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很特别的话剧,以滑稽戏的形式出现在观众的面前,但围绕的却是当今社会敏感话题——早恋。话剧主要是围绕着一个班里的一群同学和一个另类辅导员,故事情节时而幽默时而感人,为我们展现了花季友谊的纯真。
话剧中的每一个同学都可以代表如今校园里的一类人,有时尚追星的女孩;有只会死读书的“书呆子”;有成绩优异但家境贫寒的学生;也有成绩不好但人缘极佳的同学。他们都是花季的代表,是青春的象征。中国人向来的观念是,这段时间如果男女同学彼此有好感,就是早恋。剧中的陶伟父亲就是现实生活中家长的缩影,当知道儿子与某个女生来往频繁,就会尽全力去阻止,企图扼***这段友谊。然而,身为班辅导员的马老师,却没有这样做,而是以一种另类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位辅导员处理此类事情的方法,不禁让我甚为欣赏。
其实,不应该把所有男女同学的交往都视为早恋,如果换个角度去看待这类问题,或许会发现许多美好的东西。也许我们可以把这种青春懵懂的感情看作为最深、最真和最纯的友谊。学校的禁止、家长的反对,有时只会造成逆反心理,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只要是知心朋友,多交几个又何妨?难道只因为性别,就在友谊面前退缩吗?
当然,我并不鼓励早恋,但我也不赞成盲目的阻止。每件事都有它的两面性。如果两个人互相欣赏,并共同努力,且双双考入名校的话,那谁又能说这不是件好事?但如果只是单纯的被外貌所吸引,还不了解何谓爱情时,那这就是早恋所引起的问题了,可能会使成绩下降,亦或者失去未来。
青春是我们最大的筹码,我们应该好好利用。青春时代懵懂的感情是被允许的,更是可贵的。如果老师和家长能积极引导的话,那么哪怕是早恋,也是一段有好结果的友谊。
我们在青春的跑道上奔跑着,是花季,也是雨季,但我们依旧奔跑。
星期五晚上,我们学校组织了四至六年级同学到宁波逸夫剧院观看了滑稽话剧《青春跑道》。
厚重的幕布在轻松欢快的音乐声中拉开了,一个关于中学生的校园故事由此上演了。其中有一位胡晓甜同学,母亲是下岗工人,家里条件非常差,但她学习却非常好,而且还能自食其力,帮助妈妈减轻负担。而陶伟同学却是一个家庭富裕的学生,但他能帮助同学,把一台笔记本电脑送给胡晓甜,可胡晓甜没有接受,并说“我不希望依赖别人,我要靠自己”。看到这里我很感动,也很惭愧。我总是依靠大人,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对于大人的付出总是认为是应该的。不高兴的时候,还会冲他们发脾气,特别是让我学习时,我就会感到烦。对比胡晓甜,我真惭愧啊!以后我也要努力学习,控制自己的脾气,要多帮大人干点力所能及的事。
剧中最有意思的是陶伟的爸爸,他是个好爸爸,虽然他把陶伟管得紧,还限制陶伟出门,让他做一大堆像山一样的作业,但他也是希望陶伟能成材,他用另外一种方式爱着陶伟。唉可怜天下父母心。不过,他有一件事情做得不好。那就是偷看陶伟的。日记别人是不能看的,那可是个人隐私。希望陶伟的爸爸以后可不能再偷看陶伟的日记啦。
剧中还讲了其他几位同学的故事以及一个另类的辅导员老师,那个老师老把“老师”念成“老西”,害得我学着学着也要把老师念成了老西了。
这个时而幽默时而感人的话剧在“千里难寻是朋友,朋友多了路好走”的歌声中结束了。虽然这个节目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让我领会了什么是仁爱、宽容和友谊。
