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狗所以也爱养狗。但还没有成为养狗专家,因为没有时间去研究和试验。我只把养狗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只要狗不生病,我就高兴。
去年我五年级的时候,在爷爷家曾养过一条狗,这狗毛长的出奇,它全身都是黑的,只有胸前那一道是白的,像穿着西装带着领带的绅士,所以我就给它起了一个名叫“小黑”。
他刚来的时候感到非常的陌生与胆怯,只要一有人从屋里出来,他就赶快跑到窝里去,生怕别人将他抓走,但过了几天,他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开始慢慢的胆大起来,一次我玩回来的时候看见了小黑,他一直跟着我,一路上助了我不少胆子。
这只狗一天吃两顿饭喝三碗汤,饭菜不要太辣,也不要太咸。汤也不要太甜,摸着门道,狗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老活着,养狗多么有意思啊!不是乱吹,这就是知识啊!多得些知识绝不是坏事。
它虽然很可爱,也很会说话,但却被人领走了,我和小黑待在一起的时间已成为了一段美好的回忆。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即需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狗的乐趣。
大家还记得乖乖吗?乖乖是我家的宠物,是一条母狗。它很调皮,可是前不久乖乖当妈妈了,(生了两只小狗仔,一条棕色母狗名叫小甜,一条黑色公狗名叫小黑)。调皮的它竟然负起了妈妈的责任,不让大家伤害,摸一下都不让,寸步不离的守在宝宝身边。而今天我要讲的假妈妈也是乖乖,你知道为什么吗?这件事还要从小狗满月的那个周末说起。
那个周末,我写完了作业,无聊的坐在沙发上。“啊!真无聊。话说回来,我好久没看乖乖和小黑小甜了,好想它们呀……。对了!我可以去看乖乖呀!”我说干就干,马上跑到大妈妈家。到了大妈妈家门,乖乖跑出来迎接了我,自从它当了妈妈后它就再没迎接过我了。但与以前不同的是,小甜和小黑也在旁边对我摇着尾巴。我打量着它们,它们都长大了!以前才一个手掌心那么大,现在却有两个手掌心那么大了。以前连眼睛都不会睁,现在不但会睁眼了,甚至会走路了!乖乖也不一样了,以前小狗宝连碰都不让碰,现在我都能抱了!
“熙熙,来给它们喂吃的!”大妈妈对我说。“好!”“这些喂给小甜小黑吃。”大妈妈递给我了一碗狗粮。我蹲下来,把碗拿在左手,用右手拿出来了一点给小乖乖们吃。突然,我感觉我的左手被什么东西压到了,我回头一看,哈!原来乖乖在偷吃呢!这家伙,连宝宝的东西都抢。“乖乖,你不能和自己的宝宝抢东西吃哦!”说着,我把碗放到了小柜子上。乖乖着急的转圈,还“呜呜”直叫。都当妈妈了还和宝宝抢东西吃,你是假妈妈吗?
过了一会,大妈妈准备和我一起去遛乖乖,我突发奇想:带上小黑小甜!于是我和大妈妈一人抱一只,前面在看一只(乖乖)。我和大妈妈走到了草坪上,把小甜小黑放了下来。由于它们是第一次出来,所以害怕的动都不敢动。乖乖跑了过来,一脸惊讶,像是在说:呀!我的宝宝怎么下来了!乖乖赶紧安抚它们,还挺有个妈妈的样子嘛!我说:“乖乖,走!”乖乖竟然毫不犹豫、头也不回的走了!乖乖你宝宝都不要了!你一定是个假妈妈!
这就是我家的假妈妈乖乖,你们认识它了吗?
星期五,我听到了一个好消息——妈妈想养一只狗,妈妈问爸爸和我同不同意?不用说,我是万分支持,从小就想养狗的我,现在终于可以好好地体会一下养狗的乐趣了!
