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爱的偶像:
我的偶像——刘晓庆!三个字所包含的意义和每个人的感受都不同,可我,就是爱这么简单的三个字。
我不愿人生若只如初相见,因为那样我们的距离会与隔阂。我不认识你,你不熟悉我,我们依旧像两个陌生人一样生活在两个看似相隔并不远的城市。茫茫人海中,我为何会偏偏爱上你?自己也说不出,道不明。
20xx年这一年已经过去了大半,这年像往常一样城市依旧车水马龙,有喧嚣的吵闹声,我依旧背着书包去上学。烈日炎炎,酷暑难耐,大家的声声呼喊并没有让暑假来的更快一些。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着相同的日子,枯燥乏味的课业紧逼的自己喘不上气。可是自己都不会想到这个暑假你不平凡!
终于等来了暑假!拿着手机聊QQ,刷微博,看娱乐,聊八卦,这些似乎都提不起我的兴趣。
我已经忘记了是怎样遇见她的,只是无意间看到了有个名叫“刘晓庆”的明星,起初不认识她,点开看了她的资料,看了之后可能改变了自己的.所有。她的坚持,她的努力,她的实力,她的所有的一切在我眼中是多么的神圣。她从零开始,经过不懈努力与过人的天资使得自己拥有了财富。而一次次的跌倒却没有打垮她,她再次从零开始奋斗并且拥有了自己今天的成就。
她说:“人生不怕从头来过”。她亲身体验了,她的疼痛是我们任何一个人所不能亲身到的。我被她的一切的一切所震撼,心里认定了她就是我的偶像,我要从她身上学习的东西有太多太多,我想用这辈子的时间去学习和渲染她的正义感,这让我的身上不免有了一种使命感。因为我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庆蜜”。来自不同地方的人组建成了一个大家庭,而刘晓庆则是我们的本命,我们曾说过,要动刘晓庆,先过我们这一关。当然,这对于别人来说像是说笑,可是只有庆宝懂我们的爱,而我们也懂她的心。
害羞孤僻的性格180度大转变,变成了开朗阳光积极向上的少年;没有自信,害怕被人嘲笑的自己竟然变成了大大咧咧,不受拘束的叛逆少年。我喜欢这种感觉,这让我变得更加的真实,我觉得我有活出自己。
她的坚持,爱心,善良,真实都是我们每一个人应该去学习的。她对于100场话剧的执着与精益求精是每个人所看到的。三万多句的台词,彩排时磕青的双腿,眼睛里泛着的泪光都是她热衷艺术的表达方式。也许,这种表达方式对于爱她的人来说太过于残忍,但是,我们依旧尊重她的选择。
经过岁月积淀的她变得更加沉稳,大气。但骨子里的那种执着的劲头并没有消退,依旧是我行我素,敢为天下先!不过多了一份耐心,少了一份急躁。
因为爱上她,所以了解她。好像让我也爱上了表演。不管未来怎样,现在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要把这篇文章修改的更完善一些。我会坚持我的目标,你可以否定我的抉择,但是不可以否定我的未来。
我会一直宣传庆姐正能量,并且会实干起来。偶像给予我们的不光是力量,还有做人的哲理与人生的感悟。
我愿用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去细细品味她的人生,去爱她大起大落却风光无限的人生!
