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为打击洗钱犯罪提供了专门的法律依据和有力武器。《反洗钱法》分别于第二章明确了反洗钱监督管理机关职责,第三章明确了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同年11月,央行发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此规定是金融业反洗钱方面的一个统领性的法律文件,于第二条的显著位置明确地定义了适用范围,保险公司位列其中。这标志着我国保险业悄然拉开金融反洗钱“序幕”。
随后,更为具体的金融机构反洗钱法规相继出台,2007年3月1日起施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07年6月11日起施行《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2007年8月1日起施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这三部金融机构反洗钱法规对反洗钱工作从不同方面规范了可量化标准,针对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的不同行业特性提出了具体的客户身份识别要求。上述法律制度明确了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是做好反洗钱工作最主要的法律依据,对于落实反洗钱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意义。2009年12月30日,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正式发布了《中国2008-2012年反洗钱战略》,总体目标是在2012年前,构建符合国际标准和中国国情的反洗钱体系,建立完善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覆盖金融业和特定非金融业的可疑资金交易检测网,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
根据《反洗钱法》的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负责。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根据我国有关反洗钱的规定措施,不仅仅适用于银行,也适用于非银行的所有金融机构,作为保险公司同样具有相同的应尽义务。仅就北京地区保险业机构而言,截至2009年末,制定或修订的反洗钱内控制度已达150余份。2010年4月21日,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反洗钱处组织召开了北京市保险业金融机构2010年反洗钱会议,会上央行披露,截至2010年,北京地区113家保险机构共配备反洗钱人员800余人,其中专职反洗钱人员80余人,反洗钱人员队伍得到了有效充实。
在反洗钱工作实务操作中,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反洗钱工作牵头部门为法律或合规部,为落实各项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明晰定义,负责根据本机构具体情况建立内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细化规则,将反洗钱制度融入到公司核保规则、变更规则、理赔规则等日常营运规则中,以便一线操作人员对风险控制点有更为清晰地把握。作为保险公司其中控制风险的重要部门之一的核保部,在反洗钱监控方面,也是在遵循法制法规和管理办法等指引下,在公司完善的反洗钱监控制度中不遗余力地执行着各项反洗钱监控措施。核保部在反洗钱工作方面的基本职责是:确保核保程序包含反洗钱要求,通过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这些程序要求来确保保险营销员和其他渠道销售人员取得客户身份的相关信息,检查获得的客户信息的一致性,并要求客户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认其身份。向反洗钱负责部门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所配合反洗钱监控工作主要体现在:
对公司反洗钱政策的执行
针对《反洗钱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公司反洗钱牵头部门负责及时作出反应,拟定完整的公司层面的反洗钱政策,并随着中国人民银行的最新指引、细则和办法的出台,不断及时更新和完善。该政策对公司在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报告机制、信息记录保存、为公司员工和保险营销员提供反洗钱培训,并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指引,对公司实际操作层面落实反洗钱工作提供有效措施。同时,反洗钱牵头部门负责督促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控制
客户身份识别,也称“了解你的客户”或者“客户尽职调查”,是指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采取相应措施,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了解和关注客户的职业情况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实际受益人等。
保险公司核保部作为客户审核的重要关口之一,在各类新单核保过程中严格按照反洗钱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符合标准的客户作出身份识别制度的控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发布的函件,对《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保险费”定义——“保险费金额依照客户按照保险合同应缴纳的所有保费来计算,既包括客户已缴纳的保费,又包括客户应缴纳但实际尚未缴纳的保费”。公司在审核投保客户身份时应满足如下要求:
1.对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的标准明确分类:
