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欢在当今中国流行乐坛的地位无人能及。此君的音乐细胞似乎与生俱来,堪称无师自通。能演唱会创作,古今中外音乐知识博学旁通、才华横溢,文学有功底,外语又了得,善交圈内外老友新朋,谈吐真诚睿智且风趣幽默。对于这样的导师,我只有真心钦佩、顶礼膜拜!
仰仗自身的明显优势,刘欢如愿将预赛中表现出色的实力唱将与新秀网络旗下,用两周时间殚精竭虑,亲自操刀改编原创、添加配器,动用其人脉资源请来大名鼎鼎的音乐人捞仔以及各路器乐演奏、合音高手助阵。如此“较真”而又创意迭出的玩音乐,这样豪华的阵容配置,不由得其他几位导师和学员真要“羡慕嫉妒恨”了。
打头炮的是东北帅气小伙王矜霖,一曲“她妈妈不喜欢我”唱罢,博得了由五十一位音乐人组成的乐评团的43票,这个得分起点有点高。这首歌道出了漂泊在外追寻音乐梦的小伙子的无奈而又乐观自信,颇有喜感的歌词和表演方式,都可能是获得高分的原因。
李夏的“午夜快车”其实很有摇滚乐的震撼,粗狂苍凉的西部风情嗓音演绎,重金属乐器模拟出列车飞驰而过的音效,加上捞仔出神入化的吉他炫技,味道好极了。乐评团只给出30票似乎落差太大,有点吝啬了。
赵雷的“画”歌词非常有画面感,朴实而有意境。小清新的低吟浅唱散发出淡淡忧愁与美好向往,优美的旋律和节奏很打动人。弦乐四重奏的伴奏是神来之笔,特别是拨弦烘托出的节奏,听来轻快悦耳。这样的好歌曲真是百听不厌。
接下来是刘欢心目中的主打歌曲登场了,霍尊的“卷珠帘”已经一夜间红遍大江南北。刘欢此番大胆改编,一是规整了歌词,将半文半白改成了合辙押韵的文言文,唯美隽永的歌词明显提升了歌曲的档次;二是简化突出了主和弦;三是增加了琵琶、箫等民乐配器和乐队编制,意在增强中国风的韵味和气场。大幅度的改编对霍尊是个挑战。霍尊的演唱发挥稳定,没有明显的瑕疵,转音一如既往的空灵飘逸。尽管乐队比较庞大,总体感觉还是一首难得的、安静的、唯美的艺术精品。听说改编在网上引起热议,见仁见智,乐评团给出不如预期的42票也可见一斑。个人看法,反对改编的理由有点勉强,改编基本上是成功的,当然还可以继续完善。
16岁天才少女涂议嘉的“蒲公英在飞”被杨坤誉为改编得最好听的歌曲,确非言过其辞。曼妙的旋律引人入胜,轻快的节奏层层推进。小姑娘的不足之处她自己也明白,是缺乏舞台。若有像乌拉多恩那样的表现力和适度的肢体语言,这首歌将被演绎得更加青春活力四射和完美。
苏珮卿的“格格不入”尽管刘欢预先作了推介,可能这种跨界的、七拍的歌曲比较不讨巧,乐评团不如人意的给出了24票的低分,显得不够宽容,刘欢的脸上写满遗憾。其实我觉得这首歌蛮有亮点,弦乐配合竖琴演奏,古典结合流行演唱,有些段落好像听到了恩雅的演唱风格,我很喜欢。
张岭的“喝酒Blues”是又一首摇滚重磅,歌曲内容很另类也很有意思。作为北京籍的资深大腕级吉他手,演唱自然炉火纯青,刘欢要给予尊重,杨昆则必须买账。捞仔的再次激情助阵、铜管乐的加入为这首酒味醇厚的`布鲁斯增色不少。相对李夏、苏珮卿而言,我觉得乐评团给出47票似乎又高了一点。
最后演唱的乌拉多恩的“鸟人”让我眼睛一亮(初赛可能错过了。歌曲本身就很动听,独特的西塔琴和塔布拉鼓伴奏更增添了神秘的异域情调。乌拉多恩的举手投足收放自如,表演非常自然又富有激情,很具有观赏性,获得42票的高分也在情理之中。
整场PK犹如一场风格迥异、精彩纷呈的音乐会,养眼养耳,忍不住一遍遍回看。感谢刘欢和央视制作团队,呕心沥血,精益求精,为观众奉献了一台质量上乘的音乐秀。建议刘欢不仅要出“九歌”CD,最好还要出蓝光MV,以飨乐迷。同时,十分期待其他三位导师的专场音乐秀。
第二次读某些段落更受触动,很赞成乔一和F君的爱情观,一辈子选了很多个最后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个与花很多年跟同一个人磨合的风险是一样的,而且后者更具有成就感。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一个人就够了。同时,在爱情里,双方都是平等的,再强势的人也会有软弱,害怕,不知道如何去爱的时候,而好的感情就是不仅可以共同分享生活中的乐也能一起承担生活的苦,共同成长。
一辈子太长,一定要与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细数世间的风景;一辈子又太短,因为有太多的来不及。
