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我是谁,无论我叫什么名字,这些故事的主角,始终都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她傻傻地用自己的整个青春来捍卫心中最神圣的爱情。所谓的,自己的爱情。
可是,有一句话说的很好,真正坚强而屹立不倒的东西,怎么会需要捍卫呢?只有软弱无依靠的'东西,才需要捍卫。
我用了三年的时间,做了人生中最大的一件错事。
我曾经以为,喜欢一个人是一个人的事情,只要他不知道,就等于什么都没发生。可问题是那个人刚好也喜欢你,本来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却按错了背景和场所。一个不能爱你的人,却和你相爱。曾经那句长痛不如短痛,或许才是最好的结局。我们错过了曾经,错过了最好的自己,执着于自己的执念,最后导致我们越走越远,最后相忘于江湖。
我不喜欢猫,总觉得“猫”这个字眼带着些柔媚与矫作,故我从来不养猫。
乡下奶奶家曾养过一只猫,那是爷爷在山上捡到的一只快要饿死的小猫崽儿,奶奶看着不忍心,便收留喂养,没几天,小猫便恢复了活力,一双眼有了光彩,而我仍是不喜欢猫的,尤其是,毫无野性的家猫。小猫渐渐长大,滚圆滚圆的,因为特别乖顺,所以也很讨喜,它喜欢趴在人膝间睡觉,懒懒地在太阳底下睡觉,已没有丝毫作为野猫的气性,我知道动物野外生存的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而一旦被淘汰,付出的便是生命的代价。而它,本应是被淘汰者的一员,但它却存活下来,学会迎合人类。
之所以不喜欢猫,大概是看不惯它们的乖顺与媚态,它们用自己可爱的'姿态去迎合人类,以博好感。我觉得,作为宠物的,大抵都有些可怜。虽然我没有权利也没有必要发表对动物们的看法,但由此及彼,人亦是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伪装,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虚伪的一面,这点毋庸置疑。生而为人,便免不了阿谀奉承,生于尘世,便免不了做个俗人。但伪装总要有个限度,不然,连真实的自我都迷失了,即使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又有何乐趣可言?我不喜欢迎合,也不喜欢被迎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我们何必屈就自己去迎合别人的喜欢,又何必接受他人的假意迎合。逢场作戏,上下敷衍,也许在俗世生活便能如鱼得水,但却是失了本真与自我,活在别人的世界。失了个性的人亦如同那失了野性的猫,太过屈膝卑颜地活着,一生走尽,负的还是自己。我不喜欢猫,自然,我承认怀着些偏见;我不喜欢一些人,自然,我承认我不过也俗人一个,但毕竟入世生活,也就自己原谅自己了。
想李白一代诗酒谪仙,也曾迎合皇帝的乐趣,为皇家的绮靡欢乐作诗写文,但他内心又何尝不会痛苦?直到最后大呼“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潇洒离去,做回自我时,才觉身心舒畅,逍遥自在。与其一味以迎合荣华富贵。不如坚持自我而清平自得。有人曾言:“功夫在书外,这学问那学问,敷衍人事才是一门真学问。”但我认为,敷衍不等同于处事,敷衍人事,屈迎他人,退而求其次,将就的是自己的人生。
那只小猫最后的结局是被一只山猫咬死,那一刻也有些忧伤。若它不溺于安乐的生活,还有属于野猫的利爪,也许结局会完全不一样,即使它再得人类喜爱,在生命的危急关头,人类终是顾不了它的性命存亡。生命不完全等同于生存,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总有人想要用种种理由消灭幸福所需要的参差多态。我们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也可以决定自己以怎样的方式生活,既然如此,那何不撕下假意虚伪的面具,跳开左右逢源的大圈,为自己,个性张扬地活着。
天天叫他坐在我的旁边,很不舒服。我感觉他是令我讨厌的`人,因为他不诚实,明明是自己错了却不承认。
有一天,我带了几颗糖上学校,被他看见了。他就迫不及待地说:“陈慧贤,能给我吃一颗吗?”我笑着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摸摸衣兜,发现自己什么也没带,就说:“我把我的练习册给你抄,行不行?”可是,我知道:抄人家的作业是不对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答应他了。
很快地,他的那颗糖就吃完了。可我的练习册还没抄几个字呢,他就要拿回去了。我说还没抄完哩,他说:“你的报酬不够!”听了这话,我顿时火冒三丈,毫不客气地说:“是你找我要糖的。更何况,你现在已经把我的糖吃了。你要是早说少了,我还不同意呢!哼!!”
