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戏》里阿发他们肚子饿了,去找豆子吃,但阿发并不是因为是自己家的豆子好,不让小伙伴吃,从而吃别人的。
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学习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做一个诚实的人,你帮助别人,应该不求回报,这是做人的常识,俗话说“好人有好报”帮助别人不是为了图什么,而是要发自内心的帮。
诚实,每个人都需要这两字,考试的时候,老师说过:“不管成绩好坏,也要做个诚实的人。没有了诚实,这个人就没有了活的自信。无论怎样,心里也要有诚实两字。”
豆是普通豆,戏是无趣戏,何引鲁迅先生如此记忆?这个问题在心中泛起涟漪却又百思不得其解。
在童真岁月里,田垦上的稻草地是我儿时的乐园。吟一首宋词,捉一场迷藏,冒着被长辈责罚的风险下小溪捉鱼虾。记忆最深刻的还是与外婆一起采稻草,几根乱枝在田地里纵横,蝉在旁伴奏,“蟋蟀舞团”不时来演出,湖面倒映着我与外婆弯身拾草之景。外婆的衣角不知何时被露水润湿了,她回眸看我,我仰头望头,这是无声的对白。
时光从不为谁而停止脚步,初中了,我搬离了田垦,永别了稻草,暂别了外婆。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让我无心驻足观赏花簇,无心“浪费”我的周末去娱乐。不知何时,接踵而来的考试占据了我的生活,觉得委屈又没时间宣泄。我开始怀念那些流逝的时光,珍惜与外婆在一起的每分每刻……
又读了一遍鲁迅先生的《社戏》
终于明白,那豆终究不普通、那戏也终究不无趣。苦涩的生活让我们更加铭刻过去的时光,余生虽长,人却终究还是要与过去告别,如何生活,只愿不负自己。
若错过了春光的柔美,就不要错过夏花的绚烂,当下的每一刻都值得珍惜。
今天我们学习了鲁迅先生的又一篇文章《社戏》,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这篇文章讲叙了“我”小时侯在外祖母家与小朋友们一起看社戏的事,写了在途中的所见所闻,写了戏前的曲折,写了看戏途中,写了看戏的枯燥,写了归航中偷豆煮豆吃豆等等,读来令人身临其境,深受感染。而其它内容如钓虾,牧牛等乡村生活则简笔带过,这其中用笔的浓淡疏密,非常有效地突出了文章的重点。
这篇文章以“社戏”为线索,回忆了美好的童年往事,刻画了一群栩栩如生的农家孩子形象,表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好无私的美好品质。
学完这篇文章,我的心里有了很大的感悟。通过这篇文章使我看到了许多生动鲜明的人物——双喜的机灵调皮,考虑周到,有责任感;阿发的大方,朴实;六一公公的淳朴等。
在文章中运用了许多环境描写,更加渲染烘托了故事情节与气氛。
《社戏》确是一篇名作!
大家一定对鲁迅先生不陌生吧,鲁迅先生是伟大的思想家、革命家,更是伟大的文学巨匠。大家一定读过他的许多作品,而我今天读的是一篇关于鲁迅小时候与小伙伴在一起去看戏时的文章。
鲁迅小时候去祖母家的时候,一天晚上和小伙伴一起去赵庄看社戏,上船时心里的激动与兴奋。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并不是看社戏的过程,而是看完戏后,鲁迅和小伙伴们一起去偷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在船上一起煮豆吃。其实那夜的豆等第二天吃起来也是那么的平常,而那夜的戏也并不是那么精彩,却表现了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和留恋,传达出乡村浓郁的生活气息和作者对自然人性的赞美。
让我们一起来品味书中的经典吧!
“故乡的歌是一只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故乡的面貌却是一种模糊的怅惘,仿佛雾里的挥手离别。”----题记
美的自然环境
读《社戏》这篇课文,扑面而来的是一种浓郁的乡土气息,恰如一曲田园牧歌回荡在我的心中。作者笔下的平桥村,“是一个离海边不远、极偏僻的临河的小村庄”,很少受到世俗的“污染”,更多的保留了自然的纯朴气息,那地方的山水令人陶醉,那地方的美景别具韵味。碧绿的豆麦天地,水汽中朦胧的月色,淡黑的连山,星点的渔火,孩子们的谈笑声,潺潺的流水声,宛转悠扬的笛声,豆麦和水草发出的清香……有声有色,情景交融,宛如身处童话世界,尽显江南水乡的独特风韵,美不胜收。乡村世界彰显出的柔情,那样温馨,又是那样朦胧透明,仿佛给整个世界套上了一个柔媚而富有诗意的光圈。作者以其少有的抒情笔调,刻画出了一个清新悠远、如梦似幻的江南水乡,带有北京城里的绝无仅有的神韵风致之美。
美的生活情趣
平桥村的“住户不满30家,都种田打鱼,只有一家很小的杂货店”,但那儿却是我的乐土,乡下的生活充满无限的生机和情趣。在这里,我是公共的客人,可以得到不少的优待,有小朋友陪我掘蚯蚓、钓河虾,饱餐一顿,有迷人的月夜出航,小朋友们偷罗汉豆的活动,使我无比欢快,心旷神怡,这一切都充满了童真童趣。这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多么古朴的生活,多么纯朴的民风!
