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我最喜欢的事,就要数看书了,书是我的好朋友,是知识的源泉。
还记得高尔基曾说过的那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我哇哇落地,妈妈爸爸就给我讲故事,虽然那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就是喜欢看书,家里的书约有260多本,可我还不满足,每个周末都要到新华书店看书,妈妈叫我“小书虫”、爸爸叫我“小书迷”,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看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好像连九头牛都拖不动。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快乐《1+1》作文书,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妈妈叫到:“妞,快来吃饭啦!”我嘴里说“就来、就来!”可书中小玛莉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又猜不清,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只好再看下去。妈妈看我原地不动,气得火冒三丈,最后还是她把我拖进了厨房。我食不知味,不甘不愿地吃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书上的内容。唉!这个时候吃什么饭呀!
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得数不胜数,书中生动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陶醉,我读出了书中的酸、甜、苦、辣。读到伤心处我会流泪;读到欢乐时我会哈哈大笑,总之书的好处是无穷的。
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提高了、词语也丰富了、连语句也通顺多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楚霸王楚霸王项羽于我来说,有种说不出的魅力。他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魔力,牵引着我们去了解他,敬仰他,在历史的舞台上,他完美的诠释了他那不平凡的一生,无阕风云、生死浮沉,谁的红装,谁的天下,一个朝代的覆灭,群雄逐鹿,横刀立马,谁能主宰天阙,金戈铁马,割喉烈酒,饮鸩止渴,谁又能完美的诠释这一切。
只有项羽,唯有英雄项羽才能完美的诠释。当“楚汉之争”临近终结时,项羽还是不肯服输,虽然知道这一站注定会失败,而他注定是那个失败者,但他毫不畏缩,只要还有一丝希望,饮鸩止渴又何足畏惧,我曾想过,乌江的最后一站,项羽为何会失败,归根究底他就是太正义了,不会做卑鄙小人的事,其实,在乌江一战的时候,他只须事先命人在乌江水里洒一点毒药,然后等到真正的刘邦开战时,再把刘邦的士兵引导江水中,让其自生自灭,血染乌江也好,惨不忍睹也罢,只要能胜利,管他用什么无耻的手段。
只是,他没有,他没有这样做!正是因为骨子里的正义和不服输,才让他成为后人景仰的大英雄,项羽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做人就要正义,就算死也要做正义的鬼,光明正大的死去,决不能临阵脱逃,苟且偷生,宁愿做剑下孤魂,也不愿做那受万人唾弃的无耻小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项羽的性子有些急躁,做事往往不考虑后果,横冲直撞,既没有范增的深谋远虑,也不具备刘邦的用人得当,或许项羽是真的不适合做帝王,但自古以来多少帝王都是踏着亲人的尸体走上去的,兄弟反目成仇,互相残***的还少吗?自古商纣王,周幽王哪个不是贪图美色,不务朝政,和他们相比,项羽难道不够格做皇帝吗?至少项羽不是个贪恋花丛之人,他和虞姬的爱恋缠绵而又悱恻,是任何杂质都无法渗破的,是天地间最纯挚的旷世之恋。而刘邦据说在起义前是个贪图美色与美酒之人起义之后,不得已才加以控制,但难保刘邦当上帝王之后不会重蹈商纣王的覆辙。纵使他没有贪色贪的那么厉害,但对吕雉总不会无二心吧,先后不是封了薄姬,戚夫人等三千佳丽吗?但是项羽对虞姬的爱是天地可证,日月可鉴的,项羽曾对虞姬说:带我当帝王之后,我的后宫只有你一个皇后,一个女人。虽然这些话在我们看来,只是花言巧语,但当时项羽是用何等严肃的语气说出的,这话从别人口中说出来或许我还不信,可项羽所说,我相信,因为他在我心中已不仅仅是能用“英雄”二字来衡量了,多的是一份毫无保留的信任。
