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深深地隐藏着一个不可告人的小秘密,我也不例外。久而久之,它便成了我的心事,借着这次写作文的机会,我还是将它一吐为快吧。
还记得那次,在上一年级的时候。大家都集合好了队伍做完了早操后,大家正”津津有味“的听着老师的讲话。我被一股突如其来的尿意怔住了。我的心底里知道,正确的方法应该是马上向老师说我想去上厕所。可大家都知道,我生性胆小不敢跟老师说。所以我就一再的忍着……
我有点忍不住了,不知是哪股邪念让我产生了一股想法。我看着地上未***`雨水块,想着:“我直接把它撒在这里,反正地上有水撒了也不会暴露的。我把它付诸行动,”一阵轻松感向我袭来。可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时就被我们班的玩笑大王:陈伟杰,一眼目睹了。他大声的叫着:”啊!王文丽尿裤子了、王文丽尿裤子啦……”在这一声声的叫喊声中,好像全校人都知道了我的事情。各方投来了异样的目光。来我的自尊心不知被什么东西刺了一样,心中一阵阵的疼了起来,眼泪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我被同学带了回去,老师也打了妈妈的电话叫他来接我。可第二天,同学们都一直提我昨天的尴尬事我的心中尴尬极了。连头也不敢抬。过了一段时间,同学们也渐渐淡忘了这件事,可在我的心中还是有着深深的烙印。
在大街上认错人,的确是一件非常尴尬的事。我就曾遇到过这样令人哭笑不得的事。
我乘车回家,一般还要走一大段路。那天,我下车后,过了马路,突然见到一个非常熟悉的身影。咦,那不是好友朱泳蓉吗?她怎么走这条路?她不住这儿啊?我看了一下,太像了,身材和身高都非常相似,特别是那条马尾,简直可以说是一模一样!我想都没想就走过去,叫道:“朱泳蓉!”那人转过头来,可真把我吓了一跳:她根本不是朱泳蓉!仔细端详,有些细节在背后是不难留意的:朱泳蓉一向穿的是运动鞋,而她穿的是凉鞋;朱泳蓉穿的是短袖衫而她穿的是中袖衫;另外,她的裤子是浅灰色的,而好友呢,穿着海蓝色中裤。我刚才怎么没发现呢?这下好,弄出了个大笑话。这时,她问我:“你叫我?”我的脸涨得通红。怎么向她解释呢?事到如今,我只好实话实说:“呵呵,认错人了,Sorry,再见!”说完一溜烟跑了,当跑到一个胡同时,我才停下喘一会气。悄悄一看,那女孩不见了,相信她一定被我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吧。不管怎样,总算是有惊无险。接着我从胡同绕了个大弯回到家楼下。
我边开大门边想,以后做事一定不能这么粗心了,否则就会闹出这样的大笑话。
从前有一只狼,他做狼有一点点的成功,虽然不是狼首,但却也掌有一定的职权。再加上他性格狂妄自大,不知天高地厚,更是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为所欲为。
事情凑巧,在狼的管辖范围内正好居住着一只性格与狼极为相似的狈。这只狈整天无所事事,专门推敲一些不用出力还能赚到好处的事情。
本来狼与狈也不认识,虽然他们的祖先曾“狼狈为奸”过,有着深厚的家族缘分,但是这只年轻的狼与狈,因为环境的不同,没有结识的缘分。
然而故事就是故事,是故事就会有巧合。本来相安无事的狼与狈的地盘突然间就多了一块肥肉,而这块肉的拥有者既不是狼的也不是狈,而是一只乖巧的兔子。
看到肥肉的狼与狈,本性难易,二者都有占为己有的野心,对着肥肉虎视眈眈,而对于这些,那只可怜的兔子却浑然不知。天真的兔子看到来观看肥肉的狼,还认为狼是来帮她守护肥肉的,而对于狈的贪婪目光,兔子也认为他只是看看而已。这只可怜的兔子永远也想不到,狼狈的故事会故伎重演。
有一天,当天真的兔子因有事外出几天的时候,狼与狈终于在肥肉旁认识,并协商了一个陷阱,一个为兔子埋下的陷阱。然后狼与狈若无其事的继续着自己的伪装。
过了几天,兔子外出回来。毫无防备之心的兔子并没有去看肥肉的安危,而是继续着自己的本分,当突然有一天,兔子王国里的公民有意无意的说出狼与狈曾经一起呆过时,兔子还不以为然的认为那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天真的兔子永远想不出卑鄙的狼与狈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
事情就这样慢慢的发展着,当狼微笑着拿着刀朝兔子慢慢走过来的时候,兔子才一个机灵,狼拿刀干嘛?难道所有的传言都是真的?毕竟狼有点做贼心虚,他拿着刀,只削到了兔子的尾巴,不然兔子的尾巴也不会那么短了,也因为虽然兔子天真,但毕竟她也是从狼群里走过的,所以她也多少有一点点的戒备,所以当狼持刀走到她身边时,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心慌,而是气愤的默默应战。
