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如果遭到大家嫌弃,多半是自己不好。
倘若一个人不把任何人放在心上,当然不能指望有什么真心朋友。
一个女人给别的女人瞧不起倒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的事!
如果我有5000镑我也是一个好女人
好些有钱人的心目中压根儿没有良心这件东西,在他们看来,有良心反而不近人情。
如果所有的人娶亲的时候都打细算盘,世界上的人口一定要大大的减少。
唉,浮名浮利,一切虚空!我们这些人里面谁是真正快活的?谁是称心如意的?就算当时遂了心愿,过后还不是照样不满意?来吧,孩子们,收拾起戏台,藏起木偶人,咱们的戏已经演完了。
人性的确如此,既轻信又爱怀疑,说它软弱它又很顽固,自己打不定主意,为别人做事却又很有决断。
我一想到那些汲汲于名利的人,相互之间的友谊多么经久,多么完美,不得不佩服他们。
人生一世,总有些片断当时看着无关紧要,而事实上却牵动了大局。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结束这个绵长厚实的故事,想要一窥尊贵的多宾少校的人生结局,看他是否在别处获得了应得的幸福;想要了解谎话连篇、机灵多变的丽贝卡是否恶有恶报,最终被印度文官约斯驱逐,归于流浪。至于那个天真可怜的阿米莉亚我并不关心她接下来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因为目前看来她的生活还挺不错,在小说里她已时来运转,重新过上贵族生活,金钱匮乏的时期于她一去不复返,无论何种处境在小说里关于她的戏份总是比较乏味,虽然作者在前面部分对他赞赏有加。
阅读《名利场》这部小说花了我两个多星期的时间,包括十几个夜晚和业余空闲时间。我是奔着这本吸引人的书名和萨克雷的名号而去的。我最早看的一部外国小说《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就曾直言尊崇萨克雷先生,此番我也借由此领略了他的小说之气度与风采。
且不谈小说关于十九世纪初英国上流社会事无巨细的描绘,对尊贵场面与名流宴饮的宏大叙事,也不谈小说描写的人物覆盖之广,上至欧洲各国皇室、达官贵人,中至发达商人及其亲属家眷,下至小摊小贩、佣人婢女的行为心理刻画,皆活灵活现、真实可触。作者光是对几位主要人物的塑造就能深入人心,造就世界小说人物画廊里的典型。几位主要人物形象皆立体丰满,血肉丰沛,故事绵长完整,一波三折,趣味性与知识性并具。
军官多宾是作者塑造的正面人物形象之一,虽然作者并未故意划分,但事实就是如此。这位军官至始至终保持着诚实、勇敢、善良、虔诚的高尚品质,有过些许人生经历的人大概都知道一直保持诚实品质是罕有而不易的,可是我们这位尊贵的先生做到了,他虽然身为英国绅士,可是却值得冠以“东方君子”的美称,这是一位真正具有君子品格的男士,故事里几乎每个诚实而善良的人都热爱他。
多宾对天真善良的阿米莉亚一见钟情,他的钟情不只于相貌,更多的集中在对阿米莉亚善良品格和温柔性格的倾慕,两人还同为虔诚的徒。多宾在彼此相识之后的十八年中以乔治·奥斯本(此时阿米莉亚为乔治的女友)最好朋友的身份为他俩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这位可怜的人儿为心中那份羞涩的爱情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在得知乔治变心、阿米莉亚父亲经商失败倾家荡产之后,竭尽全力说服乔治迎娶阿米莉亚,因为单纯的阿米莉亚只为乔治茶饭不思、神魂颠倒,多宾忍痛将心爱的人亲手送进别人的婚礼;在阿米莉亚家道中落乃至穷困潦倒后暗地里拿出大笔资金接济可怜的寡妇和她和乔治的孩子,为他们购买、寄送数不清的高贵礼物;他的朋友乔治·奥斯本在世时多宾没有动过一点歪念头,只是虔诚地希望他心爱的阿米莉亚物质充裕、心灵快乐。在乔治去世已久在十八年之后,在阿米莉亚一如既往地践踏他的.好意和尊严的时候,他幡然醒悟:她对他从来只懂索取,而不考虑任何回报,十八年来一直如此残忍而自私。
可是我们的作者不知出于何种意图,在故事的结尾还是让这对善良的人儿走到了一起,多宾盼了十八年,终于遂愿取到了心爱的姑娘,虽然此时他已年届四十,她已为人母,儿子跨入大学殿堂。作者还安排阿米莉亚与多宾成婚,并有幸为他生了个女儿,从此他对女儿视若珍宝,宠爱至极。也许看到这样的结局我们读者应该感到欣慰,为多宾坎坷的命运而多一点庆幸,可是这样的安排似乎显得突兀而不够真实,终究我还是对阿米莉亚一直愚昧的虔诚与坚守表示不屑。她虽然是个善良的人儿,可是懦弱、无知、愚鲁,正如多宾那次也是唯一一次的独立宣言所说:她配不上他的爱。对,我也这样认为。