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晚上,爷爷奶奶和我们一家坐在饭桌前聊天。
爷爷说:“我有一个笑话,是这样的。有一辆公共汽车在路上开着,司机看见一位乘客带了三个矿泉水瓶,瓶子里装满了红彤彤的东西。过了一会儿,那个乘客下车了,可是,他并没有把三个矿泉水瓶带走。司机以为那个人是坏人,他留下的是炸弹,马上报警,说自己的车里有‘不明爆炸物’。警察一听,马上让公交车司机把车子开到野外,等他们过来。司机马上把车上的人员疏散了,把车子开到野外。不到几分钟,警察就赶到了现场,总共有一百多个呢!而且他们还派出了防爆机器人。机器人来到车子里面,拿起那一个矿泉水瓶,拧开盖子,倒出来,大家一看,并不是什么不明爆炸物,而是一些鱼生,警察哭笑不得,白白虚惊一场。他们就把剩下的鱼生带回去,分了吃。”爸爸妈妈听了哈哈大笑,就我听不懂温州话,莫名其妙。妈妈帮我翻译了一遍,我也开心地笑了。
奶奶看大家高兴,也说:“我也有一个故事要讲。有一个人,抱着一只小猫,想坐公交车,可是,车上的人都不让他上车,因为猫身上的病菌可能会传给人类。可他偏要上。正在他们争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后面来了一辆一样的公交车,人们纷纷下车转到了那辆车上。这个人发现自己已经引起公愤,抱着猫走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自私,自私的人不会有朋友。”
我们家的饭桌上,爷爷时常讲百科知识,生活故事,奶奶讲道听途说的趣事。爸爸妈妈常常提醒我,这些都是写作文的材料。我在饭桌上也学到了东西。
用是规则的生命,执行是法律的目标与果实,更是法律的确证。
得以执行的法律才是真正具有效力的法律。,法律有效力国民便昌盛。
造法易,执法难。
因为很多人不勤于解释法律而善于批评法律,不仅背弃了自己的使命,而且降低了法律的权威。
法律不是嘲笑的对象,而是法学研究的对象;法律不应受裁判,而应是裁判的准则。
我并不绝对主张恶法亦法,但也不赞成非正义的法律不是法律,而是主张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既然信仰法律,就不要随意批判法律,不要随意主张修改法律,而应当对法律进行合理的解释,将“不理想”的法律条文解释为合理的法律规定。
裁判者只有适用法律的职务,却没有批评法律的权能。裁判者只能说出法律是怎样怎样,却不能主张法律应该是怎样怎样。
在过去的10多年里,刑法学实际上演变为刑事立法学,而不是刑法解释学。
恶法亦法(Dura lex, sed lex):该格言中的Dura lex能否译为“恶法”还值得研究,因为拉丁语dura中的基本含义是粗略、粗糙、僵硬。日本不少学者取其僵硬的含义,将该格言释为“峻法亦法”。
要晓得法律的良不良,是法律的改造问题,并不是法律的适用问题。
法律中的定义都是危险的。
难以下定义时,法律不规定正确的定义,而委任善良人裁量。
极度的确定性破坏确定性本身。
法律训练的很大部分,特别是在精英法学院里,就是研究法律的不确定性。
极度的精密在法律中受到非难,因为越精密的刑法漏洞越多。
法律必须简洁以便更容易掌握。
法律有时入睡,但绝不死亡。
在所有的符号中,语言符号是最重要,最复杂的一种。
由此看来,法学者研究法律是,一方面要有宽广胸怀,胸怀造就法学家;另一方面要进行合理解释,“解释是法律调整机制的必要因素”。
法学家的共同意见具有习惯的力量。
我们直接把握的不是人的内在的,隐秘的灵魂,而是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思想和理性。
我们必须尊重本文,而不是实际生活中的作者本人。
法律家要努力探究的意志,是“尽在法律种体现的国家意志。不是法律起草人的意志。”
法律不知父母,只知真实。
自从有刑法存在,国家代替受害人实行报复时开始,国家就承担着双重责任;正如国家在采取任何行为是,不仅要为社会利益反对犯罪者,也要保护犯罪人不受受害人的 报复。现在刑法同样不只反对犯罪人,也保护犯罪人,它的目的不仅在于设立国家刑法权力,同时也要限制这一权力。
