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Vallellonga,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白人,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但没有钱,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性格也是粗俗、无礼、贪财,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种族歧视者。他曾把黑人用过的杯子扔进垃圾桶,为了50块钱不顾身体健康去参加大胃王比赛。他成为Don的司机,最初也只是为了钱罢了,可他却在这一次长途旅行中,让自己的内心得到升华。
DonShirley,黑人钢琴家,有着很高的修养。在这段旅途中,Tony与Don,一个白,一个黑,一个优雅,一个粗俗,形成巨大的反差和喜剧效果。但也是因此,两人相互不理解,甚至因此而吵架。
当时的社会制度也是十分不公平的,尤其在种族隔离时期的美国南部,黑人受到的是非人的虐待。Don前一秒还是在舞台上演出的钢琴家,下一秒就成为了其他人口中的nigger,在旅行途中,他去酒吧会被人殴打,上厕所会被拒绝,即使这样,他还是会留下一个优雅的微笑。从此可以看出,他的内心是孤独的,他的高雅的行为,不只是个人素养的表现,还是他防身的一把枪,保护自己尊严的工具。
Tony在Don被欺负时,以自己带了枪为理由要挟欺凌者把Don放了,后来Don确实获得了自由——但也被无情地赶出来了。
后来得知,Tony是有枪的,最初他只是不敢掏出来。因为肤色的差异,在Tony眼中,一个白人为一个黑人开枪是不值得的,因为他歧视黑人。他深知Don是一个有素质的人,而不是blackshit,但是他没有勇气开出这一枪。
在旅行过程中,Tony得知Don有一个破碎的家庭,一个身在远方不知处的表哥,他却没有勇气去联系他,没有勇气去重拾这段往事。但从另一个角度讲,Don又是伟大的,他敢于向南方藐视黑人的白人贵族推崇黑人的艺术。就像他被白人歧视,又得不到黑人农民的认同一样,Don是一个矛盾的个体,而他之所以不能突破这种矛盾,不能举起这把枪,是因为他无法逾越心中的成见。
这一切的转变是从那一场雨中的故事开始的。
因为在日落镇搭载黑人,警察要求Tony和Don下车。Tony知道,Don是一个优雅到不愿意用手吃炸鸡的人,当然也不愿意淋雨,因此和警察争吵起来,警察坚持把Don赶下车,并且称意大利人Tony是halfnigger,Tony一气之下打了警察一巴掌,也因此被关进监狱。
Tony也是第一次理解到Don的不易。Tony经历过一次被歧视就感觉屈辱,Don又经历了多少次!
从此,愚钝的小人物Tony,觉醒了。他重拾了那在多年底层生活中丢弃的尊严,在Don再次陷入困境时,Tony拿出了枪。也是看透了人性的矛盾,告诉Don,世界上有太多的孤独者害怕迈出第一步。Don也是在Tony的开导下,走出了这第一部。在被拒绝用餐是,他没有像以往一样隐忍,而是果断拒绝演出,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也是放下了艺术家的架子,和黑人同胞在夜店里演出,露出真心的,而不是为了礼貌的微笑。
在影片的最后,Don也是举起了自己心中的那把枪,从容地走进白人家庭。他的南下巡演,本就是为了能够在白人面前展示才艺,改变黑人的命运,有这样的结果,也就说明他成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哪吒》中,哪吒说:人心中的成见像一座大山。那么《绿皮书》,就是外国版的哪吒。Don和Tony打破心中的成见,举起人心中的那把枪——尊严,又何尝不是一种逆天改命?
电影中的优雅钢琴家和粗俗的白人司机,一个感觉高高在上,一个太接地气,一个收入丰厚,一个为生计忙碌,一个经常是手捧一本书,一个经常是手抓一鸡块,一个处事得体,一个简单直接......
太多差异的两个人走在了一起,都对自己的工作非常敬业,都穿着非常得体,一路走来,互相影响、互相帮助,除了友情的暖,还是轻松的笑,讨论了很多关于人性,孤独,偏见的话题,但没有说教,而是用趣味传达温情,暖化了人的内心。
电影让人领略了美国不同洲的风景和酒店,也让人感触深刻,有内涵,相对国内大部分肥皂剧来说,质量确实较高,有中心、有主线,有清晰的传递路线。
家庭的纽带:家庭很重要,为了家庭男主人公愿意通过各样的方式赚钱,养活家人,家庭是第一位的,为了赚钱愿意离开家两个月,电影传递了离开家这么久是多少不好的事,家庭聚会很重要,再怎么样也要在平安夜前回到家里,否则就“没有他的床了”。
让人不得不思考“人活着是为了什么?”“生活的中心是什么?”