既然小说都存在着读者,那么小说就一定存在着读者看小说时的感受。试问:如果读者读某部小说的或人物或情节或环境甚至细节时的感受是——这是虚构的,不是真实的。那么,读者还会继续读下去么?我想,没有读者愿意去读一部自己感觉不真实的小说。没有人愿意去读某部小说,就意味着这部小说没有读者,而没有读者的小说是绝对不能称之为小说的。
也就是说,一部成功的小说,一定是能让读者读出“真实”的小说,纵然这种“真实”明明是“虚构”的。我国古典小说《西游记》、《聊斋志异》情节是何等离奇,妖魔鬼怪各逞凶顽,飞禽走兽尽显神通,讲的是神怪,但是我们并不感到荒诞,相反受到感染得到启迪进而百读不厌。这些作品千百年来久传不衰,究其原因,固然很多,但根本原因还在于它们都让读者读出了真实。
怎样才能让读者从小说中读出真实,这是作者写小说时应该注重并落实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要让读者读出真实,作者必须写出真实,这就好比你手中必须有馒头,才能给乞丐馒头吃。否则你把一双空手伸给乞丐,对他说:给!馒头!那你一定是在骗人。乞丐不会接受你的“空手馒头”,读者更会拒绝你的失真文字。
怎样才能写出真实?窃以为作者必须本着一颗真心去写作。所谓真心,其实就是对小说中每个人物每个情节每个环境都倾注都寄予真情实感。美国作家利昂·塞米利安说:“在一个真正作家的气质中,总有一种近于痴狂的激情”,而这种“近于痴狂的激情”无疑是“真心”“真情实感”最好的诠释与体现。早先曾听许多人说写小说的都是疯子,起初很是反感,认为是对自己的污蔑与诽谤。但后来却无数次地在深夜为笔下的人物为笔下的情节大哭特哭,伤心欲绝感动欲绝悲愤欲绝,到那时我才终于知道自己的真心已经融入笔下的人物,痛着他们的痛、乐着他们的乐,甚至为他们神思恍惚、物我两忘。说到底,不也是进入了一种痴狂的境界,难以自拔么?当然,也正因为小说的字里行间倾注了我全部的真心真情、浸透了我太多的心血泪水,读者在读的过程中才会觉得真实感人,才会热泪奔涌秉烛夜读。
从小说创作而言,作者的确需要有一种“近于痴狂的激情”,但这种激情又必须有所节制,切忌让那种“痴狂的激情”完全左右了作者的头脑,那就近乎危险了。正如美国作家利昂·塞米利安说:“在文学创作过程中,不受节制的激情只是激情而已,而有所节制的激情则是天才。”所以作者写小说时千万不要“走火入魔”,否则写完主人公跳楼自己就会爬到楼顶,那么痴情的读者读小说时也会“走火入魔”,会因为主人公的跳楼而跳楼。
写出真实,不能等同于照录生活。在日常写作与阅读中,我们也常常有这样的体验:有时,一些记述真实生活的文字,读起来反而味同嚼蜡,有隔膜之感、虚假之感。这就是小说与生活的区别,有些事在生活中毫无疑问是真实的,而一旦被写成文字,冠名于小说,就毫无疑问是虚假的。因为小说是艺术,小说虽然取材于生活,但一定要高于生活。而这个“高于生活”,便是我们耳熟目悉的艺术加工——虚构。
写小说就得虚构,如果不虚构,那就正如作家张天翼先生指出的:“一个作家要是只限于写真人真事,那就是自己束缚自己了。”这是从作者的角度来说,如果从读者的角度去说,当我们读《西游记》《聊斋志异》时,明明知道它们全是虚构的,却在心底依然被其感染感动,或者我们一直不曾有半分怀疑的人和事甚至一直感动着的情景、状态、细节,却突然在某一天因被作者亲口证实是他虚构的而义愤填膺等等,这就是艺术真实的魔力或曰魅力。