人么,有了又想没有,没有了又想去拥有,人就是这么不知足的东西,有些人每天做着这个世界上最狠的事,却说自己是那所谓的“高级动物”呵呵,高级?哪里高级了,在我的眼里,所有的事物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贫与富,没有什么高与低,可在人的眼里,这些都有很大的区别………
富于贫;喝着香槟,身著名牌,挎著名包,享受这世界上最奢华的待遇,做着SPA,心里装满无穷无尽的***----这就是贵公子们与大小姐们,只有一个字;脏。吃着洋芋,发出迷人的微笑,穿着带补丁的衣服,在田野里无限速的奔跑,只有一个字;纯。
高与低;踏着高跟鞋,对别人发出鄙夷的眼光,高级白领,还是那个字脏。
不知为何,我心中会有那么多怨气,对这人世间的鄙夷,这红尘凡间,只会让我感到恶心……
有些人喜欢下雨,因为他们认为雨,如同那晨间雨露,能将这人世间的一切恶果刷去,可他们不知道,这在他们认为最美的雨,换来的却是那些无知的人们的怨气……。
鹿鹿:
请允许我这样称谓,在我心中,独一无二的你。就算韶华易逝,如星辰般陨落,然而,忆取一段似水年华里你我的美好邂逅,此生无憾矣。或许,我的言语不够动听。也可能,我的表达总过苍白。
可是,没有谁像我一般爱着你,用整个生命,开出一朵绚丽的花,在你的年华里,独予你一世馨香,独予你瓣瓣浓情。
我想,你大概会笑话我的,因为,我真的在遇见你之前,并不知道相思为何,情为哪般,痛苦么,也是浅浅一尝罢了。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个中滋味,也只有自己,在外人看来,并不足以挂齿的事情,我却总是印在心里,不过是一个眼神,不过是一句无心的话吧,可我却记得那么清楚。我以为,是我的记性太好,后来才发现,并不是如此,因为,我对别的事,总是不能清晰再现,单单关于你的一切,我总是一丝一毫埋在心里。记起关于你的一切,总是带着浓浓的喜悦,却又有着淡淡的莫名哀愁,只因为,我怕在经年以后,我会忘记你的模样,你的笑脸,你说过的话,以及与有你关的一切,那是一件多么无奈而又痛苦的事情,只要这么一想,我就觉得整个心被紧紧的缠绕,窒息到透不过气来。
所以,我想,我应该在保留着所有关于你的记忆的时候,便投入轮回,然后,巧妙的躲过孟婆递来的那一碗汤,带着对你的记忆,在下世,依然能把你寻找。鹿鹿,在这茫茫世界,渺渺红尘,我们的相遇,算是偶然吧?我有时会这样想,但是,为何这偶然得来的缘分,偏偏却是你,而不是别人?那么,我们的相遇,算是必须吧?可在此之前,上苍从未给我哪怕半点的暗示。我在青春的路上,风风雨雨,做着各种各样莫名奇妙的梦,看着旅途中千姿百态的风景,我拔山涉水,我对酒当歌,那么漫长的岁月,独不见你入梦来。直到看见你的笑脸,我才猛然清醒,那个时常在梦里出现的隐隐约约看不到的影像,原来是你。
人们总是说,倘若爱得太深,总会迷失自己,卑微的爱,难免会长出苦涩的果实。可能,这是有道理的,但是现在,我懒得去管,我也不去介意什么迷失,什么卑微,我只知道,我愿意不顾一切的去爱你,即便是飞蛾扑火,也在所不惜。
我知道,流星划过美丽的最后是消陨,而我愿意做那一颗流星,给你璀璨到以消亡之代价换来的华美。我亦知道,花至荼蘼花事了,我却甘愿化作一季繁花,以无法相媲的风华惊艳你的流光岁月。
鹿晗:
您好!
我刚五下年级的时候,就听说了EXO这个团队,EXO有十二位成员,而您,就是其中的一员。当时,我不知道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团队,也不知道你在这个团队里担任什么样的职务。出于好奇心,我上网查了一下,才知道EXO是一个很受欢迎的组合,这个名字的意思是说EXO是世界未来的新星,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团体,所以我也看了你的个人介绍,你多才多艺,能歌善舞,在队内的职务是主唱和领舞,在许多的歌曲里都是由你来领舞,你们唱歌也唱得很好听,你俊美的英姿更是赢得了你千千万万的粉丝的赞美,是十二名队员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从那时起,你就成了我心中的偶像。
每次到了周末,我总会打开电视机,看看有没有播放到你的节目。平时每每播放到你时,妈妈随意地叫我一声,我立刻像上了弦的箭似的飞到电视机前,目不转睛的看起来。我还知道你们演唱过《咆哮》、《十二月的奇迹》、《你的世界》等很好听的歌。其中我很喜欢听《咆哮》,只要我一有空,就不停地听《咆哮》,慢慢地,我自已也会唱了。每当音乐放起来时,我就会开心地跟着你们唱,有时你们中的成员上台时,我就会特别激动,并且急切地寻找你的身影,等你们闪亮登场后,观众爆发出一陈欢呼声,掌声,我心里也很高兴,会跟着观众欢呼并不由自主地手舞足蹈起来。
在平时我作业完成后,只要有你或EXO团队的新消息,我就会兴致勃勃地跟妈妈说这些事,有你们新唱的歌,我也会迫不及待地多听几遍,并让妈妈来试听并评价一下这几首歌。妈妈也很乐意跟我讨论,我就会觉得这一天过得很开心。
我知道你十分擅长舞蹈和唱歌,因此,在我以前上得随随便便的音乐课中,多了几分认真,我希望,在我的未来,我能成为一名歌唱家,也可以成为一颗耀眼的新星!虽然我不知道这个愿望能不能实现,但我一定会为这个目标努力,前进的!
