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和“成功”是永远分不开的。我的风格也是这样的,我爱的是那些最苦的人,正因为苦,乐才会更甜。
“我的最高原则是:不论遇到任何困难都决不屈服。”这是居里夫人曾经说过的话,也是我的座右铭。
居里夫人的成就是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形式出现的,那她的精神呢?她是全世界所有人的典范,几乎具备人类所有美好的情感。艰苦、朴素,即使实验室只是一个棚子也可以发现新的放射性元素。她从不要求华丽的外表,但这样她也遇到了无法估量的困难。在那样一个歧视妇女的社会里,失去丈夫的她竟一个人养女儿,搞实验,而且是非常艰难地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她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个公开发表理论的女科学家。她的付出,简直无法形容!为了提炼出那0.1克的镭,她要从成吨成吨的废渣中提炼!一吨的废渣,对我们来说是多么困难,但是居里夫人,这个不服输的伟大女性,她一定会说:我不怕!火灼烧伤了她的手,她不在乎,灰头土脸不在乎!每天搅拌废渣的劳动使她直不起腰来,但她的胳膊却好像铁一般,她从没说过“累”!居里夫人是坚强的,她耗尽体力去搅,去放到她自己认为的“实验室”中去沉淀、分析。她没有足够的钱财,只好买那些便宜的废渣。她有没有足够的钱去吃山珍海味呢?她的饮食条件、居住条件不允许她浪费一分钱。她本来可以用钱来做些更好的事,使自己的生活再富裕一些。
但是,她明知前面的路不好走还偏要走!无论遇到任何困难都决不屈服!不要向困难低头,她一直是这样做的!
真正的困难会磨炼出更闪亮的珍珠。和那些微乎其微的写作业相比,我还困难吗?
玛丽·居里,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我最敬佩的一个人,她跨越看百年的美丽,她的美丽没有使她迷失,她找到了更为美丽的形象。她跨越的,何止一百年?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数学老师,她瘦瘦的,长着大大的眼睛,脸上总是挂着慈祥的笑容,她经常穿那几件衣服,只有在特殊日子才穿特别的衣服。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去老师家学数学。在做习题的时候,一道数学题我不会解,我绞尽了脑汁,还是一点儿进展也没有。这时一个想法突然出现在我脑海里:偷看一下课本应该没问题吧!于是我的心里有两个声音在决斗,分别代表一好一坏。两个声音决斗了好久,终于,决斗结束了,坏恶魔赢了。
我打开了课本,不巧被老师看到了,她走了过来,慈祥地问我:“你为什么打开课本?”“我不懂这道题怎么做,所以想打开书本看看。”我回答道。我以为老师会严厉地批评我,结果,老师没有说我,更没有批评我,而是坐下来,仔细地给我讲解题。老师在不厌其烦地给我解答,真是个好老师。
数学老师与我没有血缘关系,却十分关心我的成绩。老师不是母亲,却胜似母亲,我真喜欢老师。
我最喜欢的人是和我住一个小区,他叫张正严。张正严长得身体瘦小,比我低半头呢,所以在他面前我有种“大哥大”的感觉。他耳朵也是很小但是灵着呢,他家在三楼,只要我叫一声,他就像兔子一样跑到楼下。他的手和胳膊细长,干什么事都轻手轻脚的,不像我是个粗莽的人。他眼睛小小的,说话的时候一眨一眨的,透着一种灵气。他爱跑步,我的爱好也是跑步,所以我们是铁哥们。
男孩子嘛也难免有些调皮捣蛋的时候,我们也不例外。记得有一次,张正严来找我玩,他手里拿着一盒图钉,我们一边走一边把图钉放在路上,放了许多图钉,而且是尖朝上面,目的嘛不用讲了……结果我们一不小心踩上去了,痛得我们直叫唤。从那以后我们俩再也不干如此坏事了,因为会自食其果的。有时候我们玩得也很开心,捉迷藏、玩滑板、骑自行车、打游戏牌等等。
人在童年的时候。有这样的童伴真是件幸运的事,我感到很快乐,我很喜欢他。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八年多了,认识很多很多的人。提到我最喜欢的人,这个问题可使我左右为难,是写我的爸爸呢还是写妈妈?或者是其他的人?思来量去,就决定写爸爸。的确,爸爸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他对我的影响特别特别的大。
爸爸个子不高,只有1米60厘米,属于典型的三等残废。他长着一张方脸,短短的寸头,眉毛很浓,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活象一对稀世珍宝,鼻子中等高度,嘴巴不大不小。他平时爱穿一件短衬衫和一条运动短裤,嘿!你别说,看上去还挺有几分帅气哩!
在我们家里,爸爸是一家之长,大事儿他说了算,我们公认的他是老大,妈妈老二,我就不用说了,理所当然的老三喽!不过,我自己的事儿可是我自己做主的。我们经常互相帮助,家庭关系非常融洽,充满民主、平等的气氛。
爸爸十分关心我的学习,每天放学回家都督促我认真完成家庭作业,还要帮我仔细检查,遇到不懂的或者是难题,他会耐心地跟我讲解,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寻找答案。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一道又一道的难题被我们攻克。很多时候妈妈也会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
另外,爸爸还非常关心我的身体和生活,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我们经常一起做游戏、玩耍、运动等等,使我的身体棒棒的,生活丰富多采、其乐无穷。
啊!我真幸运,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更为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好爸爸,我为他而自豪,我们是真正的天下第一父子。
手中捧的那本书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人就是我的妈妈,他对我非常负责任。在学习方面上,只要我缺了什么,妈妈就会给我买。
记得有一次,我记得非常的清楚。那一天,我的妈妈骑着电动车送我上校车。我上了校车以后,就把包放在了那里做好了。妈妈说:“先检查一下,看看缺什么衣服,或者缺什么作业。最主要的是作业,看看有没有完成,如果没有完成,现在还有时间补。再看看缺什么书。”
我就打开了包检查了一遍,呀!忘带了一本书。于是,我便对妈妈说:“妈妈,我忘带了一本书。”妈妈说:“现在还来得及,我们马上回家拿着一本书吧!”我马上下了车。看见了妈妈正在找电动车,原来,电动车被爸爸骑走了。妈妈看见了旁边有亲人,便问道:“有没有电动车呀?如果有的话,就让我骑一下。倘若没有的话,别的车也行。”“我这里有电动车,给你骑去吧!”妈妈说也不说谢谢,急忙骑着电动车走了。妈妈骑的电动车非常的快,我从没有看见过妈妈骑电动车骑得这么快。妈妈一边骑电动车一边说:“记住,下次一定不要忘带书,走之前要把书都看一看,看看有没有缺什么。”说着说着,我们便到了家。我和妈妈急忙跑到家里,一起找那一本书。终于找到了。我和妈妈马上骑着电动车到小车那里去,但是妈妈还不停地告诉我说:“记住,下次一定不要忘带书,走之前要把书都看一看,看看有没有缺什么。”刚说完,便到了校车那里,妈妈朝我挥了挥手,我也朝妈妈挥了挥手。
这就是在学习方面负责任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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