传情的纸信:为了省长途电话费,托尼一路给家里的妻子写了好多信,从一开始的流水帐到后面的讲情画意,从开始的照写到后面的自成一套,写得已经让音乐大师都觉得满意,妻子看得感动不已,也加深了夫妻的感情,说明交流很重要,表达很重要。
然而在现在这个互联网时代,谁还会写信呢?我们或许已经失去了这个途经。
快乐是什么:是点燃一个烟,是喝一杯酒,是看一会书,是写一封信,是吃一份三明治或鸡块,是在大众的酒吧里弹一曲音乐,是一次家庭的聚餐,是朋友间一次简单的聊天,是在无垠的公路行驶.......快乐其实很简单,只要是自然随性、简单纯粹的一个小举动。
而我们如今的快乐已经变得越来越难,忙着追求物质和一些不可及的东西,或许我们已经忘记了我们生活的初心....
包容是什么:包容举止的随意粗俗,包括有点难看的吃相,包括性取向的.不同,包容捡块石头那样的小便宜,从扔掉别人喝过的杯子到同桌吃饭、共睡一间......
而生活中的我们或许太计较一些事情,太计较自己个人的得失...
电影还告诉我们什么:
要有改变的勇气,要学着尝试。
要听爸爸的话“工作就工作、笑就笑、吃饭的时候要象最后一顿\" 。
孤独是什么?不要总是一个人呆着,要和家人、朋友一起。
忍耐是什么?拳头有时候解决不了什么,有时也能解决点问题,面对别人的不尊重和理解,要有自己的态度和方式。
《绿皮书》大概讲的一个黑人钢琴家为了去美国南方巡回演出不得不找一个白人、能解决问题的司机加保安跟自己同行,而在这途中两个人遇到了很多人简单定义有好人有坏人,遇到了很多事,有开心有难过,最后钢琴家走出自己的笼子和白人司机一起过圣诞的故事。
那为什么是不得不找一个能解决问题的白人司机呢?因为他皮肤是黑色的,他只能按照《黑人驾驶员绿皮书》去住嘈嘈杂杂的黑人专属小旅馆;因为他皮肤是黑色的,他不能和白人同伴一起喝酒、和白人美女聊天;因为他皮肤是黑色,邀请他来表演的主人让他去室外解决上厕所问题;因为他是皮肤是黑色,饭店老板坚决不让他进饭店正常吃饭;因为他皮肤是黑色,小酒馆的白色肤色的人可以肆意调笑羞辱他;因为他皮肤是黑色,警察不加思考就把他抓进了监狱;因为他皮肤是黑色的,服装店老板不给他试衣服的机会;因为他皮肤是黑色的,同样的黑人认为他一身正装也只是管家制服……因为他皮肤是黑色的,他必须找一个白色的司机保护自己。在当时的美国特别是南部,肤色就是原罪。
正如钢琴师的同伴所说,你以为他为什么放弃在大道上受人尊敬的,甚至多三倍的工资的光鲜工作而来南方巡演?我开始也不太懂他为什么要南下巡游,直到他因为车出问题不得已停下来却看见自己的同胞在种植园里穿着破烂的衣服甚至分不清性别得都在拿着锄头麻木得挥起来又扔它掉下去得工作,直到他在滂沱的雨中让司机停下车,打开车门快步走进雨中而不停止时,我好像知道了,“我独自忍受轻视,因为我不被自己人接受,所以如果我我不够黑,也不够白,我甚至不够男人,你说我住在城堡里?那告诉我,托尼,我是谁?”我想,他是来寻找自己。
前一段时间,儿子班里开始共读《草房子》这本书,今天,我去听了他们班级的读书交流课,深深被其中的语言文字、个性鲜明的人物所打动。晚上,向儿子借来了这本书,坐在灯下细细品味。
打开后,这本书扉页上的一句话打动了我: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是的,童年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是一段珍贵的、不可磨灭的回忆。
这本书主要写了男孩桑桑童年的生活——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故事:少男与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感情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教育的六年。读着读着,我仿佛也来到了草房子,与桑桑及他的小伙伴们同喜同悲。
读着《草房子〉,让我想到了自己童年的生活——充满情趣:自由自在地享受大自然的恩惠:捉蝉、拔茅草、割猪草、捉迷藏、拾稻穗、在田野中狂奔……让我回到了童年的小山村——风景秀丽:清凌凌的小河水,成群游戏的鸭子,满眼的鲜绿,清新的空气……让我眼前浮现出儿时伙伴的笑颜——纯真无邪:一起笑,一起闹,一起闯祸,一起逃学……
电影一开始给我的感觉是经过眼镜看有点眩晕,可能是一开始还没有适应立体效果的原因吧。过了没多久最终让我看到了似曾相识的场面,当男主人将漱口水吐出的时候,这水就好像是吐到你的脸上一样。让在场的人不由得惊叫一声。
整部电影讲述的是三名主人公在地底探险的故事,在地底下出现了很多的古代生物,包括三叶虫,食人鱼,巨型捕蝇草,恐龙,每种动物的出现都会让你身临其境地感受一下惊险和刺激。
我最喜欢的镜头是在地心主人公吹散蒲公英满天飞的场面,一片片蒲公英似乎飞翔在你的周围一样,十分的`美,还有一个片段就是一大群白发光鸟围绕在四周飞翔的镜头,其中一只鸟会飞的离你很近很近,十分真实。