祝您
工作顺利,事业有成!
亲爱的哥哥,你还好吗?
数一数时间,该是第十四年了吧。转眼间你都离开这么久了,真是让人觉得难熬又好心焦。记得有谁说过,没有你的日子,就好像书没有了页码。失去你的时间里,好像你唱过的那些歌,不论谁再一而再再而三地唱过,都唱不出你带来的那些欢乐和悲伤了。
你是前辈,是偶像,是演员,是令人爱惜和珍重怀念的传说,也是无法超越的天才。但你更愿意做你自己吧。你愿意听到的评价该是,你是张国荣。
痛痛快快地做你自己,才是你最真的愿望。所以无论是你唱的歌,你演的戏,都带着完完全全你的气息,烙印着深刻的标记,因为你就是你,你扮演的,从头到尾都是那个“倾我至诚”的自己吧。所以这么多人才会死心塌地地爱上你,记住你。你活得不虚假,不伪装,就直接地做自己。所以才说,你不是旭仔嘴里那只没有脚的飞鸟,累了只能在云里歇息,死了,却实际上从未活过。
你真正活过,也一直活着。
记得有人说,中国历代电影的形象谱里,每个角色都有人可以替换,可以代替,独独是你。缺了你,这张形象谱里就好像挖去了一块,剩下的是黑漆漆的无底大洞。正是因为你太过于特别,太过于特殊,才如此的不可替代。不为什么,只因怪你过分美丽。
作家林燕妮说你是水仙,自恋,但不自负;倪匡说你眉目如画,优雅令人着迷。我却觉得我找不到最能与你契合的形容词来解释“你”。你演绎的电影角色,会是阳光帅气,也会是不疯魔不成活;会是为物痴迷,深陷泥潭,也会是重重挣扎,处处纠结。俊秀书生你演出他易碎、需要呵护的可爱;风流公子你亦能演出他可怜苦难一面。你掌握得入微,才令那些角色不可重塑。演唱会上你妖娆,你魅惑,你俊朗,你帅气;你是瀑布下横过的飞鸟,也是烈火中重生的魅妖。你多变,但不善变。你和唐先生的.感情持久坚韧而坦诚,令世人心生敬佩,亦是十分尊重。
张国荣说:你只有一条命,我也一样,有今生无来世,所以我们在这一世,要尽可能地对身边的人好,把一颗真心交出来。
上学的时候,总会写到一篇名为《我的偶像》之类的。当年我可能随便写了我爸或者抗洪英雄什么的,现在重写一篇。虽然时至今日,偶像一词被可笑的明星与幼稚的观众变的轻浮且又无知,但我愿意将它拾起来,扫去上面的土,露出原来的模样,接着献给你。哪怕就算你不是演员或者歌者,没有鲜花舞台聚光灯,褪去所有光环与光鲜的外表,你也是我梦想着想要成为的人。
人的一生在不对称的时间里总要去好多地方,相识过许多人,而留下深刻记忆与感动的也许并没有多少吧,在青春的记忆里,我所怀念的是那间小屋,在那里,留下过我光鲜的青春,当我离去那一刻,凝神许久,恍然间,遗失在光阴里的事飘零在每个角落,如风中缠绵的柳絮,黏在心里,仿佛在挽留着故事里的`那个主角,我像背起它们,共同离去,但却触摸不到,只有一幕幕幻影闪现在心灵间。
端起一个装满水的杯子,似乎能映射出那如水般清澈的纯真年华,那是一个不一样的春天,木棉花在风中摇曳,桃李含笑满园,到处散发着迷人的芬芳,一个满身书生气的朝气少年,如风里飞翔的蒲公英,阳光下是那么的飘逸,又在雨中落入那屋檐下,那屋便成了我人生一个小小的驿站。在每个喧嚷或安静的晴天、雨天,都静默的在那屋里翻阅着书籍,书桌上放一杯水,在每个寂静的夜里,笔尖沙沙的写着那些关于青春、理想的文字,桌上依然放着一杯水,更多的时候在不知不觉中一饮而尽了那杯中之水,夏天里,一杯冰水,成了慰藉心灵的甘露,而当冬天时,泡一杯热茶,用手捂着,时不时在看书间咩上一口,心灵弥漫着淡淡的茶香,手中感受着被子的温暖,一个人,一杯茶,一本书,那时光是何等的静谧。一个杯子,成了青春记忆的符号,每当触摸起它,就像时光又回到了青涩时为理想而栖息在那小屋。