对生活进行艺术的加工,这便是小说的创作。在真实的基础上进行虚构,在虚构中倾注真心真情,这便是小说创作之核心。实者虚也,虚者实也,虚虚实实如能恰倒好处,纵然假,也足以以假乱真,无人质疑。
作者在前言里说,这是一本教你怎么做的书,一步一步地向你展示如何写成一本很棒的悬疑小说。而接下来,作者也是如此做的。他先分析人们阅读悬疑小说的原因,并以此作为悬疑小说创作的宗旨。
玛莉·勒德尔在《悬疑小说》一书中,给出了人们阅读悬疑小说的四个经典理由,她说,人们阅读悬疑小说,是为了获得:
一、追捕凶手刺激感的代入式体验……这是以侦探和读者的聪明才智为媒介,在智力层面实现的。
二、见证违法者受到惩罚的满足感。
三、对故事中人物(主要是主人公)和事件的自我认同感,这能让读者更有英雄的感觉。
四、对故事真实性的信任感觉。
关于悬疑小说作家需要了解的其他知识,包括:
● 英雄旅行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它在现代悬疑小说中出现的神话形式和功能可以对读者产生很强的吸引力。
● “推理征服邪恶”几乎是所有悬疑小说的前提。
● 在现代悬疑小说中,几乎所有待解的案件都是谋***案。
● 从审美或创造性的角度出发,悬疑小说只需要分为三种:类型悬疑小说、主流悬疑小说和文艺悬疑小说。类型悬疑小说关注悬疑本身。主流悬疑小说讲的是卷入谋***案破解过程中的人的故事。与类型悬疑小说相比,人物通常更有“质地”。文艺悬疑小说常带一种肃穆而沉闷的格调,被视为行走在阴暗的边界。
悬疑小说的创作是从一个出色的点子开始。一个出色的点子可以是有关某位独一无二的英雄的点子;一个不同寻常的地点;一种新颖的人物动机;也可以是一个很棒的开篇;或是惊艳的高潮。总之,一个出色的胚芽点子,就是能够唤起你的激情并点燃你的创造之火的点子。
相反,坏点子则扰乱了悬疑小说的形式规则。譬如:英雄有通灵能力(将谋***犯交付正义就不再依靠推理);***手在道德上并没有犯罪(他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而犯罪)。丑点子来源于平庸的业余侦探(低能者和懦夫)。
一旦有了自己的胚芽点子,你就需要坐下来,开始设计情节。在创作出情节背后情节(谋***犯的谋***计划)的作者(即谋***犯)之前,有两件事需要明确:故事发生的时间和地点。谋***犯的动机是任何悬疑小说的驱动力量,是小说的引擎。除了是一个三维的形象饱满、带有支配性情感并充满戏剧性的人物之外,我们对谋***犯的的塑造,还有其他几个方面要纳入考虑。即谋***犯须得邪恶,他只是从他或她的`个人利益出发采取行动的邪恶者。谋***犯又不可以表现出邪恶,他得是聪明和足智多谋的,须得受过创伤并且得是害怕的。
作家应该从人物的视角、以人物的口吻来为他写。这是深入人物内心的一种巧妙技术。在日记中,人物一定要完全地真诚、诚实并袒露心扉。
对人物进行检查,以确认创作的人物符合要求。
让谋***犯自己创作情节背后的情节。
创作你的英雄时,要格外用心。悬疑小说的英雄是一种重要的文化神话英雄。除了必须是一个三维的丰满的、戏剧性的人物并带有支配性情感以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充满勇气;
擅长他或她生计所系的本职;
有独特的天赋;
聪明且足智多谋;
受到过创伤;
是一个法外之徒;
有自我牺牲精神。
在英雄/侦探身上常见却不必要的特质:常常是一个独行侠;没有经济保障;忠于老友不忘初心;风流成性。
