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就是一对天生的冤家。有“疯癫型”的同桌,有“学霸型”的同桌,而我的同桌属于“奇葩型”!
我的同桌叫林辰灏,有一脸的肥肉和油脂。他还长着一双常常眯成一条缝的眼睛,有一头的刺猬发。
三八线大战
最近我发现我的好闺蜜背叛我了,经常和林辰灏讲悄悄话。一上课他就说:“吴馨语,我们定一条界线,谁超线,就罚‘我错了’一百遍。”“行!”本小姐爽快地同意了。
第二节课,同桌越线了!我用胳膊肘碰了一下他,他没有反应。我又用手指捏了一下他,他才惊醒起来。他问我怎么了,我指了指界线,他不理解,我就忍到了下课。
“林辰灏,你怎么搞的?越界了,抄一百遍!”我同桌一听,顿时呆了。他又立马缓过神来,跪在地上,伸出兰花指说:“呜呜,好同桌,亲爱的同桌,求求你放过我吧!不抄行不行呀?”“不行!”我坚定地说道。“你自己说的,不能反悔呀!”没辙,我那同桌只好乖乖地写了一百遍给我!看着他那失落的表情,我霎时笑逐颜开。
同桌在求神
期末快要结束了,我的同桌在自己的桌上摆出了一大堆求神的东西,还念着:“天灵灵,地灵灵……”后来,我趁他睡着了,偷偷地将他求神的东西藏起来了,哈哈,真想知道他发现后的表情是什么样的!林辰灏一睁眼,发现自己的桌上空荡荡的,就东找找,西看看。我心里窃喜:“哈哈,你慢慢找吧,本小姐有的是时间把这些东西交到老师手上。”
同桌在“发奋”
我同桌整天游手好闲的,但最近却好像开始“发奋”了。我好奇地凑过去,语文书、数学书、英语书满桌都是。哦!原来他在看课外书。过了几天,他又开始“发奋”了,但还是偷偷地在看课外书。
我的同桌是奇葩,他会撒娇,会翘兰花指,难道不奇葩吗?
经历了6年的小学生活,在这个暑假终于步入了初中的校园。心中有许多的憧憬,幻想着,盼望着,期待着……
可是接下来的同桌让我大失所望,也许是我想象力太差了吧。我的同桌是一个放头大耳,胖胖的女孩,走起路来喜欢把手放在胸前来回摇摆,好似一个笨手笨脚的娃娃,极其可爱。但是她的坏毛病太多了,让我哭笑不得,也让我十分感动。
那是我和她做同桌的第一天,她就与我“约法三章”:1。只要是我的.东西都不可以在她的桌子上出现。2。我只要有“违纪”的事就告老师(如:上课不认真听讲,有小动作,传纸条,吃糖,和她绊嘴等等)。听到这些,我心想;这个人大脑要毛病吧,怎末神马都要管,她又不是我妈好受不了呀。下课,我和周围的人在一起说话,声音大了一些(因为学校要求轻声教室,不让大声说话),她就马上跑到老师的办公室告状。我见她进去,就马上装作在看书,老师在窗外望了一眼,没见到什么,就走了。我的心里暗自发笑;这回我看你怎末办,在老师面前失去了信誉,看你怎末打小报告。她回到教室,用异样的眼光看我,我也没有理她。她肯定气得不轻。
渐渐地,过去了一多月了,在这一个月中办公室成了她的“娱乐场所”,每一天都在打我的小报告,老师也渐渐地听烦了,听厌了。但她好像并不在意。我每天都在遵守着她的规定,慢慢的我发现,她似乎把我的小毛病都约束好了,原来我非常的霸道,总要占着别人的桌子,上课从不悉心听讲,好多小动作。现在上课我懂得了该怎样听讲(以为我的学习成绩不是太好,上课不认真听讲,每次她都告老师)。都是拜她所赐,心里还生出不少感激。
是我的这个“奇葩同桌”改变了我,是我对学习产生兴趣,促使现在我们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哈喽!大家好!我叫千露,我是个初二的学生,时而活泼,时而文静,学习么,呃不是很好,最后,我还要介绍一个人,我的奇葩同桌,他叫陆义凡,学习很好,人还蛮帅,但唯一缺点是——他总有口痰,外号口痰大王。
“啊!口…………口…………口痰!!!喂!口痰大王陆义凡,你能不能不要乱吐口痰啊!脏死了!你知不知道我有洁癖吗!!!“我踩着肮脏的口痰,对着陆义凡吼道。陆义凡听后立刻回答:“喂!有没有搞错,我哪里乱吐了,我吐在地上的口痰可是被纸包着的,明明是你自己不长眼才不小心踩到的啊!还有,你啥时候和我说过你有洁癖啊!“”你你你,哼!不跟你说了“我拿着一包纸巾走向洗手间“哎呀呀!我的天啊,脏死啦!!!“一声声惨叫回荡在卫生间里。
好不容易把口痰全都搞掉了,但这时,上课铃声响了,我急忙跑向教室,到了教室后,语文老师田老师已经在班上了,她是个贪吃的大肥婆(鹤:这样讲好像有些不礼貌)“报告!“我站在门口大声喊了一声,田老师点点头示意我进来,我坐到位子上,陆义凡笑嘻嘻地对我讲:口痰都搞掉了啊?!“”还说!都怪你!“我生气的喊着,由于我的声音太大,被老田(我们私底下都这么叫她)听到了,老田没有骂我们,只是说了一声:“千露、陆义凡,好好听课!“我和陆义凡赶紧坐好,这一堂课很漫长啊!
这周有一位老师在上课的时候,提到一个节目叫《奇葩说》,非常有趣。讲的是有关辩论的话题,这让我感到非常好奇,于是就决定看一下。
我看的那集,辩论的话题是:请问一个同学打另外一个同学,那个同学是否打回去?还是告老师?他们的辩论进行的非常激烈。有的大人建议告老师,因为觉只有大人们才能解决问题,如果打回去的话,小孩子是没有分寸的;但是也有大人们认为要打回去,打回去才能不显的你软弱,这样的话那个同学,就觉得你不好欺负,而且他们觉得告诉老师的方法是没用的,没有打回去那么直接、那么爽,并且这么一反击,以后也不会***扰你了。他们就以自己的.观点进行辩论,吵得沸沸扬扬,不可开交。可惜最后还是“告老师”,也就是反方胜利!
这胜方的观点,我非常不认同。我认为,应该打回去!
告老师不一定能达到你理象中的结果,而且更有可能的,是那个同学会再来欺负你,因为对你告老师的这种方式,会激怒他。对于你来说,如果你这样一直告诉老师的话,老师以后觉得烦了,就不会理你了、或不相信你了,也许就开始讨厌你了。
比如说,我们班有个同学,由于他非常爱打小报告,最后有个同学打了他,他报告给老师,老师压根就对他置之不理。如果不打小报告,而是打回去,则可以告诉那个同学我不是好惹的,别惹我;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何况是我呢!不仅如此,如果发生了令人生气的事情,比如把我打出血了;我不仅会打过去,而且还会告诉管理纪律的老师。就是说,打回去是必选项,如果情节严重,同时报告老师,从两个方面,毕其战于一役。这样一来,从此,在同学们中间也会树立起凛然不可侵犯的形象。
看完这个节目以后,我忽然觉得,原来辩论不是什么干燥无味的事情,恰恰相反,还很有趣。我也多么希望,我们学校也能组织几次辩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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