①若为自动转账方式支付保险费,则单个被保险人单张保险单保险费累计之和大于等于人民币20万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②若为现金方式支付保险费,则单个被保险人单张保险单保险费累计之和大于等于人民币2万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A.首期以现金方式支付保险费,且没有递交续期保费自动转账授权声明,则单个被保险人单张保险单保险费累计之和大于等于人民币2万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B.首期以现金方式支付保险费,但同时递交续期保费自动转账授权声明,则按照自动转账支付保险费处理,单个被保险人单张保险单保险费累计之和大于等于人民币20万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③若选择终身交费产品,在投保时均要提供客户身份证明复印件。
2.对客户身份证复印件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外的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当未成年人没有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时,必须提供其父母的身份证明文件作为相关证明。
3.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准确、完整,为客户保密。
配合反洗钱对各类表单进行及时的更新
保险公司首先从保险营销员展业的材料入手,各营运部门不断完善和更新各类表单以配合反洗钱的监控工作。包括各类投保单、保险销售人员报告书、各类问卷等。通过第一线的保险营销员获取客户投保目的、投保动机和保险费来源等相关信息。
加强财务核保配合反洗钱监控
财务核保是人身保险对风险筛选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配合反洗钱监控,财务核保从过去单纯的保额财务核保,发展到了保额、保险费支付能力和保险费来源三者财务核保的统一,并将有关做法大力向保险营销员进行宣导和教育。改变了以往寿险公司承保过程中,仅针对客户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的观念。
按要求提供反洗钱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报告
各营运部门作为反洗钱一线部门发现可疑交易线索,及时向反洗钱主管部门提交可疑交易,经过更为深入地调查分析后,认为确实可疑的案件报送人民银行数据监测中心。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或客户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案件,同时作为重大可疑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配合人民银行进行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
对高风险客户的客户身份识别
按照客户的特点,保险公司承保过程中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并针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加强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对高风险客户进行重点关注和监控。
反洗钱培训和教育
保险公司根据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应逐步建立与健全反洗钱培训工作制度,制定和落实反洗钱培训计划,使员工了解和熟悉反洗钱法律法规、内部规定以及工作流程,明晰相关责任,全面提高员工反洗钱工作意识,增强反洗钱工作能力。公司的内外勤工作人员均参加反洗钱培训。
保险公司可通过上述各个层次、各个环节对反洗钱的防范、控制与教育,达成预期的防范目标,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对符合反洗钱法规标准定义的大额及可疑交易及时上报处理,履行反洗钱的义务。
我国的反洗钱工作处于逐步完善过程中,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仍然会不断涌现各种不同类型的洗钱手段,反洗钱的制度与体系和控制手段也必然随之不断更新与完善。
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部门则更加期待能拥有一套完整的控制系统,得到监管机关的更多支持,并将监控系统纳入综合治理洗钱的法律网络,形成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的安全网,预防各类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和遏制洗钱犯罪。
任何时候,先生存,再发展。
迈向反脆弱的第一步就是减少不利因素,而不是增加有利因素;也就是说,通过降低自己暴露于负面黑天鹅事件的概率,让反脆弱性顺其自然地发挥作用。
如果某个事物是脆弱性的,那么它破碎的风险会导致你做的任何旨在改善它或提高其效率的工作都变得无关紧要,除非你先降低其破碎的风险。
杠铃模式背后的逻辑是先清除脆弱性,可以利用否定法。
有人问米开朗基罗大卫是如何雕塑成的?答:我只是去掉了他多余的部分。雕像都是通过做减法一步步削减冗余而成型的。
减法知识也是一种杠铃模式。了解什么是错的会给你带来强韧性,不了解则带来脆弱性和投机性,但不必因此而害怕,你要设法确保资金在错误的情况下也不会受到伤害。
人们是通过负向方法寻求成功的,这也是进化过程的选择:下棋高手通常通过不输棋而取胜(AlphaGo);人们通过避免***而致富;宗教大多制定了许多禁忌(犹太教法典规定了631条禁忌);生活的经验主要是关于我们应该避开什么事(芒格说我知道了死亡因素最高的方式,然后就不往那些地方去)
少即是多:二八原则的应用。对系统进行1%的改善可以降低99%的脆弱性,只需几个步骤,很少的几个步骤,并往往以较低的成本,就能使事情变得更好、更安全。
如果你做某事的理由超过一个,那就不要做。法国军队拒绝以一个以上的理由请假。如果有人以一个以上的论点来攻击一本书或一个理念,你就知道这不是真的。一个哲学家应以一个理念,而非多个理念扬名。
俗话说: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要想得到鲜美的汤,就需要先把老鼠屎清除。接下来,我们再看一下加哪些调味料,可以让汤变得更鲜美呢?