同时代的解释是最好的解释,而且在法律上最有力。
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释者。
好的习惯比法律更有价值。
自然法理论、三权分立思想与心理强制说,是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理论渊源,但是,仅具有沿革的意义。现在,国外刑法理论并不认为它们是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理论基础。
萨维尼:在尊重文化和民族历史的旗号下,反对自然法理论。认为自然法是一个不足为据的先天假设。
心理强制说:行为人实施犯罪是基于愉快与痛苦等比较。
德国的耶林: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前有一种侥幸心理,以为犯罪后不会被发现、可以逃避刑法处罚。
期待不处罚是最大的诱因,不处罚给予实施犯罪以不断的诱惑、期待不处罚给予实施犯罪以不断的诱惑。
当然,耶林的观点也过于绝对,因为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或者是基于预谋、或者是基于冲动、或者是给予偶然。
犯罪是对法的侵害、是对法的否定,刑法是对犯罪的否定。
在黑格尔看来,刑罚不是施加恶害于犯人的东西,而是尊重犯人理性的东西;刑法不是单纯的同害报复,而应是具有“与侵害的价值相应的等价性”。
尽管学者们都认为费尔巴哈是最先从刑法上提出罪刑法定原则的,也正是在此意义上称他为近代刑法学之父,但是几乎没有人赞成他的心理强制说。
国外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
西塞罗:“我们都是法律的奴隶。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是自由的。如果没有法律所强加的限制,每一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结果必然是因此而造成的自由毁灭。”
洛克:“法律按起真正的含义而言与其说是限制还不如说指导一个自由而有智慧的人去追求他的正当利益,……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国民的安宁是最高的法律。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
法律不理会细琐之事:刑法的谦抑性。
小时候总会怀疑母亲对自己的爱,因为对于我的选择、请求、决定……她大都会反对。母亲送我最多的并不是娃娃、花裙和零用钱,而是令我麻木的一个字——“不!”
五岁时——
每天早上经过面包店,母亲总爱问我吃什么,而我却老是喜欢指着价值三元的火腿面包。谁会知道,我每次都是战战兢兢的,每次都希望她看不到价钱。然而,每次她都是把眼镜向上推一推,然后指着价钱牌说:“不,太贵了。”跟着就给我叫了个一元的菠萝包或等价的香蕉糕,于是我便哭着不肯离去了。
七岁时——
我最讨厌星期六,因为母亲要上四节课,没时间批改作业,于是就把重重叠叠的练习本装在红色的背袋里,命我带回家。我每次都苦着脸请求“赦罪”,可是母亲每次都板着脸拒绝:“不!”
我怨恨那背上的负担,我怨恨那怀抱中的“巨石”,我更怨恨自己是老师的女儿……
十岁时——
那天生日,我意外地收到了同学的生日礼物,是一个别致的钥匙扣,粉红色的胶圈,中间是一张活动的娃娃脸。我喜欢极了,为了让同学们欣赏到这份美丽的礼物,于是我向母亲讨钥匙,可是她却边擦着镜片,边严肃地说:“不!太危险了,要是丢了,怎么办呀?”我没回答,只是用力地把房门关上。
十五岁时——
考完试以后,便跟几位同学相约到郊外烧烤。回家和父亲商议,他却要我征得母亲同意才行。结果,母亲又是:“不!太远了,而且又不是老师组织的。”“不!太危险了,几个女孩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不!怎么行呢?你跟那些男孩子又不熟。”……
“不!不!不!……”就这样,我听了17年的\'“不”!
