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初中后,每天除了穿梭与茫茫的题海之中,回旋于繁杂的考试里,便没有什么特别了。但即使如此,我们也搞了搞气氛,打破这种无聊的气氛。
上体锻课了,我们欢天喜地地来到了操场上,我们各自玩起了篮球,美式足球,羽毛球,乒乓球,单杆……,操场上顿时热闹起来,大家都玩得热火朝天,好像要和太阳比一比。
我始终觉得最好玩的是羽毛球,由我,晓晓,小英,小陈,陈佳鹏,何翰文,张安哲等几位“阵容强大”的羽毛球爱好者,大家开始了这次比赛。
首先,是我和小陈VS小英和晓晓,你们别看张超矮小,他满自信心地说:“我一定会赢你们的。”他真是“少年充信”,我们开始比赛,是5分制,由我们先发球,只见张超一手拿起球,一手拍过去,晓晓也来了一个“扣***”,把球使劲地拍过去,我站在后面,也来了一个“长驱直入”,把球像旋风似地拍过去,小英来了,她三步并两步,来了一个“雪中送炭”,温柔地拍过网,张超眼疾手快,他飞跑到网前,也来了一个“世界球”,把球轻轻地送过去,晓晓一个不小心,把球给漏在地上。我们赢了个漂亮的一分,张超激动得满脸通红,手舞足蹈,他果然是名副其实的。第二局,第三局…,我们连连得分,频频命中,而晓晓她们也不甘示弱,咬紧牙关地和我们打到低,多少次,我们不相上下,同学们的眼睛都盯着在旋动的球,球在飞动,大家的眼睛也不停地转动!最终,我们胜利了,真令人荡气回肠,多么扣人心弦啊!
最精彩的该是陈佳鹏他们呢!是张安哲和徐志VS陈佳鹏和何翰文。由于张安哲和徐志太天渊之别,次次只有徐志奋身而出,而张安哲也掀开他神秘的面纱-在徐志后面做贴身保镖,他们打得难分高低,眼看只有1分之差了,可张安哲只像“墙壁怪”似呆呆地站在网前,球飞过来了,他还无动于衷地站在那里,而徐志吓得一直跑向前,一拍,不过网,又追上前,两拍,又不过,他直喊“我拍,我拍!”拍到徐志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球才乖乖地飞过去,何翰文趁火打劫,把球直送对方脑后,终于获胜了。徐志在那里高举双手,“OH,MYGOD!”然后,就冲向张安哲,紧捏着他的脖子,可张安哲也是无动于衷,只是冲着大伙笑了笑,气得徐志头上冒烟,顿时,场上发出了一阵爆笑声。这时候,空气好像凝结了,只有我们那精彩的动作,起落的双手,欢欣的笑脸,激动的眼神……
我们的校园座落在交通便利发达的地方,是一个美丽的花园,也是我们的乐园。
左边是绿色的塑胶足球场,在阳光的照射下简直就是绿油油的草地。环绕她的是火红的200米跑道,拥抱着绿草地,在蓝天的衬托下,色彩与形状融为一体。右边是篮球场,许多同学在这里打着篮球,生机勃勃,充满朝气。再往前走,眼前一片明艳,便来到了花圃了。
“秀丽的芜湖黄山路上,美丽的校园是北塘。”北塘小学是一座百年名校,她不仅历史悠久,而且还是一座芜湖市独一无二的现代化校园。
校门口,“北塘小学”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是那么醒目。全自动银灰色推拉门,显得高雅大方,有一股浓浓的书香味儿。
一入校园,便是笔直平坦的沥青路,不宽不窄,恰到好处。路的两旁,一左一右,安然地躺卧着红绿两色的操场,是那么地有趣而又和谐。左边是绿色的塑胶足球场,在阳光的照射下简直就是绿油油的草地。环绕她的是火红的200米跑道,拥抱着绿草地,在蓝天的衬托下,色彩与形状融为一体。右边是篮球场,许多同学在这里打着篮球,生机勃勃,充满朝气。再往前走,眼前一片明艳,便来到了花圃了。花儿们在这里舒展枝叶,仿佛是一群少女正在尽情地舞蹈;它们争奇斗艳,红似火、粉如霞、白如雪,黄似金,美丽极了。
操场后面是教学楼。她的颜色是鲜艳的橙红色。教学楼可分为三栋。前两栋主要是同学们上课的地方,后一栋则是各式各样的功能室。如果让我说说最让我熟悉的,要数机器人室了。它里面有乐高机器人、紫光机器人、能力风暴机器人等等。我们在这里编过程序,而看到机器人轻便地走动,就是我最开心的时刻。
三栋教学楼是用走廊连接起来的,互为关联。走廊上,跳绳在不停地飞旋着,同学们在快乐地嬉戏着。一旦上课的铃声响起,教学楼顿时一片寂静。老师夹着课本快步走上讲台,整整齐齐的课桌椅上举着要求发言的小手。同学们在专心致志地记着笔记,聚精会神地听讲,积极踊跃地回答问题,这里就是知识的海洋。
教学楼后面是后花园。花骨朵中开出了鲜艳的花朵,有粉红的、深红的、淡红的……五颜六色,异常美丽。看,这儿有一朵花,正从叶子里伸出了胖胖的小脸蛋儿,东瞧瞧、西望望,大概发现了什么新鲜事儿,又如正在对我们点头微笑吧。到了花谢的季节,那些耷拉着的花朵,像调皮的孩子做错了事,低下了头,等着挨批……
我们的校园是现代化的大花园,又是知识的天堂。听,悠扬的歌声正在校园里回荡。我们在这里放飞理想,我们在这里准备展翅飞翔。这里,一定会记录着我最美的童年生活!
