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情感纯真的人,心底都有一首情歌,它美丽且忧伤,心动又销魂。
心怀淡淡烟愁的女子,注定比别人多一缕细腻的伤感,注定比别人多一抹触景生情的悲凉。
总是轻易就被一些悲情的东西,忽然触碰了至低的泪点。一颗温柔的心,竟然变得那么敏感那么脆弱。
在爱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软肋,爱是人生中经历的一段插曲,更是一种心酸的浪漫。
昨天你那么爱我,今天你在哪里?开始笑得最美,最后哭得最真,这就是最真实的爱情。
多少真爱被现实击败,回忆只能证明自己爱过,并不能说明那段爱可以白头偕老,更不能把丢失的一切复原。
时间,没有给任何人留下一张折返的车票,我们只能一路前行,甚至连回头悲叹的时间都没有。
我在天涯一角平静的生活,疏远着尘世里的一切,那些流逝了的曾经,在谁忽然记起的瞬间里闪过?
好不容易跨过了一段艰难的时间,又被一种低落的情绪侵占泛滥。我的世界,你的世界,幸福和忧伤不再交换,挥手即是永远……
谁是谁的风景,谁是谁的过客都是注定的'。你握过他的手又怎样?你拥抱过他的一切又怎样?最终都是指尖划落的尘烟……
一个人疼痛不堪的时候,总想找一种方式来麻痹自己,麻木自己的一切神经,好让自己在一瞬间忘记了那疼,忘记了那殇。
暮然间,一股酸楚的感觉,忽然在眼底流淌泛滥。有些东西注定在远去的同时,也在心上留下抹不去的疤痕。
在心角处寻一个凄美的位置给自己,再华美的文字都不能召唤回那个温暖的怀抱。那盈握在心的美好,不舍得它走远,又该将其存放于何处?
一段爱情,分离了,也就散了,一颗沸腾过的心,变成一池死水微澜,一个人安静的忧伤,是唯一镇痛的方式。
爱是美丽的忧伤,爱是甜美的心碎。看着一个熟悉的背影,终于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双唇颤抖着,心却已无言。
爱到忘却了自己,等到有一天从那个爱情的痴梦中醒来,发觉自己的身心竟已是伤痕累累。
曾祈祷此岸彼岸,莫失莫离,如今却已失已离。无力改变的结局,无法持久的炙热,情深缘浅是早就拟定了的结局。
斑驳的情话,凋谢成旧忆旧年,贴在胸前找不到那时砰然跳动的感觉,代替它的却是一种隐隐的痉挛。
春节刚到,我就约了几个死党到公园来一场一绝高下的甩炮大战。我随手拿了几张整十的钞票,哼着小曲来到了小卖部,买了五花八门的鞭炮。我望着那一丛丛微微泛着紫红色的三角梅似乎在祝我旗开得胜;路边的一棵棵奇形怪状的树似乎在向我招手、问好。
等我来到公园时,我的死党们早就恭候多时了,在他们身上我见到的各种“新型武器”,第三场惊天动地的“世界大战”开始了。不知是谁向我放了一枚冲天炮,说时迟,那时快,冲天炮像一条愤怒的巨龙朝我奔来,我往左边一闪,看见了肇事着正在咬牙切齿呢!我放了一枚“熊猫弹”,只听“彭”的一声,我的“熊猫弹‘炸的不偏不倚,正好炸破了他的裤脚,他不得不脚底抹油——溜了。到了下午,我的鞭炮供应不上了,不得不被迫退出。回到家,爸爸看到我这副模样,哭笑不得的说道:“你呀,就像从田里爬出来的泥鳅,还是去洗一洗吧!”说完笑着离开了。
这就是我的春节趣事,你们有和我一样的经历吗?
大家好,我就是这篇作文的主人公,我叫刘晓彤,今年十四岁了,是一个楚楚动人的一个小女孩。
我个子不高,但是我有一双雪亮雪亮的大眼睛,这双大眼睛的下面还有一个不高也不挺的小鼻子,哦,对了,我还有一张樱桃小嘴,我还梳着一个高高的像毽子一样的辫子。怎么样?我长得漂亮吧!
我喜欢读书,每次妈妈给我的零花钱,我总是把它们攒起来,在偷偷的跑到书店买自己喜欢的书来读,而且我买回来的书我总是喜欢一口气把它们给读完,然后再读个十遍八遍,这个我都没有问题。每天我只要看到一些书,就会半天不出来,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在海洋里遨游,是我最大的快乐。因此,我就有了“驻书虫”这个外号。
我还喜欢打篮球,人家都说个子高的才适合打篮球,不过我认为,个子矮也一样能打篮球。就比如我,虽然不厉害,但也绝不甘拜下风。
我不但喜欢读书、打篮球,我还喜欢玩电脑游戏,什么3366小游戏,还有炫舞,都是我的最爱,每当看到电脑我也抑郁会爱不释手。
这就是我,一个喜欢读书、喜欢打篮球、喜欢玩电脑游戏的我。
大人们都说我是馋猫、懒虫、淘气包。我倒底是我也不知道。
我是馋猫,了解我的人都知道碰到好东西我绝不会放过。每天放学回家我就东找找西瞧瞧的找东西吃。如果家里找不到东西就吵着要妈妈到超市去买。
我是懒虫,每天早上都要睡懒觉。妈妈催上好几遍还是不肯起床,直到妈妈拿着香喷喷的早饭来到我的床前我才肯勉强起床。
我是个淘气包,我明明知道妈妈怕蟑螂还是把一只假蟑螂放进抽屉里,妈妈打开抽屉,哇的一声叫了起来。我却在旁边笑个停。妈妈一看知道一定又是我搞的鬼。一看蟑螂是假的气的一蹦三尺高,就跑过来想要打我。这时爸爸刚走过来。我一闪,爸爸和妈妈就来了一个超级大拥抱。我在旁边乐翻了天。
我是馋猫、我是懒虫、我是淘气包。我倒底是谁请你们来评一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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