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屉里那张泛黄的照片,被夹在记忆的最深处。忘了有多久,就会有多旧。我们仓促的长大,而那些模糊的故事,依旧静静地躺在小时候。
毛毛是个好看的妞,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难怪她那么喜欢小狗。爸爸妈妈说小时候属我最聪明,大大方方,天真活泼,可是我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有时候我会怀疑爸爸是爱我的。我还记得在幼儿园的每个周一的早晨,我那褪了色的帆布书兜里都藏着一颗热乎乎的鸡蛋。因为我清楚地记得老旧的教室里墙角躺着一截老木头,我的鸡蛋皮都是偷偷丢进墙与木头的缝隙里去的。而且我还记得爸爸带过我和毛毛吃公园小摊的雪花酪。我的勺子头上是只青蛙脸,毛毛的是只蝴蝶。所以现在我看到爸爸那张冷峻的脸,总有一种不真切的感觉。
小时候的秋天,天空又高又晴。妈妈总爱把厚重的海绵床垫拖出来用板凳支起来晾在院子里。我和毛毛见了就乐了,我俩身子小,便偷偷躲在床垫下,无论妈妈怎么叫我们,我俩都不出来,每次搞得她都要上街头喊我们去。我俩却快活的像偷吃了蜜。
印象中,爸妈是老爱吵架的。每次他俩大吵大闹的时候,我和毛毛就吓得躲进衣柜里,过一会儿他俩突然就不吵了,慌张地找我们。等他们找到我俩的时候,我和毛毛已经乖乖地睡着了。
毛毛不上学,我上幼儿园。毛毛最喜欢星期天了,因为我会在家陪她玩儿。我们玩儿泥巴,弄得满身都是;我们玩儿过家家,我永远都只当爸爸。
后来,毛毛上幼儿园了,我也大班了。不知道学校咋搞的,一直不让我上一年级。我记得我还偷偷溜进那个印象中有好大好大操场的那个学校,因为我家的狗狗“哥罗”跑进去了,我得把它弄回去。
本来每个星期天都该是我和毛毛最开心的一天。可是恰恰相反,我俩不约而同的讨厌星期天。因为那一天我俩就会像两只可怜的虫子,躺在门前的石阶上,软成一摊泥,全身一点儿力气都没有,无精打采地晒太阳。大人们都不在家,也没有昨晚剩下的饭菜,我俩懒洋洋的以为晒晒太阳就饱了,就可以像院子里那些不吃不喝却开花的丁香一样。当然,偶尔我俩还会偷吃柜子上头的方便面,可是那都是要付出挨巴掌的代价的,所以我们宁愿多晒晒太阳。
后来我俩都上了小学,那时我上三年级,却疯狂地迷恋上了鲁迅。我站在小板凳上,挺起瘪瘪的肚子,有模有样地对毛毛说,将来我要当作家,要像鲁迅先生一样的伟大。毛毛倒是乐了,学的还挺像。她一乐,倒把我也逗乐了,一下子从板凳上摔了下来,我揉着摔痛的屁股,龇牙咧嘴地说,我再也不和你说话了!