青春的灿烂刚刚开始,王小就成了没人要的孩子。父母闹离婚,最大的包袱便是他,他被父母踢过来踢过去,最后还是他自觉地滚到了奶奶家。
奶奶家很温暖,只是叔叔婶婶看他的眼神很冷漠,小表弟因为他抢了自己的床,总是对他充满敌意。王小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孩子,他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很可笑,他的生存更加可笑,既然是个天大的笑话,他为什么还要去学习?不如去玩,去闹,去泡属于自己的青春。旷课成了他的专利,班主任刘老师几次堵在他家门口想和他谈谈,可他见到老师扭头就跑,不是怕,是怕老师没完没了的唠叨,父母都不要他了,老师又算什么?
最近王小常去一间网吧,用自己在工地里赚的钱包宿,第二天去网吧附近的超市去买吃的。今天他买了一个面包一包烟,给钱了,刚要走,店主叫住了他说:“你回来!你刚才偷东西了。”
“我没有。”王小本能的反驳。老板那里肯信,抓住他的衣服不让他走。不一会就围了一大帮人,老板嚷嚷着,说他偷了东西,这些人一看王小邋邋遢遢流里流气的样子就不像好人。他们几乎认定老板的话是对的,都在指责王小是小偷。
就在王小和老板拉拉扯扯的时候,王小看见班主任推开众人走了进来。他把王小拉到身后问老板:“你凭什么说他偷了你的东西?”
老板理直气壮的说:“哼!我看见了。我说你是他什么人,为什么替他说好话?”刘老师说道:“我是他的老师,我绝对相信他没偷你的东西。”这话让王小一愣,心里像是流过一段暖流,眼圈都红了。老板还是不依不饶,对他这个老师完全不放在眼里,推开他要拉王小。刘老师阻止了他问道:“你屋子里不是有监控嘛!你打开监控让我们看看,我就不相信我的学生能偷你东西。”说完扯着老板去开监控。
老板有些心虚和王老师走进店里,有些好事的人也跟了进来,老板打开监控,从王小进来开始看看监控录像,一直到王小付钱后老板抓住了他,期间录的清清楚楚,王小没有偷他东西,是老板见王小不像好人不想让他再来光顾而冤枉他。真相大白之后,王小和刘老师走出了超市,王小小声说:“老师谢谢你,不过你就不怕我真的偷了东西吗?”
“你不会,我知道钱是你在工地赚的,我还知道昨天你把身上唯一的百元钞票给了一个小乞丐。”“刘老师你跟踪我?”王小惊讶。“是呀!”刘老师微笑。“为什么?”“没有天生的坏孩子,也许是命运给你的人生道路上声铺了一层坎坷,可我相信你能过去。”
迎着刘老师鼓励的目光,一丝希望在王小的心底缓缓燃起。
步入忙碌的初三,为未来努力拼搏,纵然路在脚下,也要记得抬首,因为,最美的风景,在湖景。
我留恋湖景静谧悠长的小道。
初晨,阳光暖暖地亲吻着湖景小道时,两侧矗立的绿树在地上投下一片片淡淡的阴影,或疏或密的绿叶随微风轻轻摇曳,在阳光的包裹下,显得更加娇嫩可人。
清晨,人影疏落时,每每沿着校园的小道行走,都觉得神清气爽,满怀好心情开启一天的学习之旅。
夜至,小道上似有谁擦着夜的火柴,将两旁的路灯排排点亮。最爱在此刻,踩着自己隐隐约约的影子,漫步于其间,任一天中沉淀的冗杂心绪,随晚风飘散……
我痴迷湖景变幻多姿的天空。
风寂然时,云一丛丛地布满苍蓝的天,缝隙中透着残夜与晨曦交接相织的色彩,灰里透白,白里透蓝,丝丝相连,如一帘轻纱,诠释着冷色调的震撼之美。若我惆怅失落,若我悲伤沮丧,若我心烦意乱,这无言的风景总能将心安抚,将杂念一扫而空……
当阳光热烈时,天便变得蔚蓝,蓝得如海,蓝得令人心悸。云最爱在此刻变装了。有时一缕缕的飘浮在空中,仿佛被一双纤巧的手任意撕薄、拉长,缥缈而零散;有时一团团的挂在天空,犹如朵朵洁白的棉花遗落在一片蓝色海洋中;有时缠绵成一大片,遮蔽整个天幕,却纹理有致,层层灵动,举目望去,似白色的海浪在荡漾,撞开一道道“涟漪”。这壮丽的风景,常能令我保持一颗乐观、从容、坚定、勇敢的心,去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哪怕只看一眼,也足矣。
夕阳时分的湖景,火红的落日缓缓下沉,散遍余晖,绚烂了整个苍穹。满天都是橙与红的交融,美得如同一幅绝美的水彩画。云彩披着红衣,如浸染上的水彩一般,令人叹为观止。值得庆幸的是,这番美景,只需几步走出教室外,昂首,便可一览无余。落日即将西下前竭力散发的耀眼光辉,教会我在挫折前不气馁,在失败前不自弃,要坚持不懈地努力,绽放最美的光芒!