一直以为母亲爱我爱得不够。可是,年前父亲入院做手术时,方才发现那份一元早餐的意义。几万元的医药费,不是父母一点一点地储积起来的吗?大富由天,小富由俭,虽然家里并不富有,可是积谷防饥,总算是一种保障。
周末时,母亲要求我陪她买菜,我却装出苦脸。想不到,她竟认真地说:“知道吗?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你有权利享用家里的一切,可也有义务为这个家作出贡献……”我这才明白,七岁时替母亲带作业,正是我的义务。
现在才知道母亲原来一直爱着我,且是那么地深,那么地沉,那么地多,只是爱得与众不同。也许,要谢谢母亲,谢谢她送给我的一大堆“不”,因为这正好代表母亲送给了我一大堆关怀和爱。只是,要感受到“不”字后面的爱和关怀是不易的。
简,有着坚强的性格。即使她背负着自然与社会给她的一切不幸,微不足道的她却依然独自主宰着自己的命运。这使她成为英国19世纪中一名少有的独立女性。
小时侯,简爱在寄居的舅妈家里,和骄横残暴的表哥约翰发生冲突,瘦小的她却敢于和表哥扭打,并怒斥他:“你这男孩…… ……”后在学校与海伦相识,彼此相互照顾。直至海伦感染病菌而死去,冷酷的校长无视于着一切,但简一个人悲痛了几天几夜。
长大了起初,她先在富有英俊的罗切斯特先生做家教,之后与罗切斯特先生相恋。他们爱得义无返顾。可是简她在此时却毅然离他而去,凭借自己一人的力量在外闯荡漂流。这种“风潇潇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反”的坚定主张与不悔行动,完全是夏洛蒂笔下一名勇敢独立女性的一座不朽的里程碑。
那天,我虽然花了两小时将此书“啃”光,但却花了几个星期的时间将它不停的回味。十六岁一个不该轻言“爱”的花季却想说:“他们如此坚定的爱情真是令人羡慕!”——简,没有双亲,没有钱财,雪上加霜的是她并不漂亮。因此她在世人眼中她更失去了魅力!可罗切斯特一点也不在乎这一切而将自己那颗火热的心赤裸裸的交给了简。随后,回来的简,再次看到这位曾经俊俏的罗切斯特为了救自己已“疯”的妻子而失明并且残废。即使是如此巨大的糟糕的变化,却一点也没改变简对他的爱。简毅然重新回到他身边,无微不至的照顾他!
大概正是这颗不离不弃的“真心”感动了上天,在书的结尾罗切斯特先生最终再次“重见光明”。给我们以书外,漫漫的深思。女主人公并没有《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柔情,没有《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的美丽,但她“简”以自己的顽强独立获得了众人的肯定。
一开始,我们一家人围坐在餐桌旁,开始互相寒暄。爸爸关切地问爷爷奶奶:“爸,妈,您们最近身体好吗?”“挺好的,不用担心。”然后爷爷奶奶就询问爸爸工作上的情况、我的学习等等。接着外公又嘱咐我说初三学习固然很紧要,但也一定要注意休息。总之,无非叙些家长里短不久,外婆和妈妈陆陆续续端来几道美味的菜,大家就又连连称赞。本来,我以为难得过节能这样一家人齐聚一堂,应该彼此有很多话想说,但谁知菜一上齐,大家就渐渐沉默了。有的开始只顾着看电视上的春晚,有的开始一心看手机新闻,最过分的是,连“吃”这一基本环节都被影响了,姑妈说:“各位稍等,请先别起筷,待我拍个照片发朋友圈。”她非但要将整桌子的菜摆成好看的形状,拍个“全家福”。还要给每一道菜都拍个特写。别人还可,两个年幼的表弟表妹可饿得等不及了,表妹撅起小嘴,抗议道:“这样光拍照,不吃,有什么意思呢?”惹得大家都乐了。
终于大家起筷,餐桌周围陷入了与春节的热闹气氛好不相衬的沉默之中。除了电视的声音,和手机的按键声,没有什么声音,偶尔有人在手机上看到有意思的新闻,说出来分享一下,也不过大家略议论几句就又安静下来了。别人没话说,表弟表妹可是非常想和大家聊天。他们不停的呼唤,餐桌旁的每一个人都喊了个遍,可是没有得到丝毫关注。最后,表弟无奈地说:“他们怎么都不理我们呢?不如我们两个一块儿玩算了。”于是两个小朋友就闷闷不乐地离开餐桌,一起到客厅玩玩具去了。
饭后,姑妈让我们上微信给她发的照片点赞。于是爸爸就找到她发的照片,给她点了赞。我看到照片旁还配了文字:“团年饭,一家人欢聚一堂,真是其乐融融!”可是,今晚大家都只顾着做自己的事情,餐桌旁缺少了应有的欢声笑语,只有尴尬的沉默,这样也能叫其乐融融吗?
餐桌前的谈话,不仅仅只是亲人之间的闲谈,更是寄托着亲人之间的爱与关怀。现在,交通条件比从前发得多,团圆已经并非难事。可是人们普遍变得更加浮躁,整天忙于做自己的事情,不懂得珍惜与家人团聚的时光,所以即使是在本该身心放松,与家人谈笑的聚餐时光,都只顾着看电视、玩手机等等,餐桌前的谈话就越来越少了。团圆的意味渐渐失去了。
一家人在餐桌前一齐吃饭,这是一幅美好的画面,而其中最美好的\',便是餐桌前的谈话。我衷心希望有一天,餐桌前又总能听见温馨的谈话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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