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爸爸喜欢钱,因为他认为有钱便有一切;而妈妈则要车子,但爸爸要还钱,没钱买车,爸爸只好到处去借车,妈妈则天天闹着要开车,仅仅是因为这样能更早一点到达老家;而我的爷爷则喜欢看电视,自从去年装了机顶盒,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几乎一有空就呆在电视机旁,不是火烧屁股的是绝对请不动他;奶奶则是一个实打实的农民,她一干农活,便忘了时间,常常是凌晨便起,深夜才归。有一次,因为她中午回来的晚,我们早已吃了午饭,她见餐桌上空空如也,便挠挠头,又摸摸肚子,心里想自己到底有没有吃午饭,如果不是爸爸看见她,她可能就空着肚子去田里了。r
爸爸最怕没有生意做,对于他们这行人来说,没有活计就意味着没有钱赚,家里的生活也就会困难;妈妈最害怕没有车子,从城里到老家,有半个小时的`路程,如果坐电瓶车,一遇上大雨就要穿雨披,搞不好还会被淋成落汤鸡,到时个个都躲在家里的被子里打着喷嚏,那滋味一定不好受,“
爷爷最怕脏水淋到身上就和清理下水道的工人一样全身臭哄哄的。奶奶最怕洪水淹没庄稼,就没有收入,全家就没大米饭吃。
大人们原来和我们小孩一样啊!
我喜欢演戏,如果月考考完了,老师就会举办让小朋友快乐的同乐会,那时杨敏就会找我一起去演戏,每一节下课都会叫我一起去练习,我觉得演戏这条路虽然很艰难,不过到了演戏的时刻,就会比任何东西还要有趣。演戏时,我就会变成我的角色,演戏真是一个魔术师,可以把自己变成不同的角色。
我喜欢家,每当我上完补习班的时候,妈妈就会骑摩托车把我载回家,一看到家,我的心就会有说不出的欢喜,只要我一到家,一定会立刻下车跑去房间写功课,再到我家的顶楼跟爷爷打乒乓球。虽然家不是很大,但是它让我们可以不会流落在街头。
我喜欢有人陪伴,如果我有别人的陪伴,我进鬼屋才不会害怕;只要有别人的陪伴,我也可以玩恐怖的云霄飞车;有了别人的陪伴,只要不是坏事,我什么都敢做。每一个人只要有人陪伴,就可以克服所有的恐惧,我也喜欢陪伴别人,只要有人需要陪伴,我一定会过去陪他。
我喜欢生命,如果这个美丽的地球没有生命的话,这个地球就不是一个热闹的地球了。如果没有生命,我就不能在这里写作了,如果没有生命的话,就没有那么精彩的人类历史了。
我最喜欢的楚霸王楚霸王项羽于我来说,有种说不出的魅力。他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魔力,牵引着我们去了解他,敬仰他,在历史的舞台上,他完美的诠释了他那不平凡的一生,无阕风云、生死浮沉,谁的红装,谁的天下,一个朝代的覆灭,群雄逐鹿,横刀立马,谁能主宰天阙,金戈铁马,割喉烈酒,饮鸩止渴,谁又能完美的诠释这一切。
只有项羽,唯有英雄项羽才能完美的诠释。当“楚汉之争”临近终结时,项羽还是不肯服输,虽然知道这一站注定会失败,而他注定是那个失败者,但他毫不畏缩,只要还有一丝希望,饮鸩止渴又何足畏惧,我曾想过,乌江的最后一站,项羽为何会失败,归根究底他就是太正义了,不会做卑鄙小人的事,其实,在乌江一战的时候,他只须事先命人在乌江水里洒一点毒药,然后等到真正的刘邦开战时,再把刘邦的士兵引导江水中,让其自生自灭,血染乌江也好,惨不忍睹也罢,只要能胜利,管他用什么无耻的手段。
只是,他没有,他没有这样做!正是因为骨子里的正义和不服输,才让他成为后人景仰的大英雄,项羽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做人就要正义,就算死也要做正义的鬼,光明正大的死去,决不能临阵脱逃,苟且偷生,宁愿做剑下孤魂,也不愿做那受万人唾弃的无耻小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项羽的性子有些急躁,做事往往不考虑后果,横冲直撞,既没有范增的深谋远虑,也不具备刘邦的用人得当,或许项羽是真的不适合做帝王,但自古以来多少帝王都是踏着亲人的尸体走上去的,兄弟反目成仇,互相残***的还少吗?自古商纣王,周幽王哪个不是贪图美色,不务朝政,和他们相比,项羽难道不够格做皇帝吗?至少项羽不是个贪恋花丛之人,他和虞姬的爱恋缠绵而又悱恻,是任何杂质都无法渗破的,是天地间最纯挚的旷世之恋。而刘邦据说在起义前是个贪图美色与美酒之人起义之后,不得已才加以控制,但难保刘邦当上帝王之后不会重蹈商纣王的覆辙。纵使他没有贪色贪的那么厉害,但对吕雉总不会无二心吧,先后不是封了薄姬,戚夫人等三千佳丽吗?但是项羽对虞姬的爱是天地可证,日月可鉴的,项羽曾对虞姬说:带我当帝王之后,我的后宫只有你一个皇后,一个女人。虽然这些话在我们看来,只是花言巧语,但当时项羽是用何等严肃的语气说出的,这话从别人口中说出来或许我还不信,可项羽所说,我相信,因为他在我心中已不仅仅是能用“英雄”二字来衡量了,多的是一份毫无保留的信任。
项羽在乌江自刎的时候,他没有做错。但他留给后人无尽的悲痛与惋惜,就是罪无可恕的错误,我多希望他能活着,当不当皇帝都无所谓,我只要他活着,生与死其实不算什么,人从一出生就是慢慢向死亡走去的,可是,我真的不希望他死,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有种很亲切的感觉,项羽啊!我好想你活着,真的好想好想好想……
回眸,泪撒如雨,无人山野,潺潺湖畔,我伏地纵声号哭,惊跑了饮水壮牛,吓走了噬草白兔,两只雀儿,叽喳啾啾,难解人间愁苦。
我喜欢在操场上打躲避球的感觉,虽然有时候被打得很痛,但当我痛击对手时,我的心里呈现一种飘飘然的神秘感觉,在那炙热的夏天里,如果不来一场轰轰烈烈的躲避球比赛,我一定会留下许多遗憾的。
在寒冷的冬天里,就数喝红豆汤是我最喜欢的事情了,在喝第一口时,那温热的汤滑进我的'喉咙时,我的心头涌上了一股暖暖的感觉,第二口时,一颗颗饱满的红豆顺着热汤跑进我的胃,这种甜蜜的滋味真好。
我在校园时,最喜欢和风及枫叶一起散步,为什么呢?因为风每次都在我耳朵说悄悄话,但枫叶也不落人后,急着要我赶快跟他分享风对我说悄悄话,我分享后,枫叶都高兴的跟风炫耀他也知道峰的秘密,真是有趣。
在棒球场上,正进行着一场刺激的比赛,就是棒球比赛,在打击时,我准备好姿势,砰!全垒打,队友的欢呼下,我成为了最有价值的球员,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事。
做最喜欢的事,让我的生命更丰富,又添加了一抹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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