第二天一早,正在熟睡的爸爸,被我和妈妈叫了起来,爸爸不耐烦地准备接着睡,结果被妈妈揪着耳朵拉了起来,并朝着爸爸的耳朵大叫,这下爸爸彻底没了睡意,只好开车载着我和妈妈去外婆家取狗。
到外婆家后,我朝狗窝望去,一眼就相中了那只全身灿黄,耳朵和爪子却是白色的小狗,那只小狗可活泼了,让我几次都没抓住它,还是爸爸有办法,给它扔了馍块,越扔越近,最后一把抓住它,把它带回了家。
到家后,我把它放在地上,它似乎有些害怕,吓得直叫唤,我过去想安抚它,它却找到了藏身之地——沙发底下,害得我只能趴在地上看它,却摸不到它。
几天后,它不再躲着我了,我也给它取名“逗逗”,因为它是在太逗了!逗逗讨厌洗澡,每次给它洗完,它就到处乱窜,我家地板是瓷砖的,结果它一跑就会呈一个大字形趴在那儿,我准备跑过去帮它擦干,它却毫不示弱,继续乱窜,直到它再次趴到地上,我才能把它抓住。
跟它熟了,我就会无缘无故的想捉弄它,比如:在给它喂饭时,我会把馍举得高高的,让它站起来,走一圈才给它吃。
不过,它那次却使得我非常担心,那天,我回到家到处找不到它,我还以为它跑出去了,就叫上妈妈一起寻找,最后还是伤心地回家了。晚上,我听见阳台有动静,我急忙跑过去一看,原来是它把自己锁在阳台了。
这就是我们家的“逗逗”,它总是把无限的欢乐带给我,但也把担心和忧愁带给了我,这就是我养狗的乐趣。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它是爸爸在我生日时,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给它取名字叫“欢欢“。你们可能要问我为什么给它取一个福娃的名字,因为我想让它幸福地生活着。
欢欢周身雪白,胖乎乎的脑袋上有一双机灵的眼睛,扁扁的鼻子,一张嘴巴不时鼓起来,好像生气了似的,没事总是歪着脑袋,朝天仰望,好像有点想妈妈了。
它特别爱吃肉,每当我端上肉来,它总会汪汪地叫着。扑上去,用后腿支撑着身体站立起来,抓盘子里的肉吃。我把盘子放哪,它就到哪,直到我把盘子放在一个固定地方,它立即把盘子压在身下,一个劲吃起来,生怕别人抢了去。吃完了,还舔一舔盘子,我看它贪吃的样子,不禁笑出声。
记得有一次,我给它洗澡。它一开始躺在盆里不安分,我给它身上泼了水打了香皂,把它洗得干干净净。它可舒服了,竟不从澡盆里出来了,我费了好大劲,把它从澡盆里抱了出来。刚把它放到地上,五秒钟过后,我一看,它自己又跳到澡盆里去了,我找来妈妈,用它最喜欢的食物把它引诱了出来,这时它才肯罢休,渐渐地,我和“欢欢“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后来爸爸把“欢欢“送到了姥姥家,我可伤心了。每到星期天,我总会让姥姥带它到我家看看,和我玩一会儿。
我爱小狗“欢欢“!
今年寒假,爸爸买来了三个水仙花的球茎,我要将它们种在盆里,看着它发芽开花,享受养水仙花的乐趣。
水仙花乳白色的球茎非常饱满,酷似一个洋葱头,在阳光下显得晶莹剔透。我找来了一个圆形陶瓷盆,盛了一些水,再把一小把白色的小石子铺在盆底,将三个球茎泡在清澈的水里。想象着它们开花的样子,我既兴奋又十分期待。
过了几天,我欣喜地发现,一个个黄绿色的小芽撑破了球茎,像一只努力钻出蛋壳的雏鸡。在球茎的根部也悄悄地伸出了零星的几根白色根须,只有两三厘米长。
每天清晨,我都会给盆里换上干净的水,再把瓷盆端到阳台上,让它们吸收充足的水分,沐浴柔和的阳光。在我的呵护下,原先的几片嫩芽渐渐变大,根须也已经弯弯曲曲地生长了不少,如女人的卷发一般。水仙花每天都在变化,每天都会让我有一点小小的惊喜。
又过几天,水仙花已抽出青翠欲滴的叶片。细而溥的叶片如一把把青绿色的利箭刺向天空。球茎下方伸出了无数细根,聚拢在一起,好似老人银白色的胡须,弯弯曲曲,参差不齐。
三个星期过去了,绿叶中已长出了花苞和花朵。有的羞涩地打着朵,有的已经冲破花苞,从中探出了几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还有的已经绽放出了六角星形的花朵,袅娜地开放着。雪白的花瓣,像美玉一般洁白无瑕。六片花瓣包围着中间金黄色的花蕊,在绿叶的衬托下显得美不胜收,古人赞美水仙“银台金盏”,果然如此。一进屋,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就扑面而来,芳香怡人,虽没有玫瑰的浓郁芳香,没有桂花的飘香十里,却有一种淡淡的独特的清新淡雅,把我深深地陶醉了。
水仙花从生根发芽到开放出洁白的花朵,我都没有十分悉心地照料,没有施肥,只是换换水而已。这难道不就是老舍《养花》中所写的自已会奋斗的花草吗?