为类型化悬疑小说创造英雄时,应该让人物表现出戏剧性;需要其极度聪明并机智多谋;最好为你的侦探找一些稀奇古怪的怪癖。主流的小说人物需要有重病的孩子或者感情问题,主流的英雄/侦探通常要面临一些道德困境。文艺性的英雄/侦探通常都是一种黑暗的形象,有时候疯疯癫癫的,常常是躁郁症患者或瘾君子,有时候还是一个罪犯
那是在柳江古镇,我和同伴们在完成了写生创作到处闲逛之时,突然发现了一个转糖画的摊点,大家蜂拥而上,看着伙伴们兴高采烈大快朵颐的样子,我突发奇想,于是我对摊主说:“能让我亲自操作一次吗?”没想到他竟然答应了,我选择了马,因为马是我的吉祥物。我用小铜勺舀了一勺糖汁,由于我是第一次做,非常紧张,手都不听始唤,抖得厉害,糖汁溅在木板上,到处都是,根本不成图案。我拿出了钱对摊主说:“我能再试一次吗?”他同意了。这次我定了定心神,稳住了双手,可是马在头脑中的形象变模糊了,于是我的作品成了一半像马,一半又什么都不是的东西,我沮丧极了,这么简单的东西我怎么做不好呢?这时摊主对我说:“小兄弟,你是第一次做糖画吧!来,让我来教教你。”他先向我介绍了一些做糖画的基本要领,然后递给我一张马的图案,让我在一边临摹,然后他示范起来了。只见他执勺在手,静气凝神,流糖如丝,灵巧的手腕抖、提、顿、放,时快时慢,时高时低,倾刻间一匹骏马跃然于木板上。哇!我叹服啦!于是我老老实实地开始临摹图案,直到马的图案在我头脑中越来越清晰,于是我又走上了操作台,心中默念着操作要领,学着摊主的样子,开始了创作。啊!我终于成功了,我实现了儿时的愿望。
拿着我这幅最得意的创作,我明白了:一分汗水,一分收获的道理。
(二)唐代(中后期)——戏曲的形成期。中唐以后,我国戏剧飞跃发展,戏剧艺术逐渐形成。
(三)宋金——戏曲的发展期。宋代的“杂剧,金代的“院本和讲唱形式的“诸宫调,从乐曲、结构到内容,都为元代杂剧打下了基础。
(四)元代——戏曲的成熟期。到了元代,“杂剧就在原有基础上大大发展,成为一种新型的戏剧。它具备了戏剧的基本特点,标志着我国戏剧进入成熟的阶段。
(五)明清——戏曲的繁荣期。戏曲到了明代,传奇发展起来了。明代传奇的前身是宋元时代的南戏(南戏是南曲戏文的简称,它是在宋代杂剧的基础上,与南方地区曲调结合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兴的戏剧形式。温州是它的发祥地)。南戏在体制上与北杂剧不同:它不受四折的限制,也不受一人唱到底的限制,有开场白的交代情节,多是大团圆的结局,风格上大都比较缠绵,不像北杂剧那样慷慨激昂,在形式上比较自由,更便于表现生活。可惜早期南戏的本子保留下来的极少,直到元末明初,南戏才开始兴盛,经过文人的加工和提高,这种本来不够严整的短小戏曲,终于变成相当完整的长篇剧作。例如高明的《琵琶记》就是一部由南戏向传奇过渡的作品。这部作品的题材,来源于民间传说,比较完整地表现了一个故事,并且有一定的戏剧性,曾被誉为“南戏中兴之祖。明代中叶,传奇作家和剧本大量涌现,其中成就最大的是汤显祖。他一生写了许多传奇剧本,《牡丹亭》是他的\'代表作。作品通过杜丽娘和柳梦梅死生离合的故事,歌颂了反对封建礼教,追求幸福爱情,要求个性解放的反抗精神。作者给爱情以起死回生的力量,它战胜了封建礼教的束缚,取得了最后胜利。这一点,在当时封建礼教牢固统治的社会里,是有深远的社会意义的。这个剧作问世三百年来,一直受到读者和观众的喜爱,直到今天,“闺塾、“惊梦等片断还活跃在戏曲表演的舞台上,放射着它那艺术的光辉。
中国古代戏剧因以“戏和“曲为主要因素,所以称做“戏曲。中国戏曲主要包括宋元南戏、元明杂剧、传奇和明清传奇,也包括近代的京戏和其他地方戏的传统剧目在内,它是中国民族戏剧文化的通称。
