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萧瑟,清冷的月光中,有一个新生命诞生了,那是我们初次相见,那时我就认定,你是我一生最重要的人。
我刚睁开迷离的眼睛,就被护士打得哇哇直哭。我被送到了你的手上,你双手捧着我,脸上的汗水浸透了衣襟,洋溢着紧张和喜悦,嘴里念着:“宝宝不哭,宝宝不哭!”我睁开眼端详着,你脸上的喜悦,我会永远记得。咧开的嘴角,红扑扑的脸蛋上还有两个酒窝,眼眶里似乎泛着激动的泪花。
几年后,你出去打工,很久才回一次家,我只和妈妈生活在一起。一次放学,我在校门卫那左等右等都不见妈妈的身影,正打算先回教室,在转身的那一秒,我听到有人呼唤我的名字,熟悉又陌生,我好奇地转过身,一眼就望见了你,你是那么与众不同:灰白色的工装服,黄色的安全帽,已经完全看不出是黑色的“水泥鞋”,灿烂的笑脸,洁白的牙齿,两个酒窝那么深邃,这似乎是我记忆中的一张脸。我冲过去扑进那个儿时曾经呆过的温暖的胸膛,心中的向日葵似乎有了阳光,便高高地扬着头,经过一个“黑夜”,阳光与向日葵又相遇了。
升入中学的我,开始注重形象,也就是fashion,刚入春,我就脱去冬装,却不知身体承受不了这巨大的温差,不久,就得了严重的感冒。我躺在床上,你坐在床头。你问我:“饿不饿?”我说:“我想喝木瓜粥。”你起身就要走。“嘿!”你转过身一脸疑惑。“多放木瓜!”我拼尽全力,挤出一个微笑。你回给我一个微笑,眼里充满疼爱,似乎有个明亮的星星,闪着光芒。
你的微笑和转身是多个“你”的不同转换,但你的背后永远珍藏着一个父亲的微笑,让它作为你人生的扉页,那是我们的第一次遇见,也是我们遇见的开始……
小时候,我学习背诵《静夜思》,于是就记住了你的名字——李白。
长大后,我又学到更多你的诗,从“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到“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你是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人们赞称为诗仙。
你留给后人许多的千古名篇。如“月随碧山转,水合青山流,杳如星河上,但觉云林幽。”又如“金陵夜寂凉风发,独上西楼望吴越,白云映水摇空城,百露垂珠滴秋月。”大唐的青山、绿水、飞鸟、明月,在你的笔下是如此生动,美丽。这些纯净、空灵、明朗的诗句,让我仿佛看到了一幅晶莹剔透的山水画,而置身之中。
《郢门秋怀》“倚剑增浩叹,扪襟还自怜”中,我见到了一个倚剑走天下的侠客。
《送友人》中,你只用颜色和景物的描写,就表达出你依依惜别之意。你诗笔挥洒自如,立刻就描摹出一幅寥廓秀丽的图景。未见“送别”二字,其笔端却分明饱含着依依惜别之情。从中,我见到了一个重情义的诗人。
你有“五花马,千金裘,呼尔而出换美酒”的豪迈,你也有“大道匡君,示物周博”的才华,同时你更具有“仰天长啸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傲骨。
你对我的影响不仅仅在于文学的熏陶,更在于你的诗句和故事对我的帮助和启发。
小时候,“铁许磨成针”的故事告诉了我,做任何事情都要一心一意,只有端正态度,坚持不懈才能成功。长大后,我又学会了诗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句诗句又教会了我要有自信。不能因为一点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希望,让我有了面对失败的勇气与信心。
与你同时代的诗人还有很多,但是你却是带给我最大的。是那一首首千古名篇让我结识了一个放荡不羁,不追求名利的你。
李白,遇见你真好。
提着一身的重负,带着满脑袋的问题,走在回家的路。细雪纷纷,老远看见一片黄色的林子,走近了,原来是梅。
它的枝干苍劲嶙峋,树干上绽满了花儿。花儿似乎全带着笑,笑的衣服都皱了。花朵不是千朵万朵的堆积,而是恰到好处的排列,这一朵,那一朵,既不密,也不疏,像是一幅精心布局的水墨画。它的颜色,花瓣是细嫩的黄,在那之中带着些许内敛,花蕊却是玫红色的,在黄色中显得张扬。一整树的嫩,给冬天带来了春天的生机。我看着它,心中没有了沉重,轻松了不少。不过,却有了个疑问:为什么在冬天严寒的环境下,梅却会那么美丽呢?
