于是,可怜的男生有了“西施”这个绰号,拜我和同桌所赐。 同桌的英语很好。 一单元的英语,她能一次性背完,听得我们组长目瞪耳呆,老半天回不过神来,终于,我发出一声感叹“还是人吗?背书那么快干吗啊!”刚说完,我的脑袋长了一个包包,被敲的…… …… (三) 同桌,已经串成了一串美丽的故事。 有笑,有泪,有友谊。 这是关于同桌的故事。 补记:这是受小君所托,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要做到,于是写了一篇作文不像作文,废话不像废话的东西。本来是没什么可写的,想不到关于同桌的回忆原来有那么多。
每个人的心目中都存在着一位偶像。这位偶像或许其貌不扬、或许没没无闻,但在某人心中,却被崇拜着,有些人认为不应崇拜偶像,但我却认为在心中有个人能做为自身待人处事的准绳是件极棒的事。如秋瑾女士以花木兰、梁红玉等巾帼英雄为偶像,但若我们所崇敬的偶像本身便品德不佳,将会使我们堕落,成为素质不良的小人。如政府官员们若不将包拯视为偶像,反而将李林甫、秦桧等佞臣的所作所为奉为圭臬,国家必置身于水深火热中,民不聊生,到达“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地步,最终走向败亡之途。
我的偶像是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团长——邰丽华。她虽后天失聪,却乐观的面对自己的缺陷,认为“残疾不是缺陷,不是不幸,只是不便。”在无声的世界中,用心音乐的律动,靠着坚强的毅力舞出自己的一片天,著名的“千手观音”即是代表作。每当我遇到挫折时,我就会想:“她的境遇比我苦上数百倍,都能如此乐观的克服,若我无法突破这难关,岂不是太难堪?”这一想,便使我有勇气克服眼前的瓶颈,更进一步,继续自己的人生。
有了偶像,便有了行为的典范;有了偶像,便有了心灵的依从;有了偶像,人生便有了目标。由此可知,有偶像是件多么美好的事!
我有一个新同学,他的名字叫刘隆琦。他身材中等,长得肥头肥脑的,红润的脸上嵌着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他四肢粗壮,一看就知道是个运动健将,再看他家那两个篮球,就知道他一定喜欢玩篮球了。这话一点儿也不假,他爱篮球几乎胜于爱他自己。怎么?你不信!接着往下看,你不信也得信。一个星期六的早上,他正专心致志地写作业。突然,几个球友给他打电话约他打篮球。他顿时欣喜若狂,把作业随手一扔,抱着自己的“宝贝”——篮球,撒腿就往学校跑,那速度都能跟火箭比了。到了学校后,他从9点半一直打到下午4点半,打了整整7个小时。家长们正分头到处找他呢,回家后一顿臭骂在所难免了。但是,他没有因为挨了臭骂而与篮球“绝交”,反而更加喜爱篮球了。你可别以为他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他的头脑一点儿也不笨。他数学可以达到4.5星级了,那0.5就是他那个粗心的“马大哈”毛病给害的。也难怪同学们总叫他“错大头”,有一次数学考试时,他把106写成了100,这下可好,分数只能得99.5分了,真是太可惜了!要是他改掉这个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以后他一定是数学天才了。这就是他,一个爱篮球、粗心的男孩子。你了解他了吗?如果你想学篮球,就去找他。不过你千万不要学他那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不然的话,你也被人家称为“错大头”了一转眼间,我已经上初中啦!面对着新的初中生活,新的老师,新的环境,一切都让我感到那么的亲切和美好。当然,最使我感到亲切的还是我的新同学,为什么?因为我和我的这些充满青春朝气的新同学们每天都在一起学习、锻炼。我们虽然来至不同的学校,57个同学组成了一个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集体!,现在我就来说说我在这三个星期里认识的新同学吧……在这三个星期里我认识了一个叫韦博文的新同学,我们已经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我们每天都结伴上学、放学。他皮肤黝黑,椭圆形的脸上一双小眼睛永远睁不开似的,一张女孩子才有的樱桃小嘴,对谁都是一副笑脸。他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是他性格开朗,从不斤斤计较,有什么不高兴的事转眼他就忘了,每天拥有好心情。在同学之间有“老好人”的口碑。每个同学都有优点和缺点,优点就要继续发扬,缺点就要积极的改正了。当然我也要改掉我学习成绩不好,做事不 认真、马马虎虎的缺点。现在在新的学校里,同学们之间的了解在一天天的加深,同学们的友谊也在一天天的加深,从一些很小的细节就可以看出来:下课时,同学们为放松心情,相互之间做一些轻松幽默的小游戏;运动会快到了,同学们自发组织到操场上进行运动,互相进取,争取在运动会上取的好成绩,为我们十二班争光。学习上,同学们还互相鼓励、相互帮助、形成一股浓厚的学习气氛……虽然我现在才认识我们班的几个同学,但是我相信只要我用心去了解其他的同学,真心与他们交流,那我不久以后我一定会认识更多的新同学的,与他们成为好朋友。我喜欢我们十二班的同学。同学们眼中的我,是一个俏皮小孩。课上逗得老师哈哈大笑,课下又把同学小的前俯后仰,所以得了一个外号“开心果”。但有时又能把老师气得“直冒烟”。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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