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拾一片光阴,诉与你听。
人生的平凡、平淡、平庸,常归因于一个字:怕。怕得到的会失去,怕转身了就是永别,在怕中畏首畏尾的裹足不前。人生也就一条路,走一步有一步的景观。上帝不会眷顾谁,你有勇气放弃,才有机会得到。
缘分来了就无以阻挡,散了就落花流水。有缘且珍惜,无缘莫停留。不强求是一种境界,慈悲是一种修为。
物是人非,繁华依旧。
昼与夜是黑白世界,哭与笑是苦乐人生。人生的轻松,就是能在这个喧嚣的尘世,不用献媚于谁,也不必跟谁说讨好的话,他玩他的,你活你的。与其要别人看好,不如自己活到好看。
有三样东西有助于缓解生命的辛劳:希望,睡眠和笑。
不管所得是什么,憧憬的生活却永远在别处——这也就是人类的弱点吧。羡慕别人所拥有的,却是不知自己手中握着别人想要的。从今天起,你要做的是做自己想做的,羡慕自己,珍惜所拥有的。
旅行,是心灵的阅读,而阅读,是心灵的旅行。
很多事都介于“不说憋屈”和“说了矫情”之间。刻意去找的东西,往往是找不到的;天下万物的来和去,都有他的时间。世界上最酸的痛是,看着曾信誓旦旦说爱自己的人,转身爱了别人。
遇见的一部分叫做缘分,另一部分,我们叫它劫数,有命中注定就有在劫难逃。
有幸福就不要像足球一样被踢来踢去,有烦恼就不要像珠宝一样不愿撒手。人的一生就像是一个抛物线,不论你飞的再高再远,最终还是要着陆的。一个人的目标定的高,他就必须付出他的辛劳和汗水,即使经过全力打拼仍不能实现,但至少也比他人走的远、实现的多。
让阳光照进来吧,对它露齿微笑;会微笑的人永远不会输,只皱眉的人从来不会赢。
接受孤独,接受失去,接受自己是不完整的,偶尔还会被变故打败。也许接受是难以下咽的,但在无法承受的时候,要学会放过自己。
把日子过成诗,简单而精致。
命运的一种觉醒,是一种开始,一种继续。每个人都能会成长,但不是每个人都会成熟。成熟的人,不为得而狂喜,不为失而痛悲,竭心尽力之后,坦然接受而已;成熟的人,不因功成名就而目中无人,也不因籍籍无名而卑躬屈膝,持一颗平淡的心,不卑不亢地生活。成熟的人,能够担当,懂得感恩。
爱得热烈,未必守得长久;爱得平淡,未必无情无义。
生命的意义就是在于我们如何坚强的活,越是成长越难得到朋友。你很难再愿意去屈就和妥协别人,很多人轻易地热闹群聚着喝酒吃饭高谈阔论,即使不了了之彼此心里也没有丝毫留恋。这是社交动物的方式只要不谈感情就很干脆。人与人之间的那份郑重而留恋的对待,也许已经是奢侈的事但值得追寻。
花样年华,多的是机会和诱惑,缺的是马不停蹄的错过,轻而易举的辜负,不知不觉的陌路。
不曾留意,窗外的樱桃树已结满了红红的樱桃。只是爷爷某一次从树上摘下几颗樱桃,我才惊奇地发现:它结果实了。咀嚼着酸酸甜甜的樱桃,我悄悄靠近了樱桃树。树上的红果实许多肉已没了,只留下一个个空空的核;有些只留下半片肉,另一边如削掉了一般,连接处已经有了黑色;有些还完整的,青青的小小的,像是害羞的小孩,半躲在树叶后面。是谁吃樱桃不摘下吃,竟直接吃完将核留在树上。是鸟吧,人总不可能。我一边胡乱地猜测着,一边退入了楼梯,站在窗台处,等待着真相浮出水面。
不一会儿,飞来了一只白头翁。要不是它头顶一抹白色,我还真发现不了。只见它藏入了一片绿色之中,一抹白色怱高忽低地跳跃着。透过树缝,我看见它脖子一伸,一缩,一伸一缩,正啄着一颗樱桃。尽管樱桃小,它却啄了几分钟才罢休,一点也不觉得累,还满满地透着快乐。我一直凝神着这一全过程,突然觉得,阳光好美好!