毛毛说,以后要是我惹你生气了,你就说让骑毛驴的大胡子老爷爷把我抓走,我害怕了,也就再也不敢了。
此后,每当我很生气地对她说那个“吓人”的话,她都胆怯地向我求饶。
可是后来,我俩越吵越凶,那个“骑毛驴的大胡子”也吓不住她了。她和我吵得厉害,甚至还动了手。是我先哭的,然后她也哭了。每次只要我一哭,她就也哭,她都就爱跟着我干任何事,连哭都不放过。从小学到大学,她永远跟在我屁股后面,像条尾巴,甩都甩不掉。
我不哭了,她还在哭。我说你哭啥,明明是你打了我。她哽咽着说,我看见你哭了,我就想哭。
她说她其实不害怕那个老爷爷,她害怕的是我以后不理她了。所以她编了一个谎话,可是我信了。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当初是我太笨了,还是她太聪明了,爸妈说的话一定是骗人的`。
如今的毛毛已经出落成亭亭玉立的美少女了,她早就不叫毛毛了,现在她甜甜的喊我“姐”。
聪聪从小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的,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她跟着爷爷奶奶搬到了城市里。她走的那天,我哭的小脸一阵红一阵青的,我紧紧拉着她的手,两个小脑袋碰在一起,哭的稀里哗啦。她抽泣着说,她会打电话给我的。我摇头又狠狠的点头,摇头是不想让她走,点头是很想和她说说话。
载着聪聪的摩托车已经开出了老远,我还是哭着追着姐姐跑。姐姐坐在摩托车后面一个劲地朝我挥手。那一天,我哭成了泪人,一晚上老梦见她。
我爱姐姐,姐姐也爱我。妈妈每天清晨去城市里贩菜再穿街呦呵着卖。于是她也自然成了我和姐姐的专属信使。
我从小卖铺买来好多带着小玩具的糖果。一毛钱十几小袋,每袋除了装着几粒糖豆还会有塑料小发卡,塑料小狗类的小玩意儿。我把它们认真地装到好看的袋子里包起来,再把好几张沾着眼泪的信叠好塞进去。那些小纸片上用铅笔歪歪扭扭地写着我想给姐姐说的话,我学着爸爸写的信说,这些都是我用眼泪写下的,想了想,还故意滴上几滴眼泪。后来毛毛给我写的信上竟然也这样说。
姐姐也会让妈妈给我捎来她送我的东西。有时候是铅笔信,有时候是头花,更多的时候是几只苹果还有字母饼干。
我俩“信使”传书直到彼此都上了初中。后来联系越来越少,甚至有时候过年看到她,我会觉得陌生的浑身不自在。
后来,我俩考上了同一所高中,因为离得近联系自然又多了起来。我的性格越长大越孤僻,所以很少主动联系她,倒是姐姐对我依旧的照顾。每个周末她从奶奶家回来都会去宿舍找我,给我送些好吃的过来。大多数时候也是几只苹果,虽然小小的几只苹果,可是我知道那是她拿回来唯一好点儿的吃的。她知道,我很爱吃苹果,却不知道那是从小被她宠出来的,是她让我觉得苹果是世界上最甜的东西。它承载着太多的故事,诉说着悲欢离合。
至于哥哥,我的记忆不太清楚,只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和他在院子里挖过地球。还有就是一个下雪天,我说我想玩儿雪泥巴,他不让我出去,他用小铲子从院子里给我弄出点儿松软的雪来,让我在屋子里玩儿。从前只要我和毛毛受到邻家大孩子的欺负,只要让他知道了,他都会气呼呼地骑上一个多小时的自行车从奶奶家飞奔回来替我们出一顿恶气。现在他刚刚结婚,他的全世界都给了嫂子。
从我记事起,妈妈就卖菜了。我最喜欢的是夏天,那时她卖西红柿。有时下午她出摊的时候就会发现筐里的柿子少了一半!她疯了般抓起我就暴揍一顿,连打带骂的。那时我和毛毛感觉每天都吃不饱,所以老偷吃她的柿子,一边吃还一边扔,捏到坏了口的就直接隔着墙头扔出去,有的只咬一口就把剩下青的部分就丢了。可她每次只打我,她气得发抖的说我是大的。后来,她每次回来都把没卖完的柿子藏起来。
小时候那些人,那些事,现在想想都忍俊不禁。那时的天真,那些纯粹,如今在我的记忆里越走越远,越来越不够清晰了。如果还能回到那个时候,我想,我应该再乖一点儿。
不知道是原谅不了你,还是原谅不了自己。嘴角还有那么多没说的话,你怎么舍得不带一丝留恋地离去?曾经骄傲地说你是给我温暖给我天光的太阳,却不从料想它也会变成谶语,最终真的只能是遥远的太阳了。好可惜,太阳却永远不会知道,失去了它,再绮丽的世界也会黯淡失色。
前两天回家整理东西,突然翻到了小时候的旧照片,照片里两个小孩没心没肺地捧腹大笑着,让人不自觉地也跟着上扬嘴角,可笑着笑着,一滴眼泪就落在了往昔的笑颜上。我想我应该是一个不称职的妹妹吧,在你生命的最后一刻竟没能赶去见你一面。所以那些升上夜空的孔明灯,那些写在纸上再被擦掉的话变成了我的某种寄托。但遗憾却在每一个睁眼闭眼的瞬间里,在我的每一次呼吸里。
如果说每一个被哥哥保护的童年都是幸福的.,那我也曾不例外地幸福着,还以为会那样一辈子的。你说让我不要害怕,你会保护我。可而今我的每一次委屈,你看得见吗,你在哪?其实,我没说我是不害怕曲折坎坷的,因为再漫长的路也终归该一个人走,可是我却贪婪地留恋着被捧在手心的温暖。你离开之后,我或是成长了许多,似乎就像某一天清晨醒来突然决定要开始懂事了,再没有任何的过程,恍若与生俱来的某种天赋,他们都说我是成熟了。
