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稀记得那是个不甚晴朗的日子。太阳躲在层层叠叠的云朵后,敛了全身的光芒。那天大概心情颇有些烦躁,当我走进灰暗的楼道,看见楼道地面上满都是一层毛茸茸的深灰色的灰絮,大团大团飘忽不定地上下翻飞时,恼火的心情便可想而知了。
“真是的,是谁家制造的的这类垃圾!”我一边小声地嘟哝着,一边小心地绕过那些看上去脏兮兮的毛团。是的,当时我的抱怨也仅仅只是抱怨罢了,仅仅只是希望能有人来清理这一切,却独独忘了,我也是可以拿起扫帚收拾好这一切的。现在想来,这也许才是我的悲哀,很多人的悲哀。
阳光此时似乎渐渐明朗起来,调皮地从窗外钻进来。那束微光中,可以极清楚地看见极细的尘屑在空气里浮动。我似乎还确凿听见隐隐绰绰的有规律的声响从楼上传来,我习惯性地又皱起眉头,仍想低声抱怨几句。但眼前这一幕,却使我匆匆掩了面,为刚刚那样的举止而羞愧。
是 王老师!一个平素寡言少语的老人。因着他的沉默,我和他鲜有交集,即便平日碰了面,也只是礼节性地点点头,打个招呼。但此时此刻,我竟多么想走上前,深深地,深深地给眼前这位老人鞠上一躬。
他正站在楼道的拐角处,挥舞着手中的扫帚,佝偻的身躯显得有些苍老与力不从心。漫天的尘屑在他四周飞扬,只听得见那一颠一簸,一簸一颠的扫帚扫过地面的声音,在寂静空旷的楼道内有力地呜响着,这声音就像一记记响锤重重地叩击在我的心上。我一直就这样站着,眼睛竟有些发涩,但我想这绝不是尘粒迷了眼的缘故。我站在这位平凡的老人的身边,听着他奏出这雄浑的劳动号子,心境竟忽然变得平静与淡然起来。
太阳终于冲破了云罅,阳光似来势汹汹的.金色瀑布,从窗外涌进来,像一束舞台上的追光灯,不偏不倚照在王老师的身上,郑重地为他披上金色的圣衣。我看见阳光点亮了四周的尘屑,照亮了一贯清冷灰暗的楼道,也给我那颗湿冷的心,注入暖暖的力量。原来再阴冷的地方,总有一天也会得到温暖的抚摸。比如阳光,比如一个也许微不足道却让你终生难忘的举动。我走上前,看着王老师,分外响亮地问他的好。王老师抬起头,看着我,露出慈爱的笑容。我发现,他的脸上也是满满的阳光。
直至今日,我仍忘不了那个原本阴冷的午后,却突然间变得温暖明朗;我也仍忘不了,那个尘土飞扬中矮小却显得分外高大的身影;我更不会忘了,邻居老人默默地付出与奉献中,带给我多少温暖与力量。
那天,那刻,如此温暖明朗的阳光,我终不会忘了的。
我最敬佩的人是爷爷,他热爱运动,乐于助人。
暑假,爷爷每天早上六点就起床来了,在房间做运动,做得满身大汗,也不在乎。吃过早餐,爷爷就马不停蹄地背着羽毛球包去打羽毛球,一打就是两三个小时。冬天,我还在热乎乎的被子里睡觉的时候爷爷早就出去打球了,还常常忘记了回家,忘记了吃饭,我们吃完了饭,他才回来。
爷爷也很乐于助人,在公交车上,他总是给带小孩的乘客让座。我问爷爷:“您为什么自己不坐,让座给别人,您自己不是老人吗?”爷爷笑着回答说:“这不也是锻炼身体吗?”一个骄阳似火的夏天,我们学校举行运动会,爷爷说要到学校去拍我们运动会的精彩片段。下午,爷爷来到了学校,这时火红的太阳炙烤着大地,我们一动不动都会出汗。运动会开始了,爷爷背这一个沉甸甸的包,肩扛一个大大的摄像机,一会儿走到这,一会儿跑到那,有时蹲在操场上……身上大汗淋漓,额头上全是汗。我问爷爷“您都这么大岁数了,为什么还这样呢?不怕中暑吗?”,爷爷笑着回答说:“这不也是锻炼吗?再说,为你们留下美好的回忆,我也乐意呀!”爷爷拍完了,要走了,看着爷爷疲惫的身影慢慢消失在我的眼前,我的眼睛红了,爷爷,您真伟大!
