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怎么他们又不是母子,为什么要站在那儿呢?难道他们装成假文盲,假装不认识上面的`字,想优先上车,抢到较好的座位。是的,在社会上,有许多例子可以说明假文盲这一现象。比如,在花园或校园的草坪上,立着“不能踩踏草坪”这几个字,但有些人假装不认字,直接就踩在草坪上;还有,在楼梯的入口处,明明摆着一个醒目的公告栏“上下楼请靠右走!”就是还有少数学生或老师也不遵守,视而不见乱走道。在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有很多,而这幅漫画却反映了三个问题:首先四位男士不按秩序,装成假文盲,优先上车,这是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其次是车站的管理不好,如果树立了牌子就应该派出专人去管理。最后就是母子没有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没有叫几位男士离开。
如果大家都不去注意提示语和警告语,那这个社会将会变得毫无公德,不讲礼仪的社会,如果每个人都去遵守社会公德,相互关心、相互尊重,那整个社会将会充满爱心,变得美好!
QQ农场与现实中的剽窃最大分别是,前者是游戏规则允许的“合法权利”,而且全部农场主都必须去“掠夺”好友的成果才可以扩展自己的\'农场地盘;后者则是游戏规则不允许的,受道德、信用,良知所约束的社会和个人行为。
不可否认,在资讯发达的今天,众多外来资源唾手可得,为人们在日常学习中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而这些对我们个人修炼、提升,积累的资源全赖原创作者的辛勤劳动。对此,我们除了感激就是珍惜;在学习中我们应该吸取其精华,积累,而不是去抄袭别人的东西;如果大家都抱着坐享其成,把别人的著作居为已有,那么,文学创作将会千人一面甚至停滞不前。
不错,抄袭别人的东西可能会“一朝成名”变成一颗新星,但欺世盗名式的新星最后只会变成一颗流星坠入深渊,痛苦的还是自己。对于沽名钓誉的行为,人们普遍投以鄙视的目光。比较为年青人所熟悉的80后写手韩寒和郭敬明,前者是一位对事物有独特见解,语言常常闪耀着个人思想光芒,真正意义上的原创作者,正因为这样韩寒受到广大读者和媒体的爱戴;反观后者,他的中篇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2008年被北京高院裁定为剽窃了作家庄羽的《圈里圈外》,即便这样郭敬明仍然嘴硬毫无悔意,拒绝向广大读者和原作者致歉,这种强盗式的姿态最终为社会大众所侧目。
学习是一个吸取养份的过程,每个人都是在这个过程中“长大”。要不然古人就不会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偷”。只不过这个“偷”并非真正意义的去偷别人的劳动成果,而是一个领会、感悟,吸收的过程;熟读就是要我们认真学习,多方位阅读,博取众长,而不是投机取巧。自从互联网讯息量日益强大,功能有求必应,一些想趁机成名的人也就跃跃欲试如郭敬明之流。值得注意的是抄袭并不是文明社会学习的主流方向,绝对不能提倡!对于抄袭者,现代社会和有良知的人们将会把他当成落水狗而痛批——最终自己得不偿失。
我一直认为作为文学爱好者特别是业余作者,去借鉴一下别人的写作手法是应该的,也是一个业余作者提高自己写作水平的必经之路。但借鉴并非是去抄袭,道理很简单,一个作者如果他的作品不是原创的,那么这个作品就没有作者的思想性(个性),更没有闪亮之处,拾人牙慧注定没有生命力。长此以往自己的创作源泉就会枯竭,变成一片沙漠。
创作的确需要灵感和积累,只要自己认真观察身边所发生的人或事就会为创作提供素材。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业余作者我们千万不要强求“一步到位”,并且要明白失败总是常伴左右,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钱钟书也不是一日炼成的,所谓千锤百炼就是这个道理。
捷径有没有不得而知,但急功近利是绝不可取的。本文所说的一切并不是什么道德说教,只是提醒一下业余文学爱好者,如果想在文学创作的道路上有所发挥,必定要一步一个脚印。像一个辛勤的农夫,从播种开始,要经历除草、施肥和洒下自己的汗水才能守候收获。请紧记——抄袭对自己毫无益处。
你也许会问,老汉跌倒了,为什么旁观的乘客都“面面相觑”,而无人上前救助?围观人们的同情心哪儿去了?这一现象的原委,要追溯到三年前的“彭宇案。”南京一男子彭宇下车时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而被告上法庭。
从小时候起,我们就一直被教育着向雷锋学习;热心帮助他人,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论是在家庭教育中,还是在课本里,自古流传着的便是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道德规范。然而,在现实的事件中,我们看到的又是什么呢?
长久以来,是什么让我们相信社会的良知?是熏陶我们的道德教育。但彭宇案的出现,直接破坏了社会信任的基础,直接破坏了人们的道德信念。在中国,“看客心理”常常备受指责,然而,在经历了彭宇案这种事件之后,试问谁还会敢见义勇为?即便只是一起事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对于人们心中的信任、同情心和乐于助人的美德都是致命的打击。
然而,在愤慨和遗憾之余,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事件呢?我们的传统美德是否也过于理想了呢?
我认为,对于现实社会而言,人们“不敢善良”的现象的出现的确是令人遗憾,但也是非常正常的。我们帮助他人不求回报,但正常人大多也不希望损害自身吧。而对于彭宇案中的老太太,我们不能草率地讨论人性善恶的问题,但“人人皆高尚”的`理想情况是不可能存在于现实社会的。既然必然存在这样的“老太太”,那见义勇为的风险该由谁承担呢?也难怪事后有人们评论说,以后“做好事”都得三思,说不定还得录音拍照找几个目击证人。
既然见义勇为的行为存在如此大的风险,为什么我们的课本上,老师的教育里却只有一味鼓励,而不见“注意事项”?要说美德教育错了,未免太过武断;但我想,就现实而言,要减少、避免一个有一个“彭宇案”的出现,我们有责任重新思考我们的教育方式。
当然,“老太太”只是极少数的个例,美德仍然有着其深远的意义和价值。但我们也应该明白,并教育我们的后代去明白,见义勇为要学会保护自身;同时,我们应该懂得,这一事件所折射出的不仅仅在这一类事件。在我们所有的理想化的教育之外,或许现实教育有着更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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