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多么令人神往的日子,明天,假如我能如愿以偿,成为神笔的主人,那该多好啊!
明天,假如我是神笔的主人,我会画一架超级飞机,飞到塔里木盆地上空。呀!这里浑黄一片,流沙飞舞,植物动物少得可怜,简直荒无人烟,满目疮痍,偶尔有商人骑着骆驼在沙漠中艰难地跋涉着,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灵机一动,立即用神笔画了一只大宝葫芦,“呼哗呼哗”几声巨响后,塔里木盆地的沙石全部被我的宝葫芦吸了进去,我飞向月球,把满满一葫芦沙石倾倒在月球上,随后,我又飞回地球,奔往大海。不一会儿就来到了海边,我装了满满一葫芦的`水,又飞回塔里木盆地,将宝葫芦的水倾泻下来,顿时,下起了倾盆大雨。久旱的塔里木盆地得到雨水的滋润。我又往返了几次大海和塔里木盆地,装了好多水,下了好几次雨,终将泥土全部浇湿了。接着我又飞到祖国大兴安岭里用宝葫芦装了满满一葫芦芦种子回到塔里木盆地。我把种子撒满塔里木盆地的每一个角落。我想,让这些种子自然生长太慢了,于是,我用神笔一挥,画出了很多速长剂,我把速长剂撒了下去,下到几秒钟,种子全部长成了大树,成了材。我飞到天空中,看到塔里木盆地变成了一片绿洲,心里快活极了!
明天,假如我是神笔的主人,我会用神笔画出世界上第一个消除肿瘤的微型机器人,这个机器人只有半个硬币那么大,它虽然小,但是它能够进入人体内部,用微型消除肿瘤机消毁肿瘤,再用一根小针似的的东西把肿瘤细胞吸走。
明天,假如我是神笔的主人,我一定会用神笔为世界创造新的生命,新的未来!
明天,假如我是神笔的主人,我会画一架超级飞机,飞到塔里木盆地上空.呀!这里浑黄一片,流沙飞舞,植物动物少得可怜,简直荒无人烟,满目疮痍,偶尔有商人骑着骆驼在沙漠中艰难地跋涉着,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灵机一动,立即用神笔画了一只大宝葫芦,"呼哗呼哗"几声巨响后,塔里木盆地的沙石全部被我的宝葫芦吸了进去,我飞向月球,把满满一葫芦沙石倾倒在月球上,随后,我又飞回地球,奔往大海.不一会儿就来到了海边,我装了满满一葫芦的水,又飞回塔里木盆地,将宝葫芦的水倾泻下来,顿时,下起了倾盆大雨.久旱的塔里木盆地得到雨水的滋润.我又往返了几次大海和塔里木盆地,装了好多水,下了好几次雨,终将泥土全部浇湿了.接着我又飞到祖国大兴安岭里用宝葫芦装了满满一葫芦芦种子回到塔里木盆地.我把种子撒满塔里木盆地的每一个角落.我想,让这些种子自然生长太慢了,于是,我用神笔一挥,画出了很多速长剂,我把速长剂撒了下去,下到几秒钟,种子全部长成了大树,成了材.我飞到天空中,看到塔里木盆地变成了一片绿洲,心里快活极了!
明天,假如我是神笔的`主人,我会用神笔画出世界上第一个消除肿瘤的微型机器人,这个机器人只有半个硬币那么大,它虽然小,但是它能够进入人体内部,用微型消除肿瘤机消毁肿瘤,再用一根小针似的的东西把肿瘤细胞吸走.
明天,假如我是神笔的主人,我一定会用神笔为世界创造新的生命,新的未来!
红色,是一种喜庆的颜色。假如我是红色的主人,我要把红色放在小朋友们的衣服上,让穿上红色衣服的小朋友都欣喜万分;假如我是红色的主人,我要把红色放在巨大的花坛里,让大花坛更加美丽;假如我是红色的主人,我要把红色放在少先队员们的红领巾上,让戴上红领巾的少先队员们显得更加精神。
黄色,是多么温馨的色彩呀!假如我是黄色的\'主人,我要把黄色放在成熟的稻田里,让农民们知道稻子成熟了,又可以大丰收了!
