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了跳蚤市场,这次的主题是——卖书。不过,不是卖新书,是卖自己看过的,家里闲置的旧书。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亏本甩卖啦……”诸如此类平时在商场听到的叫卖声,回荡在教学楼之间,一声高过一声。我坐在自己冷冷清清的书摊前,看着别人做得热火朝天的生意,忍不住想去凑凑热闹。我委托旁边的同学帮我看着书摊,自己就拿着钱包到处转悠去了。
没走几步,一个熟悉的面孔映入了我的眼帘。呀!那不是大名鼎鼎的小书虫小陈同学吗?她那里一定有很多好看的书吧。我一边想就一边朝她书摊的方向走去。我一看地上的书,哇塞!真丰富啊,各类书籍应有尽有,而且还有我喜欢的曹文轩的《叮叮当当》系列。
我俯下身问:“小陈,你这本书多少钱?”她回答:“这些既然我都看过了,放在家里也没什么用,我们又是熟人,那就卖你3元一本吧。”我指着地上的三本书说:“我买三本,能便宜一点儿吗?”“可以,嗯——10元吧。”我听到她回答“可以”两个字,便在心里偷着了,3元一本确实划算啊,而且这书还是八成新的呢!没多想,我顺手给了她10元钱,拿着我买的书欢欢喜喜地离开了。
晚上,我给妈妈讲今天买书的事情时才恍然大悟。天哪!3元一本,10元三本,那不是更贵了吗?Ohmygod!我怎么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还和人家说“三本便宜一点”,当时在想什么呢。妈妈笑得直不起腰,说:“文潇涵,你出了这么大的糗,要是让人家知道了非笑掉大牙不可。”
唉,我真是太糊涂了,这样糊里糊涂地买了“3元一本,10元三本”的书。不过想想倒也无碍,10元三本八成新的书,我还是不亏!我想,小陈同学肯定也是糊涂了,恰好两个糊涂虫撞到一起了。
“书到用时方恨少”——这是一句家喻户晓的诗。而相比它被人津津乐道的字面含义,我更愿意去探求墨迹之下的深远。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阅读精神的诠释。我向来认为阅读是一种特殊的交流途径——它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没有遣词造句的拘谨,只剩下单纯的、灵魂的交流。认同一个作者,你会沉浸于他的作品,陶醉于字里行间溢出的人格魅力;排斥一个作者,你会对他的文章避之不及,以免深陷精神上的违和感。不需要知晓什么,不需要交谈什么,这是精神上的直接沟通。书到用时方恨少,又也许是一种寻知己而不得的失落?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探索精神的演绎。纸页间的财富永远无法衡量,它的耀眼、神秘与未知性促使一代代人投入到发掘其宝藏的洪流之中。揭卷而起,便是一方全然不同的天地——又有谁能置此等奇遇于不顾?笔墨间的探索与荷枪实弹的冒险相去甚远,前者虽没有后者的性命之忧,有时却难上千百倍。而在字里行间摸索所带来的触动,终究会让你感受到一路艰辛的价值。它从不曾让我失望。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感性精神的表述。一个能把书本真正“读进去”的人永远不会感到生命枯燥,因为他知道这片苍穹下最美好的景致已然执在指掌之间。而一个冷情淡漠之人,又怎么可能感受到那最纯粹的行文之美?视线掠过墨字,被某一个不经意的语句直击心脏——这是世上最神奇的情感传达。然而它的存在,却显得那么理所当然。
读书千遍其义自现,目中见义则心必有感,心有所感则下笔如有神。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兴许就是在这样珍贵过程中的感悟吧。
书,是全人类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在人的一生中它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那就是老师,无声的老师。
童话,是每一位孩子最初的读物,相信每一位孩子都特别熟悉。小时候,妈妈总会用清脆的声音读着优美的童话哄我入睡。渐渐地,我学会了阅读。每买一本书,我都会坐在床头,在夜晚明亮的灯光下细细的品味书中的营养。那时,我觉得书是一颗美味的棒棒糖,让我吃了还想吃。它的甜蜜一直渗透到我幼稚的心头。
渐渐地,童话已经不能满足我了,我开始看一些好玩的连环画,比如:《喜羊羊与灰太狼》,《小兵张嘎》,??那些美丽的图片经常吸引着我,让我常常在图书馆的书堆里不停地翻找这些迷人的小画册。那时,我觉得书是冬天里一碗美味的热汤,喝下去暖乎乎的,鲜香鲜香的,让人舒服但容易被人淡忘,就像漫画情节一样。
进入高年级,我开始看一些经典名着。有些悲壮的故事常常使我感动,有些曲折的故事常常让我回味无穷,有些搞笑的故事常常令我开怀大笑。这时,我觉得书是一盘麻辣火锅,劲辣十足,慢慢嚼来,就会让人面红耳赤,大汗淋漓。有时候刚看一本书时,觉得很平凡,当我第二次拿起这本书时,就会觉得:咦,这本书怎么会写的这么好呢?
书有很多味道,只要细细品味,就能品尝出其中的酸甜苦辣来。读一本书,就等于尝一桌美味的佳肴。让我们读多点书吧。
如果我是鸟儿,那么书就是那无边无际的天空,任我在天空中飞来飞去。
记得我九岁那年,妈妈带我去图书馆,那里有无数本书,弄得我眼花缭乱。后来,我从古代历史类的书籍中找到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我贪婪地读着,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忘了时间,忘了一切。不知过了多久,我被妈妈的声音唤醒了,妈妈急切地说:“都下午六点了,快点回家吃饭,就算你不吃,图书馆也要关门了。”临走时,我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书的标价,10元一本,唉!看来我要回家好好给妈妈打零工才能凑够这些钱买它回来 。
后来,我对妈妈说要为她打工买那本书,妈妈同意了,前提是不占用学习的时间。就这样,我为妈妈打了一个月的零工后终于凑够了10元钱。妈妈带我来到图书馆门口,我手里紧紧地攥着那张10元钱,生怕把它弄丢。当我从售货员阿姨手中接过书时,心里高兴地像长出了一朵花。回到家后,我拿着书坐在沙发上又一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看完一遍之后,又接连看了好几遍,直到把书上的知识差不多都弄懂了,才把它工工整整的放在了我的书架上。
有了这次之后我经常利用节假日为妈妈打工,赚到了不少的零用钱。妈妈让我自由支配,可我就是喜欢书,只要看到有意思的书我就会把它买回来。一本本的书就让我在收获知识的同时也得到了历练生活的机会。
书,我的良师益友,是你带给我丰富的生活,是你带给我无尽的知识。书,我会让我身边的小伙伴和我一样爱上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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