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零零”清脆的放学铃响了,我收拾好书包,出了校门,往家的方向走去。路上的车辆来来往往,热闹极了。
“哇哇……“一阵哭声传入了我的耳中,我不由自主地停住了脚步,原来是一个坐在母亲自行车后座上的小女孩的小脚绞进了正在飞快转着的车轮里。小女接痛得直叫妈妈,而她的妈妈急得似乎没了主意,一会儿打电话,一会儿又拔拔小女孩的小脚,小女孩更痛了,哭得越来越厉害。妈妈没有方法了,只好劲使地用手掰钢条,想把钢条弄弯,好让女儿的脚能拿出来,可是无论她怎么弄都弄不弯坚硬的钢条,小女孩胖胖的小脚一动也不能动,死死地卡在里面。
束手天策的妈妈只好向围观的人们求救,人们都十分焦急,纷纷议论起来。有的说找修车的人来把车轮子的那几根钢条剪掉,有的说把车轮子拆掉,慢慢地把小女孩的小脚拿出来,还有的说让警察来帮忙。正在这时,有三个青年不约而同地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只见一位穿着黑色外衣的青年手里拿着钳子,另一位穿着穿着绿色衬衫的青年手里拿着扳手,只有一位穿着白色衬衫,长着斯斯文文的青年手里拿着螺丝刀。
他们都是帮忙小女孩和她的妈妈的,穿黑色外衣的青年蹲在自行车前面,用钳子把本轮的钢条剪断,穿着绿色衬衫的青年扶着车轮,穿白色衬衫的青年拿着扳手和螺丝刀把轮子上的螺丝一颗一颗拆下来。他们三个人互相配合,路上的行人也来帮忙,小女孩的哭声渐渐小了,刚才紧张的气氛也轻松多了。他们轻轻地把小女孩已经肿了的小脚拿了出来。周围的人都松了一口气,小女孩的妈妈正要向三个青年道谢,可他们早已悄悄地离开了。夕阳染红了整个大地,也染红了我深感激动的心。
今天下午我放学回家,妈妈冲我神秘的一笑,我觉得很奇怪,心想:肯定有什么惊喜。果然不出我所料,妈妈像变戏法一样变出一部手机。我想我是在做梦吧!我兴奋地接过手机,拿起来就要打,马上给爸爸打了个电话声音很清晰。那个手机很漂亮,机身是粉红色,非常亮丽,键盘是灰色的,而且是彩屏的。
它的功能有很多,不仅可以打电话。还能发短信。摄像。照相呢!还有许多功能我不会用。要把它搞懂还需要时间。
总得来说我特别喜欢这部手机。
如果我是小华。今天值日,我会把小龙的名字记下来。因为,我不记他的话,他会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错误。我相信,老师会支持我的。如果同学们责怪我的话,我会告诉他们,我这是在帮小龙,也是在帮咱们的班集体。如果我没有记小龙的名字。我们即使得到了纪律小红旗,那也不是我们真正的荣誉。那是我们用谎言取得的。
我们做人要诚实,“诚实是金,努力是银”。做事要不讲私情,要做一个合格的、值得老师信任的值日生。
我告诉别人我喜欢阴天,喜欢风吹起我刚洗过的健康的头发,喜欢均匀柔和的白色天光从天幕渐渐浸染下来。
其实一切都反了。
事实上我害怕阴天了里那股阴冷的味道,因为我的激情会被屋外不痛不痒病怏怏的天气吸收殆尽,阴天像是块吸收生气的超级大海绵。
我喜欢阳光明媚的日子,阳光照在皮肤上热辣辣的感觉异常清晰,我可以一边挥动羽毛球拍一边幸福地流汗。
这是小四说过的话。
不知道是不是看了太多小四的书受到他的影响太大,还是我本来就是如此,总之看到他这句话时我愣了三秒钟,然后我有种找到知音的激动感。我觉得这句话简直是在说我。我喜欢晴天,喜欢阳光照在身上的暖暖的感觉,这于我是一种幸福的享受。不过我觉得我和小四还是有不同的地方。因为我想我并不很讨厌阴天,只是吹起冷风时我会忍不住皱起眉头。阴天的风很可怕,冷冰冰的,恐怖的寒意直穿到骨子里,我一直在想地狱的风是不是这样的。阴天会让我失去所有的活力,真的像小四说的那样,阴天其实是阴天像是块吸收生气的超级大海绵。每到这种时候我就有种想自***的冲动。
说实话我觉得夏天的日光也很可怕,我喜欢晒太阳,但并不代表我喜欢被烤焦。我喜欢淡淡的阳光,不冷不热,但是很温暖,不会像夏天的阳光那样刺眼明亮,相反的,就像一个温暖的\'笑容,让我觉得很安心。
小四走的是极端路线,我是走中间路。
我喜欢在有风的晴朗的中午骑着自行车在街上晃悠,风吹起我刚洗过的健康的头发(这句是抄袭前面的~~~~~~~),我的长头发在空中飘扬得很好看。阳光轻快地洒下来,接触到我脸上的皮肤,我很享受地闭上眼睛。阳光照在我脸上的时候,总会让我产生一种想睡觉的感觉。
如果把一个人的心情好坏比做阴晴天的话,我觉得小四的阴天总是比晴天多。我在他的书里看到了太多莫名的感伤,太多青春的伤口和他的无边的寂寞。他笔下的人物或善良纯真或干净忧郁,这点不重要,但到了最后的结局是接近残酷的惨痛。而他的文字里大片大片的忧伤弥漫,寂寞的灵魂飞扬。作为一个乐观的人,我不能理解他的忧伤,青春本应是激情快乐、充满幸福的,为什么他文字里的青春竟是这样地忧伤疼痛?在我的世界里,阴天和晴天是成正比的,受到小四的影响,我有时候也会感到没由来的忧伤寂寞,这是我哭泣的理由之一。不过我和他的不同之处在于我很率直,心情不好的时候决不会勉强自己在别人面前强装笑脸,而是像个孩子似的大哭一场,这样所有的不快乐就都会消失不见。小四很不快乐,可是他在别人面前永远是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
这样的本领我学不来。
所以我只能在很多人面前对着天空大喊:“我爱晴天!”