不久前有人问我,为什么你要自诩五花肉小姐,其实没有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了一篇文章,文章这样写道“我理想中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外面阴雨连绵,我俩一起房间里电影配薯片吧。也不需要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就是一起眨眨眼,聊聊荤段子,捏捏肚子。在外面打拼太久,表演的太完美,相爱就简单一点好了,我们就一起瘫成两块,安心的五花肉”。这段话其实很朴实和简单但描述的画面却和我的经历有高度的重合,瞬间戳中泪点,确实如此,就像乔一在书中描述的,爱情最美好的状态就是忙的天昏地暗的时候,只要想到彼此就会安心和幸福,只要站在彼此面前,就可以卸下一切武装,变成一团软软的、温柔的五花肉。
这本书容易引起回忆***,但同时也能教会我们更好地去爱、去包容、去相处、去成长。一个人的时候,那就努力的成为更好的自己去遇见更好的你;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更加体贴包容一起走到美满的九十九岁。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世界有你,有我,有回忆。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
仔细想想还是回过头来写下感受。初见这本书,心想肯定又是玛丽苏,书名也矫情,到现在这个年纪了,这类书还是敬而远之吧。但是几天之内遇到好多次,也绕过好多次,可能是今天室内温度太暖和人也太慵懒的缘故,还是无聊得翻开了。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这样安慰自己。才看了第一章,果然玛丽苏,还是秀恩爱。不过也一直对秀恩爱这种事不排斥,看到有些比较暖的小细节,还会忍不住笑一下。看着看着好像着了魔的停不下来,一大中午的时间把整本书翻完了。好吧,确实玛丽苏。
还特意去新浪上搜索公子乔一的微博来看,但是仔细想想,这并不是霸道总裁爱上小职员,或者王子邂逅灰姑娘的鸡汤或者yy文,我好像也并没有那么羡慕,也并没有花痴简直完美的F君。乔一的性格中那么多的闪光点,她温柔,幽默有趣,足够豁达乐观,坚强而且善良,虽然从小单亲家庭长大经历了很多磨难但任然心存善良,而且她工作也足够拼命和专业,她和F君的步调始终是并肩前进的。虽然在F君眼里她笨笨的。大概男主的完美也只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吧。很多时候,我们眼睛看到的爱情里的美好,可能就是他们彼此互相包容体谅的结果,他们能看到彼此性格里的闪光点,也能包容那些不完美,所以,也不用去羡慕谁谁谁,像书里说的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珍惜就好。虽然我也同样有咬指甲的习惯,但是我有了解我是一紧张就忍不住咬指甲的人就已经很温暖了。嗯,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是这样的。
每次周末,我最愁的就是写周记,因为并没有什么新鲜事可写。于是,妈妈就用那句经典解释:世间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之后给我一本书《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说她读过之后觉得内心变得好柔软。
这本书的`作者叫乔一,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叫观潮,有一只叫Dollar的狗,有一个叫“F君”的恋人,有一个闺蜜叫五一。
有趣的是乔一和哥哥的日常,明明是平淡无奇的小事却看起来如此美好。“我有个哥哥叫观潮,他从小就比我聪明。我还在背乘法口诀,他就已经开始背元素周期表。他和老师讨论运动的电荷产生磁场是否违反能量守恒定律,我在旁边连标点符号都听不懂……”清新幽默的文风读起来很舒服。兄妹啊、姐妹啦应该有很多类型,如此对比来看,我和我妹能算是相亲相爱型了。
乔一小时候,母亲要独自抚养她和哥哥。看到别人脚上穿名牌儿而自己穿的是几十块的杂牌,被人问起时不知怎么答。“那一瞬间仿佛自己做了错事被发现一样,我满脸通红。郝五一顺手掰了一半棒棒冰给我,坐下来大大咧咧的说:我妈说耐克鞋硬还死贵死贵的,坑的就是我这种败家女。说得别人脸上讪讪的……”闺蜜此时的解围,也使我联想起了生活中总是被忽略的道理:有些人充满戾气和恶意是因为他们从未被温柔相待过。我相信自己能一直温柔下去。
人间的平凡小事仔细来看已经不再平凡,世界变得太快,温柔却始终存在。我的周记似乎有着落了,在这善变的世间我们可以一起看一看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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