看着那张墨迹点点的桌子,上面的墨点仿佛是生命中的各种符号,每种符号都记载着每一天不一样的心情,多少次笔尖走过无声的笑声和无泪的哭啼,那心迹融在了浓墨中,写在那本厚厚的里,不经意间,心情与墨迹便印在了桌子上。还有那斑驳着痕迹的椅子,曾经,多少次坐在上面,听夜风的私语,听哀伤的雨曲;又有多少次遥望着皎洁的月光,眷恋着故乡,静静的坐在那里,守着那份恬静的时光。那张单人床,总能消去白天奔波的疲劳,憩息在那小床上,有过多少次憨笑的梦乡,又有多少次因青春的小伤感而辗转难眠,也因并不清晰的人生方向而彷徨。不管居于何方,都会很怀念小屋中的那张床,怀念青春岁月里一个人的时光。
一本泛黄的日记本,是在那小屋日子里的生活记载,打开它,里面还夹着那个秋天拾来的落叶,一行行密密麻麻的文字间尽写着这时仍能感触的到的心情,还有懵懂时相遇的那个她,那份少年时的情愫总是最美丽的回忆,那份初衷的绵绵情意总萦绕在心上,忆起,嘴角总能挂上微笑,把你美丽的容颜写在了泛黄的纸张上,我轻声读着,变成了一个感动自己的小故事,没当捧起那厚厚的日记,就像是捧起那段真实的回忆,我总是把爱慕在夜里写成诗,算是收藏起你的笑容,你美丽的眼神和甜美的笑容柔化着一颗宁静中守候的心,总能感触到你把善良传递在我心间的那份温暖,却又想起那时光里无知的自己,并没有懂得珍惜的含义。幸福成了指尖沙,握不住,缓缓流走,撞起心间涟漪的仅仅是那一抹温柔。合上那本日记,仿佛锁住了一段尘缘往事,我在尘世里期盼的也只是你的幸福而已。
离开小屋时,我在灰色的墙壁上侧耳听着幸福的回音,听到的却只是杂乱的心声,在结满厚厚水碱的杯子中寻找着失去的纯真,看到的只有思绪渲染的幻觉,又想在那斑驳墨迹的桌子椅子上再想遗落一滴墨迹,回首,原来那已是陈旧的记忆。
浅浅的文字写一段茫然而确切的真实,怀念那些过往的真实,怀念那个遗留过一段青春的小屋!
继桑娜把邻居西蒙家的两个孩子抱来后,与丈夫一直很不和睦,毕竟家里负担重,尤其是丈夫。桑娜也没的办法,为了孩子,她可以放弃一切,这此年来,桑娜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七个孩子抚养成人,虽然经济情况并不是很好,倒置一贫如洗,可是却很热闹。
20年后,这七个孩子都长大了,可是每天陪父亲出去捕鱼时总被别人指指点点的。终于有一天,他们的小儿子(奥利夫)告诉了父母亲这些事后,桑娜与丈夫的脸上显出了从来都没有过的恐惧,当桑娜含泪把他们的.身世告诉两个儿子时,他们全家人都哭了,原来桑娜与渔夫只是他们的──养父母,并不是他们理想中的──亲生父母。一般人会离家出走,可是他们俩并没有这样做,养父母含心茹苦地把他们抚养成人,换来的却是一张冷峻的脸,没有一丝笑意,他们毅然决定留下来孝敬养父母。接着,他们一家又过着平凡而又幸福的生活,而在这间温暖的小屋里,你可能不知还发生哪些离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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