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我最喜欢的事,就要数看书了,书是我的好朋友,是知识的源泉。
还记得高尔基曾说过的那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我哇哇落地,妈妈爸爸就给我讲故事,虽然那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就是喜欢看书,家里的书约有260多本,可我还不满足,每个周末都要到新华书店看书,妈妈叫我“小书虫”、爸爸叫我“小书迷”,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看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好像连九头牛都拖不动。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快乐《1+1》作文书,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妈妈叫到:“妞,快来吃饭啦!”我嘴里说“就来、就来!”可书中小玛莉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又猜不清,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只好再看下去。妈妈看我原地不动,气得火冒三丈,最后还是她把我拖进了厨房。我食不知味,不甘不愿地吃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书上的内容。唉!这个时候吃什么饭呀!
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得数不胜数,书中生动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陶醉,我读出了书中的酸、甜、苦、辣。读到伤心处我会流泪;读到欢乐时我会哈哈大笑,总之书的好处是无穷的。
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提高了、词语也丰富了、连语句也通顺多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老屋已经活了100多岁了,它觉得自己很孤单。
“好了,到我倒下的时候了。”老屋略显悲哀地说,伴随着屋顶也开始掉下几片墙皮。
突然老屋听到一个很小的声音“再过一天行吗?今天有暴风雨,我想在这里住一晚上行吗?”老屋仔细看了看,原来是一只看起来受到惊吓的小猫。“好吧,我就再坚持站一个晚上吧。”
暴风雨过后,小猫说:“喵喵,谢谢你,因为你我才不会被暴风雨打湿。”老屋说:“不用谢!又到我该倒下的时候了。”
“等一等,再过十天行吗?主人想拿走我的蛋,可是我想孵小鸡。”老屋回头看了看,哦,原来是只母鸡呀!“好吧,我就在再站这里十天吧。”过了十天,母鸡带着一群小鸡出来,母鸡感激说:“叽叽叽,谢谢你老屋!”老屋说:“不用谢。”然后老屋心想:是时候倒下了。
“等等,老屋再等一下行吗?森林里的树都被砍光了,我不能织网了。”老屋又看了看,原来是只小蜘蛛。:“好吧,我再等会儿。”老屋又平静地说道。
小蜘蛛一直织网,蜘蛛说:“亲爱的老屋,我给你讲个故事吧。老屋爷爷,您知道吗?从前……”小蜘蛛的故事一直没完没了,一直没讲完,所以老屋也一直没倒。
小蜘蛛的`故事吸引了很多的小动物,小猫、小兔、小鸡、小猪……他们都来听小蜘蛛的故事了。这些小动物们在一起,有的唱歌,有的跳舞,有的吃饭,还有的在聊天……欢乐的笑声充满了房间,使老屋感到从来没有的幸福和温暖。
老屋决心一直和小动物们在一起了,再也不倒下了。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和爱好取决于一个人年龄的大小和身份,以及其生活的环境因素和教育情况。简单地说,兴趣和爱好就是自己喜欢做的事。