项羽在乌江自刎的时候,他没有做错。但他留给后人无尽的悲痛与惋惜,就是罪无可恕的错误,我多希望他能活着,当不当皇帝都无所谓,我只要他活着,生与死其实不算什么,人从一出生就是慢慢向死亡走去的,可是,我真的不希望他死,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有种很亲切的感觉,项羽啊!我好想你活着,真的好想好想好想……
回眸,泪撒如雨,无人山野,潺潺湖畔,我伏地纵声号哭,惊跑了饮水壮牛,吓走了噬草白兔,两只雀儿,叽喳啾啾,难解人间愁苦。
“好孩子是夸出来的。”这是黄金萍老师在我教育教学中告诉我的,也是我初出茅庐在薛小听到的最有价值的一句话。于老师在书中介绍到,老师对待学生的态度对他的影响很大,每个学生的内心深处都渴望老师喜欢他。如果老师能做到喜欢每一个学生,教育无疑会进入别样的境界。但是于老师认为,如果要做到这一点,还是很难的。书中提到美国教育学家托德·威特克尔的一段话:“不强求你喜欢每个学生,但要做出喜欢他的样子。如果你的行为并不说明你喜欢他们,那你无论多么喜欢他们都没有用。但是,如果你的行为表现出你喜欢他们,那么,无论你是否真的喜欢也无关紧要了。”虽然这句话第一次读到的时候,我觉得会不会有点做作,但后来仔细一想,如果你能够做出喜欢他的样子了,那你的内心至少也不会讨厌他吧。
对于如何能够做到尊重、赞赏每一个学生,于老师给出了这样的建议:讲课时,眼观六路,用亲切的目光看着每一个学生;学生回答问题时,以专注、期待、鼓励的目光看着发言的学生;学生的红领巾歪到一边去了,帮他扶正;课外活动时,加入到学生跳绳的行列……而光有这些还不够,还缺了最重要的,那就是微笑。微笑是老师的名片,脸上有笑,学生就会有亲切感,而无惧怕感。
首先感谢学校给我们搭建了这样的阅读学习和读书交流的平台和任务,我也才真正的有机会静下心来细细拜读了于老师的《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我的为师之道》这本书,从中收获颇丰。
于永正老师曾经说过一句话:教了48年的书,最终把自己教成了孩子。作为教师,应该按照自己喜欢的老师来塑造自己!始终不要忘记自己曾经是一个孩子!最令我最敬佩的是他始终向学生交出这样的名片:微笑,下面是尊重、理解、宽容;反面是负责,下面是严格、顶真、耐心。我想,让于老师永葆青春的奥秘或许就在于他有一颗永不褪色的童心和永远勤学的恒心吧!
我们教师要温和、包容、调和。
于老师在开篇第一章把学生之所以喜欢他的原因和甘草的三大特性做了比照。首先是性温。温在孔子的温良恭俭让五大美德中居一。温中有善,温是善的外现;温和善是好人的首要标志。微笑是于老师的名片,我想正是温的体现吧。其次是包容。以欣赏的眼光看周围,看别人,看到的就只是优点,会觉得到处春光明媚;以挑剔的眼光看周围,看别人就什么有点也看不到了,会感到世界一片混沌,感到洪洞县内无好人。处处留心皆学问。镜子无处不在。于老师说:在校园里走一圈,有的教室里的老师和风细雨,学生异常专注;有的教室里的老师声音洪亮,教鞭甩得啪啪响,教室里却曾经是孩子。再者是调和。完整的教育:温而厉、威而不猛。一味的温是不行的,还必须严,温与严之间把握好度,于老师不愧为智慧型的老师,于老师的做法形象的称为 打了一巴掌,别忘了及时揉一揉。
我们教师要让每个学生都感到我喜欢他。
每个学生都渴望老师喜欢他。美国托德威特克尔:不强求你喜欢每个学生,但要做出喜欢他的样子。如果你的行为并不说明你喜欢他们,那你无论多么喜欢它们都没有用。但是,如果你的行为表现出你喜欢他们,那么,无论你是否真的喜欢也无关紧要了。做出喜欢他的样子,可以是一个动作、一个微笑、一句话、一件小事、一件小礼品尊重是做人的原则,微笑是一张永恒的名片,掌声是有力的赞美,相信和期待也是表达对学生关爱娥一种方式。是的,调整好心态,把握我好尺度,多换换角度思考,你的课堂定会收获别样的风景。
学生喜爱的老师不一定是最美丽的,但可能是和蔼可亲的;学生喜爱的老师不一定是孩子王,但可能有着独特的魅力。
通过读于老师的书,我深深被于老师有着像水一样温润、奉献、宽容、清洁的品质所打动。我钦佩,我折服,钦佩于老师的智慧,折服于老师的中庸。最后引用于老师的话:既然命运让我们做了教师,就让我们做学生最喜欢的老师,做最好的自己!因为生命与我们只有一次。
暑假,要读一本好书,让自己与孩子们一同成长。于永正老师的为师之道《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是一本很接地气的教育名著,书中描述了于老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感悟,在教学活动中的偶得,但更多是于老师与学生之间发生的故事。读后,引发我在教育教学中的许多思考。