是呀,好美好,好快乐!似乎在这里,我放下了全部,烦恼也烟消云散了。生活夹带着酸甜苦辣,你要学会换个角度凝视生活,那生活更多的就是甜,是一种“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自在与快乐。
一顿饭,包含了爷爷对我在锅碗中的.爱;一个红叉,是妈妈在墨水中对我爱的独白;捡起一支笔,更是同学们从内心欲呼而出的友谊。而这,都需要凝视的。
这凝视,是心灵与心灵的告白,是爱与爱的激烈碰撞,更是不能用言语来形容的。它不是单纯的看,仔细的看,而更要用心地去体会。凝视,凝视生活,以及生活的角角落落。
我很喜欢丁立梅在《风会记住一朵花的香》中写到的:生活,原是马不停蹄的奔跑,其实停下来,才是生活最美好的诠释。是呀,现在,我们总会以太忙自居,去草草扫视生活,却渴望得到生活的快乐。殊不知,,停下来,凝视生活,去闻一闻花香,用心听一听书的心跳,才是生活的最高境界。
——这一年,我们都需要他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哈罗德,一个退休的老人,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就这么过去了——直到那封信的到来,那封改变了哈罗德一生的信。
一个人,六十多岁,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他仅靠着一双帆船鞋,和一个必胜的信念,走路横跨整个英格兰——去救一个已经病入膏肓的患癌女人。
在这八十七天里,这六百二十七英里的路上,他坚守过,迷茫过,快乐过,绝望过,质疑过,相信过。人生路上的酸甜苦辣、风风雨雨就在这一路上全部呈现;人性的善良与坚持,也在这一路上绚烂绽放。
儿子的自***让他痛不欲生,妻子的冷漠又让他无力面对生活。与生活的关系开始逐日下降,他开始不信任生活,直到收到一封信,他工作时的女同事奎妮·轩尼斯的信,他才开始对生活有了充足的信心。
哈罗德,一个男人,六十多岁。他安静,却不沉默;他寡言,却不怯懦;想过放弃,却并不放弃。这一年,在这个充满喧嚣的世界里,我们需要信念,也更需要他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每个人,在生活中,或坎坷,或挫折,都要像哈罗德一样,有一个信念,以它为目标,去前进,去进步,就算没有完成,它也会带给我们许多心灵上的收获。
就像哈罗德一样。
“逐臭之夫”字典上说:“犹言不学好下向之徒。”这与我们要讲的无关,接着解“喻嗜好怪癖异于常人”,就是此篇文章的主旨。你认为是臭的,我觉得很香。外国人人亦言“一个人的美食,是另一个人的毒药”,实在是适者珍之。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榴莲了,强烈的爱好或特别的憎恶,并没有中间路线可走。我们闻到榴莲时喜欢得要命,但报纸上有一段港闻,说有六名意大利人,去到旺角花园街,见有群众围着,争先恐后地挤上前,东西没看到,只嗅到一阵毒气,结果六人之中,有五个被榴莲的味道熏得晕倒,此事千真万确,可以寻查。
和穷困有关,中国的发霉食物特别多,内地有些省份,家中人人有个臭缸,什么吃不完的东西都摆进去,发霉后,生出碧绿色的菌毛,长相恐怖,成为美食。
臭豆腐已是我们的国宝,黄的赤的都不吓人,有些还是漆黑的呢。上面长满像会蠕动的绿苔,发出令人忍受不了的异味,但一经油炸,又是香的了。一般人还嫌炸完味道跑掉,不如蒸的香。杭州有道菜,用的是苋菜的梗,普通苋菜很细,真想不到那种茎会长得像手指般粗,用盐水将它腌得腐烂,皮还是那么硬,但里面的纤维已化为浓浆,吸噬起来,一股臭气攻鼻。用来和臭豆腐一齐蒸,就是名菜“臭味相投”了。
