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十三岁了,从来没有过这么热闹的生日,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感受到了无限的快乐与激情。
那是一个晴朗的星期天,早上,我闻见了一股香味,懒床的我从床上爬起来,向厨房走去,我看见妈妈在厨房里忙忙碌碌的,不知道妈妈又在搞什么鬼,这大清早的人,做这么早的饭,真让我有点不太适应,但是我总觉得这事有点古怪,于是充满好奇心的我一定要探个究竟。
妈妈对我说:宝贝,今天是你的生日,一会儿要有许多人来给你庆祝生日,妈妈当然要做好吃的了。生日?今天是我的生日吗?我有点半信半疑,竟然自己把自己的生日给忘了,以前都是妈妈忘了,今年却是我自己忘了。
中午,小姨来了,带来了我最喜爱的米老鼠还有糖果,我还收获了许多同学送来的贺卡和祝福,但是我的`爸爸却没有回来,我想:今天是我的生日,爸爸怎么没有回来,莫非是把我忘了吧,我正想着,爸爸回来了,一进门就对我说:宝贝,今天是你的生日,爸爸代你出去玩,我不知道什么原因显得异常高兴,就高高兴兴的出去玩了。
我们来到了购物街,爸爸给我买了几件衣服,并对我说:闺女,我从来没有记住过你的生日,这些年来,也从来没有好好给你过生日,今天借助这个机会,要好好的给你补一补。
听了父亲的一席话后,我不知不觉留流了眼泪,原来父亲一直没有忘记我,他一直是爱我的,虽然他对我有些严厉,但是那是为了我好,有时,因为一点小事我会对父亲又吼又叫,但是父亲一直没有怨恨过我,也没有怪过我。我感到很愧疚,父亲的生日我从不记得,父亲却记得我的生日,想到这里,我便更觉得没面。
父亲,有多少次我看见您为了我努力的赚钱,而我却丝毫不顾及你的感受,你会怪我吗?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你为我吃了太多了苦。
这件事我会记一辈子,因为它对我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我会铭记心头,永不会忘。
这篇叙事的文章,开篇层层递进,新颖独特,吸引了读者的阅读兴趣。文章叙事清楚,详略得当。运用了语言描写、心理描写突出“我”的内心感受。结尾“我会铭记心头,永不会忘”点明中心。
记得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在第一次游泳课上,我们在宽敞的体操房里做游泳前的热身运动,以免游泳时抽筋儿。开始上课了,先学在水中憋气,我们双手扶着栏杆,憋足一口气,将脑袋潜入水中,身体就漂浮在水面。我们要憋气三十秒,一、二、三、四、五、、二十九、三十,终于完了。可在这时,我的手一软,脚一松,一不小心沉入水底了,一刹那,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惊恐万分。下一秒,理智告诉我一定要活下来,我就拼命的挣扎着,双臂慌乱地拍打着身边水,仿佛死神用它那魔鬼般的手紧紧地掐着我的脖子,呼吸很困难。突然,我的一只手不知触到了谁的脚,我欣喜若狂,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把抓住他的`脚,赶紧向上钻,终于爬上岸了。这才发现我的鼻涕已经流到下巴了,同学们看着我那狼狈不堪的样子不由自主地哈哈大笑起来!我却骨软筋酥,头昏眼花。
自从经历过这件事,我每次游泳都会小心翼翼,并在大人的监护下进行。同时,我明白了生命的可贵——珍惜生命就要珍惜今天。
那是个明媚的早晨,我与朋友乘坐公共汽车去玩。公共汽车来了,车上人很多,乌烟瘴气。为了早点到姨妈家,我们只好挤上去了。过了不久,一个染着红头发,打扮得流里流气的青年上了车。唉,他怎么偏上这辆车,都快挤死了。这个人不一样,在公共汽车里走来走去,专盯着别人的口袋。
“他说不定是小偷”我心里暗暗地想,“等会我发动车里的人把他抓住,我不就成英雄了吗?”我不禁笑出了声。
不久,我的`猜测得到了证实。他走到我旁边的一个青年人旁,毫不害怕地把手伸进青年的口袋里。嘿,这一切都被我看在眼里,表哥也瞧见了。我忙偷偷踢了那个青年的脚根,青年发现了那个小偷,可马上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小偷得手了,我本以为他会逃下车,没想到他却数起偷来的钱来了,嘴里还念着:“五十、一百……”我满心怒火油然而生,正想上前抓住小偷,没想表哥把我抓住了。“我们要下车”表哥喊了一声,抓着我下了车。
我生气地说:“你干什么?”