我注意到水仙花的球状部位有被切割的痕迹。带着一丝好奇,我查阅了资料,原来水仙花第一年是栽培在肥沃的土壤中的,用它的根须吸取营养,储蓄在球茎中,养分充足后,小小的球茎就会变得硕大而饱满,再将其叶片和根部割去,到了第二年,只需要一点水份,水仙花的球茎就可以依靠球茎中充足的养料抽出叶片,开放花朵了。能开出洁白美丽的花朵不仅是水仙花奋斗的结果,与它球茎中积蓄的\'养分也密不可分。在生活中不也是如此吗?只要有深厚的积累再加上勤奋的努力,才能厚积薄发,像水仙花一样绽放美丽,获得成功。
玫瑰在花园肥沃的土壤中吸收大地的养分,在风和日丽的春季开放艳丽的花朵;荷花在池底的污泥中扎根,吸收水池淤泥的精华,在骄阳似火的夏日绽放“出污泥而不染”的圣洁花朵;桂花扎根沃土,在秋高云淡的季节奉献出香飘十里的花朵。水仙花没有玫瑰的艳丽,没有荷花的圣洁,没有桂花的香飘十里,但它却高雅、脱俗、洁身自好,傲立寒冬,奉献它独特之美,给人们嗅觉、视觉上的享受,成为冬天一幅独特亮丽的风景。
“汪汪汪……”我们家的“小王子”又惹人笑了!嘻!我的宠物“王子”是一条活泼的狗狗,听他的名字“王子”就可以看出这只狗有多么神气了!
那还是我六岁时老爸送的,因为它看起来总是那么高高在上,所以我就给它取了一个十分尊贵的名字——王子。我们家的王子总是爱和汽车赛跑,“跑”不就是狗的生活习性吗!一到老家,那列大货车就像知道我们回来似的,顺着马路开走,这时我家的王子就跟着大货车后跑去,尽管每次都跑不过,但就是愿意跟着跑。每当那列大货车从它身边呼啸而过把它甩的老远时,王子就在后面气冲冲地朝着大货车“汪汪汪”叫着,不知是怨恨大货车比自己跑得快,还是怪大货车把自己金色的毛发给弄脏了。
我的狗狗不仅性格活泼,长得也蛮好看呢!水汪汪的眼睛,是个青年狗。毛十分顺滑、有光泽,是金黄色的,是我们村毛色最好看、最漂亮的狗。王子这个名字还是我村村长取得呢!
我还与王子有一段温馨的回忆呢!记得我那次由于没考好被英语老师批评了,回家后又接二连三的受到了爸爸妈妈的批评,我躲到房间里偷偷地哭了,这时那个小王子用头把门轻轻地打开,蹲在我面前,用呆萌的眼神望着我,用自己的“手”来抚摸我的腿,像是在安慰我。之后又用它的嘴扯住我的衣服把我带到了它平时玩球的地方,我懂它的意思是想让我出来玩球放松一下心情,不要那么伤心了。但我当时心情不好不想和它玩,这时,它望了望我,又在我面前开始“数数”,但它只能数到五便停了。我明白这个小家伙是想逗我开心,便和它玩了起来。只要我心情不好时,这个小家伙好像知道似的,都会来安慰我。我也知道了:人与人之间有感情,动物也是有感情的。这个王子还十分关心我,还记得那次一位陌生人给了我三包糖果,并央求我给他带路,我本来是不想要糖果索性给他带路算了,谁知王子却硬在原地不动,我只好拒绝了他的要求。回到家之后,我把这件事说给了爸妈听,爸爸说道:“若不是王子救了你,还不知你被拐那里去了呢!”我调皮地朝爸爸吐了吐舌头,便和那个“恩人”一起去玩了。
我的宠物——王子,你可真活泼、聪明、忠诚,是你伴随着我一天天长大,让我每天都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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