未到北京之前,被老舍先生的著作影响,对豆汁有强烈的憧憬,找到牛街,终于在回民店里喝到。最初只觉一口馊水,后来才喝出香味,怪不得当年有一家名店,叫为“馊半街”。不知者以为豆汁就是大豆磨出来,像豆浆,坏不到哪里去。其实只是绿豆粉加了水,沉淀在缸底的淀粉出现灰色,像海绵的浆,取之发酵后做成的,当然馊。
南洋有种豆,很臭,干脆叫臭豆,用马来盏来炒,尚可口。另有一种草有异味,也干脆叫臭草,可以拿来煮绿豆汤,引经据典,原来臭草,又名芸香。
这些臭草臭豆,都比不上“折耳根”,有次在四川成都吃过,不但臭,而且腥,怪不得又叫“鱼腥草”,但一吃上瘾,从此见到此菜,非点不可。
洋食物的臭,不遑多让,他们的生火腿就有一股死尸味道,与金华的香气差得远,那是腌制失败形成,有些人却是要吃这种失败味。其实他们的腌小鱼(Anchovy和我们的咸鱼一样臭,只是自己不觉。
日本琵琶湖产的淡水鱼,都用发酵的味噌和酒曲来腌制,称为“Nuka Tsuke”,也是臭得要死。初试的外国人都掩鼻而逃,我到现在也还没有接受那种气味,但腐烂的`大豆做的“纳豆”,倒是很喜欢。
“你吃过那么多臭东西,有哪一样是最臭的?”常有友人问我。答案是肯定的,那是韩国人的腌魔鬼鱼,叫作“虹”,生产于祈安村,最为名贵,一条像沙发坐垫一样大的,要卖到七八千港币,而且只有母的才贵。腌好的虹鱼上桌,夹着五花腩和老泡菜吃,一塞入口,即刻有股强烈的阿摩尼亚味,像一万年不洗的厕所,不过像韩国人说的,吃了几次就上瘾。
天下最臭的,虹鱼还是老二,根据调查,第一应该是瑞典人做的鱼罐头,称为“Surstrommlng”。用鲱鱼做原料,生后让它发霉,然后入罐。通常罐头要经过高温***菌,但此罐免了,在铁罐里再次发酵,产生强烈的气味,瑞典人以此夹面包或煮椰菜吃。
罐头上的字句警告,开罐时要严守四点:一、开罐前放进冰箱,让气体收缩。二、在家中绝对不能打开,要在室外进行。三、开罐前身上得着围裙。四、确定风向,不然吹了下去,不习惯此味的人会被熏昏。有一个家伙不听劝告,在厨房一打开,罐中液体四溅,味道有如十队篮球运动员一齐除下数月不洗的鞋子,整个家,变成名副其实的“臭屋”。
快要立夏了,布谷鸟的叫声,不绝于耳。天真的热起来了。
从清明到谷雨洗衣是最爽快的一件事。春季的四月和秋季的10月是一年四季里最舒服的季节。10月犹如一杯清酒,甘冽,爽口。而四月却是一杯二锅头,浓烈,上头。但他们都让你舒服的过隐。
不用说这个月份水是最好的了,一天一个太阳,一天一个水温,三阳开泰,岸柳青青,草长莺飞,沿河两岸被水滋润的舒坦。无论你是走到哪儿都能让你一屁股做下去,打一个滚都是可以的。一个地方,一条河,他就变成了村庄,河上横加一座桥它就变成了集镇。喝的哪里的水,流的就是哪里的血,哪里就是故乡。我就是黄洋河 的血脉。
四月的河滩上,日日响晴的话,就没有一天不是热闹的,花花绿绿的衣服,被褥,床单,横七竖八,而又有序的排列在草坝子上。女人们整整齐齐的一排,洗衣石支得稳稳当当的。母亲每一次选中那块石头都要“翻新"才坐起来,舒服而又利于使劲,那股认真劲不亚于上战场的士兵检查它的武器。这或许就是家庭妇女展现自己的一个平台。母亲曾说过:洗衣做饭就是女人终身的职业。有的女人做出了味道,有的女人人却做出了绝望。
