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活的不过是一个“情”字。提及此字,或许用一个字就可以概括,那就是——爱。但我要说,还有一种情感,爱在其中,不用抒情。
都说父爱深沉,而今我明白,那只是父亲爱你独特的方式,或者说他还在害羞,他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向母亲那样将你搂在怀里呢喃“孩子,你是我的唯一”。但他仍然是那样爱你,这让本来就不善于用华丽的词藻绘文的我,更不知如何才能描述父亲的爱。
过年那天早上,我洗了澡出来就准备出门。父亲拿着吹风机把我拽到他跟前:“头发湿漉漉的就往外跑呢你!回头看你感冒了谁管你!感冒难受不难受你自己说!你看你每次那德行……”就这样他一边说着,一边拿着吹风机对着我的头发吹起来,仿佛是一根一根的由上往下的吹着风。有的时候会用手抖一抖,怕头发会绞在一起。还会突然关了风停下手,伸一伸胳膊,我明白了,那是他因为害怕烫到我的头皮所以调整了吹风机到头发的距离,长时间那么举着胳膊都酸了。嘴里还是不停地说着不饶人的话。以前总以为,只有母亲才会那样一刻不停地唠叨我,现在才发现,原来唠叨不只是母亲的专利,父亲也会做出同样的事。我想,或许是因为父母在一起的时间很久了,他们把自己的一辈子都奉献给了我,连爱,都受到了彼此的熏陶。
这样想着,吹风机突然停了,兀的回过神来才发现,头发已经干得差不多了。可是父亲并没有停下的意思,相反地,他拿着梳子,开始帮我梳头发。他用一只手轻轻地梳着翘起的发梢,另一只手又怕拽下我的头发轻重适合的按着发根,半蹲着腿,小心翼翼的一撮一撮梳着。看着镜子里的父亲,他是那样的专注地重复这个动作,许多次的重复,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做被视为“掌上明珠”的感觉:捂在手心里怕压坏了,含在嘴里怕化了。那是怎样的一份疼惜啊!我想我从父亲额头上渗出的\'小汗丝中就明白了。
这个从来没说过“我爱你”的父亲,这个早上没有母亲那样起早叫我起床的父亲,这个每天没空开车接送我上学的父亲,这个未曾给我剪掉衣服上开了的线头的父亲。他用他不善于表达的深重和尊敬,默默来爱我,来教育我。父亲决定孩子的一生,我的父亲花时间听着我是怎么想的,了解我的世界和大人们有什么不同,他不功利,他用他独特的爱诉说着:教育不是复印机,爱和自由比什么都重要。
我不想在此刻说我看见父亲满头斑白的银发在阳光的映照下显出爱的熠熠光辉;我也不想说我看见父亲的背在养家糊口的辛苦操劳中伛偻……我不想说,我不想说那些作文时的构想画面。我只想静静地看着父亲鬓角隐约的显露几段银丝。
我想,此情不用抒情。
写到这里,我觉得这一句很抒情。
这些年,广播电视节目发展的异常迅速,各种电视节目可谓五花八门,电视节目娱乐化倾向尤其明显,其实仔细想想娱乐本身并没有错,而娱乐一旦和低俗挂上钩就成了问题了。本来娱乐节目是用来娱乐观众、取悦观众的,让人们的休闲时光尽量丰富多彩,能够让观众在欣赏节目过程中身心放松开怀一笑,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起,娱乐节目竟然走向了低俗化,走向了庸俗化。
不过,低俗化的娱乐节目,表面上看是在迎合观众,但从某种层面上也是在侮辱观众,我们的观众真的有那么低俗吗?
行政命令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了
有关部门应该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即,在生活压力普遍增加,工作节奏明显加快的今天,人们为了缓解生活压力和高节奏带来的紧张感,有着极强的娱乐需求。娱乐节目备受观众青睐是时代的潮流。然后,对娱乐节目有了一个宽容的态度之后,更重要的是发挥好自己的文化职能,引导和教育国民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每当我们要求有关部门要做一些事情的时候,相关部门常常会采取强行的行政手段,反而把一些问题给复杂化了。
限制娱乐有时是“帮倒忙”
在商业化的今天,电视台实质上更是一个出售文娱产品的公司,娱乐节目仅是其生产的一种商品而已。而作为商品的娱乐节目其播放数量的多少,主要依赖于市场来调节,政府最多发挥一点宏观调控的作用就可以了。若是政府部门在市场需求没有减小的情况之下,通过行政手段消减娱乐节目的`供应,反而会让内在的供求严重失衡,进而便会破坏文娱产品正常流通的经济秩序。这样一来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会造成更多的问题,而政府的行为也会成为一种帮倒忙的行为。
“限娱令”限制了观众的选择权利限娱令“剥夺了”观众的娱乐自由
作为消费者,观众是一个具有选择自由的群体,他们完全可以选择不看怎样的节目、看怎样的节目,甚至他们还可以借助其它的娱乐方式达到自己的需求;何况广电总局并未取缔娱乐节目的播放,观众依然可以观看到娱乐节目,那样娱乐节目存在的消极作用也可能依然存在。从消费者即观众具有选择自由的角度来看,广电总局的做法能限制电视台对娱乐节目的播放,却不能改变消费者选择的方向。广电总局要通过对娱乐节目的限制达到净化文化环境的目的,几乎不可能实现,也没有实现的理由。
