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发展的速度早已超乎了我们每个人的想象,卡尔??本茨发明的第一台内燃机汽车使我们的出行变得更加方便;美国莱特兄弟则将文明的梦想带上蓝天,人类的\'交通已经变得越来越便捷;从尤利??加加林第一次走出大气层,到阿莫斯特朗在月球上那简单的一小步,人类的足迹早已不再只局限于我们的地球。从古人发明的指南针用于航海,到现在的深海潜水器的不断下潜,地球上唯一不为我们熟知的地方也终将被我们了解。
试问,在这一项项天才的发现问世之前,有多少人愿意或是敢于相信这是可以做到的呢?
电灯问世前,有谁能相信有物体在黑夜里发出持续的光亮;电话问世前,有谁能相信有东西可以让远隔两地的人通话;电视问世前,有谁能相信我们可以足不出户了解世间百态;电脑问世前,有谁能相信人们可以在家中做许多以前做不了的事。敢想未必就一定能实现,而不敢想则会停滞不前,没有进步。
的确,有些天才般的想法,在被证实前,实在是令人难以相信。在达尔文的《进化论》被证实前,有谁愿意接受自己的祖先竟是一群原本生活在树上的猴子呢?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前,有人敢怀疑牛顿当年所确定的三大定律吗?在两颗球同时从斜塔上落下之前,有人会去相信物体下落的速度竟与物体的重量无关吗?
人类社会之所以还在以飞快的速度不断发展,就是因为有达尔文、爱因斯坦……这一类头脑中充满了奇思妙想,并敢于将这些疯狂的想法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变为现实的人存在于我们的社会。
天才的想法总是疯狂的,在那些庸才眼里,天才的想法总是不现实的、不合乎情理。但就是这一类被旁人视为“疯子”的人们,不断地推动着整个社会的发展。
庸才追随历史,天才改变世界,我始终这样认为。
微黄的泛着水汽的苹果,嘴唇还为接触,热气就已经扑面而来,带着母亲的温暖,想冬日里的阳光,而我醉了的心在悄悄的成长。
我并不怎么能吃冷的东西,吃多了容易胃疼。可我就喜欢吃冬天的苹果,冬天的苹果对胃的刺激也是少不了的。每次母亲都说:“我帮你把苹果用微波炉热一下吧。”我说:“热了就不新鲜了。”每次在我胃疼的时候母亲都一边数落我,一边给我泡热蜂蜜水喝。而我则挤眉弄眼,丝毫不引以为戒。
有一天晚上,我写完作业,想着还有时间看几篇美文,于是我头也不抬地说:“妈妈,帮我削个苹果,我口干。”一会儿母亲就拿来了一个微黄的苹果。我问妈妈:“你没有用微波炉热过吧。”母亲答道:“你放心好了,这可是纯天然,纯手工,可食用。”于是我便放心的大咬了一口,不足以前的凉意,温热的气体在我口中丝丝缕缕地笼罩着,像一个无形的网,把温暖细细密密笼罩着。仿佛即将融化,我慢慢吞了下去,温暖的果肉戳中我心里那一处柔软的部分。我并没有像以前一样大口吞咽,而是细嚼慢咽,母亲看着我和以前不一样的风格,便问道:“怎么了,不好吃吗?”我说:“好吃。你是怎么做出来的\'?”母亲说:“我用热水的水蒸气把苹果热了一下。”我看着妈妈被热水气笼罩的脸庞,伸出突兀的手,触摸到了滚烫的杯壁,里面装着慢慢的水。
母亲的爱像夏日里那温暖的阳光,但不足以让我灼伤。那一天,我与母亲带来的温暖相遇。虽然现在我已经学会自己削苹果,但还是要给母亲那去热一下,我只想体会母亲那温暖的心。
窗外,落日的余晖懒懒散散地洒在地上的每个角落,金黄的光芒像丰收的麦穗压在我的心头,闷闷沉沉的,让我喘不过气来。
“数学两张试卷,物理两张试卷,还有化学一张卷子,语文还有……”我默默细数着自己的家庭作业,时不时还听到旁边同学低声的咒骂。是啊,又一个“充实”的周末,“哎!……”无奈的一声长叹。自从进入中考的备考阶段,我的生活再没有“乐趣”二字。
背着沉重的书包,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心中念念不忘的仍是下周的。