简单说来,可以用一句话概括:打不死我的,会让我更强大。作者引用神话来类比事物的三种特性:
脆弱性——达摩克利斯之剑,看似一切平静但难以抵抗任何风险;
强韧性——凤凰,每一次烈火中重生都以同样的姿态出现;
反脆弱性——九头蛇,每砍掉一个头,会新长出两个头,比原来更难以对付。
所有的复杂系统、有机物都具有反脆弱性,如大自然、经济系统等;而所有的非复杂系统,无机物都具有脆弱性,如杯子,电视机等。
某些人的反脆弱性需要牺牲他人的利益来换取。有机体本身是脆弱的,但它遗传给新生命的基因编码却具有反脆弱性。有机体需要死亡,以确保大自然的反脆弱性——大自然是投机的、无情的、自私的。政府通常会扶植一切规模达到不得不救助的企业,以避免危机蔓延至其他公司。人们很难认识到,真正的解决方案是建立一个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没有一家公司的***会连累其他公司,因为接二连三的失败正是为了维护整个系统的稳健。
“那些***不死我的,终将使我变得更强大。”——尼采
新年伊始,磕磕绊绊将这部网红大部头《反脆弱》阅读完毕,也有了第一篇读书笔记。不得不说,这是一本有点难啃,但同时又会激发许多新鲜想法的书。书中的语言偏逻辑和哲学,知识体系也横跨了许多领域。稍一走神,就很容易跟不上作者的思维飞行。
首先来说说作者,纳西姆·尼古拉斯·塔勒布,一位在学界和金融街都有点传奇色彩的人物。曾因成功预测金融危机而名声大噪,出版过广为人知的《黑天鹅》、《随机漫步的傻瓜》。也有人称他为“最令人敬畏的风险管理者”、“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
很多人理解世界的运作是建立在可预测和可假设的状态下,并进行理性的决策。而塔勒布却提出,不确定性和无法定义的事物才是正常的,那些号称可以预测的,都是骗子。这句话,实际上会让经济学者、金融分析师、政客们等诸多群体感到心塞。
当然,作者确实杠精了一些,也啰嗦了一些,但这些都不能阻止他写出了一部值得翻上几遍的好书。
既然不确定性无处不在,塔勒布的主张会不会让我们进入混沌的状态。随机而散漫,难以自处,也难以往前走一步。答案,恰恰相反。发现脆弱的东西,发现不确定性,才有可能知道反脆弱的定义。书中提出,脆弱的东西喜欢稳定,反脆弱的东西喜欢波动。外界的环境越波动、越随机、越混乱,那么它就越会利用这种环境茁长成长。
比如九头蛇怪,砍掉一个,重生两个。***不死它的,让它更强大。诚如生命一般,外界的极端伤害可能会在局部上造成伤害,去阻止不了人类不断进化。读后感现代性和脆弱系统息息相关,身处温室的稳定环境太久,很容易滋生对变化的抗拒心态。人们以为通过干预,可以预测金融危机,以为可以减少环境破坏,但事情总是会向最糟糕的结果发展。
实际上,个体的脆弱性可以衍生出反脆弱性。个体的失误也会为群体的反脆弱性的建立提供可能性。反脆弱性,可能是我们会忽略的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实施以来,基层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逐渐加强,有效地打击和防范了洗钱犯罪活动。但随着被监管机构的增加以及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宽,基层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工作的开展还面临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进一步完善。
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面临的问题
(一反洗钱监管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一系列反洗钱相关制度、办法的建立,为开展反洗钱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制度规范。但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一些反洗钱监管配套制度显得不够完善。
(二反洗钱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在人民银行内部,反洗钱调查往往需要查询人民币账户管理系统中单位和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开户情况、征信管理系统中的贷款信用情况、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中企业和个人的外汇收付情况以及个人结售汇系统中境内居民的购汇结汇情况等,但这些系统在人民银行内部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系统之间不能互联,要查询相关数据只能进入不同的系统中,并且需要一定条件和程序才能办理,致使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不能有效利用,降低了工作效率,不利于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基层人民银行反洗钱力量薄弱。《反洗钱法》实施以来,对金融业反洗钱的要求越来越高,与急剧扩大的监管对象相比,基层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力量明显不足。目前,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反洗钱设在会计财务部门,县支行没有专门的机构,归口其他部门管理,工作人员都是专岗兼职,人员队伍力量薄弱,与日益繁重的反洗钱工作不相称,难以满足反洗钱工作的需要。
改进和完善反洗钱监管工作的思考
(一修订和完善反洗钱工作有关法规。应从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需要出发,尽快修订和完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应当将通过现金管理预防和遏制犯罪活动列入其立法目标,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同时,针对电子银行特点,完善电子银行业务反洗钱监管办法,采取措施严格识别客户身份,把好客户准入关;其次,加强系统建设,依靠科技手段对电子银行大额和可疑交易进行判别和监控;再次,制定电子银行业务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及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堵塞电子银行业务洗钱漏洞。
(二建立和完善反洗钱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在人民银行内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有效整合人民银行内部支付结算、征信管理、外汇管理等部门反洗钱监管信息资源。在人民银行和被监管金融机构之间,建立信息传输和发布平台,进一步畅通人民银行与基层金融监管机构间反洗钱协调和沟通机制。
(三加强反洗钱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基层反洗钱组织机构,在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设立专门的机构,县支行至少应设一名反洗钱专职人员,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反洗钱监管工作。同时,因反洗钱工作检查、调查任务繁重,需要对涉及大量可疑交易线索进行分析和判断,应加强人民银行系统反洗钱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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