生命中总有那么些人,就算把关于他们的记忆抹成一片空白,也依旧会有伤痛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暗自涌动。有朋友说,如果身上背负的东西太重,今后的道路只会越来越累。我大概是没有一个坚定的心智可以说忘却,也没有最坦然的微笑去面对,所以只好选择了最蹩脚的方式,强迫自己刻意忽略掉最难过的那一段日子,幻想着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哥,我已经原谅了那个亲手毁掉你的人,我已经不再是那个等待着被人保护的小孩。还有,我是真的想你了,可无奈上天却给不了我任何一种恩赐让你听见。那么,就把它们混合着眼泪一起放在忧伤的过往里好了,只等时间把一切风干。
若为别离,时隔春秋,且以字言情,以文寄思,愿君安好。
(走进灵堂的时候,我是忏悔着的。因为我知道我再也没有机会回报奶奶长久以来给予我的不求回报的爱了。
(点评:增加这一小段的好处是变顺叙为倒叙开头,渲染沉重的心情。
从小时候起,我就和奶奶住在一起。每一次外出,你总是不停地说“小心”。可我还是会调皮地在车流中穿梭,还是会跑跳着不看路地嬉戏,还是会躲过你的视线,消失在茫茫人海中。也许这时候,我毫发无损地从马路那边蹦跳过来的样子,就是给你最好的回报吧。
(晚了,此刻一切都晚了。我多么想不再任性,我多么想挽回这一切。我不由自主地伸出手,却触到了伴随奶奶一生的针线盒。
(点评:加上此段的目的在于把回忆和现实联系起来,出现时空的转换,使文章波澜起伏。同时“针线盒”为下文埋了伏笔。
每天早上你都轻声敲我的门,问我想吃什么。“随便”,我每次都这样回答你。你没有说什么,只是笑着转身走了。等我梳洗完走到饭桌前的时候,扑鼻的香味就迎面而来。我很高兴,于是临走之前给你留了张纸条:“谢谢奶奶,今天的饭好好吃哦!”几个星期以后,我无意间打开你的针线盒,看到那张纸条安详地躺在那儿,像一个来之不易的收藏品。原来,我一句不经意的赞美,就是给你最好的回报。
(奶奶,你的神情那么安详,没有了牵挂,也没有了奢望。可是留给我的却是无尽的遗憾。
(点评:加上此段照应前文。
那天,你说你要回老家调养。晚上,一家人决定好好聚一聚。可我很快地吃完了饭就回房间学习去了。我根本没有觉察你在极力掩饰失落的神情。第二天你要走了,在楼下,你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不舍,可是我当时满脑子还是解不出来的几何题。而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这竟成了诀别。
奶奶,你难道就不能等我回来吗?奶奶,你能接受这灵堂上迟到的忏悔吗?你的孙女多么希望在病床前给你端碗水、捶捶背、说说话……
但是——回报,为之晚矣。
最近,我读了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写的《简爱》一书,深有感触。
《简爱》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叫简爱的孤儿如何在人间地狱般的孤儿院中顽强地生存下来,并成为一个独立自信的女性的\'故事,正是在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了很多东西。
在简爱身上,有一种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不畏强暴,在困难面前从不低头,像冰山上的一朵雪莲花,迎风傲雪,凌驾于一切困难之上。这种精神我们必须具备。因为它是开启成功之门的一把金钥匙。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克服困难,坚持真理,比如老师说错了,应及时提出,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学习上要勇于攻克难题,不能把它丢在一边或胡乱写个答案就草草了事等等。这样才能让我们获得提高进步。
有一次,我在做奥数,有一题很难,光题目就四五行,读得头都发昏,心一横,想:干脆就不做吧!反正到时候老师要讲,说不定写了半天还是一个叉子,还不如去踢踢球呢!这时李宇杰正要去踢球,我问他还剩几题,他说他这题也不会,我心想:总算找到知音了,于是便一起去踢球了。可踢着踢着,心里总不踏实,想把那道题做出来不是更好?于是,又“忍痛割爱”心急火燎地跑了回去,啃起了笔头。呀!会了!我找到了突破口,大笔一挥,不一会儿算出了答案,可带入题目一验算,还是错的,没事,再来,一遍又一遍,擦了又擦,写了又写,终于,在我不断努力之下,大功告成!我如释重负,心想:功夫不负有心人呀!刻苦钻研一定会得到回报的。
简爱这种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直鼓舞着我,让我奋进!
