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去南湖广场时,看见路口一位卖冰棒的老人。似乎有些面熟,却始终不能想起。结果在回来的路上妈妈妈妈刚要买冰棒时认出了他。他竟是爸爸的老乡!
在我的印象中,他不胖不瘦,日子虽不富裕,精神却很好。我一直叫他伯伯。而眼前这瘦骨如柴,黝黑的脸上爬满了皱纹,还续着胡须的老人却叫我怎么也回忆不起那个曾经的姚伯伯。而当他一开口说话时我才发现唯一没有变的是他对我们的热情。小时侯他总是亲热地叫我宁宁然后包我抱在怀里。让我吃他们家卖的烤红薯时,我也总拿到最大的。如今他又见到我和妈妈时又惊又喜,还一直怪妈妈没有常来玩玩。而我知道这是因为爸爸妈妈怕他们因为我们来了多花钱,增加负担。看着我,姚伯伯又不禁感叹光阴如梭,小女孩儿如今长成大姑娘了!突然他拍着脑袋说道:看我这记性,你们渴了吧?来吃两根冰棒!妈妈说完她不吃后,他便把冰棒递向了我。可当他决定给我哪一只是,我分明看到那苍老的眼神里滑过一丝犹豫。可他还是把贵的那一只给了我。可我怎么忍心接受呢?再三推辞后,我不得不说:伯伯,我不渴!我就拿个小的吧!”于是他才放回了另一只贵的。
之后妈妈又询问了他家中的近况。似乎比以前个糟了。家里老爷子去世了,老太太痴呆还要人照顾,儿子整日游手好闲,还有一个正上学的孙子。这一家的\'重担全压在了他和大妈身上。而每个月的固定收入去只有几百元的退休金。但对于这样一个不小的家庭来说只不过是杯水车薪而已。
生活的困窘在他的脸上刻下了太深的烙印,条条都写满了无奈与惆怅!
几句家常之后我们离开了,可始终没能见到大妈(她还在宾馆里打工)。走了几步我又回头了,希望还能看到从前大妈脸上那灿烂又朴实的笑容。可我却只看到姚伯伯瘦弱的身影。他似乎想着什么,是他和他家庭那迷茫的未来,还是仅仅只是第二天的午饭?
初读狂人日记,没有完全看懂,再次阅读方才体会到狂人之意。
狂人的狂,指的既是病理上的神经错乱,语无伦次,措辞荒谬;还指了狂人在心态上的一种病态变化——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
《狂人日记》写于一九一八年四月。它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中国的新文学的第一篇杰出作品。发表于《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
故事梗概:一个年轻人由于脑筋出了毛病,因此疑神疑鬼,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但不久之后由于医生的治疗年轻人的疯病治愈了,重新进入了正常人的生活轨道。
传统观念认为,鲁迅借狂人之口,抨击吃人的社会制度,事实上,也只要狂人敢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语,但是,我和妈妈共同认同这部小说的是对狂人精神状态的描绘,确实是精到、准确,妈妈说以前课本很多革命小说都如过眼烟云一般消散在历史尘埃中,而狂人却不会,我是第一次读这篇文章,而妈妈则是重读,她认为,因为这篇小说和鲁迅曾经学过医有关,这篇小说准确地写出了一种有迫害症和强迫症的精神病人的形象,这篇作品成功不是其立意多么高,而是其形象把握之准而名流文坛。
我现在不懂不要紧,过几年后,回过头再看看,也许会读出不一样的感觉!