我敬佩的一个人,她是我的堂姐,她叫许丹萍。她长得很漂亮,高高的个子,白白的皮肤,两个水汪汪的大眼睛,下面一个高高的鼻子,鼻子下面镶嵌着一个樱桃般大小的嘴巴,总是带着甜甜的微笑。
丹萍姐姐不但长得漂亮,而且学习好,奥数、英语、作文……都很厉害。她常常在假日的时候做许多课外作业。本来,我还以为是四伯让她做的。后来才知道是她自己要做的。我这才想起来,她以前说过,做题是一种快乐,做题也能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
不仅如此,丹萍姐姐还具有拾金不昧的精神。有一次,我和丹萍姐姐去街上玩,突然看见一个黑色的钱包,里面竟然有859元!我说:“姐姐,这些钱该怎么办呢?”姐姐毫不犹豫的说;“要把钱还给失主!”这时迎面走来一个中年妇女,她焦急地说:“小朋友,你们有没有看见一个黑色的钱包,里面装着大概800多元!”姐姐笑盈盈地说:“有!是不是这个啊?”说着,姐姐把那个钱包拿给那个阿姨看。阿姨说:“嗯!小朋友,谢谢你们!你们真是两个拾金不昧的好学生!”
这就是我敬佩的丹萍姐姐。一个即拾金不昧,学习又好的丹萍姐姐。我一定要向她好好学习,做一个有用的人!
他们的工作环境很不好,收入也很低,所以可能有人会瞧不起平凡的清洁工人,可是,大家想一想,如果没有了他们,谁会给我们创造一个舒适的环境呢?清洁工人们,每天都要凌晨三四点钟起床给我们打扫满是垃圾的大街,就算是刮着狂风暴雨,他们也从来没有停止过他们的脚步,用他们粗糙的双手拿着偌大的.扫把,一扫一扫的把垃圾扫干净。
有一次,是晚上十一点多钟,我和妈妈开着小车,在寂静的街道开过,那时候,就正是下着狂风暴雨,我透过车窗往外看,只见有一个人穿着反光的衣服,戴着帽子,在大街中扫着垃圾,他吃力的挥动着扫把,很不容易的把垃圾扫成一堆,可是可恶的大风一吹,又把垃圾吹散了。就是这样,他一次又一次把垃圾扫好。我想那一定是清洁工人。只有清洁工人才会刮着狂风暴雨也在坚持为我们清洁大街的。
再想想我们,十一点钟的时候我们在干什么呢?在睡大觉,在打电脑还是……所以,清洁工人的伟大,是我们能看得见的。清洁工人——一个值得我们敬佩和崇拜的人。
我最敬佩的一个人就是我的老妈。我的老妈有很多优点,例如:勤劳,对我的学习尽职尽责……等等。
说到勤劳。在我们家里,只有我我最懒,我老妈勤快。我家的碗筷,衣物都由他洗;扫地,拖地,擦窗户都是他干。
那天晚饭过后,爸爸刚要洗碗,妈妈马上抢过来说:“行了,还是我洗吧。你上屋看孩子吧。”妈妈说:“这点小事我来干,你去照顾好孩子!”老爸只好去照顾我了。爸爸给我了讲了许多古代故事,就来找妈妈。妈妈洗完碗还要拖地,老爸抢过拖布说:“行了,你就上屋吧。你都洗碗了,地就我拖吧!”老妈说:“不行,原来都是我拖的。”爸爸无奈地笑着说:“这傻妻子,洗完碗还不知累。”老妈拖完地,汗从脑袋上成串地往下流。第二天,我真敬佩我的老妈,敬佩他的勤劳。
每天早晨六点多钟,我都能听到老妈起床做饭的声音。老妈做饭的声很小,如果你刚睡完觉醒来,肯定听不到响动。老爸在七点半之后才会起床。老爸起床时,我和老妈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妈妈上班了,我上学了。只剩下电饭锅里热腾腾的饭菜了。晚上,老爸刚从公司回到家,老妈就把饭菜做好了。吃完晚饭,老妈就去卫生间洗衣服。天天这么干,干了好几年也从没说过半个“不”字。我敬佩我的老妈,敬佩他强烈的负责。
我要向老妈学习,学习他的勤劳,学习他的精神。
上小学的时候,老师要我们写命题作文,记一个难忘的人,于是搜肠刮肚东拼西凑才写出几百字的短文,因为在童年的记忆里,实在没有谁是让我难忘的了。没想到老师还会给个优,在课堂读给同学听。后来,上中学读大学,年龄渐长,阅历日增,生命里出现了那个让我们为之牵肠挂肚的人。却只能默默地藏在心里,再没有机会写出来给老师看给同学听了。
连自己都不相信,爱一个人可以这么久,从17岁到23岁,有时也怀疑,这样的一种感情真的是爱吗?是不是只是一种习惯?细细回忆六年来的点点滴滴,与他有关的记忆少之又少,可是对他的牵挂却从未停止。