我亦陶醉湖景幽美恬静的月光。
明月白如绸,在深黑的夜晚中绽放皎洁的光芒,如一颗无瑕的珍珠,晶亮夺目。有时,月携着日的光辉,在浓墨般的夜幕中红得如火,将一方天幕映得昏黄,犹如一盏烛火燃开了薄纸。时间仿佛在此刻静止。与月光共眠,夜,好梦。
我爱湖景充满活力的绿茵场,在此尽情泼洒青春的汗水;亦爱湖景庄严肃穆的孔子像,在大考前给予最安心的庇佑;爱湖景哗哗涌流的喷泉,在路过它时不免望它一眼;爱湖景轻盈飘下的落叶,风轻拂,发出窸窸窣窣的脆响……
湖景,是一个给予我们知识的地方!留心,便发现——最美的风景,在湖景!
他的生父是狼王,他本就应跟在狼王后面,度过一个完美的年少时光,但他出生不久,父母便接连死去,死神连尚未与其睁眼相视的那些兄弟姐妹也一齐带走了。格林在草丛中,被妈妈抱起了,妈妈把格林轻轻地抱起并带回了城市,但是一只狼在城市中生活,终究是不妥的,爸爸妈妈在格林三个月大时,把他带回了草原。
爸爸和妈妈陪伴着格林,在草原上生活了两个月,两个人一匹狼,每一天朝夕相处,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妈妈带着格林学习捕猎,格林在学会之后,会恶作剧般的,在妈妈门前放死老鼠干。妈妈也会大叫着,“格林,以后不许在我门前晒老鼠干。”妈妈和格林的关系从格林刚被妈妈抱起时,就不是主人与宠物,而是同人类一样,中间有一份个性的东西――亲情。格林的老鼠干和孩子们放在自己家妈妈床上的玩具是一样的,让妈妈可气又可笑。
但久居城市的妈妈也许还没完全适应大草原的生活,不久就得了肺水肿,准备和爸爸一齐开车回城市治病,不得不把格林托付给给朋友照顾。车子刚刚启动,格林便紧盯着车子,车子缓缓的开动了,格林紧跟在车子后面,车子的速度越来越快,格林的步伐也越来越快,不知格林跑了多远,但始终他追不上车,开始狂叫起来。太阳从烈日当头落到了半山腰,格林跑不动了,也叫不动了,声音从原先的狼嚎,转成了委屈巴巴的,像是狗撒娇的声音,在这语调中,只流露出了悲哀和悲痛。这种离别的`感情,正如同在外打工的父母过完春节又返程上班,格林像留守儿童一样只能看着爸爸妈妈在远方越变越渺小。格林不是没有追逐,不是没有呼喊,不是没有挣扎,就像《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罗琦琦说的那样,这世界并不是一份付出就有一份收获,并不是所有的付出都能有收获。格林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
过了两个月,爸爸和妈妈又回到了草原,准备来看看格林。可这两个月格林天天饭来张口,和小狗们一齐生活,除了外表,根本没有一点儿狼的样貌,爸爸和妈妈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决定把格林送回狼群。爸爸妈妈不是不爱格林,而是爱的太深刻,太无私。最深沉的爱,就是期望“你”成为你自己,格林你是狼,所以,你要成为真正的狼!
在寻找狼群的日子里,正值严冬,草原缺乏食物,他们的生活一度濒临绝境。大家都说狗能通人性的,我想说,狼更是如此。格林妈妈的脚扭到了,不能走路时,是格林从山的另一头牵了一匹马回来。当格林试探性地咬起一匹马的缰绳时,一步一蹒跚往妈妈方向牵。天,这哪是一匹狼,这简直就是卧冰求鲤的王祥转世吧。草原的冬天,食物嫉妒匮乏,这给格林的觅食造成很大的困难。格林自己忍饥挨饿,好不容易捕到野兔,本可自己包餐一顿,但是格林没有,而是埋在雪下保鲜,间接送给同样饥饿的爸爸和妈妈。难怪李微漪妈妈发出这样的感叹:
“格林,我望见你在捕猎时的虔诚,不是你要***,而是你要活。你是狼中人,我们是人中狼。”
在饥寒交迫时,狼开始集合。格林找到了狼群,母子分别时,四目相对,留下的泪,滴滴溢满“不舍”,可这就是命运的安排,谁也不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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