年龄的异同,兴趣当然有所不同。像我们12—17岁最大的兴趣无非是打电脑游戏,当然,也有例外的,如:喂养小动物,旅行等。但真正说到喜欢读书的却寥寥无几,因为,儿童的最大兴趣就是玩,没有什么比玩更好事了。许多父母总是以为玩就是浪费光阴,浪费生命,认为读书学习便是最有意义的事,他们不知道,许多儿童在玩中也得到了很多启发。父母们为了让孩子将来能出人头地而让他们一天到晚拼命地啃书,孰不知童年只有一次,这样的童年只会充满枯燥、烦闷。孩子们真正想做的事是冲破知识的重重禁锢,放飞在自然之中,在自然中,我们可以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能够更好地锻炼自己,所以请父母们不要把它视为不务正业。
凡事都有益害两方面,我们不能妄加批判,别人喜欢做的事情。正如,我的表哥,他喜欢看小说,父母亲戚们都很反对,认为他这样成天看小说是虚度年华,浪费时间。可我不这么认为,俗话说:书多人贤。喜欢看小说并没有错,就算是武侠、玄幻这类凭空设想、漫无边际的小说中也是有一些值得学习的地方,如许多好的语句,段落或是中心思想,写作方法,这些都可以学习。每次我向表哥请教写作的一些技巧,方法时,他总是滔滔不绝,这些不都是来自平时看小说的积累。或许我们是同病相怜,前一段时间我总是一天到晚地打游戏,遭来家人亲戚的许多责骂,不满。但在游戏中,我找到了寻求已久的刺激,更锻炼了我的反应能力。我认为凡事只要有个度,一切就都好说了。
平平凡凡,快快乐乐地过完一生,无金钱名利所求,并不是胸无大志,这正应了老子的无为,而为无所不为。
人生就应该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因为碌碌无为而愧疚,也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懊悔。我的感悟是:做自己想做的事,快快乐乐地生活,也就无愧于人生。
《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我的为师之道》一书是特级教师于永正先生的“封笔”之作。我认真拜读了这本书,正如于永正先生自己在书的前言中所说:“本书是我对自己从教五十多年的较为全面的总结。读者从中可以看出我的教育观、语文观、学生观,乃至于我的性格、为人和其他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书中的第五章《行无言之教》部分对我的触动颇深,受益颇多。
这一章的开篇便引用了老子的话:“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而其中的“不言之教”指的就是“身教”。身教的力量和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身教”无痕,而且于老师认为这种影响在小学阶段尤为显著。因此于老师说:“老师就是一本教科书——一本学生天天看的‘无字之书’。”
接着于老师指出作为一名语文老师,对学生潜移默化、影响深远的“无言之教”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字。“当老师的(尤其是语文老师),能写一手好字,第一节课就能赢得学生的好感。”于老师在书中说道:“我的老师和我的语文教学经验告诉我,写字的意义太大了,小学生要写好字。”于老师强调练字要成为教师备课的重要内容,每课要求学生写的字,自己必先照着字帖练;要板书的词语,也要练,力求让板书的字成为学生的“字帖”。要琢磨每个字的间架结构,看准每笔的`起笔、落笔,不把每个字练好,不会善罢甘休。
二是朗读。于老师说自己备课除了练字,还练朗读,而且练朗读花的工夫比练字多得多。“朗读受朗读者智力、能力、感受力、表现力、道德情操、审美情趣的制约,所以教师要加强修养,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教师如能达到“见文生情”的朗读水平,即便不讲朗读技巧,只是一遍一遍地读给学生听,然后让学生一遍一遍地跟读,时间久了,学生的朗读水平也会自然而然地跟着提高。
教师要奉献全部光和热。教师要不断学习,剔除以往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中陈旧的落后的东西,采取现代化的的教育方法和手段,去教育和引导学生。教师必须勤学不辍,不断充实自己。知识贫乏是不称职的教师,对教育事业不忠诚是失职的教师。教师要大力开发学生的聪明才智,让每个学生身上的才华都放射出灿烂的光彩,让每个学生身上蕴藏的智慧火花,都炽烈的燃烧起来。