今天,秋高气爽,金风吹来了一阵阵欢笑。为什么?因为今天是我们学校五、六年级的同学去番禺祈福农庄秋游嘛!心情当然格外兴奋……
时间到了8:00,我们正式上车,出发到番禺祈福农庄,在车上我们有讲有笑,七嘴八舌的,心情十分高兴。虽然大家还没有到达目的地,但是我们的心早已飞到了祈福农庄那里了,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到了,到了!”不知哪个同学在大嚷。大家往窗外一看,只见一个鸟语花香的祈福农庄映入我们的眼帘,同学们再忍不住了,大家像刚放出鸟笼的小鸟一般飞出车门。
走进农庄,我们来到了一块像绿色的地毯一样的、平平软软的青草地上,接着导游便对我们说:“现在我们放风筝。”同学们听了,高兴得一蹦三高,“好,好……”我拿着线筒,欧斯雅拿着凤筝,陈思敏为我们拍照。分好工准备就绪后,我们不理三七二十一,就放风筝了。欧斯雅把风筝放开,我拉着线向外跑,但是,风筝因我跑得不够快而飞不起;接着,我们又重新再试,这次我的跑步加快了,但又因风力不够,风筝仍然没有升上天空;总结两次失败的原因,第三次我们等到风变大时,并配合默契,欧斯雅放开风筝后,我拉着线加快了速度向外猛跑,终于风筝迅速地飞上了天空。看着那天空上一只只经过我们的努力而自由飞翔的.风筝,我想到我们的老师就是这样,把我们这样弱小无能的小风筝一只只努力地放飞,就算是失败,他们也没有放弃过某一只风筝,即使我们当中有人掉队了,老师还是不厌其烦地帮助他们跟上,老师就是那么无私。“梁诗韵啊!” 欧斯雅和陈思敏喊到。我从沉思中回过头来,糟!原来刚才只顾想,忘了手上的风筝,所以风筝掉了下来。“我要像老师一样不可以放弃小风筝。”我心里暗暗地说。老师虽然没有放弃过我们这些小风筝,但是我们每只小风筝也不能自暴自弃,要在老师悉心教育下,个个都要飞上天空,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材。我们继续把风筝放上了天,看着在天上飞翔的风筝越飞越高,我们开心地笑了。
接着,我们到农庄的迷宫去玩。在电脑和游戏机玩迷宫游戏,我们可经常见到玩到,但自己本人亲身走进迷宫去体现那感觉,你可没什么机会哦!不说那么多,我己走进去玩了。我、欧斯雅和陈思敏手牵手跟着“大队”转来转去,头都转晕了,还是没找到出口。一旁分隔开迷宫的小树好像在对我们说:“找吧!你们没可能找到出口的,哈哈……”气坏我们了。我立下一定要成功的决心,拼命地找出口……“终于找到了。”我兴奋地大喊。哗!这次的复杂迷宫之战我们凯旋归来了,从中我又领悟到一个道理,那就是“只要有恒心,铁杵磨成针”。
最后,我们还作了许多活动,参观罗马广场、徒手捉鱼、骑马、喂动物等等。开心时间匆匆逝去,已经是下午3点多了,我们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去了,这次秋游我真是受益匪浅啊!
《狂人日记》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日记体小说,也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写于1918年4月。
小说通过被迫害者“狂人”的形象以及“狂人”的自述式的`描写,揭示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这部作品以日记的形式,以第一人称行文,通过作者、叙述者、主人公的视角,在叙述中拉远了距离,又让读者方便带入。
日记开始的序言,是用文言文的形式写的,但日记是白话文,有人曾做过这样的分析。文言文是封建社会和传统文化的的代表性产物,所以文言文小序就象征当时旧社会文化秩序,作为狂人思想武器的白话文自然也就带上了反对旧社会的色彩。文言文小序的添加使得整个小说的叙事方式显示出一种复杂性,两重叙述视角构成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存在,构成了紧张、反讽的关系,形成序言与正文间的距离,从而使作品充满张力,使人形成远距离观照和阅读,具有形式上的意义,也创造出一种最能显示出其人生体验的独特文章结构。
文言与白话两种完全不同的文体出现在同一篇文章里,形成的对比就如同狂人这样的启蒙斗士与这“吃人”本质的旧社会的格格不入,这样鲜明的对比也预示着文言文为代表的旧社会与白话文为代表的新社会是对立的。
日记开始第一句话就很值得品味,“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这听起来似乎是胡话,细品下来又像是最清新的实话。三十年不见月光,是不是说生下来就是黑暗呢?那见过的月光,或许是还未学习时,字里行间写满的儿时。中国人对宗教的信仰或者对统治阶级权力的信仰比起对历史的信仰来是少一些的。而历史的信仰根植于宗族里的血脉里和周围的无物之阵里。心有不甘地想看清认清,是要付出极大代价的,那代价就是发狂和被发狂,然后被戕害。在狂人第一次认清事实的时候是感到精神分外爽快的,是感到全身通透的。可是随之而来他就感到需要无比的小心,连狗都要小心。然后狂人后面的日记里就细细写下了他小心的点点滴滴,写下了他看见的的月光下真真切切的一切。