每天回家,都要经过一座小桥,桥下有流水,水不算清澈,浑浑浊浊的,但每当我放学经过这里,会有一道夕阳照在上面,河面会倒映出绯红的颜色,也算别有一番景致。下班高峰期,路上的行人车辆往来匆匆,一阵喧嚣。但走到小桥下面的广场时,车辆的喧嚣总能被一阵热闹的音乐压制。傍晚了,这里的“夜生活”准时又开始了。
平时走得快,经过这里时,总是两耳不闻,双眼不看的,今天不知怎的,被音乐吸引过来后,竟放慢脚步,驻足观赏起来。
小广场不是很大,被一些休息的长椅围成一个圈,每个休息长椅后面有一个小花坛,花坛中种着一些植物和小花,暖暖的夕阳洒在上面,颜色比白天略显昏暗。但这个意境和这里人物的活动确实格格不入的。
这里聚集着一批年纪稍大的“舞者”,他们站成一个三排的方阵,方阵的最前面会有一个领舞的老师,这个老师穿着专业的舞蹈服,动作非常的规范到位,合着动感的音乐节奏,全身上下散发着活力,与头上的白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方阵中的其他老人也都情绪饱满,节奏感极强。当然,也有技术稍差一些的:一个大概六十几岁的老爷爷,站在队伍的最后一排,好像是刚来的,因为舞步不是很熟悉,眼睛不时看着左右的舞伴,跟在节奏之后也跳得有模有样,但是总是慢半拍,惹得旁边的老人一阵阵的笑声。
慢慢的,我被这里的气氛感染了。心情也慢慢从浮躁变得淡定。和老人比一比,我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比他们更有张扬活力的资本和条件,却每天因为学习的负担而自怨自艾,忽视了拼搏生活中的乐趣,变得悲观消极。
天色渐晚,夕阳依旧,暖暖的光洒在老人们的脸上,映照出生活的激情和活力,我在这里,也找到了人生的乐趣。
读书的乐趣
设问:人世间最有趣的事情是什么?是去游乐场尽情地玩上一个下午?还是去高级饭店大吃一顿?就我来说,这些都不是,倘若能够一个人捧着一本书,在一片静静地草地,在无人的公园里的长椅上,在家里舒服的沙发里,或是在学校自己的课桌上,如痴如醉地读书,便是我最向往的事。
我是一只书虫,整天在那充满墨香的书中爬来爬去去啃那永远也啃不完的大餐,遇到里面的精华和营养,我会慢慢地把它吸收,一口一口,直到把它全吃完,才去仔细回味它的香味。
当你爱上读书,去仔细品味读书时,你会发现它就像一台时空穿梭机,把你瞬间带到故事的情节中,仿佛你就是其中的一员,正所谓“身临其境”。当你遇到令人同情的遭遇,你会为他默默祝福,遇到令人快乐的事情,你也会为此高兴。
因此,你必须不断去探索,去发掘书中的宝藏。
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书的确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也可以把书比作一架梯子,我们要一步一步向上攀登,却永远到达不了顶峰。
读书还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增长我们的见识。我们会了解历史,名人经历等等,不知不觉,你就会知道了许多别人不知道的东西。
读书固然有好处,但读书也要分“好书”和“坏书”。正像冰心奶奶那样说的,我也喜欢读那种真实的.、质朴浅显的文章,而那些风花雪月的文章,我自然也不喜欢。 我爱读书,因为它将我引入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我会得到许多别人得不到的东西。我把读书当做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它就跟我们每天吃饭睡觉一样重要,我离不开它,因为它早已是我生活中一个最要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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