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慷慨,你不必乞求,属于你的,它如数奉献。它公正,不管你权重如山,腰缠万贯,还是一介布衣,两袖清风,它都一视同仁。如果你不抓它,它就会化成一股青烟,消散的无影无踪。它就是“机会”。今天,我一口气读了三遍《最大的麦穗》这篇文章,从中我收益匪浅。
这篇文章叙述了有一次苏格拉底让弟子们到麦地里去摘一个最大的麦穗,弟子们挑挑拣拣,结果两手空空地走到麦地的尽头的故事。故事的结尾说出了通过挑最大的麦穗苏格拉底的弟子们悟出了一个道理:人的一生仿佛也在麦地中行走,也在寻找那最大的一穗。有的人见到了颗粒饱满的“麦穗”,就不失时机的摘下它;有的人则东张西望,一再的错失良机。当然,追求应该是最大的,但把眼前最大的一穗,这才是实实在在的。
三遍读完后,我的脸一阵白;一阵红;一阵辣;一阵热;我的头也渐渐的低了下来。惭愧极了。因为我曾经也失去了一次对我来说非常非常重要的好机会。
记得那是一次主持升旗仪式。老师要在我们班挑选两位同学做升旗仪式的主持人。我特别想去参加,当升旗仪式的主持人,那多光荣呀!而且,作为学校红领巾广播站的播音员,我应该是老师首选的对象。可老师偏偏不指定人,还要举行什么竞选活动。正当我在心里想着的时候,已经有三位同学上讲台竞争了。其中,有一位可是我们班的“胆小鬼”。我想连她都敢上,更何况我呢?我又不比别人少些什么,凭什么别人敢而我却不行?这次……我正要举手竞争,唉!晚了一步,老师已经挑好人了。我真恨自己,为什么不早做决定,失去了一次这么好的机会,唉!
后来,我想:失去一次机会不要紧,要紧的是要把握以后人生路上的每一次机会。要记住“过去属于死神,未来属于自己,趁未来还属于自己的时候,抓住它吧!”今天读了《最大的麦穗》这篇文章,它给我的感触很深,教育很大。它让我明白:时来易失,赴机在于速度。
古时代,当上帝亲自巡视大地时,土地的产量比现在高得多。那时,麦穗不只结五六十粒,而是四五百粒,麦秆从头到脚长满了麦粒,秆有多长,穗就有多长。然而人类是如此的浅俗,他们生活丰裕时,就不再珍惜上苍的恩赐,以致变得漫不经心、大手大脚。一天,一位妇女路经一片麦地,她的小孩在她身边跑着,一下跌进了泥坑里,弄脏了小衣服。
于是,这位母亲扯下一把漂亮的麦穗,用它擦净了衣服。
碰巧上帝从这儿经过,见到这情形他非常生气,说:“从此麦秆不再结穗,人类不配再获得上苍的赐予。”周围的人听到这话吓坏了,纷纷跪下,祈求上帝仍留些麦穗于秆上,即使人类不配这一恩赐,但是为了那些无辜的家禽,求上帝开恩,否则它们就会饿死。上帝预见到人类的苦难,可怜他们,答应了这一请求。于是麦穗留了下来,就像现在生长的这样子。
今天,我在上课时学了一篇文章,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这篇文章就是《最大的麦穗》。
这个故事讲了:在古希腊有一位大哲学家,他叫苏格拉底。有一天,苏格拉底带着弟子们去麦地,让他们寻找最大的麦穗,到了最后谁也没有找到。他想通过这件事来告诉弟子,要学会把握好机会。
想想我们,时不时的错过了机会,就说我吧。有一次,我去买作业本,看中了一个米老鼠的封面,刚拿起,我就想说不定下一家还有hellokitty的呢!我急急忙忙地跑到了下一家,果真有hellokitty的。我又想了想说不定第三家还有多啦A梦的呢,那就更好了!于是,我就这样的挑来挑去,等想好买那个本子时,那个本子已经被卖掉了。这就是生活中最平凡不过的事例了。机会不是时时都有的,错过了再也没有了。把机会让给了他人,自己就会一无所获。
世上没有后悔药,应追求最完美的,但要捉住眼前的机会,这才是事实在在的。所以,只有把握住现在的机会,才能实现远大的理想。
本学期学习了《最大的麦穗》这篇课文后,苏格拉底的话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说:“这块麦地里肯定有一穗是最大的但你们未必能碰见他,即使碰见了,也未必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因此最大的一穗就是你么刚刚摘下的。”
弟子们悟出了这个道理:人的一身也仿佛在麦地中行走,也在寻找最大的一穗,有人见到了颗粒饱满的麦穗就不是时机的摘下它,有人则东张西望,一再地错失良机,当然追求应该是最大的,但把眼前的一穗拿在手中,这才是实实在在的。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古希腊的一位大学者苏格拉底,主要是讲苏格拉底让他的弟子们去麦地里摘一个最大的麦穗,只许进,不许退,可弟子们没有完成任务,苏格拉底就说了以上一番话。
邻居家有两个儿子,都是大学生。毕业后出去找工作,老二给人家当营业员,权老大也去,老大觉得做营业员太屈了,希望找更好的工作,到现在也没找到。而老二的上司认为老二对工作认真负责,一直升到了总经理。
这个故事结合弟子们的话,我悟出了这样一个人生哲理:一个人需要树立远大的理想与抱负,但更需要抓住自己眼前出现的机遇,实实在在的完成当前的任务,这样才不会错失良机一事无成。
我曾想,多年前,我种在家里院外的夜来香是不是也绽放开来,因为我不懂花期不懂花语,我只知道夜来香是喜欢在黄昏静静的开放,从黄昏到清晨,它仍是低头含蓄的姑娘。