可是最终他还是没能迎娶一位更优秀与他更相配的人儿,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工作之余说说闲话,调节一下气氛,放松一下心情,也属正常,全都憋着,没准会憋出病来,看得见的深度那才叫深度,要城府太深了,无法看见,就该叫深渊了,那才是最恐怖的……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保持一份学习的心,愉快地享受工作与生活,如此,不快乐也挺难的!所以,选择淡泊吧。不要把什么名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这些虚名看得太重。抛开一切名缰利锁的束缚,让人性回归到本真状态,从而获得心灵的充实、丰富、纯净……扪心自问,或许,我们只能在这个社会做着自己。该追求的去追求,该放弃的得放弃!当你看淡了一些的时候,或许,你已经淡泊名利了。随遇而安,不用去刻意。今天你想这样,明天可能又换样了,总之,去做自己想做的!做完了也不要后悔,没用。好好的做一个人就好!不迁怒,少愤怒。大道理讲不完的。自己去感悟或许会好些。
终于把萨克雷的《名利场》看完了,超满足的!虽然这本书在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很乱,可是慢慢看下去就会发现这本书的迷人之处。
我觉得这本书有两个女主角——爱米利亚和利蓓加,这两个完全不一样性格的人儿竟有着惊人相似的经历,都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爱米利亚性格懦弱温和,体贴,对自我的丈夫始终如一,虽然之后再婚也不能否定她对丈夫的忠诚。她小时候也算是一个富家小姐,到她从学校毕业后家里发生好多不如意的事后才逐步走向贫穷,幸而之后有哥哥乔斯和朋友都宾的帮忙,摆脱了贫穷,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利蓓加的经历的时间却和爱米利亚相反,她是一个低贱的人(因为家庭背景的原因,小时候饱受鄙视,同样从学校毕业出来后,得到爱米利亚的帮忙,离开她后,利蓓加在做了毕脱。
克劳莱爵士家里的家庭教师,也不安分,因为她发誓要走进上流社会,并成为那里的一份子,她的野心太大了!但她确实做到了,嫁给了罗登。克劳莱后,她手上的钱从来不需要担心,因为她丈夫的名气,她能够随便赊账;并且,她的机智灵敏和惊人美貌让她在上流社会中如鱼得水,能够说,她也有一段时间是大放光彩的!可是她的出格行为使她的丈夫生气,谁想到就是这一次的生气使她遭到了人生中严重的落差,虽说之后她也得到了相当的钱财,因为之后在她重遇乔斯。赛特笠,她用她从前的伎俩骗取他的同情,最终竟得到了他的一部分财产,但不知她是否真的欢乐!
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利蓓加,她的说谎伎俩是如此高深啊,逗得所有人为她办事,弄得罗登。克劳莱为她如此卖命,为她付出一切,可是她却好像从来没有把他看作是自我的丈夫,而是看作一个可怜的仆人,甚至对自我的儿子,她也从不关心,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罗登在伯伯家做客时,利蓓加为了显示自我对儿子所谓的爱,吻了小罗登一下,之后小罗登说“妈妈从来没吻过我”哈哈,这是第一次啊!这让利蓓加多尴尬。最终她和罗登闹翻了,我不明白她有没有悲痛,我觉得痛苦应当是有的,但不知是为了和丈夫闹翻而痛苦,还是为了以后没钱用而痛苦就不明白了!
我觉得最苦命的不是爱米利亚,而是都宾少佐。他对爱米利亚的爱可谓是让人为之惊叹啊!在爱米利亚落魄时,是他在背后默默地资助;在乔治(爱米利亚的丈夫战死后,他又默默地帮爱米利亚抚养他们的儿子——小乔杰,只为了爱米利亚有一天能够理解他的爱,只是爱米利亚一向都执着于对乔治的感情。
最终,他觉悟了。对爱米利亚敞开了心扉,既然她不理解,就不再强迫了,放手会更好,他离开了,她又悲痛不舍了!幸亏利蓓加给她看了乔治给自我的私奔信,爱米利亚的心结最终解开了,理解了都宾少佐的爱,真诚地唤他回来,成就了一段姻缘,还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吉内;和吉恩太太成了好朋友,并且小乔杰和小罗登也成为好朋友,这真的是完美的结局。
再说说利蓓加吧,毕竟她也是女主角。她在和丈夫闹翻后,被勒令不能回国,她便在欧洲各国流浪,虽说有罗登的抚养费,日子还过的下去,可是一个女人无依无靠,并且她在每一个地方树立起来的形象每次都被熟人给破坏了,因为她在英国的名声实在是太坏了!她在风光时认识的贵人在她落魄时都对她视而不见,这该让她多难受啊!但人生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无法逃避。
人生就是一个名利场,每个人在里面的命运都是差不多的,没有人会永远幸运,也没有人会永远落魄,总有那么一天会小人得志,这个社会就这样,我们能做什么呢只能默默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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