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童年中,有许许多多的小伙伴,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的同班同学——韩桐。
他有乌黑的头发,一个圆圆的,白里透红的小脸蛋,仿佛是一个挂在枝头上的苹果。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像是一个水晶球。
一张樱桃似的小嘴,一天就能说出成千上万句幽默的话语把同学们逗笑,再加上一排洁白的牙齿,显得更加可爱了。告诉你,他还是被同学们公认的幽默大王呢!
又一次,同学们在上艺术活动课,老师让同学们上台表演节目,同学们支持让韩桐上去表演,韩桐听了说:“怎么是我呢,不干嘛,不干嘛!”但在同学们的强烈要求下,他终于肯上台表演了。他走上讲台,说到:“我为大家表演的是:两只老虎。说罢,他便大声的唱了起来:”两只老虎,两只老虎......”他一边唱,还一边用手比成兔子耳朵的形状放在自己的头上,身体也在不停地摇晃,逗得同学们哈哈大笑。
还有一次,老师让同学们上唱几首歌,放松一下。几个男同学大胆的举起了手老师挨个的点上去但他们表演的并不是很精彩。轮到韩桐了,韩桐一溜烟地跑到教室后面去,拿了一把扫帚就往讲台上冲。只见,他将帚倒过来,一只手拿着扫帚,另一只手放在上面。大家见了都纷纷议论起来,猜他到底要干嘛。韩桐见了这情形,清了清嗓子,大声说道:“同学们,别闹了,我要开唱了啊!”然后,他就大声唱了起来:“大河向东流啊......"他一边唱,一边用手在“吉他”上不停的弹同学们见了,都非常吃惊,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韩桐幽默大王的称号就是这样得来的。韩桐就是这样一个活泼开朗,幽默的人!
鹿晗:
您好!
我刚五下年级的时候,就听说了EXO这个团队,EXO有十二位成员,而您,就是其中的一员。当时,我不知道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团队,也不知道你在这个团队里担任什么样的职务。出于好奇心,我上网查了一下,才知道EXO是一个很受欢迎的组合,这个名字的意思是说EXO是世界未来的新星,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团体,所以我也看了你的个人介绍,你多才多艺,能歌善舞,在队内的职务是主唱和领舞,在许多的歌曲里都是由你来领舞,你们唱歌也唱得很好听,你俊美的英姿更是赢得了你千千万万的粉丝的赞美,是十二名队员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从那时起,你就成了我心中的偶像。
每次到了周末,我总会打开电视机,看看有没有播放到你的节目。平时每每播放到你时,妈妈随意地叫我一声,我立刻像上了弦的箭似的飞到电视机前,目不转睛的看起来。我还知道你们演唱过《咆哮》、《十二月的奇迹》、《你的世界》等很好听的歌。其中我很喜欢听《咆哮》,只要我一有空,就不停地听《咆哮》,慢慢地,我自已也会唱了。每当音乐放起来时,我就会开心地跟着你们唱,有时你们中的成员上台时,我就会特别激动,并且急切地寻找你的身影,等你们闪亮登场后,观众爆发出一陈欢呼声,掌声,我心里也很高兴,会跟着观众欢呼并不由自主地手舞足蹈起来。
在平时我作业完成后,只要有你或EXO团队的新消息,我就会兴致勃勃地跟妈妈说这些事,有你们新唱的歌,我也会迫不及待地多听几遍,并让妈妈来试听并评价一下这几首歌。妈妈也很乐意跟我讨论,我就会觉得这一天过得很开心。
我知道你十分擅长舞蹈和唱歌,因此,在我以前上得随随便便的音乐课中,多了几分认真,我希望,在我的未来,我能成为一名歌唱家,也可以成为一颗耀眼的新星!虽然我不知道这个愿望能不能实现,但我一定会为这个目标努力,前进的!
祝您
工作顺利,事业有成!
