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教师推荐我们看《草房子》,我以为草房子就是草做的房子,等拿到手以后,才明白这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
当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后,它所描述的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一个叫作油麻地的乡村小学给小男孩桑桑留下了欢乐又难忘的童年记忆。
桑桑是一个调皮、活泼、欢乐的小男孩,他总是喜欢异想天开或做出一些出意料的古怪行为。他为了让自我养的鸽子有个像样的家,就把家里用的碗柜改制成一所鸽舍;他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开做一张渔网,还真捕到了鱼;他在夏天的时候想到城里卖冰棍的人将冰棍裹在棉套里,就突发奇想地在大热天里穿上棉裤……
虽然主人公桑桑占了文章的大篇幅,但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还是杜小康这个人物。杜小康家住在油麻地的一间“红门”里,他们家几代都在油麻地经商,是油麻地的首富,所以他爸爸杜雍对他一向是有求必应的。可就在他爸爸拿出家里所有的钱去购买一批货准备大攒一笔时,载货的船翻了,他们家就此破了产,导致杜小康停学了。懂事的他并没所以而颓废,反而尽自我的本事帮忙父母维持生计,在学校门口卖东西,没有感到一丝卑微,靠摆摊挣钱减轻家里的负担。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假如我是书中的杜小康,我该怎样办?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应对生活吗?一个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从书中我学到了:当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不要感到自卑,而要满怀期望,微笑应对生活。
诠,意为诠释,进入汉代,“赋”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学样式,枚、马、扬、王等名家杰作不断,因此第八篇专门对这一体进行了评述。
第一部分讲赋的起。在《诗经》里它是六义之一,铺陈采,绘事写志,但在其他书籍里,它又是与诗不同的另一种体,区别在于它不能像诗一样歌唱。作者认为赋起于《诗》,从楚辞中得到发展,最后通过荀况等大家的实践创作才壮大成为一种独立的体的。说实话,本人在学习阶段也常觉得挺混乱的,有些学史上早期并没有把赋单独列成一体,另外还有***体赋这一说,如果把楚辞和赋视为两种体,那似乎***体赋归于哪一种都好像有道理。
第二部分梳理了秦汉时期的具体创作实践,这一时期赋体的作者增多,创作也很兴盛,题材扩大到宫室苑囿,饮宴狩猎,述行序志。体结构上也得到了完善,篇首常常有序,末尾有乱。另外还有所谓的小赋,主要写些“草区禽族,庶品杂类”。第三部分则进一步对汉魏各家的特点进行了分析。
第四部分对赋体的创作原则进行了阐释,“诗赋欲丽”似乎已经成为了人们的共识了。作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丽词雅义,符采相生”。他强调情以物兴,物以情观,但同时仍放不掉风轨劝诫之旨。他提出赋体的理想标准是“写物图貌,蔚似雕画,风归丽则,辞剪美稗。”
赋体,我读得不太多,阅读感受非常浅薄。《诠赋》提到“情以物兴”,“物以情观”,就具体的篇什说,觉得实践上可能还是有所偏离的吧,感觉打开一篇,大量的名词,几乎有炫耀博识的嫌疑了。马、扬是大家,扬扬散散一大篇,读完能记住得不太多,自傲之情是有的,不太足以动人。个人偏好小赋,纪行序志都很真切。老实说,赋体到了现代,阅读隔阂真的蛮大了,特别是博物类的,好多名词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加上为了写得华美,用词都要求雅丽,读起难免“隔”,加之形式上的镣铐,创作和阅读都不太顺畅。个人觉得要读懂赋,可能有一个关键性的东西遗失在了我们民族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那就是音乐性。大部分的人读赋,最先做的,多数应该是耐着性子看成百个注释。我曾经有一个比较有趣的阅读体验,以舞配赋,表演者是两只南派改良的新式木偶(“BD”系统,即可动关节人形),配以闵南方言,以小鼓为节,赋的音乐性被最大的发挥出,汉宫的豪丽,宫中丽人的盛妆,真的能在那种氛围中被千年之后的读者感受到。