整部电影的情节给我的印象不深,可能是我太关注于观看3D画面的缘故,那种层次感是其它电影所无法比似的,但同时也觉得3D电影技术还不够成熟,对于图像的处理还有些粗糙,因为在观看电影的时候,除了影片的焦点比较清楚意外,四周的人和景物都显得有些模糊和粗糙,期望3D电影能不断地发展,让我们享受不一样的视觉震撼。
《明诗》是《文心雕龙》第六篇,内涵丰富,大致可以分为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讲诗的定义及其教育作用,第二部分作者简单的梳理了从先秦到晋宋的诗歌发展状况,第三部分在总结诗歌发展情况下还提出四言诗和五言诗的基本特色和历代诗人的不同成就,最后还简单论述了其他类型的诗歌起源,如三言诗、六言诗、杂言诗等。
阅读《明诗》篇,让我对刘勰更加钦佩。我觉得《明诗》篇可以看做是诗歌的一部简史,尤其是第二部分作者论述从先秦到诗歌的发展状况时,对每个朝代的代表作品、诗人、以及作品特色用简单的几句话就说清楚了,而且很到位。不过有一点略微有些奇怪,刘勰在论述五言诗时,论述其实很全面,例举的作家作品也很多,但是却只字未提陶渊明的作品。现代学者对于这一现象普遍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当时陶诗没有编定出来,所以刘勰没有收录其诗,二是认为陶渊明的诗歌是“田家语”,在刘勰那个时代还没有真正的受到重视。但其实从刘勰和陶渊明的生活年代来看,刘勰应该是可以看到陶渊明的诗歌,陶渊明大致生活在晋宋之际而刘勰大致生活在宋梁之际。
而且陶渊明作为魏晋古朴诗歌的集大成者和终结者,他的诗歌注重写意和言外之意的效果,诗风自然浑融,几乎代表了魏晋以来诗歌的最高成就,所以如果刘勰看过陶渊明的作品,不可能不留意。再者刘勰在《明诗》篇中,反复提及诗歌的本质源于自然,即“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陶渊明的诗歌应该符合他的这一要求,但是刘勰未提及陶诗确实让人疑惑。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刘勰对于诗歌的定义与传统儒家诗学对诗歌的论述略微有些不同。儒家诗学中对诗歌的经典论述不少,有些明显反映出儒家的诗教观,比如“美刺”“匡谏”;也有一些字面上并不那么明显的说法,比如“言志”。刘勰在引用时,引用的是“言志”但又提出了“自然”说,认为诗歌是自然而然发生的,这样的论证显然更加注重诗歌的本质,比较理性。
“我正站在人生的边缘边缘上,向后看看,也向前看看。向后看,我已经活了一辈子了,人生一世,为的是什么呢?我要探索人生的价值。向前看呢,我再往前去,就什么都没有了吗?”这是杨绛先生在本书前言中所写的一段话。
《走到人生边上》,是杨绛先生在九十六岁高龄时所写的一本关于人生感悟的书。滚滚红尘,显然杨先生已经走得够久,时间正在从她的身上碾过去。对于人生,她也有自己的丰富经历。作为一名年轻教师,我对于生命的哲思,对于探讨人生终极问题的思考还不够,我希望通过杨先生对生命的解读,来找寻自我的价值。
本书分两部分,一半论文,一半散文;一半讲理,一半讲故事,用故事当理论的“注释”。前半部分,充满了杨绛先生对于鬼神、人生、命运、生与死、灵与肉等根本问题的思考。自序第一段写到:我是从医院前门出来的。如果由后门太平间出来,我就是“回家”了。这样充满智慧与幽默的文字,读上去引人发笑的同时,也有着对生命的深刻反思。
而在本书的注释部分,杨绛先生用故事来构建她自己的世界。看似寻常的故事,其实有着她自己的人生智慧。《劳神父》、《孔子的夫人》等几篇文章,让我们感受到了生活带来的美感,朴实的文字流露出的是漫长人生的平凡。《记比邻双鹊》,看似写的是喜鹊一家,实则是通过对小鹊的死亡,传达出对自己亲人离世的深切感怀。像杨绛先生这样一个沉醉在精神世界里的人,她和她的生活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而亲人的离世,则让她的.精神世界有所坍塌,她也在用一生来修补她自己遭受的创伤。平淡的叙述,不加修饰的白描,更加感人至深。《胡思乱想》这一篇,读完确实引人深思。作为一名年近百岁的老人,死亡是自己时时刻刻可以感知、触摸到的,而要如何去面对死亡,杨绛先生似乎也在文中给了我们一个满意的回答。《她的自述》延续了杨绛先生一贯的白描写法,通过想对奶奶讲的话,给读者铺开了一条时间通道,把读者带到了当时的场景中去。并用这样的故事和描写,解答众人对于命运的问题,让读者与她的思想进行碰撞。而最后的那一句“我活一辈子是为啥呀”,更是将读者的感悟牵引到了秀秀身上,引发读者相同的思考,你我的人生命途又何尝能走出这样的道路呢?
感谢杨绛先生,在又老又病又忙的人生边缘上,为世人完成了这本书,解答了世人的疑惑。读完本书,我更是有了深刻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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