结合序言,我们得知狂人后来痊愈了,他赴某地候补了,这里不得而知,他到底是真的被吃掉了,顺从了,也成了吃人的人,还是他知道要做一个真正的斗士,入世去救那些还没吃人的孩子。
《狂人日记》距今百年了,我也工作几年,年龄也正好三十,的的确确在某些深夜感到像狂人一样看见了月光,看见伤害人的无物之阵还依然存在,更看清这无物之阵是根植于人性的。看见月亮的我如狂人一般痛苦深思,一般心有不甘,特别是即将成为父亲母亲年纪,是选择“赴任”去改变现实拯救下一代,还是选择“赴任”让自己荣华富贵以保护自己的孩子,却有可能吃掉别人或别人的孩子。
我前些天散步的时候还与人说到,我是愿意做一个先行者的,并列举了几样可以由我支配但还不是现在风俗的事情,可是与我同行的人真的就是狂人日记里的医生、兄弟一般,紧张之极。他的紧张让我感到孤独,孤独得从一百年前的书里才找到些安慰和勇气。
还好,看见今天这一百年来的改变,我更有勇气去看清那月光下真真切切的一切。
作为中国新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现代短篇白话小说的《狂人日记》,初中时就曾被老师要求读过,但那时尚小,不曾懂得鲁迅先生的意图。头一回看的时候,都觉得背后阴阴阵阵,有一种看《十宗罪》的感觉,上了高中,再读此文,感觉自己读懂了一部分。
我觉得小说主人公“狂人”,从现代人的角度看来,他就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害怕,多疑。用现在的医学术语来说,也叫作“迫害妄想症”患者。医生给他看病,让他静养,他认为那是把他养肥好吃肉。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说,他只是个心理变态。然而,鲁迅先生并不是在写一个精神病人的犯病史。“狂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挑战的知识分子,一个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这些才是“狂人”形象的真正内涵。
据鲁迅先生说,这篇小说“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何为“弊害”?乃在“吃人”。对于这篇文章,我最钦佩的是鲁迅先生的构思,竟能想出用“吃人”来表现封建制度的害人之处。也确实,那时候的社会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社会。黑暗笼罩,人们整天惶恐不安,他们无法起来反抗,因为在日夜不停的恐吓下,双腿早已发软,内心也丧失了站起来反抗的勇气,只能顺从地任人宰割,什么时候,自己的肉被吃完了,血也被喝光了,骨头都没剩下多少,才是一种解脱。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新书,名字叫做《笑猫日记—寻找黑骑士》。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三宝的小猫,去远行寻找好朋友黑骑士的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好朋友:真正的好朋友不是只和你一起打闹的人,而是任何时候能够帮助你和你分享快乐的人。这个故事还让我懂得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勇气,有勇气才能有收获。
这本书是我看过的最有意义的书之一,希望我也能交到一个像黑骑士一样的好朋友。
最近,我看完了一本《笑猫日记之幸福的鸭子》,是我喜欢上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幸福的鸭子。讲的是在一个暑假,笑猫和马小跳他们一道,来到了乡下张达外婆的家。他们见到了巨人阿空、腊肠狗拖拖,和一只名叫麻花儿的女鸭子。
读了这本书,印象最深的除了那只会笑的猫之外,就是这只名叫麻花儿的幸福鸭子和一只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
麻花儿之所以令我印象深刻,是因为她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和一颗容易被感动的心,她心中的幸福好像没有边际。她所有的幸福都来自她对生活智慧的态度。在我心中,认为门门功课都能考到100分时,才是最大的幸福。看完了这本书,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幸福“时时刻刻都伴随着我们。
还有一只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他经常一路闻着马小跳他们的孩子味儿找到小猫的。它和麻花一样,经常乐于助人,我真想学一学他的本领!在这本书里,我发现了幸福,学到了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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