鲁智深走着走着看间一所败落寺院,名为瓦罐寺,鲁智深赶去后只见几个老和尚坐地,得知是崔道成、丘小乙这俩个道长如强盗般把众僧赶走了.鲁智深便与他们打斗,因饥饿打不过只好逃走,然后在赤松林遇见了史进他们,吃饱后又去打丘小乙、崔道成,最终他们被***死.鲁智深看见老和尚自***便放火把瓦罐寺烧了,鲁智深和史进辞别后去了东京大相国寺方丈让他管理菜园,菜园里时常有二三十个泼皮偷菜,靠此生活,他们见新看园人来了便想戏弄他,却不知鲁智深精通功夫,反被鲁智深打败,鲁智深不计较他们的过错他们方才走了.
《简爱》是英国文学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
喜欢《简爱》,最主要是喜欢书中对爱情描写。没有任何露骨、低俗、色情的刻画,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种动人心弦、至高无上的爱。
她一直以为自己姿色平平,地位低下,贫穷,微不足道,只配过一种平淡,清苦的生活,象野花野草那样无人欣赏,无人攀摘,自生自灭。可没想到她和主人之间燃起了烈焰般的爱情。一开始她把爱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在喝茶、吃午餐和傍晚的散步,她尽可能地若无其事,平静处之,但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她打开记忆的闸门,他们相处的一幕幕清楚的再现,陶醉在深深的幸福之中。她多次试探罗切斯特先生和英格拉姆小姐的婚事,罗切斯特先生也佯装与英格拉姆小姐亲密。他们相互之间试探,相互审视着对方,其实他们早已在心灵上合为一体了。
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鲁达出逃代州雁门县,金老女婿赵员外送他去五台山,做僧避祸。鲁达晚不坐禅,喝酒打人。打造关王刀一样的戒刀和禅杖。假借过往僧人名义喝酒吃狗肉,在半山拽拳使脚,打坍亭子,打坏金刚,要烧寺院,回寺呕吐,给禅和子嘴里塞狗腿,搞得大家卷堂而散。监寺、都寺遣众人来打,鲁达趁酒醉大闹一场,被长老喝住。
正面直接写叫实写,侧面间接写叫虚写,虚写为实写服务。文章要以实带虚,虚中见实,相辅相成,形成一个又一个波澜。如《藤野先生》主要叙述作者与藤野先生的交往,但开头三小节没有直接去写,而是奇峰突起,以冷嘲热讽的笔调刻画了清国留学“逛公园、学跳舞”的思想腐朽、不学无术的丑恶形象。鲁迅对东京的失望,实际上是为中国人的麻木而痛心,从侧面表露了作者不甘同流合污、不与之为伍的爱国之情。又如《荷花淀》,实写水生嫂和水生的对话,虚写水生他们报名参加“地区队”;实写荷花淀几个青年妇女翻身跳下水的紧张场景,虚写参军的战士们紧张迎敌的表现。这样,以实显虚,以虚映实,青年妇女的战斗生活得到生动的`刻画,而青年男子的战斗作用也由此表现得富有情趣。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