美的人情意味
“我”是一个远客,所以极受村中人们的优待。双喜是小伙伴中最聪明的,小领袖一般,心细如丝,聪明伶俐。当“我”看不成戏“急得要哭”时,双喜马上想出“好主意”,并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相信”的好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筋斗,“我”很失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领给白地看”来安慰我,体现了他的亲切体贴;他敢于负责,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大家都已厌倦,但又不好说,回去的时候,又是他提议回家;回程时,大家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劝止“再多投团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又表现了他体贴他人的品质。六一公公是淳朴乡民的代表,六一公公对于孩子们偷他的豆,只是责备“不肯好好的摘,踏坏了不少,听说摘斗是为了请客,马上说,这是应该的,他并不是吝啬的人,后来他又亲自送走表现他热情好客的性格,体现了老师厚道的农民本色,在这临海的小村子里,自然与人情融为一体,人情之唇,不如山水一样,令人沉醉、感动。
平桥村不仅是我的乐土,更是鲁迅先生精心营造的桃花源,借《社戏》来构建自己理想中的`“世外桃源”。他对故乡的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已经融入血液,深深植根于心田。故乡的景、事、人同样也聚焦于作者的心理感受:向往热情美好、淳朴的人际关系,憧憬正直无私、美好和谐的人情味和人性美。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作者抨击都市,盛赞农村社戏,所潜心抒发的就是对假丑恶的厌恶,对真善美的追求。
童年对很多人来讲,是高兴的,是难忘的,在成人后回想往事时,对其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感情,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读鲁迅的《社戏》我们仿佛看到了他童年的“独特风景”。
《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讲的是鲁迅小时候随母亲回外祖母家,与那里的小朋友钓鱼、放牛,一起玩耍,觉得这是片“乐土”。到了该看社戏的那天,由于叫不到船,所以他很伤心。但朋友们却想到了八叔的航船,便一起划船去看社戏。鲁迅和朋友们看了一会儿,虽然很有意思,但有些犯困。于是,他们坐着船回去。在途中,孩子们偷了阿发和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吃。不料六一公公并没有责骂,反而夸奖迅哥,有见识,并送他一些豆子吃。
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我也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如双喜是小搭档中“最聪慧的”,仿佛小搭档的小首领普通,他的性情也体现得最为凸起:二心细如发,土头土脑,当“我”看不可戏,“急得要哭”时,双喜即刻能想出“好主见”,而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置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斤斗,“我”很绝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事给白地看”来抚慰“我”,体现了大哥般的关爱;他能做决定,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各人都曾经厌倦但又欠好说归去的时分,又是他发起回家;回程时去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阻各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晓得是要哭骂的”,阐明他长于为别人着想。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觉得这篇文章虽然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尽管少,分量却很重。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的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也似乎“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经过学习了解再加上读完他的其他作品后,我更能感受到鲁迅深厚的文学功底。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在色彩、气味和声响等方面,把优美的字句运用得淋漓尽致。他把划船时的情景,社戏的场面,偷豆子的镜头,描写得极具画面感。比如“这一次船头的激水声更其响亮了,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连夜渔的几个老渔父,也停了艇子看着喝彩起来”这句,把航船形象地比喻为大白鱼,传神地给读者呈现孩子们划船的情形,具有深厚的文学魅力。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 鲁迅很早就离开故乡,故乡给予他的,并非都是温馨的回忆,其间还有许多不幸与白眼,鲁迅对故乡,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 我很喜欢这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他仿佛真的能让我们身临其境。 一幅美丽的“ 农村夜景图” 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 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
《社戏》作为一篇反映农村生活的文章,却放在了《呐喊》这部小说集中,令人感到有些奇怪。不过这就揭示了文章的另外一个中心。鲁迅不爱看剧场内的中国戏,而偏爱故乡的社戏;与鲁迅小时喜爱农村生活,都写出了农村真挚淳朴的民风。而鲁迅撰写这篇文章旨在呼吁人们:真实而高尚的生活,源于大自然的本质。在车水马龙的城市,人们的心不断地变得浮躁,唯有停下脚步,寻像农村生活一样朴实纯真的生活,才能领悟人生的真谛 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
作者在最后一段中写道:“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
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鲁迅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呢?原因就在于,鲁迅随着年龄的增长,进入到社会,感受到这种朴实,这种善良,渐渐化作乌有。取而代之的是军阀的压迫和黑暗的社会,正义和公正的得不到伸张。正如小说名为《社戏》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鲁迅心中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他常常以理想故乡中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的残破。《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的故乡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
读鲁迅,读社戏,读那个年代的社会。
学完《社戏》这篇文章,使我不得不感叹鲁迅先生的文采。有聪明、善解人意、反应灵敏的双喜,还有善良、淳朴、宽厚的六一公公。
而鲁迅先生所难忘的是平桥村的老人孩子那种淳朴、善良、真挚的感情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情。
鲁迅先生以饱含深情的笔触,写出了在十一二岁时在平桥村夜航到赵庄去看社戏的一段经历。表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美好品德;表达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深厚感情和对摆脱封建束缚的自由生活的向往。
部分景物的描写,为我们展示了一幅江南水乡所特有的清新优美的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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