女人站住了。
老人打开窗子,朝着这边点了点头。
他是在向我打招呼吗?女人心里暗自想道。她所住的房子上面一层是空着的,下面一层是一个工厂,这会儿早就关门了。女人于是微微地点了点头,作为对老人的回应。只见老人又冲着这边点点头,同时伸手去摘帽子,却突然发现,自己的头上并没有帽子。老人转身消失在了后面的房间里。
很快,老人又出现在了窗前。这次,他的头上多了一顶帽子,身上加了一件外套。他脱下帽子,微笑着向女人致意。接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色的手帕,开始挥舞起来。一开始,是轻轻的,接着,越来越激烈。他把身子倾在窗台上,让人不得不为他担心他的整个身体会从窗子里跌出来。女人有些愕然地后退了一步。
这时,窗子对面的老人一抬手,将手中的帽子远远地甩开了。同时,他将围巾顶在了自己的头上,就像一个穆斯林人一样,将自己的头包裹了起来。接着,他将双臂交叉,合在胸前,开始鞠躬。每次抬起头时,他的.左眼都闭着,仿佛在向女人传递着他们两人之间的某种秘密信息。女人饶有兴味地看着这一切,直到她突然发现,窗子中出现了两条穿着窄窄的、打着补丁的丝绒裤子的双腿。老人在做倒立!当他那满脸通红、满是汗水而又兴高采烈的脸重新出现在窗前时,女人终于拨打了警察局的电话。
老人仍然没有停下来。他披着一个床单,在两个窗子前交替出现。三条街道以外的警局接到了女人的电话,女人在电话中有些语无伦次、声音十分激动,以至于警察们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此刻,对面的老人笑得更厉害了,脸上的皱纹堆成了一团。他伸出一只手,做了个模糊的手势,在脸上一抹,随即,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似乎,他的笑容已经瞬间被他攥在了手里。女人一直站在窗边看着这一切,直到警车赶到楼下。
女人气喘吁吁地跑下楼。警车周围已经围了许多人。一群人跟着警察和女人上了楼,有好几个甚至跟到了最后一级楼梯上。他们凑在一起,好奇地等待着——先是有人上前敲门,没有人应;然后按门铃,仍然没有回应。作为训练有素的警察,打开一道门并不是难事——门很快被打开了,干净利落。顺着窄窄的走廊,他们终于捕捉到了走廊尽头隐约的灯光。女人蹑手蹑脚地,紧紧地跟在警察后面。当通往里间的那道门被打开时,只见老人背对着他们,仍站在窗子旁。他的双手拿着一个大大的白色的枕头,放在自己头上,又拿下,不断重复着。那样子仿佛是在告诉什么人,他要去睡觉了。而他的肩上,还披着一块地毯。众人几乎已经走到了他的身后,老人仍然没有转身——这个老人的听觉已经非常迟钝了。女人的视线越过老人,望向对面,她看到了自己家那扇昏暗的窗子。
就像她所想的那样,底下那一层的工厂已经下班了。不过,在她家楼顶上,不知什么时候搬来了一对小夫妻。在他们房间的窗子旁,有一个围着栏杆的儿童床。一个小男孩正站在里面。
这个小孩儿头上也顶着一个枕头,身上披着一个床单。他不停地在床上蹦着跳着,朝着这边挥动着双手,嘴里咿咿呀呀地叫着。他先是笑着,接着,用手在脸上抹了一把,随即,他的脸变得严肃起来,仿佛他在一秒钟之内将自己的笑容攥在了手中。紧接着,小男孩伸出手,用尽全身力气将手中的笑容抛到了所有目瞪口呆的人们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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