一河两岸的女人们叽叽喳喳的诉家常,河道浅而宽,那嬉笑,怒骂,愤恨,得意,河都一股脑的承载去,棒捶砸的咚咚响,力量大而有节奏,话说到愤恨处,不免在加把劲。小孩三五成群的在河坝上玩,得注意了草坝上晒满了东西。那床单被罩都是刚出水就被两个人一起使劲拧干,抖展开来,平铺在草坝上,那五颜六色虽然旧些,可被洗的发亮,太阳地下氤氲这一股浓浓而清新的山丹丹牌洗衣粉的香味。傍晚十分更是有中学生们,谈情说爱的小青年来此一聚。我们就被父母乖乖的叫回家去。走在田坎上,我们成了蒲公英播种的使者,麦子渐渐的伸出了麦芒,手平搭在上面痒痒扎扎的。叫四娘的那个矮女人,总是在她的菜园子摆弄,不是除草,浇水就在上粪,黄瓜刚刚上刺儿,细嫩嫩的,那个时候最好吃,有一股清香的.黄瓜浆。茄子还是个雏,弯的像个大写字母c,辣子可是长得好,炒个青椒肉丝配上手擀凉面,醋汤,黄瓜丝,蒜泥,油泼辣子,一碗绿豆汤,立夏时节我和父亲蹲在门槛上有滋有味的吃起来。
立夏以后渐渐农忙,天气热起来了,洗衣服的人就少了,都是瞅着傍晚十分那点空缺,快战快决,没人拉家常了,家里是一大堆的活要做,天热的也没有以往的那股休闲劲和自在了。
孩子偷偷下河洗澡了。我们就在这条河的伴随下渐渐的成长了。
大点儿出去上中学,渐渐的疏远了它,它也似在愤恨。慢慢的由于经常涨水,河道两边的坝子被冲的坑坑洼洼,也不大好洗衣服。而自来水,洗衣机也渐生了与河的隔膜。两岸杂草丛生,学校也禁止孩子下河。不久退耕还林,两边又种了密密的速身杨,如今已经是遮天蔽日,有时大白天的一个人下河竟冷清的很。
虽是这样,但我从未曾离去,同是一条河,我现在竟住在了它的上游,人生中最好的10年光阴,还是没有离开它的滋养。这也许就是一个人的缘分和一个人的命运。生于斯,养于斯。这个命运像是打断骨头连着筋。无论梦想要怎样的飞翔,却始终没有走出它的视野以外,也许根本无法走出,这里有你年迈的父母,有你的兄弟姐妹,至亲至爱,有叮咛和太多的牵挂。弹指一挥间,青春将慢慢的逝去,逝者如斯夫。感悟没有什么能承受的了时间的无情而无动于衷。无情又似有情,生命是短暂的可生活却是无限的,就像这一条河不知它就这样弯弯曲曲的,永不停歇的要去哪里,可无论怎样他已经流到到了我的生命深处。
看这本书就像哈罗德的路程一般,走走停停,最后终究到达终点,然后继续。看的很费劲,带着些压抑,然后长呼一口气,终于看完了,哈罗德的“朝圣”之路也结束了。
一封信,一个契机,一个女孩儿的话,让哈罗德莫名开启了一段路程。或许很突然,或许早已注定。长久以来内心的束缚,无法逃离的生活,感受不到真实的自己,就在某个时刻,瞬间的念头爆发出来,转而变成信念。这段路程,他回忆了他的童年,他的母亲,他的戴维,他的莫琳,他的朋友奎妮,当然还有曾经的自己。路上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和故事,和他们不为人知的面孔。以及到后来,一堆想要与他同行却没那么纯粹的“朝圣者”。哈罗德挣扎在现实与回忆,亦或是梦境中。有过迷茫,有过沉浸在大自然的快乐,有过放弃的念头,有过突然找到这段路程意义的豁然开朗,有过在一群同行者中的迷失,也有过临近终点前的崩溃。还好,他还是做到了,带着初心。最后的他,看到了依旧等着的奎妮,与想象中的情境并不太一样,自己的信念还是没能抵过现实。隐约中看到自己的朋友,等到了他,奎妮离开的很安详。莫琳陪着哈罗德,与奎妮告别,陪着他继续,一切似乎还是一样,但又却不一样了。
这段路程里,哈罗德找到了真实的自己,他爱着自己的儿子和妻子,爱着自己的朋友,愧疚于过去的行为,也终于直面那个自己,和莫琳一起,结束了一个人的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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