看到兔子的尾巴短了,兔子的同伙们也大概知道了原因,作为同伙,又是朋友,同伴们都替兔子打抱不平,于是一场心战在并不擅长也并不愿意的兔子身上拉开。
终于有一天,当狼真的拿刀驾到兔子的脖子的时候,兔子才知道万事并不是一个“忍”字可以解决的。兔子也明白了,忍有的时候可以换取一个风平浪静,但却也有更多的时候是会被对方看作是你无能,更是软弱,更助长了对方得寸进尺的嚣张。
于是,兔子痛心的抛掉一切美丽的幻想,不再企图世界一切都美好,也不再设想天空会时时都一片晴朗。兔子放下悲哀与软弱,开始处处设防狼,并开始正当的反击。
毕竟邪不胜正,狼站在真理面前也自知理亏,只是性格决定他永远不会真正认错,只是收敛了自己的德性,并废弃了与狈的“完美计划”。
再说故事的第二个主人公狈。狈本来就是一个无所事事,整天想找个小便宜的地痞,而且还明知道自己成不了大器,却也不甘心的.那种。本来他认为这次与狼合作,一定可以得到自己向往已久的东西,所以他也下了一点点的本钱。然而事情却出乎他们的意料,他们并没有他们的祖先幸运,非但没拿到肥肉,还在狼哪里亏了本,于是也闷闷不乐。
于是没得到好处的狈,有事没事的就故意找狼一点点小麻烦,偶尔二者的见面也是烟火味熏人。
终于,狼与狈有了一个正面交锋的机会,在场的还有兔子。开始狼与狈还勉强的伪装,装腔作势的给兔子看,但当谈到事情的正题时,狼与狈都本性大露,二者刀枪相交,但不好明说火药发泄的原因,因为坐在一边的兔子曾是他们共盟的对象,而这些却都收在了兔子的眼里,因为这只兔子不再是以前的那只天真的兔子,她是曾被无数次推上断头台的那只兔子!即使他再纯真,她也会在经历了无数次的生死中感悟到世界的那份黑暗!
这就是新版的狼狈故事,现在还不算故事真正的结局,不知道故事的结局到底会怎样,但他们现在要攻击的对象除了兔子,还有对方!想想都替他们累!而那只兔子,将永远是他们无法击垮的对象!因为兔子相信,邪不胜正!
三四年级的时候,暑假里,我是假日小队队长,离放假只有十几天的时候,我想起了要假日小队的活动了。我想起了我们学的课文,有一篇关于鲁迅的',我便和叶晨浩商量:“我们去鲁迅的故居怎么样?”我说,“你知不知道在那里啊?”
“好像在萧山吧!”叶晨浩说。
“那我们去那里吧!”
“好的。”
我召集了我们假日小队的所有人,一起向萧山进发。朱华栋妈妈,带着我们在萧山左转右转,也没有发现,同学们问我,是不是在萧山啊?我说:“其实我也不是很确定的,是叶晨浩告诉我的。”看着同学们略有责备的目光,我不禁低下了头,脸微微红了起来,整个身子正在发烫。这时,我猛然想起以前老师告诉过我们的,鲁迅的故居是在绍兴的,这让我和叶晨浩陷入了尴尬的境界。
最后,还是朱华栋的妈妈解了围,说“我们去湘湖玩好了。”于是我们去了湘湖玩了一个下午才回来。
这难忘的尴尬,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认真,一定要了解清楚了再做,不可以像我这次一样,没了解就盲目地去做。
自从我辞了围棋的那份“工作”后,心里一直都非常不舒服。尤其害怕见到赵老师,怕他会用怪异的眼光看我,更害怕会对我指手点脚,并说一些不好的话。其实,我也不愿意呀!可父母之命,哪敢不从呀!可我得到的后果却出乎我的意料。
星期五下午第一节音乐课,我和骆洋洋准备先去买一点东西,然后再去上课。我俩一路聊得挺开心的,后来我眼晴一路上“扫描”过去,忽然在一个地方定住了——赵老师。我脑子一片空白,只有一个字“闪”。可惜太迟了,他已经看见我了。没想到,赵老师他和蔼地冲我笑笑,我连忙也把笑容传达过去。他走过来,脚步赋有节奏感。当他走到我面前时,我心里仿佛打翻了五味瓶,各种滋味一齐涌上来,真的好尴尬!更没想到的是赵老师先打开话匣子的,他笑眯眯地说:“怎么?你去上音乐课啊!”我也似乎全然没有意识到什么,居然依然象以前向前那样撒娇地说:“对啊!”接着他又问似非问地说:“你歌唱得那么好,怎么还要去上音乐课?”哦,我敬爱的赵老师啊,你说得太让我感动了,讨厌的泪水已经在我眼眶里打转了,怎么也控制不了,幸好我低下头,才没让他发现。我知道那时候,我嘴巴张了许久,才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没办法呀!”后来我们俩就擦身而过。
事后,我想了许多。这件事情过去之后,让我对赵老师更加了解,它让我看到了在尴尬背后的一颗豁达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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