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努力了吗?这句话是一位慈祥得母亲对儿子说得话。母亲得话十分朴素,却有韵味悠长。
这位母亲得儿子就是驰名世界得美国《黑人文摘》杂志创始人,又有三家无线电台得约翰森。因为中学不收黑人,所以他只能到芝加哥就读。而家里没有那么多钱,只好让约翰森复读一年,母亲则为50名工人洗衣、做饭。最后他以优异得成绩读完了大学,又开始创一份杂志。可是在一段时间里,约翰森所经营得一切都仿佛坠入了谷底。“妈妈,看来这次我真得要失败了。”“儿子,你努力试过了吗?”“试过。”“非常努力吗?”“是得。”“很好,无论何时,只要你努力尝试,就不会失败。”果然,约翰森成功了。
是啊!命运全在搏击,奋斗就是希望。失败只有一种,那就是放弃努力。在生活中,有多少人半途而废,又有多少人不敢迈出第一步。就像我,在做事情时,只要碰到一点小挫折就撒手不干了,立刻叫唤着爸爸妈妈来帮忙,而不是勇敢地去克服困难、面对困难。我和约翰森比起来我是多么软弱啊!只要奋斗就会有成功得希望,我呢?就是连试一试得勇气都没有。文中约翰森得母亲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得印象。她既通情达理,也非常信任自己得儿子,在儿子有困难时会鼓励儿子、帮助儿子。
今后,我也不会轻易放弃,因为奋斗=希望!
近来看了一部小说《小公主》,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
萨拉生长于一个富有的军官家庭,与父亲一起生活,从小虽过着丰衣足食的富贵生活,可是小小年纪却心地善良,拥有慈悲之心,且因为母亲不在世而少年老成,与其他同龄孩子相比更加成熟,俨然一位小公主似的女孩。十一岁,面对父亲的死亡,从一位在学校享受“特殊生”优越地位沦落为“小苦力”,受尽欺辱和苦难,境遇可想而知,多么让人绝望,可萨拉凭借自己把阁楼比作“巴士底监狱”,把坏的事物比作美好的的“假设”,不向困难低头,仍然保持公主纯真、仁慈的内心。
萨拉曾说过:“如果我是位穿着破衣烂衫的公主,那我是精神上的公主。穿金戴银时当公主固然轻而易举,但默默无闻时始终保持一颗公主的心难道不是更大的.胜利吗?”是啊,她说了并且这样做着。面对家境破败,世上再没有亲人,她没有哭,多么坚强的孩子,多么可怜的孩子。她没有怨天尤人,而是默默的坚守公主的善良内心。面对小乞丐安妮,把手中的六个面包分给她五个,自己早已饥肠辘辘,这是何等的善良。她的爱心遍及小动物,给阁楼上的老鼠和小鸟面包屑吃,和它们进行不可名状的交流,竟达成共识有了他们的暗号。她处处彬彬有礼,从不因老师或其他人的刁难而生气,只是面无表情的承受着。我暗暗的想:虽无美的衣裳,可这不就是华丽的公主吗?
文中令我感动的是萨拉对待贝基——干粗活的小姑娘的态度,那牢固而纯真的友谊催人泪下,在落难之前萨拉会把贝基叫到自己的房间,给她讲好听的故事,塞给她好吃的东西,让她填饱肚子,过得好一些。虽然两人地位悬殊,可萨拉却没有架子,当她是自己的朋友对她好,照顾她。当萨拉成为“小苦力”后,两人同病相怜,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不仅让我想起拜把子时的誓言:不求同年同于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萨拉挨了饿,没有怨言,当她听到贝基受到不公的打骂时,她哭了,不屈不挠的萨拉哭了,这意味着出现新情况——一种让人不曾理解的心态,她为贝基的遭遇而难受。这是什么样的友谊啊,多么让人感动!
原来的我,认为只有拥有美丽的头发,蕾丝装饰的衣服和头饰,和粉色的的房间的女孩才叫做公主,我错了,我忽略了最重要的内心,没有大度善良的内心,就算拥有那一切,也只是虚有其表罢了。
原来,内心美的女孩才配叫做公主!
骆驼中也有王子?骆驼中的王子怎样生存?当你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会问这些问题。是的,骆驼中也有王子,而这位王子也有他的生活!
我假期所看的书就是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文中主要写了一个野骆驼群的生息与破碎,在这个故事中,主角就是一批骆驼王子!
野骆驼群中共有五匹骆驼,两匹公骆驼、两匹母骆驼还有就是那位骆驼王子了。作者与骆驼的相识就是在沙漠中,作者和向导从雪豹口中就下了他们,因为骆驼群中都是老幼无力的几匹骆驼。就这样,作者取得了骆驼的信任,同时也看到了骆驼群与骆驼王子的生活。四匹老骆驼总是宠着小王子,他们之间不分彼此,可以说王子有两个母亲和两个父亲,他们给他的爱是同等的。可也就是这份爱,毁了骆驼王子。
在做这就下他们,过了很久,骆驼们再次遇到了那两只雪豹,这次作者可是爱莫能助了,因为雪豹也要生存,就看骆驼们能不能顺利脱险了。结果在与雪豹搏斗中,骆驼首领死了,而另一匹公骆驼也受了重伤。在搏斗中,骆驼王子却懦弱的躲到了一边,这让其他骆驼很气愤,也开始排斥他,就这样小骆驼无家可归了,作者和想的决定收留他,就让他驮行李,没想到,他竟然很顺从,这让作者伤透了心,因为他太懦弱了。
其实,这也反映了很多被溺爱了的孩子!所以我也想多一些家长说,如果爱孩子,就应该让他们去闯,而不是过分爱他们,让孩子做一只鹰去飞吧!让我们自己去闯吧!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