还有一次,就在今天,他买了两块吸铁石,借给我玩。过后,我还给了他。
一会儿,他对我说:“陈慧贤,你把我的吸铁石还给我。”我很纳闷,不解地说:“我不是还给你了吗?”他不信,立即在我的位肚里翻找起来,没找着。他又趴在地上找,活像一只饥饿的小狗。又找了半天,还没找着。他爬了起来,不好意思地笑了。
哎,这就是我的同桌季小浩同学。
睁开眼,金默笑了起来,车子在高速路上行驶,风从天窗呼呼地刮下来。她提了提自己的棕色外套,感觉自己已经与克里姆特的画合为一体。
她光着脚走在张之冰凉的木地板上,猩红的指甲油像几粒快乐的石榴籽,她穿着张之的条纹线衫,觉得自己从没这么好看。他们整夜整夜不睡觉,他们不出门,他们抱在一起。他们再也不像两只纠缠着窒息而死的动物,而是变成两朵白色的云,暖烘烘的太阳穿过红窗帘闯进来,像要把他们抓到天上去,他们尖叫着,大笑着,白得越发透明。
金默放弃了去憧憬伟大和纯粹,因为自己就是伟大和纯粹。她放弃了牺牲,因为自己同时又是献祭者又是被献祭者。荣格说,向往地上的,就会被悬挂在天地之间,向往天上的,就会漂浮于天地之间。她下沉得够多了,几百个日日夜夜,她沉到最深不见底的大地深处,张之在地面因为恐高症而面色苍白地望着她,她向底部献祭了自己的生活,献祭了顾平,还有一个孩子,然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灵魂,把它拎出泥淖,挂在它身上的蛇化成一只只白羽鸟,为她衔来金色的皇冠,上面刻着:“爱是永不止息的。”
张之有时和她一起飞,不再恐高,有时只是停在地面笑着看她。她不再哀伤,不再去问:“你为什么不跟我一起飞呢?”不会像冯唐书里的女人那样说:“我不净不垢,忠厚纯良,如果这世界上真有上帝,我一定会上天堂,你要跟紧我。”
一天夜里,她梦见坐在张之车的后座上,张之躺在她腿上和她聊天,她突然想起来车在开着,没有人握方向盘,她站起来,看到快要撞上旁边的货车,急忙伸手去拨方向盘,张之仍然在一旁看着她笑,她即刻就后悔了——为什么要去拨方向盘呢?
听见你的第一声啼哭,就幸福了整个世界。睁开你的眼睛,就湿润了这个季节。你手舞足蹈的语言,只有他们可以听懂。无数个夜晚荡漾,是他们的摇篮曲。无论你的梦,在哪一个季节里醒来,他们美丽的笑容里,你就是全部的春天。
有一天,你从花草间策马奔腾而来,一路欢歌,一路笑语。
春风轻轻拂过你的面颊,满眼万紫千红。你却看到,几丝银白的头发在风中飘舞,格外地刺眼。
有一天,你发现,院子里的老桐树摇摇欲坠。你看到,他们在老桐树下乘凉或是思索,他们执着蒲葵扇或是叼着烟斗。缥缈的烟雾罩在周围,说不出的惆怅。你径直向他们走去,他们依然是满脸笑意地看着你,因为,他们的眼里心里都是你。
你回头,你会看见,皱纹悄悄地爬上了他们的额头,他们的眼睛深深地凹陷了,他们的骨骼渐渐地僵硬了。他们的颧骨突出,面颊削瘦,他们的嘴唇微颤,声音嘶哑。他们的背已经驮了,他们的发已经白了……
你回头,你会想起,在你很小很小的时候,他们教你系鞋带,扣扣子,教你穿衣服,梳头发,教你识第一个字,教你唱第一首歌。如今,他们的脚站不稳了,路也走不动了。你想要,紧紧地握住他们的手,两手牵住亲情,陪着他们,慢慢亦漫漫,就像当年,他们带着你一步步地走。
一代人的芳华逝去,换取了另一代人的璀璨人生。你头顶女神般的星空,你看到,他们又瘦又小,手上的青筋一根根暴出,墙壁一片片的苍老斑驳,映着树影,斑斑点点,像一张老旧的胶片。你感受到,他们就像是晚秋的寒蝉,就像是秋叶的簌簌籬落。你想起来,曾经精明干练的他们。无数个春秋,无数个美好的回忆,都已成过往一一定格在相机的`胶卷里,凝结成一张张冰冷而灰白的照片。
一代人疲于日日夜夜生活的奔波,一代人早已入了祖祖辈辈的坟头。不知从何时起,雨润的时节,扫墓的日子,你的袋子里好像又多了几柱香,你站在墓前,手捧鲜艳的菊花。你的思绪顺流而下,你却只能慢慢地回忆起——他们用一生所诉说的,平凡而伟大的故事。
我不过无比正确的生活。究竟什么样的生活才算是正确的生活。什么样的生活又是无比正确的生活。其实每个人的生活都不是无比正确的。作者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是辗转作者之后,开了自己的咖啡店。所以在此心境之下才选择了这样一句话来做书名。书中前面的几个故事写了自己,以及别人。印象深刻的应该是那个每天不间断的出现在她咖啡厅的女孩。一个有着成功的事业,穿着职业装,偶尔化妆的女孩。说是女孩其实人家年龄已经属于大龄了。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在我内心深处就比较喜欢这样的人。