《绿山墙的安妮》是加拿大著名女作家露西·莫德·蒙哥玛丽的作品。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安妮的小女孩的成长故事。安妮长着一头自己讨厌的红发,有满脸的雀斑,她自幼失去了父母双亲,是一个没有任何亲戚的孤女。在安妮11岁这年,她阴阳差错地被凯思伯特兄妹领养,从此来到了绿山墙农场。但是农场的女主人玛瑞拉起先并不喜欢她,只有男主人马修疼爱安妮。后来安妮乐观、好强、热情、敏感、直率的性格,满脑子的天真梦幻和时常的出格言行让玛瑞拉改变了对她的看法,还博得了邻居的喜爱。虽然安妮的快言快语和粗心大意让自己常常惹祸,吃了不少苦头。但最终她努力考上了女王学院。为了照顾玛瑞拉,她放弃了学业。
我被安妮天真活泼的性格吸引了,特别是她幻想的爱好。安妮刚来绿山墙农场,跟着马修坐马车时,路两旁正值花季的樱桃树和修长的白桦,都能让她喋喋不休地幻想着它们的名字。当马修不幸去世时,安妮毅然退了学,放弃了学业与梦想,回家照顾玛瑞拉。这个瘦小的女孩,是那么坚强乐观,懂得感恩。
相比之下,现在的小孩在父母的娇宠下,显得那么自私脆弱。一旦碰到些小难题,就措手不及,一心依赖于父母。在感恩这个话题上,他们和安妮也是天壤之别。如果他们像安妮一样,对学习有积极上进之心,笑对生活,有乐观之心,坚强面对失败,感恩对待亲人……那这个世界就会充满温暖。
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希望,相信生活充满阳光,那么生活就会有阳光;我们向生活微笑,生活也会向我们微笑。只要我们时刻乐观坚强地面对生活,面对整个世界,那你就会发现,每一天的阳光都很灿烂!
我最难忘的一件事就是徐州之行了。
我们先去一家旅馆住下,然后就出去找我阿姨了。由于我们不熟悉那里的地形,所以我们找了大半天才找到的阿姨。到了晚上,阿姨开车带我们去动物园看见了非常漂亮的夜灯。
第二天,我们到金龙湖公园等阿姨,阿姨来了之后我们又围着公园转了一圈。晚上,阿姨去大润发给我买了礼物,然后我们去火车站坐火车回了家。
瞧,我有我最难忘的一件事,你有吗?
有一份记忆一直珍藏在我的心中,时刻激励着我,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我与父母亲来到柳城县,替先人扫墓。我们爬好几座山头去祭祀先人,一路上伴着绵绵细雨。不知为什么,有一种很沉闷的感觉涌上心头。
我看到一所学校,准确的来说那并不能组成一所学校,因为整所学校也只有一间教室。放眼过去,学校的操场也不过一百平方米左右,正前方有一根修长的竹竿,上面飘扬着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
看看教室里面,差不多跟操场一样大,只不过是多了几张桌子几张凳子而已,教室前方的墙上有一块黑板,似乎用了很久的样子,仅此而已。与城里教室不同的是,那里没有我们这般新的桌椅,没有灯,没有吊扇。天气阴的时候,那里的孩子只有在黑暗中学习,天气热的时候他们也只有忍着炎热学习。
当我问到三舅妈为什么不装电灯和电扇时,她的回答让我很吃惊:“装了电灯电扇有什么用?他们付不起电费。对于他们来说,能读书就已经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了。”顿时,我惊愕了,用他们的学习环境与我们相比,我仿佛身在天堂一样。
回去的路上我一言不发,思索着这次我的收获:祭祀了先人,欣赏了百年大树,喝过了清凉的井水,更加体会到了我当前的学习环境是多么的优越,也许我该努力了。
这份深刻的记忆我一直珍藏着,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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