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时,我和妈妈早上一起来就去格子湖欣赏景色,湖边那绿色的小草和树木倒映在湖里,这样的水倒映着这样的树,一阵微风吹过树木“沙沙”作响,柳树摇着它那长长的头发,似乎在向我们炫耀着,那弯弯似眉毛又似月牙。
湖里的物产很多,有着武士样的将军——螃蟹、龙虾,还有着各种各样的鱼儿,红金鱼,鲤鱼……多的使人难以分辨,等到捕鱼期,村里的人就拿着渔网来捕鱼。
湖面明的像一面镜子,不过“镜子”中富有生机,瞧,那蝌蚪在水里嬉戏着,蝌蚪探出脑袋,好像顶着很色的礼帽,水草偷偷地从水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
湖边那柳树,摇着它的`长发,好美啊!就是有点炫耀。桑树上的桑葚牢牢地“粘”在上面,不肯放开妈妈的手,不过一阵微风吹过,它去嬉戏了。
下了一夜的雨,雨滴飘落着,似乎在与大自然合奏有名的乐曲,水多的都快溢出来了。雨后,只听“叮咚叮咚”的声音,仿佛是一场雨的余音。
桑葚熟了,我由于急迫,便立刻摘了几粒红的,好酸啊!又摘了几粒黑的,吃在嘴里,呀!太甜了。看来,在摘水果前要先思考一下。
啊!美丽的格子湖。
在我家的书架上都是我的书,几乎每天都会增加几本。
书啊,就是我时时刻刻形影不离的朋友。每次出门我都会带上几本“口袋书”,顺便带上MP3,一边听音乐一边看书。坐在火车上,走在路上,待在家里都会拿一本书阅读。
书啊,就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每次我都会因为看书入神而忘了和朋友的约会,让她们不高兴,我无语也无颜面对他们:我就会看书。但是我会用一些名人名言去逗他们开心,说我也不是有意要违约之类的话。
书啊,就是我的宝藏。我虽然在小学的时候最讨厌语文课,但总喜欢每周的`语文阅读课,这节课总会让我了解更多的东西,获得更多的知识。虽然不喜欢语文课,但每节课上都有我高举的手,而且每次回答都会冒出许多大家不知道的新问题,我还为此有点骄傲呢!
书啊,你就是为我架起沟通桥梁的人。我还经常读一些英语作文书。那天上英语课,老师说:“Liven up the studies!\"。全班同学都一个个大眼瞪小眼的,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有我一个人大声喊了一声:“yes!”说完之后我就尴尬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是老师并未批评我,反而表扬了我,把我乐了好几周呢!
书啊,你就是我生命的源泉。
那天我正津津有味的读《童话故事》,淘气的妹妹从外面回来看见我拿着的书上画着一个漂亮的小公主,她心里就不由自主地嫉妒极了,于是在我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拿走了那本书跑到卧室剪下了那个小公主,我发现后顿时火冒三丈,就狠狠地打了她一巴掌,妹妹觉得很委屈,就跑去告诉了妈妈,我自然挨了骂。那几天我就没心情吃饭,整天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妈妈拿我没办法,就又给我买了一本书,这我才恢复了以前的开心和快乐。
唉!喜欢书是多么一件艰巨而又光荣的事啊!