绿色,是生命的颜色。假如我是绿色的主人,我要把绿色放在即将枯萎的小草上,让小草重现生命的活力;假如我是绿色的主人,我会把绿色放在广阔的大草原上,让草原永远碧绿,永远都可以见到小羊洁白的身影。
蓝色,是一种美好的颜色。假如,我是蓝色的主人,我要把蓝色放在天空中,让天空也可以和大草原媲美;假如我是蓝色的主人,我要把蓝色放在弯弯的彩虹里,让彩虹更添一分光彩。
紫色,这种高贵的颜色。假如我是紫色的主人,我要把紫色放在五彩池里,让五彩池更加高贵。
白色,它散发着纯洁的色彩。假如,我是白色的主人,我要把白色放在云朵儿上,云朵儿从碧蓝的天空中飘过时,也可以让人们注意它,因为,它身上的颜色和蓝蓝的天空相互掩映时,是多么协调啊!
假如我是色彩的主人……
其实,我也不认识帅曝,那年葱慧还在宿舍偷鸡摸狗、那年宾宾还没出生,只是为了衬托润之而杜撰的人物、那年国境也不是那个躲在角落里玩电脑的猥琐男,他也没有和搂葱慧发生过恋情、那一年他正意气风发躲在自习室里陪着毛同学练字,也正是荷尔蒙激素的作用,他的名气在中文系大噪、那一年熊大木也不是那个眼巴巴看着葱慧祈求给他说话机会的人、那一年冻蜇还在呀呀学语,还没学会穿裤子、那一年理工大还没有音乐系。一切的一切只是个伤心的笑话。
那一年只有衰包在理工大中文系当班长。衰包常拍着胸脯见人就说我是最负责的班长,可是理工大只有国境和我喜欢他,对于衰包来说这样打击是严重而快乐的。我平时不怎么和他聊天,前段时间我正学习概率伦,刚好有个题不会,听说衰包是他宿舍最好学的,就去找她了。巧的是他正要考人力资源师,对概率伦已经懒熟与心。他看见我来了,觉得找到了久违的激情。将三年来的经历全部向我倾诉,我又窃窃塑造几个无关紧要的人物,于是乎就有了《风流韵事》,我一直以为这篇文章能改变他失意的人生,希望他重返中文系,毕竟经管系的人力资源管理太难了,看着他头发上的白发,实在让我难受。
可是,在后来的后来,我发现情况并没有变成我要的结果。当我再次见到衰包已经在圣诞节后,此时他的脸上刻上了衰包。包,那是最喜欢他的国境写的。国境不满衰包杜撰他是躲在角落里玩电脑的猥琐男(他不知道是我写的,否则我也遭黑手了),发动身边的小弟惩罚衰包,给他的脸上刺上几个襄金大字,其实他害怕衰包找到女朋友。
国境是一个逻辑思维能力非常强的人,这也是他看不起衰包的原因。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当国家主人。喜欢衰包的原因就是想衰包支持他,可是衰包专注自己的美女,忽略了国境,国境在自己的日志里对衰包猛夸,希望能换回衰包的真心,难道这一切可以挽回吗?强扭的瓜能甜吗?
我没有怎么认真看国境写的.日志,只是看了个大概,从室友口中听说非常不错,普通人看了也觉得是在批衰包,其实他的日志一语几关。其实,他始终不能明白衰包,衰包经过大家的打击,已经不是那个到处留情的风流班长,他也不想去追求什么。此时的他时常牵着狗去上自习,于是,理工人又给他个绰号:自习狗。
写了这么多,可能连国境都觉得我跑题了,其实我只是想表示下对国境的赞美,赞美国境赞美过的衰包,以及那些肮脏的社会现象。我不是犀利哥,我也没学过批人学,俗话说“忧人着己忧,批人者必是改批之人”,不知道国境了解历史吗?就像他所写的,要教教衰包如何去怎么怎么那样…就像衰包不喜欢国境把内裤穿到外边那样…
大凡是个人都会知道国境当了国境主人会咋样,可这样以来我们的日志不是白写了麽麽达。大家都是了解他的,国境喜欢身体例行,以身作则,倘若他当了主人一定会延续那样滴。有天晚上他非要教衰包穿衣,其实吧,像国境的地位也不用示范吧,那晚他非要衰包学者和她一样把内裤最后穿上,衰包害羞不想穿。最后在国境的淫危下就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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