漫长而又无聊的暑假中,我去过风景如画的西湖,见证历史的长城,雄伟壮观的兵马俑。但最最不能忘怀的还是那令人向往的香港之旅。
初到香港,我们的第一站就是小朋友的天堂----迪士尼乐园!买了门票,一进去都充满了欢笑声与呐喊声,我迫不及待地进了第一个项目----飞越太空山,坐上星际列车,便开启了一次惊心动魄的"星际之旅“我们尖叫着,背景居然是4D的太空场景,黑乎乎一片,只有漫天的星星,接下来,一个急转弯打断了我的思路。我们玩的很开心。接下来我有玩了刺激的小兵跳伞,一升一降的真有趣!还做了一次惊险的森林漂流和奇妙的参观泰山古树之旅。快乐的时光就这么的过去了。
香港素有购物天堂的美称,进入大型商场,东西排列整齐,物品琳琅满目,再看看价格,天啊!我不禁惊呼起来!一瓶超大瓶的可乐是10港币,相当于人民币3块钱啊,一块精美的瑞士表250港币,相当于人民币80多元啊,我自己的都买的起,真是物美价廉啊,当晚我们满手提着商品,我提着自己的玩家模型和衣服,爸爸提着精美的手表和西服与酷酷的陌镜,妈妈提着满手的手势和衣服,香水和宝石。
香港看夜景的地方是哪最好呢?无疑---太平山。登上弯弯曲曲的山路,我们到了山顶。我们看到了香港这颗东方之珠的全貌,最属显眼的就是维多利亚港了,那荡漾在对岸的灯光忽明忽暗,和快要燃尽的晚霞一起亲密的闪烁着。入夜后两岸的摩天大厦都会亮起五颜六色的灯光,加上大厦外墙的广告牌及附近住宅的灯火,构成了一片美丽的夜景。维多利亚港灯火通明,星光灿烂,形态各异的高楼大厦艳丽多姿,各色灯光倒映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将滔滔海水映衬的色彩斑斓,在深邃的夜空衬托下更显出它的璀璨夺目,惊叹于设计师们巧夺天工的构思,更赞叹那些建筑师的鬼斧神工,把这颗东方之珠装扮成如此艳丽迷人。
这是一本新出的书,也是一种新起的文学——盗墓文学在20xx年风靡网络。是打开中国人不用再看外国的吸血鬼和木乃伊的探险小说故事而从此有了咱中国人的探险类小说的开山四大代表作之一,是《鬼吹灯》、《盗墓笔记》、《盗墓之王》、《我在新郑当守陵人》。
《盗墓笔记》的作者是南派三叔,原名徐磊,浙江人,《盗墓笔记》有四部、五个故事,《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第四部还未出书暂时。
我第一次看到《盗墓笔记》是在xx晚报上连载的《盗墓笔记1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又在它风靡网络时期发现它在排名榜很前于是便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我发现我做到了废寝忘食,我发现一看就停不下来以为有种东西叫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的说法。虽然它没有写,但强烈的悬念让人不由自主的点击“下一页”。我不曾发现时间竟然如此快的速度从我身边飞逝,也不曾发现窗外颜色黑白交替。直到写出来的我都看完了的时候。我就到南派三叔的博客等待更新了。
现实中,盗墓是弥天大罪。而在文学上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题材。自从盗墓文学的四大开山作一出,很多只要涉及到一点盗墓的作品就一炮而红,而关于盗墓的探险小说也越来越多。中国人终于也有了有自己特色风格的探险小说了。打开了局面,在20xx年以前,中国人写的探险故事基本上是没有的,除了一些幼儿类的什么什么的冒险记,其他的是屈指可数。
而今,不一样了。但也有一些好事者作家去批评盗墓文学。人不可能没缺点,书也一样,也不可能没贡献,书也一样。谁是谁非。说不清楚。
《盗墓笔记》也经历过大起大落的形势。一月份出版,三月份红了,六月份被封***,后有解禁。四大名著不也经历过这个过程?
在生活中,有许多快乐的事情,也有许多让人痛惜的一些事情,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有意义了,这就让我们充满了信心,接下来,就让我给你们讲一讲背黑锅的故事吧,要认真听哦!