“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不要整天惹麻烦,你没见他身上有刀吗?被偷的人都不理会,你插什么手啊……”
唉,人们都抱着这种“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想法,包容了邪恶,纵容了犯罪,才让坏人如此猖狂,该怎么办呀!
国庆节放假七天,我和爸爸妈妈去外公外婆家玩,外公外婆住在乡下。秋天,正是丰收的季节。
乡村的空气是很清新的.,没有都市的汽车尾气、工业污染。一阵清风徐来,道路两旁的枫树随着风摇动着它的枝丫,树上跳动着火焰,似乎还伴着欢乐的笑声。仔细品一品这股清风,里面还夹杂着玉米、花生的香味,这丝香味淡淡的,却甜甜的。
人们都说:“秋天是收获的季节,也是忙碌的季节。”这不,外公外婆都在田里干活呢!看着他们熟练的动作,我的心里也直痒痒。我对外婆说我也想试试做农活。外婆让我学着我两个表妹——香香、童心,去摘花生。
我学着她们把花生一颗一颗从根上摘下来,放进篮子里。那些花生圆滚滚的,白胖胖的,像一个个小娃娃,冲着我笑咧!看着篮子里的“小娃娃”渐渐多起来,我的心里美滋滋的。正当我洋洋自得时,香香说:“蓓蓓姐,你咋摘得那么慢啊!”我抬头一看,呀,香香和童心快摘一篮子了。看来不能光“欣赏”小娃娃,要加快速度了!
等摘了一篮,我的手啊,又酸又麻,简直抬不起来。这时已是正午了,太阳火辣辣地高挂在天空,虽说已经是秋天,但日光依然很毒,好像要把万物都晒干一样。我又累又渴,多想休息休息啊。可看看姥爷姥姥,他们没有丝毫停歇的意思,老爷拿着耙子耧地,姥姥弯腰捡着散落在地上的花生,汗水浸湿了他们的衣衫,阳光晒黑了他们的皮肤,尘土铺满了他们的脸颊。我只摘了一篮花生就累得直不起腰了,姥爷姥姥,还有广大的农民成年累月面朝黄土背朝天,真是辛苦啊!
我以前喜欢挑食,不吃这不吃那,有时,不喜欢吃的东西趁妈妈不注意,就偷偷倒掉了。自从经历在田间干活这件事后,我不挑食了,因为我知道,我碗里的每一粒米,每一根蔬菜,都凝结着农民辛勤的汗水。
这件事使我刻骨铭心。“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勤俭节约,珍惜每一粒粮食,珍惜农民朋友们每一个来之不易的劳动果实吧!
由于第一次来到初中部,面对将要在此学习三年,不仅对陌生的环境有些向往,却也带着少许对小学的留念,但很快就被快乐的学习生活无情的掩盖了。可是,没几天,我就当上了中队长,又过了几天,我当上了个班长。旁人说:“中队长比班长还累!”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虽然这只是随口说说,但我却有一种误闯进地狱的感觉,这事对我影响很大,因为事实逼我不得不相信这是的的确确的事实——班长﹑中队长﹑纪律委员全让我给揽上了!!不禁有些惊讶,一星期以内中队长我竟去开了两次会,一开就是半个钟,这让好动没耐性的.我受不住了,本来管理能力就不是很强的我,“却偏偏误打误撞,最后鼻青脸肿一身伤!”一天下课,英语老师收拾好课本准备走人。却被我的抱怨声吸引回来:“好烦呐,那么多官,累死了,不想当了!”听完我的话,老师的脸霎时间比翻书还快,一下子由晴转阴,把我叫了出去教育了一番:“谭同学,你知道吗?你的老师让你担任那么多职位,是因为信任你,相信你可以做好,他把希望都寄托在你的身上了,如果你的这番话让你的班主任听见,你的老师会多伤心啊?!”“听完老师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句话说的还真不赖。有了这一席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话,我与上一刻的自己又相隔了多少呢?
现在的我已可以顺顺利利的管理全班,要是那次老师不教育我的话,可能我现在早已与班长搭不上任何关系了!通过这件事,我找到了自我,也体现出老师对这份职业的重视,他不是为钱,他是为我们,他是为我们的未来而诞生。
教师,多么伟大的职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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