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书城,泡在朱德庸和蔡志忠的漫画里,美美地过了把瘾。一向爱看漫画,尤其喜欢绘本漫画。以前常看张乐平的“三毛”,现在已不多见了。朱德庸和蔡志忠的作品是我喜欢的。还喜欢几米和小美女寂地的漫画,可书城里居然没看到。
比起捧读厚厚的大部头小说,我更愿意细细欣赏漫画。好的漫画作品,会以最简洁的方式表达最深刻的哲理与情感,同时又留给读者自由想象的空间。其实,生活就是一幅幅漫画,许多场景定格下来,会让人或快乐一次、或无奈一次、或好奇一次、或激情一次……只是时光匆匆,我们总来不及感受。
欣赏漫画,哪怕只是匆匆浏览,也会被一种淡淡的感觉萦绕。那看似简单沉静的画面,却逼真地再现了人间百态,让人看到生活的本真。倘细细地品,便会咂摸出更多的味儿来。一幅简简单单的画面配上寥寥数语,可能就撩拨了久未晒过的心情,触动了那些不经意被忽视的心绪。投入地看漫画,好似置身人生风景中,恍惚身边的人和事就在漫画里,有一种“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的感觉。
在一个安静的午后,或在一个寂静的夜晚,心跟随眼睛在一幅幅漫画上行走,或浅笑,或感悟,在静与净的心境中倘佯,那种感觉真好似“雪夜拥被独诗书”,人静了,心也净了。
漫画看似很简单,简单得似乎只是一些线条,可其中却有人生大道理;生活似乎很复杂,复杂得让人有时理不出头绪,可当它跃然纸上,却变得简单疏朗,让人在心静性清的平和中,看清生命的过程与意境。可见生活本身其实不复杂,复杂的是人心。人心复杂了,自然就疲惫了。所以一个“累”字成了现代人的流行病。可见幸福其实也很简单,正如寂地说的:“有一种幸福,是一个人也能到达的,就是内心的平静。”
最近,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张漫画——只已经长大,却没长出半片羽毛的鸡,在草窝里流着眼泪,它正在思念母鸡翅膀下的温暖。这只鸡在妈妈“精心”呵护下长大了,它没有离开过出生时的窝,没有自己找过食物,连最起码的御寒本领也没有,怎能自立、生存呢?这是作者用艺术的手法反映了家庭教育中的一种常见现象,令人深思。
母爱是一种美德,我们需要这种博大精深的母爱,但这种爱也需要适当的尺度。现在大多数家庭是“四二一”家庭。孩子是未来,是希望,家长有理由把孩子当“宠物”来养。但是过分的爱,使学生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坏习惯,以为父母对他所做的一切都理所当然的。他们有权享受而不思进取,造成这些“太阳”们连最小的事——系红领巾都不会,连抹布也没碰过。这也难怪大人说:“当今的大学生,有的生活不能自理。”
鸡的祖先叫雉,它们是生活在树上,善于飞行的。当人们把它们捕获饲养起来时,它们的生活环境改变,慢慢地被顺驯化了,丧失最基本的本领——飞行。如今,连羽毛也要丧失掉,是多么可怕!非洲的云豹捕获邓羚带回家里放生,让小云豹捕捉它,如果小云豹不去捉,母豹会发疯似的撕咬小云豹,直至孩子们捉到邓羚为止。非洲的云豹都能这样,让子女练就生存的本领,我们的慈母祥父却不培养后代的生活能力,他们的“未来”、“希望”的命运与那只没有长出羽毛的鸡的命运有什么区别呢?
记得听老师讲过,国家的一位***指出“娇宠孩子也是一种腐败”。这种腐败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因为它更具有危害性。我们的父母应该醒悟了,只有他们的醒悟,我们作为未来才会有希望。
一个寒风刺骨的冬天,车站候车处立着一个醒目的牌子“母子上车处”,可母子上车处却站着四位强壮的男人。
第一位男人长得十分富态,像是在国家单位工作的公务员,手揣在兜里,漠视一切。他闭着眼,站在“母子上车处”牌子下,看样子神色“沉着”,行动“从容”。但我知道,他的内心一定十分紧张。可能是因为怕熟悉的人看见自己,或是怕上级领导看见丢了面子。可他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站在这为别人带来的不便。他虽然有些胆怯,却看到身后的三位男子与他同流合污,便壮着胆子在这里等车。
再看第二位男子,他虽穿着军大衣,头戴一顶毡帽,却没有一丝军人应有的风范,他闭着眼睛目空一切,看上去是在闭目养神。但事实是为了抑制心中的紧张。他虽然衣着华丽,脚踩名贵的休闲鞋,但他的做法纵使再多名贵的衣物也无法掩饰他的自私。
第三个人像是一名大学生,他架着一副眼镜,穿着一件时髦的羽绒服,脚蹬一双华贵的皮鞋,三角形的鼻子。他个子很矮,眼镜上蒙着一层雾他也不擦,可能是为了掩盖自己的不安。
第四位男子更是可笑,为了避免尴尬,把口罩都戴上了,索性闭上眼睛,手使劲往口袋处收,可他动作的慌张掩饰不了内心的不安与紧张,反观“母子上车处”牌子的另一侧,一位母亲抱着怀中熟睡的孩子显得担忧与无奈,她系着一条围巾,穿着一条单薄的裙子,可想而知她的生活很艰苦,但她看到眼前的这一幕,无可奈何,只能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难道这些人真的是文盲吗?不是的,他们只是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已。
生活中,常常有这些不道德的假文盲,我们要坚决抵制他们的行为,绝不能让他们这种行为蔓延。
星期天不读书的时候,我常常自己在家里一个人孤孤单单的`闷在家里。因为我这人不喜欢常跟别人打交道,所以我爸爸买了一只小狗跟我玩。从此后,这只小狗便成了我的“小伙伴”。
它非常喜欢和我玩,整天活泼乱跳个不停。它的整个身子是黑色,有两只翘翘的耳朵。要是一有人来我家,它的小耳朵就马上竖起来,像一只小兔子。它有一条不长不短的尾巴,这条尾巴只会和它的主人摇摆。它有四只小小的脚,特别可爱。我常常抚摸着它的小脚。更有趣的是,它可以为我作画,它的脚粘了泥水之后,就会在我家的地上画出一朵一朵的梅花。此外,它有一种习惯,让我更感兴趣。它经常在房子周围钻来钻去。开始,我认为它在闲聊呢?直到它抓来了一只老鼠,我才知道它并不是这样的。它跑累了的时候,常常趴在地上睡觉。这时,我就常常逗它开心,让它不得安宁。每天,我上学时,它都跟在我后面,走到一半路时,它又恋恋不舍地离开我回家去了。
有一次,我放学回来时,它蹲在地上垂头丧气地看着我,原来,它被爸爸打了。这时,它好像特别希望我安慰它,一见我就晃着尾巴跑了过来,跟我打招呼。
自从有了它,我每天都过得很开心,我开始变得活泼了,爱交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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