小时候,我小姨家的孩子来我家玩,他比我大,是我哥哥。那一次,家里没有人,就我和我哥哥,突然,我哥哥好像把一个东西摔了下来,原来这是我妈妈最喜欢的一瓶香水,现在已经满屋子弥漫着很香很香的味道,让我仿佛置身于花海之中。突然,我的哥哥说:“你在干什么呀,快点帮我打扫。”我问:“打扫“是让我扫香水吗?”“那还用问吗?”哥哥说。“哦,需要我滚在地上扫码?”我问。“笨啊你,真是傻到了极点”,哥哥说。我说:“你难道不傻吗?”哥哥没有话可说了,最后,他说了半天,我终于明白了,他想让我对我妈妈撒谎说:“是我***。"我说:“我才不干呢,哼,我可是个诚实、公平、公正、公开的小孩。”他又说:“那背黑锅呢?”我心想:背黑锅挺有意思的。于是,我把黑锅背在了背上,我哥哥躲在了屋里面。正好,我妈妈也在屋里,哥哥想说话可是好像有咽了回去,我歪歪扭扭地走向客厅,我妈妈问:“你在干什么呀!”我想着说:“妈妈,你真是太笨了,哎哎哎哎哎……。”我妈妈笑着问:“你在替谁背黑锅啊?”,我说:“哥哥啊!"妈妈的脸一下变了,心想:哎……,这一次火山要爆发了,我竟然一不留神,就没有管住嘴。妈妈一到那个屋里,就闻见浓浓的味道,我想:哥哥这下糟了。我妈妈正在喊哥哥,我一到那里,就被打了屁股,真是惨不忍睹啊!哎哎哎……哥哥竟然还在那里偷笑,我心想:我怎么有这样的一个哥哥啊!惨惨!疼疼!……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背黑锅的意思,我被妈妈打了屁股,真是记忆深刻呀!哥哥我恨你,为什么?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可能犯这样的错误了。我真可以明白当年的傻样啊!
我最好的小伙伴祝佳其,今年12岁,中等个子,人瘦瘦的,理了一个学生头。我会跟他结下友情,全冲着他那永不放弃的冲劲。
学习上,他有着不言放弃的韧劲。一次,我比他先完成而来作业,当我看见他还绞尽脑汁地在做思考题时,劝他说:“算了吧,还不如去玩吧!”不聊,他郑重其事地回答我:“:不行,不试试怎么知道呢?”我知道他那个倔脾气,所以也不多说了。
凭着那份坚持,很多时候幸运之神降临到了他的头上。有一回,我们俩在打乒乓球,打着打着,一不小心,乒乓球滚进了一个小洞里,怎么拿也拿不出来。我说:“反正只值一块钱,算了吧。”我刚想走人,他却拦住了我,说:“不试试怎么知道。”说完,他就伸手去掏,根本够不到,只见他挽起袖子,趴下身子,设法想把球拿到手,可是还是无济于事。想想别的办法吧,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找来了一块石头,他就用石头刨,刚刨刀一半,边上的泥土陷了下去,而他也急得直跺脚。可是他并没有放弃,一切又从头开始,这次他吸取了上次的教训,并不着急,而是慢慢的,不紧不慢地挖。我也不好意思再袖手旁观了,加入了救球行动。不一会儿,我们便找到了乒乓球,他冲着我笑着说:“挖出来了!挖出来了!”我也笑着说:“真有你的。”“哈哈哈……”咱俩一齐开怀大笑。
他那永不放弃的精神,再加上那倔劲儿,成就了我们之前的友谊,也教会了我很多很多。
漫天飞舞的雪花,犹如棉絮一般在空中随风飘洒。不一会儿工夫,房顶白了、树木白了、地面也白了,冬天真的来了。
星期日的早上,我一大早起床,从窗外看去,只见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积雪,邻家的几个叔叔正带着他们的孩子,在小区的院子里堆雪人呢。这时候,我爸爸也起床了,看起来他今天心情特好。他对我说:“罗昊,我们也下去堆雪人吧?”
我和爸爸换好鞋子,一去到小区的院子里。我们先开始滚雪球,并且商议好,一人滚一个雪球,一个做雪人的身子,一个做雪人的脑袋。
我先把周围的雪用手扒拢,然后开始滚。滚雪球看起来很简单,其实滚起来却很费力。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是滚了一个看起来还蛮大的雪球,累得气喘吁吁。可以比爸爸滚的雪球,却显得是那么的小,而爸爸还感觉很轻松,好像并没费多大力气一样。
雪球滚好后,爸爸把我滚的雪球放在他的大雪球上,一个雪人的雏形就形成了。接着我们开始深加工,我在雪人的脑袋上挖出眼睛和嘴巴,到楼下开饭店的邻家要了两个碎煤块做眼球,又从家里拿了一个胡萝卜做雪人的鼻子。爸爸呢,只见他在雪人的身子上加工了两只拢着的手,再在雪人的手里插上一枝枯树枝,活像稻田里赶鸟的稻草人。最后,我总觉得还缺少点什么,想起来了,这么冷的天,该给雪人戴上一顶帽子。于是,我们又用松树枝给雪人做了一顶厚实的帽子戴上。
回到家里,我看见站立在雪地里的雪人,心里觉得真是十分的开心。这是我出生以来第一次看见这么大的雪,更是第一次堆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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