和他见面的时间不多,一起吃饭只有两次。记得很清楚,一次是在1997年年底,冬天,晚餐,医院食堂打来的稀饭,油饼,胡萝卜丝,煮鸡蛋一只,特意为我买的。吃饭时,他似乎是不经意地说,我虽然结婚了,可是家不在这里,平时只好吃食堂。2002年的8月底,我将要读大四,他去成都出差,打电话给我,到他下榻的宾馆,工作结束已是7点,在宾馆的餐厅我们再次坐在一起吃饭,点了黑椒牛柳,泰安鱼,麻婆豆腐,番茄蛋汤,他为我盛汤,特意多盛了些蛋花。
2015年7月,我来武汉工作,接到的第一个电话是他打来的。他回家乡的医院工作,我发短信要他别忘了告诉我他的新联系方式,两个小时后他回复,到家乡联系就不方便了,慢慢忘了我吧,或许我会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去看看你。当时并没什么感觉,可是一个人走出门的时候,泪水竟然还是流了出来,小齐的歌唱着,忘记吧,若可以,也算是一种幸运,如果一个人的心,只能烧出一个名。
哥哥有着一张明星脸。他的眼睛是单眼皮的,跟周杰伦的小眼睛有几分神似。鼻子挺挺的,与潘玮柏的高鼻梁几乎一摸一样。嘴巴大一分则不好看,小一分则是樱桃小嘴,他的嘴巴不大不小,嘴唇薄薄的,言承旭的嘴巴跟哥哥的可像呢!哥哥的皮肤跟《原来是美男》中的张根锡一模一样,白白的。哥哥的身材可是好到无话可说。仅仅十三岁的他已经有一米七六的个子了,这使哥哥班里有许多女生都写情书给哥哥。
哥哥的房间里贴满了明星的海拔,有蔡依林、angelababy、飞轮海。我第一次进他房间时可惊呆了。他还说:“要不是妈妈不同意,客厅早就变成明星的海洋了。”哥哥还毫不吝啬展示着他的收藏。那里有无数张歌手专辑,无数张电影碟片,无数本娱乐杂志,无数张演唱会全记录的光盘。他最珍贵的收藏就是武艺的签名专辑了,那可是他寒假里去杭州快乐男声签唱会排二个小时的队排到的。要是问他看过几场演唱会,他会炫耀地说:“十个手指也数不完。”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追星族,我在心里感慨到。
早前,哥哥心中的'偶像是迈克尔·杰克逊。我不得不说,哥哥是块当明星的料。他在家里看迈克的MV,不知不觉就学会了太空步。看迈克的四十五度倾斜,不知不觉练会了六十度倾斜。在迈克去世的那天,他还流下了很少在他脸上显现的眼泪。他说:“自己以后一定要赚很多钱,买下迈克的维也纳梦幻庄园。”迈克在去世不久后,哥哥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亚洲舞后蔡依林。哥哥又开始学蔡依林的舞。他先学《日不落》、《特务J》、《花蝴蝶》,尝试了这些舞后,他觉得这根本就是小菜一碟,但在学《舞娘》时,小菜一碟就变成了难上加难,哥哥怎么都学不会,无奈之下只能放弃。但他又特别爱面子,问他为什么放弃,他只会无奈地答一句:“我这么高的个子,怎么适合跳那么娘的舞呢?”过了些日子,哥哥心中的偶像又从蔡依林转变到了贾斯汀·比伯。这次,哥哥不练舞蹈,练他的歌。《BABY》是比伯的成名曲,哥哥就先练比伯的这首歌。前面部分对于英语还不错的哥哥来说已经有了一些难度,但还能克服,后面的RAP,可就难倒了哥哥。最后,哥哥还是克服不了语言的障碍。现在,他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万人迷周杰伦。周杰伦的歌和舞,哥哥掌握得如鱼得水。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不久之后,这个追星族哥哥一定会再次换偶像的,我真期待哥哥的下一个偶像。
我想对哥哥说:“追星不是一件坏事,可耽误了学习可不好。”但哥哥不需要这样的话语提醒,他的成绩一直是班里数一数二的。希望哥哥能成为下一代新生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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