在花丛中,有蜜蜂钻来钻去。一阵风吹过,一股幽香馥郁的气息扑面而来,清凉的,甜甜的,自然纯粹,怪不得在冬天都会有蜜蜂的造访,蜜蜂怎能抵挡这股幽香?我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细细的品着这香,只觉得干净。这香,仿佛是一个微笑,仿佛是一杯平淡的茶,仿佛是一颗从容的心,仿佛是一位看破红尘的老者。在风雪中的梅,没有与风雪搏斗、抵抗风雪的烟火气,反而那么淡定、从容、不骄不躁。对于雪,它是包容的,你看,那晶莹洁白的雪被枝干托着,反倒映衬的梅更加纯洁,让人想起“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的佳话。这种相映相衬的情景,唯有梅的笑对困难才会出现,也亏了这从容乐观,梅才会变得更加的美。
我的疑惑解开了,看着手中的练习,也突然领悟了,其实我的重负,只不过是面对那所谓的困难,而只是焦躁的去抱怨,而没有从容淡定的去解决,我太浮躁了。
回到家,我尝试静下心来,认认真真的看着那些题目,虽不是很快,但也慢慢地解了出来,我感到无比开心。眺望窗外,白雪纷纷中,我似乎看见了那片梅,能遇见它们,真好!
加尔各答的贫民窟曾被称为“恶梦之城”,但在这儿却有一位善良的天使。在生活在修女学院内过着欧式生活的特雷莎修女眼中,这仅一墙之隔外的凄惨破败的景象,可怜无助的孤儿,乞丐,老人,病者都是不可避免的,不但是不应避免的,而且是不应漠视,并且是不应离弃的,更应是值得去爱的。所以,她行动了。她不仅用食物满足了挨饿的人;不仅用衣物温暖了受冻的人;不仅用房屋安顿了流浪的人,她更用爱,给予了每一个人应有的尊重,去感受世间的美好。天使是永存的,而英雄也是不死的。
丛飞,一个用歌声去实现自己的爱心,用爱心去实现她人梦想的`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怀着遗憾而又无悔地走了。生前,他做了太多的“傻事”,但他笑笑,说如果有来生,他还要这么做。他的妻子邢丹微笑着说,如果有来生,也要早点遇上你,和你一起做这些“傻事”。阳光从窗户透过洒在他们笑开了的脸上,好似天底下最灿烂的两朵花,阳光也要给予他们最多的温暖。而这两朵花也早已温暖了我的心。
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有的人一生默默无闻,但他们早已扎根在人们心中,芬芳四溢。
傅彪永远只是冯氏电影中的一个小小的配角,但是没有了他,冯氏电影的票房可能会减少许多。高秀敏永远只是赵本山小品中的“帮腔”,但是没有了她,台下的笑声会少了许多,掌声会轻了许多。他们就如甘草一样,平凡,但他们以最朴实无华的一面,以最真诚实在的方式去演绎每一个角色。他们是在人民的土壤中生长出的一株甘草,扎根在人民心中,凋谢后也将肥沃这一片土壤。他们的一生如甘草般无华,但那穷尽不了的甘甜,将让人们无法忘却。
假如明天我就成了你,我会像你们一样,一如继往地做着那些平凡而又感人的小事。但,生命没有假如,我也不可能是你们。那么,就请让我接过你们手中神圣的火把,就像邢丹接过丛飞手中的义工号牌一样,让更多的人,踏上这条你们未走完的路吧!
我个子高高的,喜欢穿黑色的衣服,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眉毛浓得像毛笔画了一笔似的,还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嘴巴能说会道,随时都要说出话来。
我的爱好是踢足球,而且我跑得也特别快,所以别人给我取的外号是旋风小子,我还是很喜欢这个名字的。有一次踢足球,我当了前锋,我做了一会热身运动,正想传球时,才发现队友没有上,但对面有三个人,我不禁傻眼了,这可怎么办,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我握紧拳头,真想揍他们,我特别生气,但回头一想:没有你们,我自己也能行。于是,我决定自己带球,哨声一响,只见我一个假动作,把人晃了过去,另一个人紧追我不放,我一个旋风球,踢到了下一个要去的位置,然后用脚一滑,晃过了第三人,大家被我这厉害的技术惊到了,都呆若木鸡地看着我,我也没想到我能晃过三人。比赛越来越激烈了,下面只需要想办法进球,我给自己加了把劲,我左一下右一下,在他被我帅气的动作而迷住的时候,趁这个好机会,我嘴角上扬,往天上一踢,一个倒挂金钩,直接进了球,我兴奋得一蹦三尺高,这对我来说,简直太骄傲了。因为这件事,大家都叫我旋风小子。
我觉得我很活泼,我就是一只快乐的小鸟,也是个调皮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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