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人几乎都会喜欢小动物,我也不例外,我就很喜欢我们家的小兔子。
刚来的时候,小兔子很怕生,只好暂时把它放在小笼子里递给它一根胡萝卜,我趴在桌子上歪着头观察它。小兔子红红的小眼睛全身如雪花一样白,坐在那里一心一意的啃着萝卜,好像一个毛雪球可爱极了!
过了几天,小兔子和我渐渐熟悉了,看到我坐下就咬我的裤子,红红的眼睛看着我。这个时候它就是在求抱抱了,如果不伸手抱的话它可是会生气的。
小兔子偶尔也是会挑食的。一次,我给它一根胡萝卜它凑过来闻了闻看了看我,转过身去不搭理我了。我又换了一根芹菜,它闻了闻还是不搭理我,我只好拿了一个红彤彤的苹果。小兔子看到后立马凑过来对这个苹果很感兴趣的样子,给它后,就坐在地上抱着苹果啃着,好像一个婴儿抱着奶瓶喝奶一般。
小兔子也很懒,每天早上我都要花很长的时候叫醒它,喊、叫、推、拍十八般武艺都用上了才勉勉强强叫醒它,醒来后就坐着床边上睡眼朦胧的打瞌睡,超级可爱!
时间飞逝,几年过去了,小兔子也慢慢长大了变成了大兔子!但是它的可爱依旧不变!
在一个大森林里,住着乖乖兔——小玲,她一直想成为旅行家,于是,她决定明天就去旅游。
第二天一大早,森林里的动物都来为小玲送行,妈妈含着泪水对小玲说:“孩子,别去了,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啊!”可小玲决心很大,100头大象也拉不回来。
“妈妈,别担心了,我会好好的。”
“现在狼多,要当心啊!”
于是,小玲带足干粮,开始旅行了。
不知不觉天黑了,山里传来一阵阵狼嚎,小玲心里直发毛,每当这时候,妈妈会抱着她,咿咿呀呀地唱催眠曲,事到如今,还有什么办法呢?找旅馆?哪来的旅馆呀!
没办法,小玲只好找了一个山洞,咬咬牙睡下了。
第二天,布谷鸟在枝头叫来叫去,小玲醒了,妈呀!她发现人们在耕地,他们不知***了多少兔子,是她们兔子家族的敌人!小玲知道,此地不可久留,于是,她飞快地跑了。
到了中午,小玲饿了,掏了掏布袋,啊!干粮没了!只剩下一些钱,原来她跑的时候,不小心擦着了岩石,把袋子擦破了,干粮都漏了,怎么办?只好吃了一点野蘑菇,吃的问题解决了,睡哪儿呢?连旅馆也住不起,有了!现在雇保镖最便宜,于是,小玲雇了个保镖保护她,自己睡下了。
“我要进去,我要进去!”(声音开头,不错!你一定猜不出来这是谁在叫吧?哈哈,这是小兔子在叫,你一定不相信吧!那么我就给大家从头说起!(开头很吸引人,自问自答,不错!
今天(去掉今天作文课,我们认识了两只可爱的小兔子,一只是公的,一只是母的。(建议不要称兔子为公和母。可以给它们取个名字来代表啊!比如小美和小强小兔子的毛是雪白的,像白白的绒球,摸起来软软的,感觉很舒服!像桃子形的脑袋上镶嵌着像红宝石的眼睛,下面长着三瓣嘴,为什么叫三瓣嘴呢?因为它鼻子和嘴巴连在一起,旁边是透明的胡须。头下面是身子,身子缩起来像毛线球,伸长的时候像毛毛虫面包,后面有一个圆形的小尾巴。它的小脚的边是土黄色的,(可以解释一下原因脚下是一块一块的,真可爱!(观察仔细,比喻想象生动。
后来,老师发了一根硬硬的红萝卜和晒得干***青菜,让我们给小兔子吃。开始喂小白兔了,我是我们这组的组长,我简单的安排了一下就轮流喂小兔子,因为前两个人喂的都是红萝卜,所以我就准备喂菜叶给小兔子,我给小兔子吃菜叶时,可它跑来跑去的,好像在说:“我不想吃菜叶。”我只好喂它红萝卜,在喂它的时候我的手一直在发抖(抖的原因呢?……
我喜欢这两只可爱的小兔子。
有好时光,也有坏时光,但他们都会过去,总会有新时光到来。“正是这句话,让我彻底地喜欢读这本书《兔子坡》。中心思想很简单,我觉得只有两条:好时光需要慢慢享受,而坏时光需要等待它的离去!
书中我喜欢活泼好动的小兔子乔吉,心重话多的兔妈妈,咬文嚼字的兔爸爸,倚老卖老的阿纳达斯叔叔···他们都让我明白了许多真理。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是阿纳达斯叔叔说的一些话,完整的体现出了他的特点:不爱干净,家里乱七八糟的,不识字还死要面子,思路夸张,总把事情往最坏的地方想。但我又觉得阿纳达斯叔叔经验丰富,是一个热爱生活的老居民。
我还喜欢看重友情,热心的小田鼠威利。有一次,他自告奋勇去新居民家为大家看有没有他们喜爱的食物,不小心掉入了大水桶中,醒来时他看到自己被新居民救了,面对着自己温暖的小窝和美味永远也吃不完的食物,他还是想起自己没有完成的任务和朋友们,于是头也不回的跑向了动物们的家……
阿纳达斯叔叔和小田鼠威利虽然都不是这本书的主角,但他们同样独特的个性,同样的热心肠,同样善良的心,让我把他们深深地刻在了脑海里,永远也抹不掉。
读完兔子坡这本书,我的感受很深。故事里的”人物“善良的品质,阳光的心灵,坚强的性格。不正是需要我们学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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