“限娱令”是替代观众的一手操办
实际老百姓需要看什么节目,不能只靠广电总局一手操办。广播传媒是属于公众的文化娱乐载体,是为十几亿老百姓服务的文化工具,岂能让广电总局“暗箱”操作。连娱乐节目的现场热闹到什么程度,现场上的嘉宾笑到什么程度,在笑的时候需要露出几颗牙齿,都要做出硬性的强制性规定,这不成了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节目了。电视上的娱乐节目,虽然属于广电总局管理的范畴,但是这些电视娱乐节目,不是专门给广电总局“定做的”,它们需要面对的是十几亿电视观众。
观众的需要应该得到尊重和满足
“限娱令”看上去是限制电视台,其实限制的是观众的选择权。每个观众的欣赏口味不一样,我本人喜欢看新闻类节目,不太喜欢看娱乐节目,但我并不反对别人喜欢看,这是他们的正当权利。电视节目说到底是为观众服务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观众提供喜闻乐见的电视节目,这是电视台的责任,也是真正的“立台之本”。没有什么比观众的正当需求更重要,更值得尊重和满足,当有关部门对电视台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时,不要忘了广大电视观众的权利,不能以一己之好恶代替广大观众之好恶。
限制数量不如提高质量娱乐罪不至死:我们需要释放
限娱令下,现有的娱乐节目可以更换名字、形式转移到其余的时间段继续娱乐。我们不能缺少娱乐,当然我们也不想让娱乐化过度。但是“度”在哪里?应该是受众的集体感受和诉求,而不是广电总局的一家之言。而我们更不想看到的是,碾压在娱乐之上的道德,注定是缺少了灵性和活力的道德。我们生活在一个如此粗粝的时代,我们为房子奔波,我们为工作奔走,我们打开电视在那不大的屏幕上寻求自身娱乐的最大化。但是有一天你回到家,打开电视发现道德建设节目映入眼帘,你作何感想?
限制娱乐节目,不如鼓励多出精品
电视娱乐节目的问题不是多与少的问题,播放时段也不应该成为问题,说到底应该是一个质量、品位和导向的问题,真正优秀、观众喜闻乐见的电视娱乐节目和艺人,可以说多多益善,可以给大家提供更多选择的空间,让生活更丰富多彩。“限娱”理应在净化上做文章,下功夫,而不是限制娱乐节目的出品和公众的欣赏。预期限制娱乐的发展,不如多一些措施鼓励出新意、出精品,做大做强娱乐文化品牌,让人民群众的选择更多!
我20岁那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雨惠(化名。
她和我同岁,是个非常温柔善良的姑娘。我是那种很“文艺”的人,非常相信自己的直觉,一见到雨惠就认定了她就是自己的梦中情人,可谓一见种情。由于雨惠的家和我不在一个地方,她也有自己的工作,所以我们平时只能靠鸿雁传书,小小的信纸盛满了我们彼此的深切思念。
天远拿出一个小本子对我说:“这是雨惠写给我的信,我把它们都抄在上面了。”笔记本很旧,已泛黄,样式是20年前的小学生流行用的那种,封面上会眨眼的女郎似乎在泄露天远和雨惠之间俏皮的情话。
雨惠的出现让我重新感受到爱的温情。我更加努力地工作,为的是能让雨惠将来跟着我过上好日子。两年后,我和雨惠终于拥有了一个共同的家。当时我的收入很微薄,结婚的花费对我来说简直是个天文数字,我东拼西凑,又向厂里每个职工各借了10块钱,总算将雨惠娶进了家。
有了爱人又有了家,便意味着有了责任,我这颗不安分的心开始驿动起来。雨惠原来是做裁缝的,我便想到了从汉正街批些衣服回来加工,例如打褊、熨烫之类的。就这样,我三天两头骑着自行车驮着货往来于家和汉正街之间,经常累得腰酸背痛。
雨惠比我更能吃苦,经常没日没夜地干。由于劳累过度,我们的第一个孩子流产了。看着伤心痛苦的雨惠我心里难受极了,我不仅没照顾好妻子反而让她跟着我吃苦。我发誓一定要赚大钱让雨惠过上好日子。
我没有让雨惠再继续干下去,自己揽下了所有的活,很快学会了熨烫衣服的技巧。凭着自己在铸造厂里的手艺,我用废钢铁做了一辆流动烫衣车,在村子里做起了熨烫衣裤的买卖。短短的三个月,我不仅还清了结婚欠下的债,还有了些积蓄。
尝到了赚钱的甜头,我再也不甘于只做些小买卖了。我辞掉了铸造厂的工作,放弃了烫衣的买卖,租了个门面,开始卖鞋。从开始只做鞋生意到卖各种各样的`小百货,一个仅6平方米的小门面越扩越大,三年后,我的商店成了当地最大的百货商店。这期间,我和雨惠有了第一个女儿。
可是好景不长,由于道路扩建,我的百货商店被拆除了。而我把这些年积攒的钱都用在了盖房子上,积蓄也所剩不多。我的脑袋又开始飞快地运转起来,一边先在家里开个副食店以保障日常生活,一边开始在外面奔波寻找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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