她们有着独立的事业,有能力。纵然自己赚钱买的宝马车被别人不小心刮伤了也淡然的接受。尽管,工作到深夜3点多,在咖啡店睡的酣甜。尽管,因为一次的疏忽没有带手机,将一笔大的订单丢失。也怀有一颗美丽的心情。她将此称作美好的遗失。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不管童年是否快乐,但是长大后我们还是会一样,从小学,到中学,到高中,再到大学。然后继续深造或者是工作。每个阶段对于我们的内心来说都是一次成长。至于在年少时的那些无知,冲动。甚至是当你成年之后回头想至今为当初的勇气而佩服自己的的时候,我们都在过着不正确的生活。其实无比正确的生活是没有的。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只是很多时候我们被一些现实的东西而牵绊。不管是否选择继续还是放弃,我们的内心肯定是澎湃的。
很多时候,别人的故事再传奇,别人的生活再美好。或者很多时候我们平淡了现在的生活。那些都只是在别人眼中。只有自己的内心才是最为重要的。作者虽然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叙述着别人的故事。包括婚姻,包括爱情,在这些故事中我想作者更多的是渗入了自己的情感,自己的一些判断。唯有看到作者在写母亲的时候,那种真实的感情是没有办法掩饰的。看完这本书,虽然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影响,但是作者对于母亲描述的时候那份感情触动了我。因为这样的书籍我也许看的比较多了。很多时候会有一种异曲同工之处。古今中外有很多有名的作者。总有一本小说里会折射出作者的影子。即使在整个小说中会塑造个很无关的人物,但是总是会折射出作者本身的影子。
看完这本书特意看了下作者简介一栏。艾小羊对于现在的自媒体来说是比较受欢迎的一位。据说她的文章微信转载量很高。这位微信圈的金句女王的文章之所以能够被那么多人转载,肯定是受到了大家的认可,或者说某一句话刚好符合那个人现在的境遇。我们很多时候有着相似的经历,但是成长的方式却不尽相同。我们都在宣扬着要遵从自己的内心,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然而只有选择自己内心的选择才是一种正确舒适的生活。
前一段时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我不想不想长大》。那本书写出了我许多想法。
大家都一样。小的时候老想着长大,但长大后发现许多烦恼与无奈。童年,心中难免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因为童年是无忧无虑的,那时候我们都很天真、很愚蠢、很快遇到开心的事,能旁若无人地开怀大笑;遇到伤心的事,会放开嗓门大声痛哭。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怎样就怎样,不用假装笑脸;不用过分掩饰自己;不用干自己不喜欢的事;不用在意别人的目光。我是孩子我怕谁!就算干了坏事,别人也只会说:孩子还小没人跟你计较。
童年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所以我常想,要是我一辈子都不长大,那该多好啊!
我怕那天我长大了,拥有了一张大人脸。穿着异样的高跟鞋,婀娜地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吸引着众人的目光。再也不能抱着洋娃娃睡觉,不能拿着冰糖葫芦,在大街上边走边走边吃,不能在大街上放肆的大喊大叫
我好怀念我五六岁的样子。那些日子,我有很多很多的小朋友在大街上又打又闹,常常不是砸了人家的玻璃,就是弄得一身脏。
我想停留在那时,因为有太多的美好回忆,和太多值得留念的事情。以后,还要经历许许多多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但成长是必然的,自己慢慢长大,同年就此一去不回来了,留下的只是一个美好的回忆。
童年,你为什么这么美好?你有什么魅力让我永远停留在童年?你又有什么魅力让我不想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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