每个老师都有这样的愿望,做学生喜欢的教师。经验告诉我,作为老师,想让一部分学生喜欢你很容易,但是让所有的孩子都喜欢你真的很难。要做一位学生喜欢的老师,就要像于老师一样,必须具备教学上的智慧、教育中的智慧、同家长交流的智慧,以发展的眼光关注学生的未来,以博爱的胸怀面对全体学生。
于老师说,要让孩子喜欢你,必须做一个甘草似的教师,温和而宽厚,要真心的爱学生,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善待每一个学生。就要放下架子,把自己当做他们的朋友。把学生放在心上。以平等、博爱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学生,教师的爱如同阳光一样能够温暖人,严而有爱、爱而从严,只要老师充满爱,学生们一定会喜欢。
于老师成功的秘密在于尊重学生。每个学生都希望自己是老师喜欢的学生,都不希望自己是老师“讨厌的人”,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于老师理解学生这一纯真的愿望,抓住这一“闪光点”。不论学生在什么情况下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不挖苦、讽刺、体罚学生,而是耐心地帮助学生认识错误、克服缺点,鼓励学生勇于战胜困难,激励学生努力进取。于老师并没有波澜壮阔的壮举,但就是这些近乎琐碎的平凡小事,却赢得了学生尊重和喜爱。
于老师最重要的教育智慧在于他能把课上得有意思。有意思,“轻松”来自哪里?轻松来自老师的举重若轻,于老师备课时,可能把课文钻得很深,想得很多,但到了课堂上,不会一股脑儿把备课所得“灌”给学生。于老师一定要研究学情,了解了学生的基础状况,深入浅出,举重若轻。于老师的课有意思还来自游戏,因为儿童的生活方式是游戏。所以,在于老师的课堂上,会时不时地与学生游戏一把,让学生积极参与其中,从中体会、感悟。于老师课堂轻松来自他的幽默,学生都喜欢幽默的老师,幽默的语言可以使知识变得浅显易懂,幽默的课堂使人精神轻松。
于老师语文教学可以概括为“五重”一一重情趣,重感悟,重积累,重迁移,重习惯,于老师的课有情有趣。在于老师的课堂上,学生没有紧张感,更没有恐惧感。学生在于老师的引领下,有滋有味地写字,有滋有味地朗读,有滋有味地表演,有滋有味地写作。于老师说,教学过程是师生双方的互动过程,情感因素在其中起着巨大的制约作用。于老师说不能干巴巴地教,不能冷冰冰地教。学生的情感世界空虚、精神家园荒芜,比知识贫乏更可十倍。
掩卷而思,为什么于老师会对语文教学能够如此高瞻远瞩?他既能跳出语文教学纵览全局,又能出神入化的融入其中,归根结底,我想还是缘于对语文教学的挚爱,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的挚爱。由此我想,我们做老师的,只有像于永正老师那样成为学生喜欢的老师,至少要在学生的生命里留下什么,那就是留下语言,留下能力,留下情感,留下兴趣和习惯。
我最喜欢的运动员我最喜欢的运动员是谁呢?
姚明、郭晶晶、刘翔……都不是。他们与我的距离太遥远了。他们是天上璀璨的繁星,遥不可及。而我,只能在苍茫的大地上抬头仰望,吸收他们的光芒。
微风习习,正是开运动会的好日子。说句老实话,我不喜欢运动,只是想趁此机会偷偷懒,凑个热闹而已。我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热衷于一个奖牌,而每天下午都会在红色的跑道上留下他们的汗水,每次经过那里,我都不屑一眼。
我特地挑了一个舒适的位置,阳光偶尔穿过树叶,投射在“沸腾”的地上。男子1000米长跑比赛就要开始了,很多学生都围在跑道边筑成人墙,我则安坐在大本营中,又显得喝着水。大概是到了第二圈的时候吧,人声鼎沸,学生都各自为班里的选手助喊呐威
我因太阳而半闭着双眼,透过人缝,看见一位白色上衣的选手倒在地上,我心想:辛苦了这么久,结果却倒了,所有的汗水都付诸东流,真是功亏一篑啊。他,在一秒间毅然坚强地站起来;他,没有顾及身上、脸上的灰尘向某处跑去;他,眼神坚决的看着前方的某处,跑去……他的双臂长出了一对洁白的翅膀。
我被慑住了,猛地脱离了那我认为安适的位置,往人群众挤。他步伐艰难的向前挪步,一步一步地……我的心不禁为他而剧烈跳动起来,呼吸仿佛在此刻就要停止,目光也死死盯着他那执着的身躯。
金牌早已名花有主,许多学生在他倒下的一刻唉叹了一声就离开了,为拿奖的人祝贺。此时的他孤零零地向目标迈进,我想:这就是运动员的运动精神吧!我承认我被他坚定的眼深折服了,我的心在他的带领下,明白了奖牌的真正意义……
看到如此震撼的一幕,我忽然想起上体育课的我,总会趁老师不注意而溜之大吉或边跑边走,想到这里我不禁低下头,原来我的意志是如此的薄弱,只会做逃兵而不愿接受困难向我下的挑战书。
失败不可怕,只怕半途而废,这就是我的“运动精神”。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