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漫游奇境》中的主人公是爱丽丝,爱丽丝是一位非常可爱善良的小女孩,第一次读完后,感到一种非常新鲜的感觉,爱丽丝的梦稀奇古怪,荒诞有趣,充满奇特的幻想,而且她梦中所经历的那场奇幻仿佛我也身临其境一样,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住了。作者是英国刘易斯·卡罗尔的名著,在英国这本书受到小朋友的喜欢,100多年来,这本书被翻译成80多种语言,爱丽丝真是走遍了全世界,也深受小朋友的喜欢,我也不例外。
爱丽丝有很多朋友,小猪、老鼠、三月兔、扑克王后……爱丽丝和她的朋友相处的非常好,遇到困难她们互相帮助,遇到快乐时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正确认识自己,让自己成为大家最受欢迎的人,我喜欢爱丽丝,喜欢她的善良、喜欢她的可爱、喜欢她的勇敢、喜欢她的聪明,喜欢她所有帮助她的朋友们。
这本书太精彩了,如果有一天能在电视上看到那有多好呀,更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有爱丽丝那样的梦境,感受那种奇特、感受那种新鲜、感受那种冒险、感受那种……
看完这本书后,给我的第一个感觉是:新奇。是呀,爱丽丝在一个闷热的下午跟着一只兔子掉进了一个漆黑的洞里。又在晚上躺在猫咪的身边醒来,这其中充满了作者的想象,绘制了一个奇怪的童话。
首先,故事先讲爱丽丝掉进洞后,洞里一片漆黑,然后,在洞的沿壁上出现了一些架子,架子上放了许多瓶瓶罐罐,随着“扑通”一声,她落地了,故事由此拉开了序幕,随后,爱丽丝就开始了她的奇境之旅。爱丽丝在路上看见了形形色色的人物,会讲人语的植物,像人一样生活的动物。还有,故事里的建筑物要么低矮地站不了脚,要么宏伟得令人结舌。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发生的事情,至今我还是记忆犹新,随便说一件好了,自从变大了的爱丽丝拿不到钥匙,嚎啕大哭,流出的眼泪发了大洪水,幸好她会游泳,在途中,碰大了许多逃难的小动物,其中有一只老鼠,老鼠责怪她,说是她害了大家,但最后,他们还是聚在了一起,唱歌跳舞一直到天亮。第二件事是爱丽丝受到皇后的邀请去观看比赛,所谓的比赛就是现实中的足球赛,只不过把足球换成了火鸟罢了。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确实是一本好书,它能让读者产生丰富的想象,我喜欢这本书。
今天,我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这本书共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另一部分是《爱丽丝境中奇遇记》。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爱丽丝在两个梦中的奇遇,发生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认识了一些朋友,也分清了一些坏蛋。书中有美丽的插图,还有美妙的诗歌,我很喜欢。书中有许多好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奇怪的兔子洞》。它主要讲的是:一个下午,爱丽丝看见了一只兔子,一只会说话的兔子。她跟着兔子跳进了一个树洞,来到一个小门,发现了一只三条腿的桌子。又经过一个小门,她来到一个仙境般的花园,并且吃了能让她变小的食物,结果她变小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爱丽丝是一个善于思考、不懈追求、富有同情心和好奇心的小女孩,我们都应该有一颗好奇的心,有了好奇心才会去探索,只有勇于探索才能了解事情的真相,才能获得知识,开阔我们的视野,帮助我们快乐的成长。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爱丽丝活泼、好奇、正直等好的品质,让我们有一个快乐幸福的童年。
这是一本故事书,里面的故事荒诞不经,离奇而可笑;这是一本不过百余页的书,所展现的仅仅是一个小女孩在一个漫长的下午遇见的各种不可能存在的动物和人;这也是一本即使在童话书中都显得极其普通的书,故事中的所有角色都会说话,都有自己的想法——这与任何一个童话故事相比几乎没有任何不同。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居然成了风靡全球的儿童读物。一位作家说,自己在第一次看《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时候笑得那么厉害,弄得妈妈最后不得不走出来看,到底是谁在给我讲笑话。一本普通的童话书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呢?我带着疑问,轻轻打开书的扉页,来到了属于爱丽丝的世界:那梦中的仙境。
从头至尾,整个故事都是那样的奇怪。爱丽丝一直莫名其妙地变大变小,以至于差点被自己的眼泪淹死;她见到了很多动物和很多人,试着和他们聊天说话,只是他们都完全不正常,而且并不友好;她一直不停地问这问那,但是对方——不管是谁都不会给她一个合乎常理的答案,可是爱丽丝居然还会相信!这一切都让我如此地哭笑不得。当爱丽丝梦游的时候,我好像也在梦游。看着一堆错误赫然摆在眼前,而我,却束手无策:这就是所谓的仙境吗?
但是当整本书看完了以后,我却有了完全不同的`感觉。直到走出仙境的一瞬间,我才恍然察觉到,原来那里,真的是一个仙境啊。
首先,那里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儿。虽然他有些时候会在诸如猫到底吃不吃蝙蝠这样的问题上犹豫不定,但这对她的可爱并无妨碍。爱丽丝是勇敢的,她不畏惧任何陌生的地方和任何足以让其他人低头的威仪。她敢对那个动不动就要砍下别人脑袋的皇后说:谁会在乎你呢!你只是一副扑克牌!除此以外你什么都不是!她敢和任何陌生人打招呼,敢跟任何人争辩,敢提任何问题。当然,在做这一切的时候她都有着基本的礼貌,不管旁人是多么的粗鲁。作为一个小女孩儿,爱丽丝有一个孩子该有的一切,同时也没有一个孩子不该拥有的任何东西。从她的身上,我终于知道了一个正常的孩子应该是怎样的;从她的言行中,我似乎又找回了我过早丢失的童年,和一个孩子该有的纯真。
其次,那是一个纯净的世界。那里面没有心机也没有较量,爱丽丝耍的小诡计尽管极其明显却根本无人察觉。纯净和荒谬,这两个看似相距甚远的词却在这里达到了统一。或许,这是因为荒谬所以才会纯净?还是因为纯净所以才会显得不符合常规?抑或是,本来就没有什么,本来就很正常;只是我想得太多了?想得太深了?
是的,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很怕我想深了或者想多了。因为这本书只是为了满足读者阅读的乐趣而创作的,仅此而已。所以这也就成了我喜欢它的第三个原因:这是多么单纯,没有任何深层含义的写作啊。想想我们现在,有时读一句话需要反复地咀嚼,需要翻来覆去地品味当然我们要,我们所读到的文章也绝不是这种写给孩子们看的小儿科,而是老师们精挑细选出来经典之作,品味自然是应当的。但是我真的很害怕有一天我会像刘心武先生那样去看《红楼梦》里的每一个不起眼的场景,从字缝里看出字来。当然人家是在探佚,是在做研究,和我仅仅喜欢《红楼梦》的情节相比自然不可同日而语;而且人家自也感到一番乐趣在其中。只是我觉得,这似乎是以牺牲另一种乐趣为代价的:那就是阅读的乐趣。
爱丽丝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最后一觉醒来,她还在那棵大树下,马上就该去喝下午茶了(当然杯盘是干净的。而我在凌晨时分看完这个故事之后,也要入睡了。希望,我可以在梦中沿着爱丽丝的足迹,来到那个仙境——哦不,不一定是那个仙境,只要是一个纯净的地方,一个可以与只属于孩子们的单纯相适应的地方就可以。我不敢说我会像爱丽斯那样无所畏惧,但是我会试着去做,做回到从前,做回到一个小女孩儿该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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