最喜欢的莫过于一放假回家,正好看到夜来香开得正浓,便会不怎么疼惜的采摘下来,做成耳环,末了,还会故意在妈妈面前炫耀一番,开心极了。桃粉色的夜来香里面还是花蜜,不管喝着花蜜会不会拉肚子,也会一鼓作气的一口吸下去,感受味蕾在跳动的感觉。
低头,所以她很美。大自然赋予她的灵动,我所不能触及,她美得清澈,她美得醉人,她美得顽强。她的种子,只要一丟在泥土中,给种子日晒雨淋,来年一样会长出夜来香,不需要太多的浇灌,我还从来没有观察她的破土而出,我想她一定是想清楚了才冲出了大地的\'禁锢,长成一个美得醉人的小姑娘,她不与其他的小伙伴说话,独自向着生命。
那时候,我只要一有空便会光顾它,给它足够的安全感。我会用塑料袋子和棍子给它做个小房间,会让它避雨,后来它成长的速度确实厉害,我家庭院前已经有了它的二分之一的身影,妈妈说,它长得太厉害,会招蚊子,我还不信,有一个晚上我愚蠢得去它的身边喂蚊子,当蚊子把我腿上叮得只剩下奇痒时,我信了。
那一大早上的,我从睡梦中醒来。跑到庭院前一看,傻眼了!妈妈居然把它全部锄掉了,我跑去质问妈妈,妈妈却说:“长得太多,挡住我晒东西了。”我当时很气又不敢朝着妈妈发火,没办法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年,夜来香真的又自己长出来了。
你是低头含蓄的姑娘,你是我心中的暖阳,温暖我冷漠的内心,给了我灼灼的韵雅。我把你的种子带到了身边,只是还没有把你埋进土壤,我知道你顽强的毅力,是向着生命的那方,此时翻开抽屉,你仍在我身边。
窗外,正如夜一般的沉寂。
我也不想孤独,寂寞的感觉醉人,也伤神。也想找些慰藉,给自己一个理由向喧嚣的人群投降,失败,习惯了一个人,立在众人之间只有无助。很困惑,我是丧失了社会性,回归寒武纪亘古的沉默。
无处诉说,没有人明白我的失落。也许我很傻,也许我很笨,根本不该活在二十一世纪。
有阳光的日子,总能看见美丽的云彩。天空是浅浅的蓝,云彩是皑皑的白,叶子是淡淡的黄,风是丝丝的凉,秋意悠然。心里满满的,装着秋的念思。阳光是暖暖的,心里也暖暖的…
虽然这样的生活很简单,但是我很满足,感觉很享受。许久以来都没这么开心过,这些日子我每天早早起床,感觉从来没这么幸福过。旁人都说我炽烈兴奋 剂似的.。我觉得自己不再迷茫地过活,
眉心纠结了期待,眼角爬着守望,祝福我在意的,也祝愿在意我的,静静的。与你擦身而过,我只是一个过客…
阴天里的愁绪
阳光明媚的时候我的心里也是晴朗一片,在阴郁的天气里我更喜欢翻检生活,通常我会觉得缺少了什么,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当幸福的潮水渐渐消退,无边无际的阴暗在远处弥漫开来。阳光不再留恋大地,悄然无声地收敛了笑脸,白云躲进暗影,清风愈发冰冷…
头脑有点不清醒,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不是真实的。自己存在似乎也是渐渐模糊了的。头疼,昏昏沉沉的。什么都在改变,我的生活,我自己。酒这的东西,心情郁郁时候怎么都不会醉,但是一有些高兴的枝桠,就搅乱了我大脑的神经。像是有另一个我,这个我喝酒之后,不再絮絮叨叨说些不着边际的话,不再埋怨什么,静静坐在一旁以沉默对抗晕眩的错落感。
我是谁,这是个问题。
我的追求是什么,我现在越来越发现自己是比较会做白日梦的。透过很简单的视角,凝视这狼藉的世界。很笨,很无助,孤立无援充斥在我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有着跌入深渊的失落感,空空的没有着落。有人伸手给我,我却拒绝了,为什么心中常常很是不安,害怕得到与失去的界限崩溃。
注定的孤独,习惯的寂寞。因为深爱自己,自我保护过了火。
观望生活,欣赏美丽。
人们常说,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说的与《最大的麦穗》中苏格拉底告诉弟子的一样。
古希腊大学者苏格拉底让弟子们摘麦地里最大的一个麦穗,只许进不许退,弟子们总认为机会还很多,不许过早定夺。结果,到了麦地尽头时,他们每个人都两手空空。
文章最后一句话说:追求应该是最大的,但把眼前的一穗拿在手中,这才是实实在在的。读着读着,我联想到我的表哥。
我表哥读完大学,考取了本科生。他那时二十多岁,正是志高气昂的时候,他准备以他寒窗苦读十多年学来的东西在社会上打拼出一片新天地。他积极地找工作、面试、他认为他是一个工程师,这门技巧可是很多人没有的,建筑公司抢着要呢!他总嫌人家待遇差,一连找了两年工作,面试了几十家公司,姨妈经常劝他说,找一份好一点的工作就算了,从低层开始,后来表哥终于开窍接受意见了,四年后的今天,他的年薪已是六位之数。
做人和拾麦穗一样,机会便是其中一个个大大小小的麦穗,就象做作业,做作业是见识试题的机会,看课外书是获得知识的机会,做家务是锻炼独立能力的机会……
我们不能好高骛远,要懂得把握住眼前的机会,人生路的确很长,但是这是一条只进不退的路,路上的机会每个人均等,懂得珍惜机会的人才能大展鸿图。相反,那些不懂得把握时机的人只能在他没有珍惜的机会面前抱怨自己不幸运,没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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