TonyVallellonga,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白人,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但没有钱,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性格也是粗俗、无礼、贪财,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种族歧视者。他曾把黑人用过的杯子扔进垃圾桶,为了50块钱不顾身体健康去参加大胃王比赛。他成为Don的司机,最初也只是为了钱罢了,可他却在这一次长途旅行中,让自己的内心得到升华。
DonShirley,黑人钢琴家,有着很高的修养。在这段旅途中,Tony与Don,一个白,一个黑,一个优雅,一个粗俗,形成巨大的反差和喜剧效果。但也是因此,两人相互不理解,甚至因此而吵架。
当时的社会制度也是十分不公平的,尤其在种族隔离时期的美国南部,黑人受到的是非人的虐待。Don前一秒还是在舞台上演出的钢琴家,下一秒就成为了其他人口中的nigger,在旅行途中,他去酒吧会被人殴打,上厕所会被拒绝,即使这样,他还是会留下一个优雅的微笑。从此可以看出,他的内心是孤独的,他的高雅的行为,不只是个人素养的表现,还是他防身的一把枪,保护自己尊严的工具。
Tony在Don被欺负时,以自己带了枪为理由要挟欺凌者把Don放了,后来Don确实获得了自由——但也被无情地赶出来了。
后来得知,Tony是有枪的,最初他只是不敢掏出来。因为肤色的差异,在Tony眼中,一个白人为一个黑人开枪是不值得的,因为他歧视黑人。他深知Don是一个有素质的人,而不是blackshit,但是他没有勇气开出这一枪。
在旅行过程中,Tony得知Don有一个破碎的家庭,一个身在远方不知处的表哥,他却没有勇气去联系他,没有勇气去重拾这段往事。但从另一个角度讲,Don又是伟大的,他敢于向南方藐视黑人的白人贵族推崇黑人的艺术。就像他被白人歧视,又得不到黑人农民的认同一样,Don是一个矛盾的个体,而他之所以不能突破这种矛盾,不能举起这把枪,是因为他无法逾越心中的成见。
这一切的转变是从那一场雨中的故事开始的。
因为在日落镇搭载黑人,警察要求Tony和Don下车。Tony知道,Don是一个优雅到不愿意用手吃炸鸡的人,当然也不愿意淋雨,因此和警察争吵起来,警察坚持把Don赶下车,并且称意大利人Tony是halfnigger,Tony一气之下打了警察一巴掌,也因此被关进监狱。
Tony也是第一次理解到Don的不易。Tony经历过一次被歧视就感觉屈辱,Don又经历了多少次!
从此,愚钝的小人物Tony,觉醒了。他重拾了那在多年底层生活中丢弃的尊严,在Don再次陷入困境时,Tony拿出了枪。也是看透了人性的矛盾,告诉Don,世界上有太多的孤独者害怕迈出第一步。Don也是在Tony的开导下,走出了这第一部。在被拒绝用餐是,他没有像以往一样隐忍,而是果断拒绝演出,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也是放下了艺术家的架子,和黑人同胞在夜店里演出,露出真心的,而不是为了礼貌的微笑。
在影片的最后,Don也是举起了自己心中的那把枪,从容地走进白人家庭。他的南下巡演,本就是为了能够在白人面前展示才艺,改变黑人的命运,有这样的结果,也就说明他成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哪吒》中,哪吒说:人心中的成见像一座大山。那么《绿皮书》,就是外国版的哪吒。Don和Tony打破心中的成见,举起人心中的那把枪——尊严,又何尝不是一种逆天改命?
《绿皮书》背景是讲美国民权运动,黑人刚刚获得胜利后,在南方地区种族歧视严重地区,黑人钢琴家巡回演出践行法律实施的艰难。
影片主人公托尼是钢琴家唐为巡回演出临时应聘的司机及保镖。唐是黑人钢琴演奏家。托尼有非常严重的种族歧视,家里来了两个黑人服务人员,用过的杯子都被他丢尽垃圾桶,而为了生计赚钱做起了黑人唐是司机。
影片有非常多的对比,在托尼和唐身上种族、行为习惯、待遇等都有鲜明的对比。托尼虽然是白人但就是个小混混,社会的底层,啥不讲究,能吃能喝能睡,一点礼节没有,在黑人面前感觉有高贵的血统。唐是个黑人,受过高等教育,有贵族的礼节,在白人面前忍让,在艺术上受到白人贵族的崇拜,但在生活上一样还是受到歧视,住黑人专用宾馆,不能和白人贵族一起用餐,白人贵族也是把唐作为一个消遣的工具。
但是唐不这样想,黑人刚刚获得平等的权力,在北方城市尚且还有种族歧视,在南方地区就更不用说了。他在北方城市生活的很多,但是为了黑人更多的利益及推行法律的执行,毅然决定去南方种族歧视严重的地方去巡演,其就是所谓的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制度规定了但没有去执行的等于零,执行也是需要刷流量的,流量多了,自然就习以为常了。
唐在巡演过程中处处小心,处处隐忍,在随着和托尼的接触中,慢慢释放了自己的压抑,结果都出事,托尼来救助。两人在接触过程中慢慢消除种族其实,变成朋友。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