当我知道沈培的饰演者是李承铉时,我以为他是男主,我在想为什么会是沈培?他和谭斌并不合适,合适不一定有爱情,不合适却不能永远走下去。在看到程睿敏的第一眼我就觉得他更适合谭斌,没错,有时候女人的直觉就是这么可怕。
好了,不是不喜欢李承铉,是不喜欢沈培这个角色,我总觉得他和谭斌的爱是场美丽的误会,最开始他误以为谭斌懂他的画,后来他从谭斌身上看到一些他心中“梦想”的光芒,可是他太幼稚了,在开始时任性的不管谭斌的压力,在出事后变的敏感,脆弱,富有攻击性,有句话写的特别好,世间的爱情往往不是一件事让人放手的,而是经历了更多平凡,世俗磨灭了爱情的火花,当然,沈培的家庭让他有一直活在梦里的权力,这只是少数人才可能拥有的。
再说程睿敏吧,我没看过原著,很抱歉,打算这几天去拜读,看大家说原著中程睿敏放弃了报复。电视剧却没有,在剧中如果我是谭斌,大概不会原谅他,程睿敏的确为谭斌做了很多,给了她最好的退路,可是如果没有他,谭斌自己也可以闯出一片天,你毁了我所有努力再给我一条出路,然后我要感激你吗?我要自责误解你了吗?在现实中,真的如果伤害过,疤痕会一直在,所以我更喜欢大家说的原著中那个放下的\'程睿敏。
不是diss程睿敏,除了报复这件事,我真的对他从头喜欢到脚,我知道他是为了这个社会的经济发展,这没错,一个人可以为了大事去做什么,但这并不是爱情的借口,活着已经很不容易了,为什么仅剩的美好还要去理解,去体谅,去夹杂着事业?
还有Mini,最后的最后,让我心酸,在曈曈手术之后,她努力想和程睿敏复合,并不是多爱他,而是确信这个男人有担当,这个男人可以给女儿遮风挡雨,这是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人的想法,年龄到了,人品不错,你俩合适,就在一起吧,可是多年之后呢,如果Mini真的和程睿敏在一起了,她的性格一定少不了争吵,那情急之下会不会对曈曈说"当初如果不是为了你我怎么会委屈我自己?"我坚信,这是现实中的常态,幸好,剧中的Mini选择了爱情,而那个男人,也很适合她,很有担当,最重要的,是他们彼此相爱。
其实仔细想想,这个世界上适合你的人真的很多,只要有共同话题,收入水平差不多,两个人相互磨合,一起打拼,适合你的人一抓一大把,课上我们真的要为了合适就在一起,就结婚生子吗?
明明是为了糖糖看的剧,却不知道怎么写谭斌,大概是把自己带入了吧,看别人清清楚楚,看自己糊里糊涂。
也许已经过了很久,当我伸出头来,阳光已格外的柔和,也更加金黄黄的。我知道这是暮日,我知道这是暮日,我曾经在暮日里漫步,在暮色中看夕阳的倒影,听归鸟的歌声。我曾经,还在海边领略过扶晨的光辉,看着他从海里升上来,把温暖往我身体里洒……
我决定从床上起来,到外面走走,外面的空气一定比我房子里的清新,我要去吸它一口。我把“枕头”拿起来穿上,皱巴巴的,我懒得理,我也懒得穿上那双分辨不出颜色的帆布鞋。就开了门走了。
我来到一条不知名的河边,嫩绿的柳枝在河堤上随风轻舞着身姿,几只未归鸟在叽叽喳喳的叫,两个清洁工人驾着小汽船在打捞河面上的垃圾。发动机的轰轰声虽然很小,却也使我听得不舒服。于是我顺着河道往前走,想寻找一处静谧的地方。
走不多久,我觉得体内已经没有能量再供我继续走动了,我的腰已弯成了弓的模样。吸那清新的.空气,也不如刚走出来时的那两口舒畅。我就就近到一棵柳树下坐着,把头埋在膝盖上。我用膝盖夹住两边太阳穴轻轻的磨,希望这样可以增一点精神,好让我感受大自然的气息。我想是因为没有食物的抵挡,阵阵凉风从我肚皮上穿进来,我微微的颤动。用一双手在膝盖上紧紧抱住,我觉得越来越冷,冷让我觉得越来越饿,饿再让我觉得越来越冷……我将剩下的全部的力量,用来搓我的双手,想搓出点热量来。才搓几下,就感到手掌里出来许多油腻的尘垢,这让我很不安。我想即使没有饭吃,没有衣服穿,也不能弄脏了自己的身体。于是我使上最后的力量,走到河边,弯腰下去想把手洗干净。冷水一碰,不禁全身猛然一颤,不妨脚下一滑,我掉入河里,当了龙宫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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