教师要有自制力。自制力是意志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教师来说,具有自制力,善于控制自己的情感,行为能够约束自己的动作、语言,抑制无意的激情和冲动,这既是职业修养中不可缺少的的心理品质,也是教育技巧高低的尺度。冷静是智慧的源泉,急躁是无能的表现。教师在盛怒时,要学会忍耐,压抑脾气,心平气和的跟学生对话。
《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我的为师之道》一书是特级教师于永正先生的“封笔”之作。我认真拜读了这本书,正如于永正先生自己在书的前言中所说:“本书是我对自己从教五十多年的较为全面的总结。”书中描述了于老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感悟,在教学活动中的偶得,但更多是于老师与学生之间发生的故事。
每个老师都有这样的愿望,做学生喜欢的教师。经验告诉我,作为老师,想让一部分学生喜欢你很容易,但是让所有的孩子都喜欢你真的很难。那什么样的老师,才是学生喜欢的老师呢?从于老师的书,让我对学生喜欢的老师,对师生关系,也有了更深刻,更丰富,更准确的理解和把握。
1、学生喜欢的老师:如“甘草”,性温、味甘、包容、调和。
于老师说,要让孩子喜欢你,必须做一个甘草似的教师,温和而宽厚,要真心的爱学生,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善待每一个学生就要放下架子,把自己当做他们的朋友。把学生放在心上。以平等、博爱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学生,教师的爱如同阳光一样能够温暖人,只要老师充满爱,学生们一定会喜欢。但是做老师,一味的“温厚”就可以了吗?于老师说:“一味温和是不行,还必须要‘严’.但是一味严厉也是不行的,一定要做到严而有爱,严而有方。
2、学生喜欢的老师,童心不泯。
于老师认为教师只有拥有一颗童心,才能真正走进学生的心。在他的课堂上,于老师带孩子表演小品,让孩子们爆笑,让学生感觉他就是一位知心朋友。课后游戏,他也要求自己站到学生中间,同孩子们一起玩耍;大扫除任务,他也主动去班长那里领任务,和学生们一起打扫卫生,俨然是一个孩子,让孩子特别愿意亲近他。于老师把童心不泯总结为这么几点:一是始终保留孩子般的好奇心;二是“孩子气”;三是理解和体谅学生;四是想学生之所想,做学生之想做。
3、学生喜欢的老师,亦师亦友。
常言道:“亲其师,信其道”。作为教师我始终认为教师就应该爱自己的学生,并且要用恰当的方式让学生能感受到你对他的爱。学生感受到了爱,他自然就会同样的爱上你这位老师,也会对你所教的课程感兴趣,有了兴趣自然就会有主动学习的动力了。在书中,于老师说:“我们要理解学生,不妨放下架子,不居高临下地俯视学生,不带有色眼镜评价学生,在教学中实现“平等对话”。于老师就是这样用一件件平凡的小事,一句句朴实的话语,赢得的学生对他喜欢,从而喜欢上他的课堂。
总之,读到共鸣处,我不仅在心里为于老师鼓掌,被他朴实的才华和实在的教学艺术所折服;看到于老师幽默化解师生之间许多尴尬的瞬间,拍手叫好,我觉得不论是小学老师还是幼儿园老师,不论是语文老师还是艺术老师,他们都是相通的,只有你真心的爱学生,爱教育事业,学生才会爱你,师生关系才会和谐。
就在这天中午,我和家里人都吃完了饭,我就很自觉的收拾碗筷去洗碗,一边洗一边和姐姐在说话,我问姐姐:“姐姐,姐姐,看看我洗得干净么?”姐姐说:“哇,你好棒呀!洗得非常干净。如果能把水龙头开的小一点,节约用水就更好啦!”我听了姐姐的话,把水关了小一点。
下午的时候,我开始整理我换掉的脏袜子,我要把自己的袜子给洗了。我在洗袜子时,先把袜子浸湿,搓上点肥皂,就开始搓呀搓,搓的满手都是肥皂沫,手搓得通红,但心里特别的高兴,因为妈妈夸我真懂事,是一个能***好孩子。
洗完袜子之后,我看地上有些脏乱。于是,我又拿起扫把开始打扫我们家的\'卫生,扫地是我最喜欢***家务活,因为扫地时还可以一边看电视一边扫地。最后,我把垃圾倒进垃圾桶里了,看着一屋子干干净净的,心里好开心!
做家务既可以从中收获乐趣,又能帮助父母分担一些事,多好!以后我一定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